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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任务书落实情况检查指标与评分标准(2013年版)
项 目
检查内容及指标
分值
检查评分依据
得分
一、组织管理机构
1.成立公共卫生管理组织机构情况。
2.公共卫生管理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8分
4分
4分
1.未成立公共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的考核不合格;未指定专门科室或专人负责公共卫生工作的考核不合格;未配齐专用设备(包括专用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网络等);未将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医院工作计划,无经费保障,各扣1分,扣完为止。
2.未制定公共卫生工作有关制度、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公共卫生奖惩制度、预检分诊制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扣2分;无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机制,扣1分;未按照相关制度采取追踪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执行情况的检查自评,扣1分。
二、传染病疫情与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
1.设立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肝炎门诊及开展预检分诊。
2.医务人员诊断法定传染病及并做好门诊记录及医疗、转诊的工作情况。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法定传染病报告情况(承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哨点医院的病例信息、生物样本上报情况)。
4.专人定期对门诊登记、住院登记和检验登记等传染病报告内容进行检查情况。
16分
4分
4分
4分
4分
1.无预检分诊制,扣1分;未设立呼吸道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扣1分,虽有设立但设立条件未达标准的扣1分;普通门诊有呼吸道发热病人和肠道传染病人就诊,扣1分。
2.医务人员诊断法定传染病不规范:未将实验阳性结果反馈到医生(扣0.5分)、新上岗医生未有传染病断诊标准等相关知识培训(扣0.5分)、诊断病名书写不规范(扣0.5分)、未实行首诊医生填卡负责制(扣0.5分);门诊记录不规范、项目不全,扣1分;出入院登记本不规范、项目不全,扣1分。
3.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及时率未达到100%,每降低10%以内扣2分;<80%的考核不合格(承担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哨点医院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率未达到100%扣2分;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医院监测目标菌株上报率<95%扣2分)。
4.乙肝等主要传染病诊断符合率<90%,扣2分。无专人定期对传染病报告内容进行检查,扣1分;无工作记录书面记录,扣1分。
三、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死亡病例的监测与报告
1.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排查、管理情况。
2.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禽流感疫情的监控,严防禽流感对人感染。承担全国和省级流感样病例监测哨点医院要按规定完成监测任务。
3.死亡病例网络直报报告率、及时率情况;根本死因推断准确率统计。
10分
3分
4分
3分
1.未按要求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的监测工作,扣3分;
2.不明原因肺炎疫情报告率未达100%,扣2分;疫情报告及时率未达100%,扣2分。流感样病例监测哨点医院未按规定完成监测任务,扣1分。
3.死亡病历网络直报报告率<95%,每降低5%以内扣0.5分,至1分全扣完为止;及时率<95%,每降低10%以内扣0.5分,至1分全扣完为止;根本死因推断准确率<95%,每降低5%以内扣0.5分,至1分全扣完为止。
四、重点传染病管理
1. 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规范实验室管理,参加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组织的年度质量考核;加强病例管理,健全艾滋病疫情报告和登记制度。按首诊负责制、采取普遍预防原则,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合并其它疾病进行治疗,不得因就诊者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推诿、拒绝对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2.做好疑似肺结核病例的发现、报告、转诊工作。发现后登记报告率达100%;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转诊率不小于95%。
3.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发现后城市12小时、农村24小时内网络直报情况及主动监测情况。
4.对收住的传染病人(含疑似病例)严格隔离,规范隔离措施及操作,严格出院标准等。落实手足口病早发现,和集中治疗措施,定点医院成立重症病例救治专家组。
20分
4分
4分
8分
4分
1. 未建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扣1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存在漏项/错项/逻辑错误等,各扣0.5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未履行我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实施方案中的职责,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治疗出现推诿、拒绝者,扣2分。
2.肺结核门诊病例疫情报告率<100%,每低于5%扣1分,扣完2分为止;肺结核病人转诊率<95%,扣1分,<80%的考核不合格。
3.AFP报告率、及时率<100%,分别扣3分,未每旬开展本院主动监测扣2分。
4.病例出院符合出院标准为100%,每降低5%以内,扣0.5分,扣完1分为止;传染病死亡病例未规范化处理,扣1分;定点医院未成立重症救治专家组的扣2分。
五、预防接种与管理
1.医院产科完成新生儿第一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的接种后,应及时将接种相关信息录入居民健康系统妇幼系统的接种登记模块,登记项目应完整,并保存上报到福建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平台。
2.开展助产技术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新生儿第一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的接种,将新生儿免疫接种服务和管理纳入本单位综合目标管理和产科质量检查考核的内容。保持较高接种率,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接种率、卡介苗接种率均≥95%;接种及时率≥90%。
3.对负责承担免疫接种的医护人员进行免疫接种培训,熟练掌握免疫接种技术。
4.依法、规范生物制品管理,保证预防用生物制品质量,确保免疫预防工作顺利、有效、安全实施。
10分
3分
3分
2分
2分
1、登记项目完整率<95%,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新生儿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情况录入率达100%,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2.没有专人负责扣0.5分;未将新生儿免疫接种服务和管理纳入本单位综合目标管理和产科质量检查考核的内容,扣0.5分。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接种率<95%,每降低5%以内扣0.5分,<85%为考核不合格;卡介苗接种率均<95%,每降低5%以内扣0.5分,扣完1分为止;接种及时率<90%,扣1分。
3.接种人员未接受培训取得预防接种资格证书,扣1分;接种登记资料不完整,扣1分;未按时按规定上报相关报表,扣1分。
4.疫苗管理不符合要求,扣1分;领用台帐不清楚、各种记录不齐全,各扣0.5分。冷链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扣1分。
六、院感控制与消毒隔离
1.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配备院感专职人员,发生院感暴发事件应进行调查分析,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
2.院感重点部门设置、工作流程符合要求,定期进行监测,各项监测资料齐全。
