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兰州大学教育学院
应用心理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简介
兰州大学应用心理学专业设置于2003年(当时隶属于兰州医学院),同年开始本科专业的招生,后停止招生。基于学生学习心理学的需求,教育学院在心理学课程教学基础上于2004年起面向全校本科学生设立了应用心理学双学位辅修专业。经过多年的专业发展,学生招生人数逐年增加,人才培养方案不断完善,专业师资队伍不断扩大,目前已形成一支年龄、职称与学历结构较为合理的教学、研究团队。鉴于心理学对提高全民素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的重大意义,为满足社会对心理学人才的需求,我校将立足西部,以学校两个附属医院为依托,突出医学心理学和心理健康教育的特色,将我校心理学学科建设成为西部一流、学科特色优势明显的心理学科研和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健全的人格、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兼具宽广的国际视野与浓郁本土情怀的复合型心理学专门人才。具体而言,要求具备系统的心理学基础理论知识,熟练的心理学实践技能,以及科学的心理学研究素养。能够从事基础研究、心理学教学、个体和团体心理咨询与辅导、人才选拔与测评,以及能在企事业单位、市场调查、社区服务、司法和体育运动等领域工作的专门人才。同时能为心理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提供优质的生源。
三、专业要求
1.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心理学的研究设计和实施方法,掌握本专业常用的数据分析技术,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具备在教育、企事业部门从事社会服务性的心理学工作技能。
2.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具有撰写研究论文,以及参与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能力,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3.具备良好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外语和计算机等必备的知识和技能达到规定的等级水平。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具有一定的审美知识和能力。
四、学制、学分与学位
1.学制
本专业目前实行学年学分制,以后逐步过渡为完全学分制。学年学分制期间学制为4年。完全学分制阶段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具有学籍时间最长不超过8年,累计修业时间不超过6年。
2.学分
本专业的总学分为157学分。
3.学位
凡修读本专业的本科生,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并符合学校有关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五、专业主干课程、特色课程
专业主干课程: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学、心理测量学、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学史、认知心理学、人格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
专业特色课程:医学心理学、神经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治疗等。
六、课程体系结构与学时学分分配
表一 课程体系结构与学时学分分配总表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学分
占总学分比例
学时
占总学时比例
公共基础课
必修
34
22%
706
28%
专业基础课
必修
14
0.9%
252
11%
专业课
必修
30
19%
540
21%
选修
44
28%
792
31%
通识选修课
选修
10
6%
180
7%
课外活动和实践环节
选修
25
16%
54
2%
合计
157
100%
2524
100%
表二 公共基础课学时学分分配表
序号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学时总数
开课学期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54
1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6
2
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54
3
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72
4、5
5
形势与政策
1
30
1-6学期
6
大学英语
12
216
1、2、3、4
7
体育
4
144
1、2、3、4
8
大学信息技术基础
3
54
1
9
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
2
36
2
34
706
表三 专业课学时学分分配表
序号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学时总数
开课
学期
1
心理学专业导引
1
18
1
2
普通心理学 (1)
2
36
2
3
普通心理学 (2)
2
36
3
4
人体解剖生理学
3
54
1
5
心理学史
3
54
2
6
实验心理学(1)
2
36
3
7
实验心理学(2)
2
36
4
8
心理统计学
3
54
3
9
发展心理学
3
54
4
10
社会心理学
3
54
6
11
生理心理学
3
54
2
12
心理测量学
3
54
4
13
认知心理学
3
54
5
14
人格心理学
3
54
5
15
统计软件应用
2
36
5
16
心理学研究方法
2
36
6
17
心理学名著导读(兰大导读)
2
36
1
18
心理学论文写作
2
36
7
44
792
注:上表中的黑体字为专业基础课,其他为专业课。
表四 专业选修课(含专业特色方向选修课)学时学分分配表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总数
开课学期
备注
模块1
医学心理学方向
1
医学心理学概论
2
36
7
四模块中至少选二个模块,选够24个学分
其余两个模块和任意选修课至少选够20个学分
2
生物心理学
2
36
5
3
神经心理学
2
36
6
4
精神病学
2
36
7
5
心理治疗案例分析
2
36
8
6
危机干预
2
36
7
模块2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方向
7
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发展
2
36
2
8
人际关系心理学
2
36
1
9
心理评估与诊断
2
36
3
10
心理咨询学
2
36
4
11
团体心理辅导
2
36
5
12
变态心理学
2
36
8
模块3
教育心理学方向
13
教育心理学
2
36
4
14
教学心理学
2
36
5
15
学习心理学
2
36
4
16
教师心理学
2
36
5
17
学校心理学
2
36
6
18
学校心理辅导
2
36
7
模块4
人力资源管理方向
19
管理心理学
2
36
4
20
人力资源管理
2
36
7
21
公共关系心理学
2
36
3
22
工商管理与营销心理学
2
36
6
23
人事测评
2
36
7
24
组织行为学
2
36
6
任意
选修
25
健康心理学
2
36
6
26
跨文化心理学
2
36
8
27
宗教心理学
2
36
5
28
认知神经科学
2
36
5
29
心理学专业英语
2
36
7
30
经济心理学
2
36
5
31
犯罪心理学
2
36
8
32
情绪心理学
2
36
4
33
消费与广告心理学
2
36
7
34
工程心理学
2
36
6
35
环境心理学
2
36
7
36
职业心理学
2
36
8
37
心理学实验软件 E-Prime
2
36
6
表五 通识选修课学时学分分配表
序号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学时总数
开课
学期
1
大学语文
3
54
1
2
文科高等数学
3
54
1
3
文科物理基础
2
36
4
X(学生在全校任选)
2
36
10
180
表六 课外活动和实践教学环节学时学分分配表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总数
开课学期
1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
2
暑期实践
2
心理学实验
3
54
4
3
毕业实习(8周)
8
第8学期
4
军事训练与军事理论
1
5
毕业论文(设计)
8
8周
7-8学期
6
科研创新活动﹡
3
总学分
25
54
﹡备注1:科研创新活动及学分计算办法
(1)完成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君政学者项目(君应为“上竹下君” )、国家理科基地学生科研训练项目,项目第一完成人计3学分,第二完成人计2学分,其他完成人计1学分;完成兰州大学本科教学工程专项经费支持的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兰州大学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项目第一完成人计2学分,其他完成人计1学分;完成学院自筹经费设立的各类科研训练项目,项目完成人每人计1学分。
(2)获得国家级大学生专业大赛特等奖、一等奖每人计3学分,二等奖每人计2学分,三等奖每人计1学分。获得省级大学生专业类大赛特等奖、一等奖每人计2学分,二等奖每人1学分。获得国际级大学生专业性比赛奖项的学分转换由学院参照本办法认定。
(3)SCI、EI收录期刊以及国内外权威刊物论文每篇计3学分,发明专利每项计3学分,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每篇计2学分,其他公开发行的刊物论文每篇计1学分。学生均应为第一作者或发明人。
备注2:第7学期课程安排在12周之前上课。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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