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ED路灯购销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重庆锐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互惠互利的原则就 安装LED路灯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二、工程造价项目 计量单位 单价( 元) 数量 小计( 元)总计备注:考虑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动因素,以上报价在 年 月 日前有效。具体技术方案见附件一。三、结算方式1、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 %预付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并书面通知乙方开始生产。2、货到甲方指定现场,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7日后支付合同总价 %的工程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3、LED路灯安装完毕,甲
2、方验收合格后3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的工程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4、甲方验收合格满三个月起5日内付清余款。5、付款方式:四、运输及验收运输方式:验收:乙方所在地到甲方所在地(施工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到后由甲乙双方进行验收,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调换。验收合格后甲方签收。甲乙应对货物进行保管,签收后的货物毁损由甲方负责。如果甲方拒不签收,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五、工程承包范围六、安装1、 为确保工程安装质量,乙方派专业安装人员,并严格按照双方共同确定的安装方案进行施工。2、 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 天内将货运至甲方施工地点,并开始安装,正常安装工期为 天,如遇雨、雪、雹天等自
3、然灾害及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3、 为确保工程安装质量,甲方必须使用乙方的原装标准化配件,如果甲方自行购买配件,不在乙方的服务范围之内,如需要维修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若因甲方配件造成系统无法运行、产品损坏及其他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4、 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给予配合。在甲方具备安装条件开始安装前 天,甲方水电必须到位。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误工程顺延。5、 甲方在乙方安装完毕 天内进行验收。在安装后没有确定验收时间,甲方应对系统进行维护,避免出现部件丢失的情况出现。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验收时间推迟,则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如正当理由推迟工程验收,则在安装完毕14天后,即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4、备注:如遇特殊情况,例如:因甲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造成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认可后,可友好协商解决。七、售后服务1、 乙方提供的产品,保修二年,保修期内凡属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出现故障造成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 保修期内,非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维修及保修期外故障的维修,乙方及时上门服务,维修所发生的材料费及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事故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八、双方责任和义务1、 甲方责任和义务a、 免费为乙方提供工程施工现场平面图、供水等有关技术资料。b、 免费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源。c、 免费提供现场存放工具、物品的场所,保证施工人员正常出入施工场地。
5、d、 提供工程施工现场的供水、供电设施。2、 乙方责任和义务a、 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免费做出工程预算和施工方案,并严格按双方认可的施工方案施工。b、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经检测、实验合格的产品,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c、 施工期间应该遵守甲方的现场规范,不得出现毁坏甲方公共设施的行为,如对甲方公共设施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九、违约责任1、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甲方逾期付款,每迟延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 ,同时乙方供货期限顺延,乙方逾期交货,每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退货(备注:除了严重的质量问题外),应事先
6、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双方一致同意提交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一、合同终止、合同变更与修改1、 当合同履行结算且合同双方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动终止。2、 若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合同可以在任何条件下终止。这种情况下,双方均无例外地免去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尚未履行部分的责任和义务。3、 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以书面通知对方。收到通知的一方必须在收到通知后七日内回复,否则,视作合同终止对双方有效。4、
7、 如合同终止是由于甲方违约引起,乙方有权获得合同终止日期,因乙方违约引起,甲方有权索赔由于其违约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5、 乙方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为改进工程进度、效率和安全性方面的变更建议,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本身同样的效力。其它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具体如下: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重庆锐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地址: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四街 70-1号I座二楼2-4号电话: 电话:023-68633128传真: 传真:023-68633128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北部新区支行账户: 账户:5440200001819100054723邮编: 邮编:400039日期: 日期: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编辑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