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花卉和观赏植物内部检查表
编号
控制点
遵循标准
级别
不适用
及依据
备注
FO .
花卉和观赏植物
FO . 1
繁殖材料
FO . 1 . 1
品种和根茎的选择
FO . 1 . 1 . 1
种植者是否了解客户的质量标准?如果有质量标准,种植者是否遵守?
存在客户和种植者之间的书面通信,能证明双方在任何时候质量标准方面的协议。种植者必须提供已遵守同意的质量标准。NO N/A
次要必须项
FO . 1 . 1 . 1
种植者是否了解客户的质量标准?如果有质量标准,种植者是否遵守?
FO . 1 . 1 . 2
品种或根茎是否已经被主要客户认可?
客户和种植者间有一个书面协议,品种符合了主要客户的质量标准。
推荐项
FO . 1 . 1 . 2
品种或根茎是否已经被主要客户认可?
FO . 1 . 1 . 3
客户同意的品种或根茎,是否有书面标准规定种植哪些品种?
客户和种植者间有一个书面协议,品种遵守了客户的质量要求。
推荐项
FO . 1 . 1 . 3
客户同意的品种或根茎,是否有书面标准规定种植哪些品种?
FO . 1 . 1 . 4
作物生长是否符合书面标准?
文件化的记录。例如:必须有作物登记卡,必须符合客户的标准。
推荐项
FO . 1 . 1 . 4
作物生长是否符合书面标准?
FO . 1 . 1 . 5
品种或根茎是否满足最近的UPOV(作物新品种保护国际联盟)导则?
应要求有书面的文件证明根据当地法规获得种植的品种并遵守了知识产权的法律。NO N/A
主要必须项
FO . 1 . 1 . 5
品种或根茎是否满足最近的UPOV(作物新品种保护国际联盟)导则?
FO . 2
土壤和基质的管理
FO . 2 . 1
土壤熏蒸(没有土壤熏蒸时不适用)
FO . 2 . 1 . 1
对土壤熏蒸剂的使用是否有书面的判定?
对使用的土壤熏蒸剂应有书面的证据和判定,包括地点,日期,有效成分,剂量,施用的方法和操作人。不允许使用甲基溴化物。No N/A
主要必须项
FO . 2 . 1 .2
是否遵守种植前的间隔期?
种植前的间隔期必须被记录。No N/A
次要必须项
FO . 2 . 1 . 3
在求助于化学熏蒸剂前,是否探求化学熏蒸以外的方法?
农场主应能够证明其通过技术知识、书面证据或可接受的本地实践,来评估对农场和苗圃土壤熏蒸剂的选择。
推荐项
FO . 2 . 2
基质(若未使用基质则不适用)
FO . 2 . 2 . 1
如可能,生产者是否参与基质循环计划?
农场主应保留循环数量和日期的记录。发票/卸货记录是可以被接受。如果不参加循环计划,应予以判定。
推荐项
FO. 2 . 2 . 2
若用化学制品对基质进行消毒以重新使用,熏蒸的地点,日期,化学品的类型,熏蒸的方法,操作人的姓名和种植前的间隔期是否被记录?
基质在农场被熏蒸时,基地、园区或温室的名称或参考编号应被记录。若在农场外熏蒸,其熏蒸公司的名字和地点应被记录。如下应被正确的记录:熏蒸的日期(日/月/年);有效成分和名称;使用设备(如:1000升/桶等);方法(如淋湿,喷雾);操作者的姓名(实际操作化学熏蒸剂和熏蒸的人);种植前的间隔期。
主要必须项
FO . 2 . 2 .3
当基质被重新使用,是否选用蒸汽熏蒸?
当基质被重新使用时,应有文件证明采用蒸气消毒。
推荐项
FO . 2 . 2 . 4
来源于天然资源的基质,是否能说明其非来源于指定保护区?
