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07年报关员考试重点归纳及相关考点试题 教案
风中的云(QQ:25375734)
此教案依据06年报关员教材编写,适用于07年报关员考试上半年复习,如有不当的地方请各位同仁予以批评指正。
个人简介
刘毅:(风中的云)
海关著名培训机构成都校区报关员、报检员培训讲师。四川新跨越培训学校报关报检员培训讲师。中华外贸学习网报关员、报检员培训讲师。曾在中铁西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担任过报关、报检工作。
特点:理论知识全面,实践经验丰富!
座佑铭:“业精于勤荒于息,自强不息”
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使大家都能通过今年的报关员考试。
第四节 报关活动相关人
一、报关活动相关人:监管货物仓储业务企业、保税加工企业、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不具有报关资格,但承担相应的海关义务和法律责任。它们必须海关批准并注册登记,但不是海关报关注册登记。
二、类型
(一)监管货物仓储企业:
监管区内的仓库、场所:存放未放行的进出口货物
保税仓库:存放放行后继续监管的货物
出口监管仓库:存放办结出口手续并卖断结汇的出口货物
保管期间造成货物损毁或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仓储企业应承担纳税义务和法律责任。
(二)加工贸易生产加工企业:不管其是否具有报关资格,只要接受委托,从事出口制成品的加工生产,都应视为报关活动相关人。但是加工企业自主经营出口并报关时,才是报关单位。
(三)转关运输货物境内承运人:
境内承运人需经海关批准,它和它的运输工具、驾驶人员必须办理海关登记注册。
运输工具和设备必须具有密封装置和加封条件。
运输期间转关运输货物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承运人应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报关活动相关人的法律责任
不具有报关资格,但承担相应的海关义务和法律责任
• 可以报关
• 包括自理报关的外贸公司、工厂 、代为报关的报关行、船/货代
• 无
• 不可以报关,但可转关报关
• 包括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物流中心(A型)、转关货物的承运人、加工企业
• 货物灭失要承担赔偿之外的代替纳税等责任
• 注:加工工厂可以报关单位也可以是相关人,关键看其是否为货物报关:只加工不报关则为相关人,否则则是报关单位。
第五节:报关员
一、概念
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并注册。
必须受雇于一个从事进出口业务、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报关企业并代表该企业报关。报关员不是自由职业者。
二、报关员资格
报关员资格许可------通过考试和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行政许可的方式发证)。
考试由总署组织、实施、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报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相关知识、法律、法规及规章。三个月前公告考试事宜。
(一)报名条件及手续
年满18岁,大专学历(06、07年高中/中专),具有中国国籍。港澳台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可以参加考试。
下列人员不能参考(只有一个3年):
1、刑罚的
2、走私或严重违规,被取销报关员证的
3、因行贿,被撤销报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4、考试宣布成绩无效,并被撤销报关员资格、吊销资格证书,不满3年的
(二)报关员资格申请及报关员证书颁发
报关员资格审查制度:对合格者通过行政许可的方式颁发资格证书,并且要在接受注册申请后审核批复其为报关员,并颁发《报关员证》
6个月内申领报关员资格证,10日内(可当场)发证。
资格证书终身有效。
三、报关员的注册 (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或受其委托的隶属海关)
(一)报关员注册条件:
(1)中国国籍
(2)必须取得从业资格;
(3)必须受聘于报关单位
(4)首次注册,须在报关单位实习3个月
注册期(2年)满后,2年内没有注册的,再次申请注册的须经海关考核合格。
(二)注册程序
1、受理程序:申请(直属海关)----审核(隶属海关)----颁发证书。
2、注册资料:注册申请书、报关单位的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用工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提供实习证明材料。
有效期满后,连续2年没有注册,应提供海关考核合格材料。
台港澳人员需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3、(略)
4、注册有效期
2年,需延续的,期满30日前应办理延续手续。
(三)注册的变更、延续
1、注册变更
变更是指:报关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关单名称、海关编码。如报关员更换报关单位,不属变更范围。20日内,到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10日内发新证。
2、注册延续
2年注册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的海关不予受理。
(四)注册的注销
报关员不再执业的、辞职、解除合同关系、报关员应申请注销,否则由报关单位办理注销手续。(申请书、报关员证或报刊作废声明、报关员资格证。)
(五)其他规定
1、更换单位,注销原证,重新办理
2、遗失报关员证,应及时说明情况,并登报作废。海关在收到说明情况及作废证明后20日补发。
3、《执业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的情况,应依《许可法》等程序进行。
四、报关员执业
(一)执业范围
报关员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报关企业的报关员可在所在报关地口岸或业务集中的地点办理,收发货人的报关员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范围如下:
