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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区机电管理制度
(一)电气设备维护和保养管理制度
(1)日检:
1、检查各紧固件的螺栓、弹簧垫是否紧固齐全。
2、检查各电气设备,如电动机、开关等声音是否正常,温度是否超限。
3、检查处理电缆接线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失爆问题。
4、检查信号照明系统的性能及电缆接线情况,符合完好标准和保护系统灵敏可靠。
5、检查维护装载机电缆和电缆夹板,不得有电缆吃劲、受力和挤出。
5、检查试验馈电开关、移动变电站、馈电开关的漏电、过流、接地三大保护灵敏、可靠、齐全。
6、检查备用电气设备是否达到完好状态。
7、清扫设备。
(2)周检:
1、检查电动机的接线柱是否紧固,有无烧伤痕迹。
2、检查电动机的绝缘状况。
3、检查各控制设备腔内螺栓是否紧固,是否有烧伤痕迹,更换损坏元件。
4、检查各种设备元件和接线端子是否有松动和挤坏现象。
5、检查装载机电动机电控箱各种元器件工作状况,螺栓松动受潮锈蚀等现象。
(3)月检:
1、检查各电气设备开关、接线盒电缆插销、防爆面清洁度,防爆间隙是否符合规定,并进行除锈除油。
2、测量电动机、开关、变压器绝缘电阻值,对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和整定。
3、测量低压网络对绝缘电阻值,更换绝缘程度和轴承损坏严重的电机。
4、电动机轴承注油一月一次。
5、检查移动变电站高、低压侧各接线极以及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烧痕、更换损坏元件。
(二)胶带输送机维护和保养管理制度
1、处理生产班不能处理的遗留问题。
2、检查主副滚筒、机尾滚筒、胶带主滚筒、储带滚筒、折返滚筒,有无异常声响和油脂是否缺少变质。
3、检查机械传动部位油池油量和轴承轴瓦等注油点油脂是否缺少变质。
4、检查上下托辊是否损坏、脱落。
5、处理损坏的胶带接头,解决胶带跑偏和松紧问题。
6、检查各传动部位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振动和声响。
7、检查、更换、补充减速器和液力耦合器的油。
8、检查电机、调速耦合器、减速器之间的连接情况。
9、检查挡煤口、漏煤口皮带磨损情况并及时更换。
10、检查架子是否弯曲,皮带是否磨架子,皮带是否接触上下托辊。
11、认真检查易损备用件是否齐全。
(三)电缆管理制度
1、新电缆必须经过阻燃试验、绝缘检查,合格后按规定编好号才准下井。
2、检修过的电缆必须按规定进行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按规定重新编号才准下井。
3、使用中的电缆必须按完好标准吊挂合格。
4、闲置电缆要及时回收,避免损失和丢失。
5、严禁带失爆运行。
(四)五小电器管理制度
1、必须取得防爆合格证才准入井。
2、小绞车、皮带、溜子等设备使用的电铃,三通、打点器和操作按钮要集中上板、排放整齐。
3、严禁失爆运行。
4、所有的小型电器必须进行编号管理。
(五)防爆检查制度
1、防爆检查要由机电工长、井下电钳工参加。
2、维护电工对管辖的防爆电气要坚持班班检查,发现失爆或其他不正常的运行要立即整改,不允许防爆电气失爆运行、带病运行。
3、对地区内防爆电气的检查,发现失爆除了有权现场督促整改外,还可按规定对责任者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其中失爆责任人处以300元罚款。
(六)机电事故处理制度
1、对"三违"现象必须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
2、对一般的机电事故由值班领导负责组织追查分析,并对事故者写出书面处罚意见,报安检站。
3、对事故当事者,除处以经济上的处罚外,必须在采区或安检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学习。
4、必须定期地对各要害场所岗位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劳动组织教育以及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每年至少进行1-2次的安全技术培训。
(七)区队设备管理制度
1、全区机电设备应建立台帐。
2、设备要编号,配套管理,无编号的设备不得发放使用。
3、机电设备和各种备件储存:
(1)各种设备(包括减速机)、机头架、地渡槽、回柱绞车、调度绞车检修合格后,经设备组验收,统一入库。
(2)各种零部件加要完毕后,由设备员保存,负责发放。
(3)各种设备和零件,都要随时有一定数量的储备量。
(4)当设备支出、储备不足时,由设备管理员及时向设备科或其他科室联系领取。设备使用班段,如遇设备不足时,要及时与设备管理员联系。
(5)要团结协作,互通情报,相互支援,给予方便。
(八)油脂管理制度
1、用于各种机电设备的油脂,必须实行专桶专用,油桶必须编号注明。
2、油桶由材料员统一管理,领发、使用油桶的人员,用完后必须交回油桶。
3、油桶由材料员负责到油脂组领取,用油人员必须提前一天向材料员说明用油的牌号、用途、数量等。
4、严禁一律桶混装多种油脂,也不允许用其它油脂代替设备规定使用的油脂。
5、用油人员注油时,不准使用混合油桶装油,注油量不超过规定。
6、废旧油脂必须回收,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7、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给予一定的罚款处理。
(九)材料管理制度
1、材料由单位材料员统一领取,发给下属各段使用。
2、材料管理人员由思想进步,工作认真负责,作风廉洁的工作人员担任。
3、材料管理人员对材料的领取、发放建帐管理,做到收发平衡。
4、各段所需材料经生产会计划,当班队长同意盖章,调度登记后,材料员方可发放材料。
5、领料小票要写使用地点、用途、规格、数量、领料人姓名、负责人姓名等。
6、材料管理人员要经常查对库存材料情况,并向领料负责人或队领导汇报,以便对所需材料及时领取备用。
7、不准私设材料库,不准单独存料。
8、杜绝材料流失现象,队领导不定时对库房进行查对。
(十)防爆设备检查入井安装验收使用制度
