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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规划编制与审批管理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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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城第二章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与制与审审批管理批管理 第一第一节节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组织编组织编制管理制管理 第二第二节节 城城乡规乡规划划审审批管理批管理 第三第三节节 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制单单位位资质资质管理管理 第四第四节节城城乡规乡规划文本的划文本的编编制制2/28/20241.第二章城第二章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与制与审审批管理批管理第一第一节节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组织编组织编制管理制管理教学目的:教学目的:(1)熟悉城乡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和城乡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主体;(2)掌握城乡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和城乡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报批程序;(3)掌握城乡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和城乡详

2、细规划的调整和报批程序。2/28/20242.第一第一节节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组织编组织编制管理制管理1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主体1)1)城城镇镇体系体系规规划划(1)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2)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由省或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3)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或地行署、自治州、盟人民政府组织编制。(4)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县或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5)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由有关地区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2/28/20243.第一第一节节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组织编组织编制管理制管理1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主体2)2)城城乡总乡总体体规规

3、划划组织编组织编制主体制主体(1)城乡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2)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3)3)城城乡详细规乡详细规划划 城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乡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详细规划覆盖的面比较广,组织工作量比较大,专业技术要求比较高,因此,一般由城乡人民政府委托或法律授权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具体的组织编制工作。4)4)村村镇规镇规划划村庄、集镇规划由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2/28/20244.第一第一节节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组织编组织编制管理制管理2 城乡总体规划和城乡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报批程序(1)拟定编

4、制计划(2)制定规划编制要求(3)确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4)协调城乡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 (5)评审规划中间成果 (6)验收规划成果 (7)申报规划成果。2/28/20245.第一第一节节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组织编组织编制管理制管理3 城乡总体规划和城乡详细规划的调整和报批程序1)城乡总体规划的调整和报批程序 对城乡总体规划的局部变更,应当由城乡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当涉及对城乡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调整,则必须经同级人代会或其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2)城乡详细规划的调整和报批程序 对城乡详细规划中

5、的局部变更,如局部用地性质变更,可以征得原规划批准机关同意以后,以专题的形式进行报批;对于重大的规划调整,应当征得原批准机关的同意后重新编制详细规划,并按照法定的程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2/28/20246.第二章城第二章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与制与审审批管理批管理第二第二节节城城乡规乡规划划审审批管理批管理教学目的:教学目的:(1)熟悉城乡总体规划和城乡详细规划的审核和审批主体;(2)掌握城乡总体规划和城乡详细规划的审批程序;(3)掌握城乡总体规划和城乡详细规划的调整程序;(4)掌握城乡总体规划和城乡详细规划的审核内容和审核依据。2/28/20247.第二第二节节城城乡规乡规划划审审批管理批管理

6、1 城镇体系规划审核和审批主体 (1)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2)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由省或自治区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复。(3)市域、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纳入城乡和县级人民政府驻地镇的总体规划,依据规划法实行分级审批。(4)跨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报有关地区的共同上级人民政府审批。2/28/20248.第二第二节节城城乡规乡规划划审审批管理批管理2 城乡总体规划的审核和审批主体 (1)直辖市的城乡总体规划,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乡、城乡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乡及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城乡的总体规划,报国务院审批。(2)除上述城乡以

7、外的城乡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3)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4)城乡分区规划报城乡人民政府审批。3 城乡详细规划的审核和审批主体 城乡详细规划一般由城乡人民政府审批,编制分区规划的城乡的详细规划,除重要地区的详细规划由城乡人民政府审批外,其他一般地区的详细规划可以由城乡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4 村镇规划的审核和审批主体 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须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2/28/20249.第二第二节节城城乡规乡规划划

8、审审批管理批管理5城乡总体规划和城乡详细规划的审批程序1)城乡总体规划的审批程序 (1)论证规划方案。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及专家对规划的内容进行初步论证,将论证意见报请城乡人民政府审核。(2)城乡人民政府组织审核。(3)报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4)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5)公布批准的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即由该市人民政府公布。2/28/202410.第二第二节节城城乡规乡规划划审审批管理批管理5城乡总体规划和城乡详细规划的审批程序2)城乡详细规划的审批程序 (1)申报规划成果,指法定的城乡详细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将编完的成果报法定审批机关。(2)会审规划成果,指审批机关组织

