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及考核评级办法
(试 行)
煤炭企业的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煤矿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是煤矿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的保证,是煤炭企业现代化生产、建设的重要途径。质量标准化要以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总的指导思想,以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为具体目标。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公司各生产矿井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 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
第二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为90分及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一级,采煤、掘进、机电与运输、地测、煤质管理、调度、综合管理七个专业中,达到一级的专业不低于四个,其它专业不低于二级。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为80分及以上,且通风专业不低于二级,采煤、掘进、机电与运输、地测、煤质管理、调度、综合管理七个专业中,达到二级的专业不低于四个,其它专业不低于三级。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70分及以上,且采煤、掘进、机电与运输、通风、地测、煤质管理、调度、综合管理八个专业中,没有不达标的专业。
第三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考核评级及得分计算办法: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煤质管理、调度、综合管理,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在计入矿井总分时,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采煤: 20分 系数为0.2;
2.掘进: 15分 系数为0.15;
3.机电与运输: 15分 系数为0.15;
4.通风: 20分 系数为0.2;
5.地测: 5分 系数为0.05;
6.煤质管理: 5分 系数为0.05;
7.调度: 5分 系数为0.05;
8.综合管理: 15分 系数为0.15。
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得分计算办法:
矿井得分=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
第四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月度内出现1人死亡事故的矿井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不得超过三级,2人及以上取消评定;
(二)月度内出现1人重伤、1处机电设备失爆、24小时以上管理责任事故的矿井降一级评级。
(三)公司要求各矿井必须坚持每旬质量标准化自检并有备案资料。公司动态抽查结果将纳入月末考核。
第五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检查考核办法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执行矿旬检、公司月检制度,以公司月检确定最后评定结果。
(二)检查考核采取动态检查验收形式,检查结果与月度工资总额提取挂钩。
第六条 凡是参加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存在问题通知单》(表附后);每次检查时必须复查上月所查问题整改情况,发现同类问题重复出现的按专业分类给予质量标准化降一级标准处理。
第七条 对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考核奖惩依据为公司下发的有关文件,各单位要结合公司下发的有关文件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第八条 本规定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标准及考核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总部。
第十条 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 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生产矿井综采(放)工作面。
第二条 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公司下达的回采作业计划(特殊情况除外);
2.采煤工作面回采率达到设计要求;
3.采煤工作面无死亡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
4.检查资料齐全
1)有每旬自检记录。每缺一次旬检记录,月末考核专业评分扣5分。
2)资料保持原始性、真实性,不得有虚假。
第三条 采煤专业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采煤专业得分在90分及以上,工作面优良品率100%。
二级:采煤专业得分在80分及以上,工作面优良品率100%。
三级:采煤专业得分在70分及以上,工作面合格品率100%。
第四条 采煤专业考核评级办法(见附表)
采煤专业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月度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 = 各采煤工作面得分之和/采煤工作面个数。
第五条 采煤工作面质量标准及得分计算办法
1.采煤工作面质量标准化检查分十大项,每个项目满分100分。其中每项有若干小项,每小项占一定比分。在检查中按规定评定出小项得分,小项得分相加为项目得分。
2.采煤工作面质量分三个等级:
优良品:十大项中前五项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90%,后五项最低得分不得低于本项总分的80%;
合格品:十大项中前五项最低得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70%,后五项最低得分在本项总分的60%以上;
不合格品:十大项中前五项最低得分低于本项总分的70%或后五项最低得分在本项总分的60%及以下。
