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软岛公司:不授信、流程说明.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7679074 上传时间:2025-01-12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8.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软岛公司:不授信、流程说明.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软岛公司:不授信、流程说明.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     2.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开证保证金、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通知。     3.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署进口代理合同,进出口公司收到保证金后对外开立90天的远期信用证。     4.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     5.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     6.客户根据货物的需要量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货款。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向客户交货。     7.在货存保税库期间,每间隔15天,客户应按库存货值的5%追加保证金。     8.代理费、保税库运作费等费用,在最后一批货物放货时随相应的税款和货款一并支付。     9.在远期信用证期到期日,开证银行向供货商支付外币货款。     远期信用证模式的优势:     1、客户将获得更多的资金周转时间,缓解资金的压力。     2、开证银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有助于消除厂商对于资金能否按时回流的顾虑,促进厂商与客户开展更深入、更广泛的合作。     信用证模式的有关说明     1.由于进出口公司是信用证的申请人,承担对国外付款的直接责任。这种责任不因为国内用户没有履行支付人民币货款的责任而免除。所以,除了授信模式以外,进出口司在放货以前必须收到相应的货款。     2.在即期信用证的模式下,在购销合同的支付条款中应规定:‘国内用户要在国外议付前两天或提货前两天(以先者为准)将扣除保证金后的金额支付给进出口公司’的字样。因为有可能出现国外议付早于到货或国内用户提货的情况。     如果国外议付在前,并且在银行划走相应款项前,国内用户的人民币款项没有进入进出口公司的帐户,那么从银行划走相应款项之日起开始计征垫款利息。     3.开证保证金:(一般情况下为合同人民币金额的30%)     如果国内外贸通用户不支付货款,虽然进出口公司掌握货权,但也要承担市场价格下跌的风险,因此要收取开证保证金。只有在客户将货物提走时,开证保证金才能冲抵做货款。如果是分批提货,保证金可以按提货的货值成比例递减。     4.办理远期信用证付汇备案的材料:     ⑴信用证(盖银行预留印鉴) 开证银行盖公章确认。注意:每张都要盖!     ⑵合同     ⑶许可证     以上三种文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同样要盖公章。     ⑷申请表  盖公章  D/P和D/A的区别  D/P与D/A单据的区别  D/P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是跟单托收方式下的一种交付单据的办法,指出口方的交单是以进口方的付款为条件,即进口方付款后才能向代收银行领取单据。 分为即期交单(D/P Sight)指出口方开具即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后即须付款,货款付清时,进口方取得货运单据。 远期交单(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开具远期汇票,由代收行向进口方提示,经进口方承兑后,于汇票到期日或汇票到期日以前,进口方付款赎单。 D/A 承兑交单是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银行)向进口方以承兑为条件交付单据的一种办法。 所谓“承兑”就是汇票付款人(进口方)在代收银行提示远期汇票时,对汇票的认可行为。承兑的手续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署,批注“承兑”字样及日期,并将汇票退交持有人。不论汇票经过几度转让,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都应凭票付款。 以上除即期交单(D/P Sight)还可以做,其他的都风险较大(相对L/C 而言),但也存在客户因市场价格等问题而不付款赎单,如果要做,只能做信誉较好、长期交往的老客户。   文章源自:软岛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