1、如实申报货物相关事宜、填单,提供单证。
2、办理纳(补、退)税及相关事宜。
3、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结转、外发加工、内销、放弃核准、结转、核销及保税鉴管事宜;
4、办理减(免)税事宜;
5、协助海关查验、结关
(二)权利与义务
权利:
1、报关权
2、向海关查询报关情况
3、拒绝海关工作人员不合法要求
4、对海关决定有陈述、申辩、申诉权
5、行政处罚的复议权或起诉权
6、合法权益因海关违法行为受损,要求赔偿
7、参加执业培训
义务:
1、熟悉货物情况
2、填制报关单、准备单证并报关
3、配合查验
4、配合海关对企业的稽察和涉违案件的调查
5、参加岗位业务考核
6、出示报关证
7、保管好报关证和相关证件
8、协助落实海关管理具体措施
(三)报关执业禁止
不得有下列行为:
1、故意制造矛盾和纠纷
2、索要额外的酬金,虚假报销;
3、同时在2个或2个以上报关单位执业
4、私自接受委托(一定要以报关企业的名义接受委托报关)
5、转借报关员证
6、涂改报关员证
7、其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四)记分考试管理(掌握)
1、考核管理的对象:是在职报关员。
范围是:报关单填制不规范、报关行为不规范、违反监管规定、有走私行为但未被暂停执业或撤销从业资格的报关员。
不适用的情形:报关员因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或有违反监管规定,走私行为等其他违法行为,由海关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处罚的。不适用于〈记分考核管理办法〉而按〈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2005年1月1日起实施。它是一种教育和管理措施,而不是行政处罚。
记分考核的管理部门是海关企业管理部门,通关业务现场及相关业务职能部门负责具体执行记分工作。
达到30分后,应参加海关或受托组织举行的岗位考核,合格分数归零,不合格参加下一次考核。
2、考核量化标准: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周期,不足一个1年的也是按1个记分周期计算。1个记分周期满后,分值未达到30分的,分数归零。但报关员在1个记分周期内变更注册登记报关单位或注销的,分数不归零。
(1)为1分的情形(电子单、放行前改单、盖二章)
电子单(电子单项目填写不规范,被责令退回的,海关做出的);
放行前改(放行前因报关员原因申报差错,单位申请改单的,须对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征收、海关统计未造成危害,单位做出改单);
盖二章(1、未按照规定在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上加盖报关专用帐或其他印章,或用章不规范的;2、 未按照规定在纸质……签名盖章,或由他人代表签名盖章的)。
(2)为2分的情形(放行前撤单、拒绝)
放行前撤(放行前制单不规范,单位申请撤单的,须不对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征收、海关统计造成危害,单位做出的撤单);
一拒绝(电子审单时,拒绝应要求做出解释、说明情况、补充材料、提供样品等,造成海关退单的)。
(3)为5分的情形(10日,放行后改单和撤单,100万元以下)
10日(海关发出“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10日内,无正当理由而不现场交单查验造成海关撤单的);
放行后改单和撤单(因制单不规范而申请改单或撤单的(因出口更换舱单除外)需海关确认不属走私逃税等违规违法性质);
100万元以下(放行后海关发现,币值或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差额在100万元以内/ 数量有四位数以下差值,海关确认不属伪报,并不影响海关统计的)。
(4)为10分的情形(借证、100万元以上)
借证(出借、借用、涂改证件的);
100万元以上(放行后海关发现,币值或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差额在100万元以上/ 数量有四位数以上差值,但海关确认不属伪报的)。
(5)为20分的情形(行政处罚)
违反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但未被暂停执业或取消报关员资格的。
(6)为30分的情形(走私)
走私行为被海关行政处罚,但未被暂停执业或取消报关员资格的。
3、记分考核管理的救济途径:
书面申辩:异议时,接到电子或纸质告知单7日内向海关申辩,海关7日内答复。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4、岗位考核。
记分达到30分的报关员,海关中止其报关员证的效力,不在接受其办理报关手续经岗位考核后方可重新上岗
报关员计分情形比较
五、法律责任
(一)因工作疏忽或未审查,造成漏报或申报不实的,暂停6个月内执业,严重者取消资格。
(二)暂停恢复后一个再次被暂停的,取消报关资格
(三)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超范围报关,责令改正,5万内罚款,暂停6个月内执业;情节严重取消从业资格。
(四)行贿,取消从业资格,10万内罚款;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不得重新取得从业资格证书。
(五)骗取注册登记,撤销注册登记、取消从业资格,30万内罚款
(六)下列情形,警告、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1、有报关员执业禁止行为的(禁止行为见P38)
2、报关员注册内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七)对没有报关从业资格非法从事报关,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节 报关行业协会
中国报关协会(CCBA),报关企业和个人自愿结成、非营利性质、法人资格的行业组织。
民政部和海关总署双重管理,其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为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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