综采(放)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及考核评分办法
受检单位: 年 月 日 实得分:
检查项目
检 查 小 项 及 质 量 标 准
检查方法
标准分
实得分
(一)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1.坚持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并有健全的分析和处理责任制,有记录资料。
各项全面检查,地面查阅作业规程措施和有关资料,并与井下对照检查。各小项内容不全扣一分,扣完为止。
3
2.坚持开展工作面地质预报工作,地质部门每月至少有一次预报,并有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和通知生产队组。
1
3.坚持开展工作面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兑现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班评估工作,并有验收检查记录资料。
1
4.有经批准的正式作业规程和贯彻记录等管理制度。
5
⑴作业规程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先进技术,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
1
⑵作业规程、措施,从编制、审批到贯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
1
⑶作业规程中支护设计有根据矿压观测、地质资料及顶板控制专家系统进行的科学计算,对支护方式、支护强度的选择要有科学依据。
1
⑷工作面切眼安装、初次放顶、撤出及过地质构造带等必须有专项措施。
1
(5)各回采工作面都要在主要巷道内悬挂该工作面巷道布置、工作面布置、回采工艺、通风、供电、运输以及避灾路线示意图。
1
(二)
顶
板
管
理
⒈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
1、3小项沿工作面均匀选5点和在各点间任选5点,共10点,三点不合格该小项为零分。
2、4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小项不得分。
2.5
⒉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
2.5
⒊机道梁端至煤壁的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冒空处必须采取接实顶板的措施,保证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密。
2.5
⒋一次采全高工作面不准随意留顶底煤开采,必须留顶底煤、托夹矸(伪顶)开采时,必须有批准的专项措施。断层或顶板破碎处要制定针对性措施。
2.5
(三)工
作
面
支
护
⒈支架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工作阻力必须达到要求。支架完好,无漏液、串液,不自动卸载,并定期检验安全阀的开启值。液压管路接头无铁丝销或单腿销替代“U”型销。
1、2小项沿工作面各均匀选5点和各点间任选5点,共10点,一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拉线长度不小于50m
3、4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3
⒉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超过±50mm。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不超过±100mm。
3
⒊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7°。支架要垂直于顶板,歪斜小于±5°。
2
⒋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小于200mm)。
2
(四)
安
全
出
口
及
端
头
支
架
⒈工作面要按规定使用好端头支架或其它有效支护形式,在作业规程中说明。
1、2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3、4小项检查10个点,一点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3
⒉工作面上下两顺槽必须用单体液压支柱配铰接顶梁(使用支架时要有专门的安全措施)进行超前加强支护,其控制长度不得低于20m;支设排数等按规定执行。所有单体液压支柱必须支到实地,垂直顶底板支设,钻底量不大于100mm,底软时必须穿铁鞋。
3
⒊上、下出口超前控制范围内支护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8m(综放工作面不低于2.5m);人行道宽度不得低于0.8m。
2
⒋超前支柱(支架)初撑力要符合规定并要有防倒柱措施。
2
(五)
移
架
放
顶
⒈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回风、运输顺槽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特殊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滞后的距离)。
2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项不得分。 1、3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4小项工作面内空载支架视为失效支架,一架扣1分,扣完为止 。
3
⒉一次采全高工作面,采空区冒落高度普遍不小于1.5倍采高,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时必须采取特殊支护或强制放顶措施。放顶煤工作面必须按规程规定步距和要求进行放顶,严禁超步距放顶,顶煤冒放性较差时,应采取专门预裂措施。
3
⒊移架后,支架的护帮板要及时支撑到位;支架上方接顶要严实。
2
⒋支架高度与采高要相符,不得超高使用或出现死架。
2
(六)
煤
壁
机
道
⒈煤壁平直且与顶底板垂直。顶板平、无伞檐,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过200mm;长度在1m以下时,最突出部分不超过250mm。底板平、无台阶和落差。
各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3
⒉支架端面距最大值符合规程要求;前梁要接顶严密。
3
⒊移架离采煤机滚筒不得超过6架;如顶板破碎,煤壁片帮时必须停机带压超前移架。
2
⒋综放工作面端头支架放煤时严禁将支架掩护梁上方的顶煤一次性放空。
2
(七)
两
巷
与
文
明
生
产
⒈巷道净高净宽不得低于规程规定。
