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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小型农牧水利工程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
王广会 于海波 苏颖
赤峰市水利技术推广站 赤峰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摘要:通过对赤峰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调查,指出赤峰市在小型农牧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具体提出了一些有关发展小型农牧水利工程的一些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小型农牧水利 发展 对策 探讨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指为解决耕地灌溉和农村人畜饮水而修建的田间灌排工程、小型灌区、灌区抗旱水源工程、小型水库、塘坝、蓄水池、水窖、水井、引水工程和中小型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发展的最基础的条件,赤峰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点多面广,且工程形式多样,发挥着巨大效益。但随着国家水利投资重点的倾斜等多方面原因,小型农牧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等多方面也暴漏出了诸多问题,呈现了落后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牧业的发展,尤其是制约了山丘区农业的发展。因此,大力加强小型农牧水利工程建设是促进赤峰市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一、赤峰市小型农牧水利工程的发展与现状
赤峰市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整体地貌属山地丘陵区,中低山和丘陵约占土地总面积的73.3%。赤峰市的气候特点决定了赤峰市农牧业生产自然条件较差,且由于平原区较少、水资源匮乏及多山地丘陵区的地形特点也决定了小型农牧水利工程在赤峰市的农牧水利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建国以来,全市人民大力兴修小型农牧水利工程,为赤峰市农牧业生产发挥了巨大作用,截至2007年底,全市现有万亩以上灌区61处,其中30万亩以下灌区57处,控制灌溉面积151.9万亩,塘坝393座,配套机电井31586眼,固定机电排灌站413处,引水工程440处。这些工程为赤峰市的农牧业发展发挥着关键作用,尤其是1999年以来,在长达连续10年的干旱中,小型农牧水利工程在抗旱救灾保春耕中充分发挥着覆盖面广,充分利用各种水资源,灵活多样特点,确保了赤峰市农牧业的健康发展,但也逐渐暴漏出了许多不足。
二、小型农牧水利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原有工程建设标准低,先天不足。
赤峰市大部分小型农牧水利工程多修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由于受当时技术条件、资金实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建设标准普遍偏低,质量不高,配套不全,工程建设存在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如小型水库、塘坝防洪标准偏低,泄洪能力不够,涵管漏水,致使丰水期水泛成害,枯水季节缺水灌溉;引水枢纽存在防洪标准低,引水与冲沙矛盾难以解决;输水渠道多为土渠,渗漏、淤积严重,灌溉水利用系数低。先天性的不足导致工程运行寿命短,有些工程无法修复,最后彻底报废。
2.2 工程设施老化失修严重
赤峰市农田水利设施面广量大, 由于工程建设时的先天不足,加上建成运行后,只建不管、重建轻管及水利设施带病运行问题比较普遍,工程老化失修严重,不能正常运行发挥效益,严重影响了农牧业的正常发展。一些中小型型灌区引水枢纽不能正常运行,导致引水能力降低,灌溉保证率低,山洪交叉损坏等大量卡脖子工程存在,灌溉面积缩减,输水渠道多为土渠,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灌溉水利用系数仅为0.3左右,灌区效益不能充分发挥,亟待进行配套改造。
2.3 管理粗放。
由于地方财政困难,群众自筹能力差,部分地区由于资金短缺,导致部分水利设施建设标准低,建成后管理粗放,造成过早的失去其使用价值,同时也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如旗县区部分农业开发项目,项目建成后,没有落实到部门单位管理,建成不到一年时间,引水渠道淤堵,泵站毁坏严重,降低了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目前对小型农牧水利工程没有明确的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管理粗放,最终导致工带病运行,提前报废。
2.4 未形成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资金投入不足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小型农田水利,过去主要靠农民投工投劳,国家给予适当补助。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实行“一事一议”以后,农村水利建设以“发动群众”为主的投入机制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群众退出了投资主体,国家对水利投资也主要倾向于大江大河防洪、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大型工程建设,对小型农牧水利工程投资有限, 地方财政又没有钱投入,“一事一议”存在难度,新的投资者又没及时进入填补,导致农村水利无论在投入的稳定性,还是投入的数量上都受到很大影响。虽然近年国家对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增加,启动民办公助项目,但仍不能发动起来群众建设小型农牧水利设施的积极性。赤峰市是一个以农牧业生产为主的地区,耕地和牧区面积大,地形地貌复杂,改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任务重、难度大、投入需求巨大,国家不可能在短期内投入足够多的财力用于小型农牧水利建设,资金不足成为建设小型农牧水利工程和对现有工程维修配套的最主要制约因素。
