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反担保合同 温中投保字_号债权人(甲方):温州市中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人(乙方):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借款人(丙方):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编号_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_(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甲方以保证的方式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_(以下简称“借贷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现乙方以其拥有合法处分权的财产或合法权利为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乙方愿意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承担连带反担保责任。反担保责任范围包括:丙方未清偿银行贷款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甲方因履行保证责任而代
2、偿的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等款项;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执行费、评估费等)。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一、 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即使乙方中的多人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二、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完整性,不受主合同及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三、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四、 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保证人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保证人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
3、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本合同反担保保证的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在借贷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还款期)届满之日起另加两年期满”止。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一、 本合同为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具有独立性,其有效性不受主合同及其他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二、 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乙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不受乙方合并、分立、兼并、重组、变更、股份制改造、隶属关系变更、遭受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乙
4、方是自然人的,不受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的影响。三、 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的连续性也不受丙方合并、分立、兼并、重组、变更、股份制改造、隶属关系变更、遭受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一、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应真实、完整、合法、有效。除了已向甲方提供的资料以外,乙方的资产和收益上不存在任何的抵押、质押、留置和其他第三人权益以及其他债务的承担,也不存在针对乙方的诉讼、仲裁和进入破产程序。二、 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三、 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
5、书面通知甲方:1. 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授信额度协议及其项下的授信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2. 乙方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3. 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4. 乙方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5. 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6. 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乙方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
6、请及其他法律纠纷;7. 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预算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四、 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1. 乙方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2. 乙方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或设立子公司;3. 乙方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债权债务转让事项;4. 乙方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5. 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6. 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7. 其他需要甲方书面同意的事项。五、 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
7、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六、 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求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七、 乙方确认,甲方、丙方、贷款人(银行)协议变更借贷合同、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等文件相关条款的,视为已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八、 乙方授权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查询其信用状况。乙方同意甲方将信用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有关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第六条:乙方声明一、 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有担保的所有条款已
8、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二、 乙方已依法注册且在保证期限内合法存在,或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三、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之保证已得到其董事会或相应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授权且不违反适用于乙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章程之规定。若乙方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承担和义务的履行。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一、 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1. 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2. 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解散;3.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二、 违约处理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
9、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1. 限期纠正违约;2. 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3. 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三、 丙方出现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多项措施。四、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对于乙方为履行保证反担保责任而向甲方支付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 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2. 违约金、利息;3. 逾期担保费;4. 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和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第八条:权利的保留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义务,或向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
10、任何宽容、宽限、均不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作为甲方的一切权利,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约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第九条:通知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通知必须以中文使用。第十条:合同的补充、修改和解释一、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二、 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第十一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
11、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发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份,各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财产清单:乙方共同所有或个别所有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_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_甲方:_(公章)有权签字人:_(签字)联系电话:_联系地址:_乙方一:_(公章)有权签字人:_(签字)联系电话:_联系地址:_乙方二:_(公章)有权签字人:_(签字)联系电话:_联系地址:_乙方三:_(公章)有权签字人:_(签字)联系电话:_联系地址:_丙方:_(公章)有权签字人:_(签字)联系电话:_联系地址:_签字日期:_年_月_日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