1、2小项各均匀选5点和各点间任选5点共10点,一处不合格扣1分,扣完为止。 3、4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扣一分,扣完为止。
3
⒉巷道支护完整,符合规程要求,架棚处无断梁折柱,无空帮空顶,锚、网、锚索支护齐全有效,无活石。
3
⒊文明生产:(1)巷道无积水(长5m ,深0.1m);(2)无浮碴、杂物;(3)材料、设备码放整齐并有标志牌;(4)有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牌板。
2
⒋管线吊挂整齐,行人侧宽度不小于0.8m。
2
(八)
煤
炭
回
收
⒈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
各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小项不得分。
2.5
⒉综采工作面不丢顶、底煤(必要时要有批准的专项措施)。放顶煤工作面实现“见矸关门”。
2.5
⒊架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浮煤。
2.5
⒋不任意留煤柱。
2.5
(九)
机
电
设
备
⒈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和乳化液浓度不低于有关规定,有自动配比箱和浓度检测仪器并使用正常,有检查检测记录。
各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小项不得分。
3
⒉工作面刮板运输机成直线,机头必须与顺槽转载机搭接合理,底链不拉回头煤。顺槽转载机挡煤板、刮板、螺栓齐全完整。
3
⒊顺槽胶带输送机撑架、托辊齐全完好,胶带不跑偏。电缆、管子铺设符合规定,开关上架,电缆要盘好;闲置设备或材料要放在安全出口20m以外的安全地方;电气设备无积尘、无失爆,有淋水的地方,要有防水设施。
2
⒋使用滚筒式采煤机时,采煤机上必须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运输机的闭锁装置。采煤机要完好,不漏油,不缺齿。
2
(十)
安
全
管
理
⒈工作面和顺槽运输机机头、机尾要有停、开的信号装置,灯、按钮齐全并且上板。行人通过的顺槽转载机机尾处要加盖板和安全防护措施,行人跨越运输机的地点要设过桥。拉放变电列车小绞车有牢固压戗柱或地锚。
各小项全面检查,一处不合格该小项不得分。
2
⒉工作面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检仪,在瓦斯异常时服从瓦检员的安排。
2
⒊工作面风量、风速、煤尘和瓦斯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2
⒋通风设施和瓦斯处理设备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
⒌工作面监测监控、束管监测及防灭火系统齐全,安全可靠。
2
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签字):
附件二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完成公司下达的掘进进尺计划(特殊情况除外);
2、无死亡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
3、保证矿井采掘关系正常,三个煤量可采期符合规定。
4、按期完成公司下达的重点工程计划。
第二条 掘进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
优良:总分为9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80%及以上,没有不合格工程;
合格:总分为8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60%及以上,没有不合格工程;
不合格:总分为70分以下,优良品率50%以下。
第三条 评分办法:
总分为100分,其中工程质量满分为60分,文明生产满分为40分。
1、工程质量标准及评分办法:
(1)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及附表1—4进行检查评级。
(2)矿每旬对所有掘进队当期掘进巷道的工程质量,进行一次检查验收评定等级,达到优良品得60分,合格品得50分,不合格不计分。
(3)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检查,对各类巷道进行全面抽查,并确定评定等级。
(4)有每旬自检记录。每缺一次旬检记录,月末考核专业评分扣5分。
(5)对各矿的特殊巷道,如硐室、煤仓、立井、裸体巷道、水仓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可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检查和评定标准,并报公司认定后执行。
2、文明生产共十项,每项4分。各项按小项检查标准分别考核评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该小项不得分。对附表中没有的小项项目按满分记入。
3.安全方面:
掘进队所负责的区域内,因掘进责任事故出现重伤及以上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矿井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为不合格。
4、掘进工作面得分计算方法:
每个掘进工作面得分=工程质量得分+文明生产得分
5、矿井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计算方法:
月度矿井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抽查掘进工作面得分总和÷抽查掘进工作面个数
锚喷支护巷道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位: 队组: 工程名称: 得分:
保证项目
检验项目
质量情况
评定情况
1
锚杆、锚索、锚固剂及锚网的材质、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喷射砼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的质量及配合比符合设计要求
基本项目
项目
标准(mm)
检查点记录
合格率
优良率
等级
合格
优良
1
2
3
4
5
6
7
8
净宽
中心至任意帮
主要巷道
0~+150
0~+100
一般巷道
-50~+150
0~+150
无中心测全宽
一般巷道
-50~+200
0~+200
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
主要巷道
0~+150
0~+100
一般巷道
-30~+150
0~+150
无腰线测全高
一般巷道
-30~+200
0~+200
项目
(合格)
(优良)
锚杆、锚索的抗拉力
不小于设的90%
不小于设计
锚杆、锚索的安装质量
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壁面,不松动。