三、发展小型农牧水利工程对策
3.1 加强小型农牧水利工作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小型农田水利在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粮食安全中发挥的重要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滞后势必使地区“三农”问题复杂化和严重化。各级水利部门要把发展小型农牧水利工程作为水利重点工作之一,作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好小型农牧水利工程宣传工作,加强水利部门以及乡镇水管站等基层水利工作人员力量,加强水利工程技术指导。层层抓落实,加快小型农牧水利工程建设,带动农牧民群众自发建设工程的积极性。
3.2 完善小型农牧水利工程资金投入机制,多方筹措资金,调动群众积极性
大力发展小型农牧水利工程建设有着巨大的资金缺口,必须抛开传统的资金投入思路,转变思想,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必须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在统筹安排和使用好上级支持资金的基础上,转变观念,开拓思路,努力建立起地方财政投入、民间投资、信贷等多方资金投入机制,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各级地方政府要把支持小型农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投入作为财政资金分配的一个重点,建立地方专项补助资金。二是积极引导群众自发投入和社会投入。积极运用经济政策和市场机制,充分利用“一土多用、以土换资”、“谁投资、谁受益”、“一事一议”等多重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建设的积极性,引导地方群众自发投入。同时,吸引社会资金,整合灌溉、养殖等各种水利资源,开展多种经营,吸引社会投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信贷对农牧水利的支持,对符合信贷政策的农村水利工程实行信贷扶持政策。
3.3 加强工程技术指导,大力发展节水灌溉
确保工程建设规划合理、施工有质、管理有度,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同时组建一个完整的质量监督体系,自上而下,齐抓共管,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过硬,经得起考验。由于我市水资源匮乏,在维修配套、新建小型农牧水利工程的同时,注意发展节水灌溉,一方面可以节约水资源,同时可以扩大工程灌溉面积,最大限度发挥工程效益。
3.4 创新建管机制
积极引导基层农牧民参与到项目规划和实施的决策中来,并让农户愿意对项目做出自己的贡献,包括技能的投入和经济的投入。要改革现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大力推进以产权为核心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管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的原则进一步放开建设权,通过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方式,促进产权流转,搞活经营,落实管护责任。采取民办公助、用水户协会、股份合作制等灵活多变的多种形式,明确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
3.5 进一步完善用水者协会制度
农民用水者协会、用水合作社具有法律地位, 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意义重大。截至2007年底,全市已成立农村牧区用水合作组织181个,用水户参与到工程建设、灌溉管理工作中来。实践经验表明, 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不仅大大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改善了田间用水管理状况, 有效解决了水费计收难的问题, 而且节水十分明显,是一个成功的管理模式,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应进一步完善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体制, 组织受益农民自主管理,根据工程所有权的不同,不同程度的参与到工程的建设、运行管理中来,明确农民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权利和义务, 充分发挥农民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积极性。同时地方政府应给予用水合作组织充分的政策支持和适当的资金扶持,引导其向良性健康方向发展,促进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
小型农牧水利工程关系着地方农牧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切实有效的抓好小型农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在政策扶持、资金筹措、建设管理等多方面全力推进小型农牧水利工程建设,为地方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作者简介 王广会,1978年1月5日出生,2000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水文与水资源利用专业,现工作于赤峰市水利技术推广站,工程师。邮编:024000 Email:cfj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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