1、凡是新领取的防爆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在入井之前,必须由设备管理员、相关部室进行检查试验。凡是未经检查试验的防爆设备任何人不得强制下井,确保入井三关。
2、检查附验收合格,交接手续办清后,方可入井。
3、设备凡是缺件、少件、失爆、接线工艺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井。
4、下井安装使用前,必须由专职的管理人员进行验收,进行空载和重载试验,各种自动保护灵敏可靠,方可交接,投入使用。
5、安装验收时,验收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是否有缺件或有接触和重载试验,各种自动保护灵敏可靠,方可交接,投入使用。
6、防爆设备从验收投入使用之日起,使用单位要认真观察设备运转状况,并按验收交接情况进行维护。
(十一)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以及《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我区机电、运输事故管理,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运输设备事故,应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登记、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报告。因机电、运输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上报,因其它灾害事故造成的机电、运输设备损坏,不作为机电、运输事故统计。
3.机电、运输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施工的时间,造成损失的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种。
3.1、一般事故:影响生产在1-2小时;
3.2、重大事故:影响生产在8小时
3.3、特大事故:影响生产在14小时以上。
4、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向值班室报告,发生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向矿报告。
5、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要按事故情况分别进行追查,分析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1)一般机电运输事故由机电工长组织分析追查,将处理结果报矿有关部门。
(2)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由机电区长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分析追查。
(3)特大机电运输事故及人生伤亡事故,报矿组织有关单位分析追查,并做出处理,按有关规定上报。
6、所有干部工人在事故发生后都必须实事求是提供有关情况,不得隐瞒、编制事故情节,不得随意改动事故现场设备、设施状态,以免给事故分析追查造成困难。
7.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如实反映事故经过,不得伪造事故现场、隐瞒编造事故情节。
8、对机电运输事故的追查分析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发生的原因找不出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不明确不放过,没定出预防此类事故的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没有提出处理意见和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9.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通报批评、罚款、行政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
10.罚款处罚标准:一般机电运输事故,罚事故责任人30—200元;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罚事故直接责任人200—5000元;特大机电运输事故的处罚,根据直接经济损失按照事故追查结果,由机电区长决定。对于不如实反映事故经过,伪造事故现场、隐瞒编造事故情节者,要加倍处罚。
(十二)安全停送电制度
1、凡需停电时,需提前与值班室联系。
2、停电工作必须有专人进行,停电开关应挂白底红字的“有人工作,禁止送电”指示牌。
3、严禁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须经主管区长批准,并严格遵守安全措施。
4、无停电工作牌,而用其他方式表示停电者均认为无效,由此而造成的事故由停电人负责,并严格追查处理。
5、停电工作完毕后,必须进行试送电,保证安全可靠,操作人员方可离开现场。多人操作的线路,必须待最后一块停电牌收回后,方准送电。
6、停电工作的操作程序:
①停电:断开电源及有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
②验电:用合格的验电笔验电。
③装设接地线:在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电源侧装设三相短路接地线。
④闭锁:打好闭锁,悬挂停电牌,开关上锁、开关处设专人看管。
7、送电操作程序:清理、解除闭锁,再拆除接地线,最后送电。
8、严禁预约停、送电。
(十三)钢丝绳日常管理规定
1、每日早班由修理工检查钢丝绳及附属联接装置的完好情况。
2、检查路线为工作面范围内钢丝绳。
3、如果发现任一处钢丝绳摩损率、断丝率超标,或其它部位不完好,立即停止使用,汇报主管领导,等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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