安装牢固、托板密贴,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
锚索索定后的预应力
最小值不小于设计的90%
不小于设计
喷层厚度
不小于设计的90%
不小于设计
允许偏差项目
锚杆锚索
项 目
允许偏差
间距、排距
±100mm
锚杆方向与井巷轮廓线角度
≥75o
锚杆外露长度(喷浆前)
≤50mm
喷射砼
表面平整度
≤50mm
基础深度
≤10%
水沟
中心位置
-50~+100
规格尺寸
-30~+150
参检人员: 时间: 年 月 日
锚杆支护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位: 队组: 工程名称: 得分:
保证项目
检验项目
质量情况
评定情况
1
锚杆、锚索、钢带及锚网的材质、品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
锚固剂的材质、品种、规格、有效期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基本项目
项目
标准(mm)
检查点记录
合格率
优良率
等级
合格
优良
1
2
3
4
5
6
7
8
净宽
中心至任意帮
主要巷道
0~+150
0~+100
一般巷道
-50~+150
0~+150
无中心测全宽
一般巷道
-50~+200
0~+200
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
主要巷道
0~+150
0~+100
一般巷道
-30~+150
0~+150
无腰线测全高
一般巷道
-30~+200
0~+200
项目
(合格)
(优良)
锚杆、锚索的抗拉力
不小于设计的90%
不小于设计
锚杆、锚索的安装质量
安装牢固、托板基本密贴壁面,不松动。
安装牢固、托板密贴,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
锚索索定后的预应力
最小值不小于设计的90%
不小于设计
喷层厚度
最小值不小于设计的90%
不小于设计
允许偏差项目
锚杆锚索
项 目
允许偏差
间距、排距
±100mm
锚杆方向与井巷轮廓线角度
≥75o
锚杆外露长度
≤50mm
锚索外露长度
≤350mm
水沟
中心位置
-50~+100
规格尺寸
-30~+150
参检人员: 时间: 年 月 日
支架支护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位: 队组: 工程名称: 得分:
保证项目
检验项目
质量情况
评定情况
1
各种支架及其构件、配件的材质、规格质量和加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定
2
背板和充填材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基本项目
项目
标准(mm)
检查点记录
合格率
优良率
等级
合格
优良
1
2
3
4
5
6
7
8
净宽
中心至任意帮
主要巷道
0~+50
0~+30
一般巷道
-30~+50
0~+50
无中心测全宽
一般巷道
-30~+50
0~+50
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
主要巷道
0~+50
0~+50
一般巷道
-30~+50
0~+50
无腰线测全高
一般巷道
-30~+50
0~+50
项目
(合格)
(优良)
水平巷道支架前倾后仰
偏差±1o
偏差±0.5o
倾斜巷道支架的迎山角
偏差+1o
偏差+0.5O
撑(拉)杆和垫板
位置、数量一个检查点中不合格的不大于2处
符合设计要求
背板安装
位置、数量符合设计,80%以上背板背牢
符合设计要求
支架柱窝深度
到实底,深度不小于设计的30mm
到实底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允许偏差项目
项 目
允许偏差
主要巷道
一般巷道
支架梁水平度(限值)
≤40mm
≤50mm
支架梁扭距(限值)
≤80mm
≤100mm
支架间距
±50mm
±100mm
立柱斜度
±1o
±2o
棚梁接口离合错位
<3mm
<5mm
水沟
中心位置
-50~+100
规格尺寸
-30~+150
参检人员: 时间: 年 月 日
可缩性支架支护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位: 队组: 工程名称: 得分:
保证项目
检验项目
质量情况
评定情况
1
可缩性支架及其构件、配件的材质、规格质量和加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附件齐全、无锈蚀
2
背板和充填材料的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基本项目
项目
标准(mm)
检查点记录
合格率
优良率
等级
合格
优良
1
2
3
4
5
6
7
8
净宽
中心至任意帮
主要巷道
0~+100
0~+80
一般巷道
-30~+100
0~+100
无中心测全宽
一般巷道
-50~+100
-20~+100
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
主要巷道
-30~+100
0~+100
一般巷道
-30~+100
-20~+100
无腰线测全高
一般巷道
-30~+100
-20~+100
项目
(合格)
(优良)
水平巷道支架前倾后仰
偏差±1o
偏差±0.5o
倾斜巷道支架的迎山角
偏差+1o
偏差+0.5O
撑(拉)杆和垫板
位置、数量一个检查点中不合格的不大于2处
符合设计要求
背板安装
位置、数量符合设计,80%以上背板背牢
符合设计要求
支架柱窝深度
到实底,深度不小于设计的30mm
到实底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允许偏差项目
项 目
允许偏差
主要巷道
一般巷道
搭接长度
-30mm
-40mm
卡缆螺栓扭距
≤5%
≤10%
支架间距
±50mm
±100mm
支架梁扭距(限值)
≤80mm
≤100mm
卡缆间距
±20mm
±30mm
水沟
中心位置
-50~+100
规格尺寸
-30~+150
参检人员: 时间: 年 月 日
掘进文明生产标准及评分表
受检单位: 得分:
检查项目
标准规定
标准分
实得分
一、作业规程编制
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
2
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有补充措施。
1
内容齐全,外观整洁,图文清晰,保存完好。
0.5
审批、贯彻手续完备、有贯彻、考核和签名记录。
0.5
二、作业地点综合防尘
采取湿式钻眼,干式钻眼时有扑尘措施。掘进机切割时,内外喷雾系统完好。喷嘴齐全。
2
采取冲洗巷帮、装煤岩洒水降尘措施、喷浆使用潮料和除尘机。
0.5
放炮使用水泡泥、喷雾降尘,巷道内有风流净化装置,转载点使用喷雾。
1
作业人员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0.5
三、运输设备
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完好、运转自如,无杂物、浮煤(矸),转载处设置可靠的挡煤(矸)设施。