有记录能证明所使用的天然资源基质的来源。该记录能证明基质不是来自于指定的保护区。
推荐项
FO . 3
肥料的使用
FO . 3 . 1
营养要求
FO . 3 . 1 . 1
是否有一个种植或土壤肥力维护方案被提出,确保营养损失最小化?
基于风险评估和土壤分析,农场主应制定栽培计划和施肥计划(时间,频率和数量)从而保证营养损失最小化。
推荐项
FO . 3 . 1 . 2
肥料的使用是否基于对作物营养需求的计算和土壤、作物或营养液营养水平适当常规分析?
对于一年生作物,计算应至少一次,而对于多年生作物则应在一个合理的定期基础上(例如:在一个生长期内每两周一次)。(分析可使用农场的实验设施或快速检测设施)。
推荐项
FO . 3 . 1 . 3
肥料的使用是否满足作物的需要,同时也维持了土壤的肥力?
实际使用的数量应遵守化肥使用和作物种植计划。常规的土壤检测也是可取的。No N/A
次要必须项
FO . 3 . 2
肥料的储存
FO . 3 . 2 . 1
浓酸是否与其它材料分隔储存?
浓酸必须与其它材料分隔储存。
次要必须项
FO . 3 . 2 . 2
浓酸是否储存在一个单独、上锁的房间中?
浓酸必须被储存在一个隔离且上锁的房间中,除非按照农药储存的要求储存。
次要必须项
FO . 4
采收
FO . 4 . 1
卫生
FO . 4 . 1 . 1
收获的工人工作临近的区域是否有干净的厕所和洗手设施?
基地应具有方便员工出入、固定或移动的良好卫生状态的厕所设施,且带有洗手设施的。No N/A
次要必须项
FO . 4 . 1 . 2
农场的包装物是否被储存在一个可避免被虫、鼠、鸟、物理或化学危害的空间?
所有零售包装物被储存在一个具有控制虫、鼠、鸟、物理和化学危害设施的空间。No N/A
次要必须项
FO . 4 . 1 . 3
所有可反复使用的田间容器是否是清洁的,清洁后确保它们不带有外来物质?
若适用,田间的容器是清洁的,且至少应有一个清洁计划确保它们不带有外来物质。
次要必须项
FO . 5
采收后处理
FO . 5 . 1
采收后水的质量
FO . 5 . 1 .1
是否完成采后处理水的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部分应考虑分析的频率、水的来源、资源、水源的持续性、污染的敏感性、化学品和矿物的污染和环境。水源的持续性是指在正常(平均)条件下水源可提供足够的水。
次要必须项
FO . 5 . 1 . 2
未处理的污水是否未被用于采收后的清洗?
未处理的污水必须从未用于采收作物。根据风险分析,有一个适当微生物污染的文件化记录,例如:大肠杆菌等。No N/A
主要必须项
FO . 5 . 1 . 3
水质分析是否由适宜的实验室进行?
对清洗产品的用水进行分析的实验室已得到ISO17025或国家同等标准认可、或有文件证明其正处于获得认可中。
推荐项
FO . 5 . 1 . 4
对不利的结果是否已采取措施?
应有记录记载采取什么措施,结果如何?
推荐项
FO . 5 . 2
采收后处理
FO . 5 . 2 . 1
采收后处理是否仅在没有可选择时使用,并确保良好质量的保持?
所有可能选择的采收后作物使用的化学品已经被考虑和评估。仅仅当无其它技术选择时才选择使用化学品。
次要必须项
FO . 5 . 2 . 2
是否遵守所有的标签说明?
应有明确的程序和文件规定,如采收后植保产品施用记录和处理过产品的包装/发货日期,用以证明符合收获作物的化学品已经遵守其标签说明。
主要必须项
FO . 5 . 2 . 3
是否仅使用所在国正式注册的植保产品,且仅用于作物收获后的防治?