9、相关部门单位、组编申报部门、专家联审。(3)批准详细规划,指审批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及部门审核意见审查并予以正式批准。(4)公布批准的规划,指审批机关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批准的规划,接受公众对规划实施的监督。2/28/202411.第二第二节节城城乡规乡规划划审审批管理批管理6 城乡规划的调整程序 城乡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城乡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但涉及城乡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等重大变更的,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7 城乡规划的审核内容和审核依据1)应当遵循城乡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

10、则2)以上一层次依法制定的城乡规划为依据3)以城乡规划的有关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为依据4)以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城乡政府及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为依据2/28/202412.第二章城第二章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与制与审审批管理批管理第三第三节节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制单单位位资质资质管理管理教学目的:教学目的:(1)了解各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条件;(2)了解各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项目的内容;(3)了解各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批程序。2/28/202413.第三第三节节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制单单位位资质资质管理管理1 各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条件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设计资格

11、分为甲、乙、丙三级。1)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标准 (1)具备承担各种城乡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2)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级城乡规 划师不少于4人,具备其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乡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其他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5人。(3)达到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4)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5)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6)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2/28/202414.第三第三节节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制单单位位资质资质管理管

12、理1 各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条件 2)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标准 (1)具备相应的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2)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5,其中高级城乡规 划师不少于2人,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人,高级工程师1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城乡规划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其他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0人。(3)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4)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5)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6)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2/28/202415.第三第三节节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

13、制制单单位位资质资质管理管理1 各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条件 3)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标准 (1)具备相应的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任务的能力。(2)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城乡规划师不少于2人,建筑、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给排水等专业中级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3)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4)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5)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6)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2/28/202416.第三第三节节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制单单位位资质资质管理管理2 各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项目

14、的内容 1)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任务的范围不受限制。2)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承担以下任务:(1)20万人口以下城乡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2)详细规划的编制;(3)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3)丙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以下任务:(1)建制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订;(2)20万人口以下城乡的详细规划的编制;(3)20万人口以下城乡的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4)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和可行性研究。2/28/202417.第三第三节节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制单单位位资质资质管理管理3 各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程序 (1)申请程序 (2)

15、审批程序 (3)变更程序(4)换发、补发程序(5)备案程序(6)监管程序(7)处罚程序4资质证书形式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统一印制。2/28/202418.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和承担规划任务一览表甲甲级级乙乙级级丙丙级级业务业务能力能力具具备备承担各种城承担各种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任制任务务的能力的能力具具备备相相应应的承担城的承担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任制任务务的能力的能力具具备备相相应应的承担城的承担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任制任务务的能力的能力技技术术力力量量高高级级技技术术人人员员比例比例不少于不少于20%20%不少于不少于1

16、5%15%技技术术人人员员不少于不少于2020人人高高级级技技术术人人员员规规划划师师不少于不少于4 4人人不少于不少于2 2人人其它其它专业专业不少于不少于4 4人人不少于不少于2 2人(建筑人(建筑师师不少于不少于1 1人,工程人,工程师师不少于不少于1 1人)人)中中级级技技术术人人员员规规划划专业专业不少于不少于8 8人人不少于不少于5 5人人不少于不少于2 2人人其它其它专业专业不少于不少于1515人人不少于不少于1010人人不少于不少于5 5人人技技术术装装备备与与应应用水平用水平达到建达到建设设部部规规定考核定考核标标准准达到省达到省级级主管部主管部门门考核考核标标准准达到省达到

17、省级级主管部主管部门门考核考核标标准准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健全并得到有效执执行行健全并得到有效健全并得到有效执执行行健全并得到有效健全并得到有效执执行行注册注册资资金金不少于不少于8080万元万元不少于不少于5050万元万元不少于不少于2020万元万元固定工作固定工作场场所的人均建筑所的人均建筑面面积积不少于不少于1010平方米平方米不少于不少于1010平方米平方米不少于不少于1010平方米平方米承担城承担城乡规乡规划划业务业务范范围围不受限制不受限制可在全国承担:可在全国承担:(1)20(1)20万人口以下城万人口以下城乡总乡总体体规规划和各种划和各种专项规专项规划的划的编编制;制