1
人员跨越运输机处必须有过桥。使用车辆时必须有躲避硐室。
1
综掘机照明齐全。防爆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1
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牢固、铺设平稳、直,运行可靠。
1
四、局部通风
通风系统符合《规程》规定。
2
风筒吊挂整齐,逢环必挂,不漏风。
1
工作面风筒不落地,风筒距工作面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
五、巷道卫生
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淤泥、积水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0.1m)
2
浮煤(矸)不防碍行人、行车,水沟畅通
0.5
材料工具码放整齐,挂牌管理
1
管线吊挂整齐,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0.5
六、施工图板
作业场所有规范的、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断面图、巷道布置图、供电系统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
2
图板图文清晰、正确,保护完好
0.5
图板位置悬挂合理,便于作业人员观看
0.5
现场作业人员熟知三图一表
1
七、掘进安全设施
上、下山掘进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安全间距和躲避硐室设置符合《规程》规定
1
有突出危险的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设置压风自救装置
1
高瓦斯矿井及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应按《规程》规定设置隔(仰)爆设施
1
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测点布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有记录牌板显示
1
八、机电设备管理
巷道内无失爆电器设备
2
机电设备定期检查维护,达到完好标准,各种保护齐全
0.5
设备安装位置合理,卫生清洁,挂牌管理,开关上架
0.5
机电维护工、综掘机司机、刮板机、胶带机司机等持证上岗
1
九、顶板管理
掘进工作面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
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形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1
架棚支护巷道必须使用拉杆或撑木
1
掘进巷道内无空顶、空帮现象,失修巷道能及时处理
1
十、爆破管理
放炮员持证上岗,放炮作业符合《规程》规定
1
引药制作、火工品存放符合《规程》要求
1
放炮撤人距离和警戒设置符合《规程》规定
1
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
合计
参加检查人员: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三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机电管理工作,确保机电设备的完好和安全运行,特制订生产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参加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无重大机电直接责任事故;
按公司分析认定的事故确定。机电直接责任事故,是指机电人员直接造成的事故。
重大机电直接责任事故认定:
(1)设备直接损失价值2万以上到50万元者。
(2)主提升胶带运输机故障停运4小时以上。
(3)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者。
(4)矿井事故停电10分钟以上;地面工厂车间供电事故中断4小时以上至4天或全厂供电事故中断30分钟以上至2天者。
(5)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3kV及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压风机气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缸体捣毁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严重者。
(6)对突出瓦斯矿井地面瓦斯抽排泵站,停止运行20分钟及以上者。
(7)主扇风机及分区扇风机停风,高突瓦斯矿井停风10分钟及以上,其它矿井20分钟及以上者。
2、矿井双回路供电。
3、检查考核期间未发现两台(处)电器设备失爆。
第三条 主要条文的说明:
1.本标准中所提到的机电设备是指煤矿生产设备。大型固定设备是指井上下2m及以上的运输绞车,主压风机,主通风机,主排水泵 (服务水平的泵房),2t/h及以上锅炉,主提升胶带输送机,35kV及以上的主变压器。小型电器包括:插销、按扭、打点器、接线盒、电话机、照明与信号灯、电铃、电笛、电钻、发爆器。上述小型电器如果失爆,即小型电器失爆。
2.电缆的选用必须是和所使用的电压等级相适应,有煤安标志和检验合格证,井下所使用的电缆必须是阻燃电缆。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每隔500m、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硐室内设备的进出线电缆、穿墙电缆的两边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规格型号、维护责任人的标志牌。电缆标志牌要统一制作,认真填写内容。电缆要吊挂整齐,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和弛度以及电缆之间的距离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裸体巷道的电缆吊挂有困难时,应使用钢绞线拉直以后固定牢固,再在上面用电缆钩子悬挂电缆,悬挂点的间距为2米,弛度一致,电缆跨越巷道时应使用专门的电缆桥架;电缆与风水管路在同侧吊挂时应吊挂在其上方0.3m以上的距离;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之间的间距应大于0.1m并悬挂在电力电缆的上方;高压电缆和低压电缆之间的间距应大于0.1m。盘圈或盘成“8”字的动力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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