所有应用在采后作物的采后植保产品要正式注册,或被使用国的相关政府部门许可,并被批准使用,或被批准在生物灭杀剂说明和植保产品标签所指定的采后作物上使用。若不存在正式注册,参照EUREPGAP导则和FAO农药分发和使用国际操作规范。
主要必须项
FO . 5 . 2 . 4
去往欧盟国家销售的产品,是否仅使用了欧盟没有禁止使用的植保产品?
收获后的植保产品的使用文件记录要确认,在过去12个月内去往欧盟国家销售的产品,没有使用欧盟禁止使用的植保产品。(欧盟禁止指导明细79/117/EC)。
主要必须项
FO . 5 . 2 . 5
是否有一最新的被批准用于正在生长作物的采收后处理植保产品清单?
有最新的文件化清单,考虑到植保产品在当地和国家法规上的变化。清单中应包括用于收获后或最近12个月内在EUREPGAP下农场种植使用的植保产品的商业名称(包括有效成分或有益成分)。No N/A
次要必须项
FO . 5 . 2 . 6
种植者或生产者是否了解在个别国家对特殊化学品的限制?
有文件显示在个别国家对特殊采后化学品的限制。
次要必须项
FO . 5 . 2 . 7
种植者或生产者是否与他们的客户咨询来确定是否有一些附加的商业限制存在?
有文件确认来自种植者或生产者附加限制信息的要求。
次要必须项
FO . 5 . 2 . 8
进行收获作物操作处理的技术负责人是否能证明其关于植保产品应用的能力和知识?
采收后植保产品应用的技术负责人能够证明其足够的技术能力水平,可通过国家认可的证书或正式的培训。
主要必须项
FO . 5 . 2 . 9
是否记录应用采后处理植保产品的收获作物的身份(如生产的批次号)?
被处理收获作物的批次号被记录在采后处理植保产品的使用记录中。
主要必须项
FO . 5 . 2 . 10
是否记录采后处理植保产品的应用地点?
采后植保产品产品处理的地点或农场的地理区域、名字或参考应被记录在采后处理植保产品的使用记录中。
主要必须项
FO . 5 . 2 . 11
是否记录采后处理植保产品的应用日期?
使用的准确日期(年/月/日)被记录在所有使用采后产品的生物灭杀剂、蜡和植保产品的记录中。
主要必须项
FO . 5 . 2 . 12
是否记录采后处理植保产品的应用方法?
产品应用的处理方法(如:喷雾、淋湿、气体处理等)被记录在采后处理植保产品的使用记录中。
主要必须项
FO . 5 . 2 . 13
是否记录采后处理植保产品的产品贸易名称?
被应用产品的贸易名称和产品的有效成分应被记录在采后处理植保产品的使用记录中。
主要必须项
FO . 5 . 2 . 14
是否记录采后处理植保产品的使用数量?
使用产品的数量以每升水或其它溶剂为单位的产品重量或体积被记录在采后处理植保产品的使用记录中。
主要必须项
FO . 5 . 2 . 15
是否记录采后处理植保产品使用的操作者姓名?
使用产后作物植物保护产品的操作者的姓名应被记录在采后处理植保产品的使用记录中。
次要必须项
FO . 5 . 2 . 16
是否记录采后处理植保产品使用的正当理由?
所有被防治的病、虫害的常用名称是否被记录在采后处理植保产品的使用记录中。
次要必须项
FO . 6
植物保护产品
FO . 6. 1
植物保护产品的选择
FO . 6 . 1 . 1
当官方的注册计划存在时,农场主是否只针对目标作物使用在当地注册的植保产品?
所有使用的植保产品要正式注册、或在申请国经适当的政府部门允许使用。如果当地没有证实的注册计划,参照GLOBALGAP (EUREPGAP)(附件CB.2)和FAO农药分发和使用的国际执行规范。如果生产者参加合法的植保产品试验并获得当地政府的最终批准,也参考附件认证机构.2。No N/A.
次要必须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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