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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当好班长
(一九六二年二月六日)
邓小平
要把我们党的老传统真正地恢复起来和发扬起来,党的各级领导同志的态度是很重要的。各级领导同志要善于倾听反面意见,倾听不同意见;要听老实人的话,要听老实话。这也是我们的传统。毛泽东同志,刘少奇同志,历来是这样提倡的。中央多少年来都是这样提倡的。在这次会议的讨论中,很多同志说,过去发表意见比较随便,同志间也容易交心。那就照样恢复起来吧。但是,这里一定要我们党的各级主要领导同志注意到这个问题。党的各级主要领导人,特别是“班长”、“副班长”,要服从和团结多数,尊重少数。这一点,毛泽东同志过去不晓得讲过多少次,这次会上又讲了这个问题。做领导人的,总要取得大多数人的同意,事情才好办,绝不能一个人讲了就算数。对少数人要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不一定就是错误的。即使是错误的,他们的意见也不会是孤立的,只有重视这些意见,才能很好地去加以纠正,帮助同志们改正错误。还有,领导人的度量要大一点。要能客人,要能听得进反面意见,要能用平等态度待人,要能更谦虚谨慎,等等。
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威信建立在什么地方呢?建立在思想、工作、言论的正确上,建立在民主作风上,建立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上。领导人不可能什么事都做得百分之百的正确,不可能一点缺点、错误也没有。问题在于对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有没有自我批评的精神,让不让别人批评,听了正确的批评能不能接受和照办。有错误,自己讲,而且讲够,又能倾听别人批评的意见,这就有了主动,就可以使大家心情舒畅。这样做绝不会损害自己的威信,只会提高自己的威信。
对于我们党的各级领导人(包括党委会的所有”成员),应该有监督。这种监督是来自几方面的,来自上面,来自下面(下级),来自群众,也来自党小组生活。我想提出这么一个问题,大家看看妥当不妥当。我觉得,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是来自党委会本身,或者书记处本身,或者常委会本身。这是一个小集体。我们一些领导同志,同伙夫、勤杂人员等同志们编在一个党小组里,那是起不了多少监督作用的。当然,根据党章规定,人人要过支部生活。我想,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就是把领导人的主要的小组生活,放到党委会去,或者放到书记处去,或者放到常委会去。在党委会里面,应该有那么一段时间交交心,真正造成一个好的批评和良我批评的空气。同等水平、共同工作的同志在一起交心,这个监督作用可能更好一些。(刘少奇:可以有这么个建 议,各级党的委员会一个月之内要有一次党内生活会。委员会开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不一定一个月,三个月有一次也很好了。(刘少奇:一季有一次,一年四次也好,开党内生活会。这么一个建议,行不行?每一个委员会,省委也好,地委也好,县委也好,一季开一次会,搞批评和自我批评,过党的生活。)(毛泽东:检查工作,总结经验,交换意见。)谈谈心,相互批评批评,有意见就讲。我们要重视党委内部的互相监督作用这个问题。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同级的领导成员之间彼此是最熟悉的。这样做,对于同级里面讨论问题,取得一致意见,作出决定,也是很重要的。
在党委内部生活中,应该注意集体领导,分工负责。这里边“班长”的作用很重要。我们党,在过去一段时间里,中央和毛泽东同志都特别强调树立核心;后来,核心大体上树立了,就特别强调如何当好“班长”。这就是说,一定要树立核心。不建立核心,处于涣散的状况,这个党委的工作是做不好的。这次会上“将军”,大概多半是“将”‘班长”的“军”。这并不是不重视“班长”。相反,正是重视“班长”。这就是说,“班长”要当好。现在没有适当“班长”的,还要培养“班长”,或者由上级选择一个比较好的“班长”。有了“班长”,大家就要帮助他当好。当“班长”是很不容易的,常常遇到很为难的事情。不要以为当“班长”很舒服。我知道,好多“班长”也是叫苦的。“班长”的事情很多,谁也不能说样样事情就处理得那么周到。看来,有一些事情,不原谅也是不行的。而“班长”本人,既然知道不容易当,那就要照毛泽东同志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所讲的,要学会“弹钢琴”[1]。这是不容易学会的。我们恐怕是永远要学的。哪一天都得要讲“要学会”,不能说“都会了”。(毛泽东:会了,又可以不会的。)遇到新的事情又不会了,遇到新的问题又不会了、遇到新的对象又不会了,到了新的地区又不会了,可不容易学会哩,哪一天都要学会“弹钢琴”,学会当乐队指挥。“班长”不勇于负责是不行的。有一些问题,“班长”不负责出面处理也是不行的。有些事情,你不出面处理,推到哪里去呢?
这里,是不是可以把问题大体上分两种性质:一种叫日常性质的问题;一种叫重大的问题,或者是政策性质的、重大性质的问题。日常的问题,总是要分工负责点头的。第一书记不点头是不行的呀。如果每一件事情都开委员会讨论,开书记处会议讨论,这样开会要开死人的呀。总是或者由第一书记,或者由第二书记,或者由其他书记,分工负责,该点头的还是要点头才行。但是,重大的问题,就必须分别情况,提到委员会,提到常委会,或者提到书记处,加以讨论,大家取得共同的意见,作出共同的决定。(毛泽东:如果意见不一致,就少数服从多数。)
注释
1 见毛泽东《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毛拜东选集》第4卷,1966年版,第13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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