3.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管理符合要求。
4.医疗废物处置符合要求。
5.医院必须设置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应符合排放标准。
6分
2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未建立管理责任制,扣0.5分;无专职院感人员扣1分;没有开展院感暴发事件的调查分析,扣0.5分;查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未按规定报告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扣0.5分;瞒报不得分。
2.查3个重点部门,设置与工作流程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未定期监测,扣0.25分;监测资料不齐全,扣0.25分。
3.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管理不规范,或有复用的扣2分。
4.医疗废物处置不符合要求扣1分。
5.医院污水未达到排放标准,扣1分。
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1.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生物危害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实验室生物安全按级别配备防护设备、设施以及相关防护用品,并能有效运行。
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运输报批和实验室备案管理,开展实验活动时必须按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别进行防护;医疗废弃物处理符合要求,防止流失、泄漏、扩散等事故的发生。
4.加强实验室人员培训,实验室工作人员掌握生物安全防护知识。
6分
1分
1分
3分
1分
1.未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扣0.5分;未开展生物危害评估,扣0.5分。
2.防护设备、设施及用品配置不符合要求,扣0.5分;防护设备、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扣0.5分。
3.查《福建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实验室未备案,扣2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运输未获省卫生厅审批,扣0.5分;实验活动与防护等级不一致及医疗废弃物处理不符合要求,扣0.5分。
4.未开展实验室人员培训,扣0.5分;实验人员生物安全防护知识现场考核不合格,扣0.5分。
八、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⒈设立孕产妇高危门诊,重度高危孕产妇由主治以上医师诊治;失约者应追访,危重孕产妇应陪护转诊,并由医务科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2.组织孕产妇、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调查和评审;出生缺陷监测医院及时上报出生缺陷个案资料。
3.记录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手术原始资料,上报新生儿出生、死亡和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资料。
4.向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上报新生儿听力筛查、确诊听力障碍患儿资料。
5.向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上报工作月报表、确诊HIV阳性孕妇的资料。
6.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执行《福建省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指定专人负责孕产妇系统保健手册的收集和运转,督促孕产妇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分娩后7天内及时将孕管卡寄回建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6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未设立高危门诊或高危孕妇无主治医师诊治的,
扣0.5分;查看高危随访登记,未追访扣0.25分;查看转诊记录,危重孕妇未陪护转诊扣0.25分。
2.查看孕产妇、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
未评审扣1分,上报不及时扣0.5分;出生缺陷个案未上报,扣0.5分;发现漏报或阻碍调查不得分。
3.原始资料记录不完整,扣0.5分;新生儿出生、死
亡和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资料未记录或及时上报,扣0.5分;
4.资料填写不规范扣0.5分,上报不及时扣0.5分。
5.资料填写不规范扣0.5分,上报不及时扣0.5分。
6、孕产妇系统保健内卡填写不规范扣1分,无专人收集孕产妇系统保健手册扣0.5分,未及时寄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扣1分。
九、健康教育工作
1.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医院有固定宣传场所,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2.对医护人员进行健康教育理论与技巧教育培训,对病人及其家属进行入院、治疗过程的教育和出院指导。
3.设立健康咨询处,分发健康教育资料,利用讲座、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卫生知识。
4.健康教育经费,健康教育档案资料。
8分
2分
2分
2分
2分
1.无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扣1分;无固定的宣传场所,扣0.5分;宣传内容更新每年少于6次,扣0.5分。
2.医护人员健康教育培训率达100%,每低5%扣0.5分,扣完1分为止;未对病人及家属开展健康教育,扣1分。
3.无健康咨询处,扣1分;业务科室健康教育覆盖率达100%,每低5%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4.健康教育未纳入医院工作计划,无经费保障,扣1分;健康教育档案资料不齐全,扣1分。
十、慢性病一体化防治管理
1.对现行“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接口改造,适时自动向“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区域数据中心上传就诊的主要慢性病病人个案信息
2.实施慢性病病人的规范化诊断与治疗培训
3.与下级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技术指导、帮扶机制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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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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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3年底前,列入省里“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接口改造任务的医院,未按时完成的扣2分。及时报告院内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恶性肿瘤病人个案信息的(专科医院可仅报专诊病种患者),报告率<50%,扣2分。未指定专人,收集并审核院内报告的四种主要慢性病患者个案信息,扣1分。
2. 未启动院内的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恶性肿瘤临床医生的规范化诊断与治疗培训,扣1分;未100%完成院内培训任务的,扣1分。
3. 制定双向转诊协议,每天要预留部分专家预约诊号给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于满足慢性病患者转诊优先诊疗需求。未制定协议的或开展患者双向转诊,扣1分。制定技术指导机制,通过人才、技术、管理等形式的指导帮扶,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慢性病一体化管理方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未制定相关文件的并落实的,扣2分。
可修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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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平潭县卫生局。
福建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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