18、;(2)(2)详细规详细规划的划的编编制;制;(3)(3)研究研究拟拟定大型工程定大型工程项项目目规规划划选选址意址意见书见书。在本省(区、市)内承担:在本省(区、市)内承担:(1)(1)建制建制镇总镇总体体规规划的划的编编制和制和修修订订;(2)20(2)20万人口以下城万人口以下城乡乡的的详细详细规规划的划的编编制;制;(3)20(3)20万人口以下城万人口以下城乡乡的各种的各种专项规专项规划的划的编编制;制;(4)(4)中小型建中小型建设设工程工程项项目目规规划划选选址和可行性研究。址和可行性研究。2/28/202419.第二章城第二章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与制与审审批管理批管理第四第四节

19、节 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教学目的:教学目的:(1)了解类型城乡规划的主要编制内容 (2)了解类型城乡规划编制成果的主要要求2/28/202420.第四第四节节 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1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1)城镇体系规划一般应当包括的内容综合评价区域与城乡的发展和开发建设条件;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乡化目标;确定本区域的城镇发展战略,划分城乡经济区;提出城镇体系的功能结构和城镇分工;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社会设施;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

20、景观以及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和措施;确定一个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的规划建议;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2/28/202421.第四第四节节 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1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2)城镇体系规划的成果包括城镇体系规划文件和主要图纸城镇体系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 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目标、原则和内容提出规定性和指导性要求的文件。附件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包括综合规划报告、专题规划报告和基础资料汇编。城镇体系规划主要图纸 城镇现状建设和发展条件综合评价图;城镇体系规划图;区域社会及工程基础设施配置图;重点地区城镇发展

21、规划示意图。图纸比例:全国用1:250万,省域用1:100万至1:50万,市域、县域用1:50万至1:10万。重点地区城镇发展规划示意图用1:5万至1:1万。2/28/202422.第四第四节节 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2城乡总体规划纲要编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1)城乡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论证城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城乡发展目标。论证城乡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结构与布局。原则确定城乡性质、规模、总体布局,选择城乡发展用地,提出城乡规划区范围的初步意见。研究确定城乡能源、交通、供水等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

22、重大原则问题,以及实施城乡规划的重要措施。(2)城乡总体规划纲要的成果包括文字说明和必要的示意性图纸 2/28/202423.第四第四节节 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3城乡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1)城乡总体规划应当包括的内容l1)设市城乡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l2)确定城乡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乡规划区范围l3)提出规划时期内城乡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l4)确定城乡内外交通系统的布局l5)总协调并确定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l6)确定城乡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l7

23、)确定城乡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l8)确定城乡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l9)根据城乡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l10)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l11)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l12)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l13)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l14)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 建制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可以根据其规模和实际需要适当简化2/28/202424.第四第

24、四节节 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3城乡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2)城乡总体规划的文件及主要图纸l总体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规划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的文件,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以下有关条款同)。l总体规划图纸包括:市(县)域城镇布局现状图、城乡现状图、用地评定图、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城乡总体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及近期建设规划图。l图纸比例:大、中城乡为1:25000至1:10000,小城乡为1:10000至1:5000,其中建制镇为1:5000;市(县)域城镇体

25、系规划图的比例由编制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2/28/202425.第四第四节节 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4城乡分区规划编制内容及其成果要求(1)城乡分区规划应当包括的内容:原则规定分区内的土地使用性质、居住人口分布、建筑及用地的容量等控制指标。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设施的分布及其用地范围。确定城乡主、次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停车场位置和控制范围。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风景名胜的用地界线和文物古迹、传统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确定工程干管的位置、走向、

26、管径、服务范围以及主要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2)分区规划文件及主要图纸 分区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分区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分区位置图、分区现状图、分区土地利用及建筑容量规划图、各项专业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5000。2/28/202426.第四第四节节 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5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及其成果要求(1)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的内容 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

27、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推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规划说明及基础资料收入附件。规划文本中应当包括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控制性详细规划图纸。图纸比例为l:2000至1:1000。2/28/202427.第四第四节节 城城乡规乡规划划编编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制的内容及其成果要求6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及其成果要求(1)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的内容 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作出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道路交通规划设计;绿地系统规划设计;工程管线规划设计;竖向规划设计;估算工程量、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2)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文件和图纸 修建性详细规划文件为规划设计说明书;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各项专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反映规划设计意图的透视图。图纸比例为1:2000至1:500。2/28/20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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