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考试评分标准
考试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得分
试验前准备
4
维卡仪的金属棒是否上下滑动灵活
2
调整试杆对准零点
2
搅拌机有无异常
2
水泥净浆拌制
4
正确使用天平
2
量水准确及加水顺序正确
2
搅拌前用湿布擦锅和叶片
2
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
12
水泥净浆一次装入试模
2
插捣和振动方向正确
2
刮去多余净浆,抹平方向正确
2
整个操作应在搅拌1.5min内完成
2
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综合成绩
1
水泥凝结时间(初凝)测定考试评分标准
考试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得分
水泥凝结时
间(初凝)测定
2
水泥净浆一次装入试模
2
插捣和振动方向正确
2
刮去多余净浆,抹平方向正确
2
指针对准零点
2
初凝结果判定正确
10
测定结果在允许差范围内(综合成绩)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勃氏法)考试评分标准
考试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得分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
(勃氏法)
3
勃氏仪是否漏气检查
1
正确按标准方法称样
1
穿孔板、滤纸放置正确
1
轻敲圆筒边缘,使试样层平坦
14
测定结果在允许差范围内(综合成绩)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考试评分标准
考试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得分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
2
试验前的准备
4
第一层装模及捣压正确
4
第二层装模及捣压正确
10
测定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内(综合成绩)
成型操作考试评分标准
考试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得分
装料和削平
5
胶砂装入试模正确
5
刮平方法正确
10
成型操作综合成绩
GB/T1346-2001在实际应用中的两个难点
刘丽莉,张丽华
(牡丹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牡丹江 157041)
中图分类号:TQ172.1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9877(2002)04-0029-03
2001年10月1日起,GB/T1346-200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开始实施(以下简称新标准),取代原GB/T1346-1989标准(以下简称旧标准)。新标准与旧标准在实验方法、用具、规定等方面做了改动,使水泥物理检验方法不仅适合国情与国际标准接轨,而且更具合理性。在这里就我公司在贯彻执行新标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谈一点认识。
1 关于标准稠度检验的试杆法和试锥法(代用法)
新标准规定的水泥净浆标准稠度测定用试杆法,以旧标准中规定的试锥法为代用法。
试杆法采用先加拌和水,后加水泥物料于水泥净浆搅拌机中搅拌,执行低速搅拌120s,停15s,高速搅拌120s。停止搅拌后,把搅拌好的水泥净浆在15min内装入试模、捣匀、刮抹平后,用试杆沉入净浆并距底板6mm±1mm的水泥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测得标准稠度用水量。试锥法(代用法)可采用调整水量和不变水量2种方法测量,这里我们讨论调整水量方法。物料拌和后,以试锥下沉深度28mm±2mm时的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测得标准稠度用水量。
1.1 试杆法与试锥法的对比试验
我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2种方法对比试验,结果表明:试锥代用法测定的标准稠度的净浆,同时按试杆法测定不一定在新标准规定的6mm±1mm范围内;按试杆法测定的标准稠度净浆,同时按试锥法测定也不一定在28mm±2mm的范围内。
为了便于比较,对同一样,同一条件下先用试锥法,后用试杆法测定P·O32.5R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结果见表1。
接着再先用试杆法,后用试锥法测定P·O42.5水泥同一样品在不同加水量条件下,测定结果比较见表2。
表1 试锥法与试杆法测定P·O32.5R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结果
表2 不同加水量时两方法测定P·O42.5水泥结果对比
表3 试锥法与试杆法测定熟料凝结时间比较
从表1和表2中可以看出,由于试杆法比试锥法对水量敏感,试锥法用调整水量方法测定的标准稠度净浆,再用试杆法测定时,将有一部分不能达到试杆法规定的6mm±1mm范围。而且从大量的数据结果中得出:大部分水泥净浆用试锥法在试锥下沉深度≤28mm时,再用试杆法试杆沉入距底板≥8mm。熟料用试锥法下沉深度在28mm时,试杆法检测合格多些,水泥和熟料都存在试锥下沉深度在26~27mm时,试杆法测定合格率低。也就是说试锥法做代用法不十分严谨,试锥下沉深度需控制在上限,即29~30mm时效果较好。建议最好取消试锥代用法,直接用试杆法。
1.2 关于标准稠度用水量
由试杆法采用先加拌和水,后加物料的拌和方式,使拌和的水泥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和水量成为一个难点。水量的多少是水泥净浆能否达到标准要求的标准稠度用水量的主要因素,而且直接影响着水泥凝结时间。
企业应先通过一些试验,找出本企业水泥需水量的大致规律,再根据水泥矿物组成及掺加混合材等因素,确定拌和水量。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与物料粉磨细度、比表面积、石膏与混合材种类、掺量等有关。例如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水泥细度小,标准稠度需水量多。所以可根据以上因素确定用水量,减少由于水量不合适带来重新拌和净浆的麻烦。
2 关于凝结时间
新标准规定的初凝时间确定为由旧标准的“试针沉至距底板2~3mm,即为水泥达到初凝状态”,修改为“试针沉至距底板4mm±1mm,即为水泥达到初凝状态”。这就从理论上决定了新标准方法测定的水泥初凝时间要滞后于旧标准方法测定的初凝时间。终凝时间的测定改用安装环形附件的专用试针,使测定更加直观。而且要在完成初凝时间测定后,将试模翻转180°进行测定。
本文中的另一个难点是凝结时间测定时,需降低试针与水泥净浆表面接触。拧紧螺丝1~2s后,突然放松,让试针自由垂直地沉入水泥浆。这里需注意的是,只有在最初测定操作时,使试针徐徐下降以防其撞弯,如果试针下落速度慢或有外力影响时进行初凝和终凝时间的指针读数,结果就相差很远。
我们选取熟料(不受石膏、混合材等外部因素影响)做了试锥法与试杆法比较,结果见表3。
从表3中可以看出:
1)我公司水泥物理检验的新、旧标准方法操作初凝时间差值大些,终凝时间差值小些。
2)总体趋势为新标准方法测定初凝时间比旧标准方法测得初凝时间长;新标准方法测得终凝时间比旧标准方法测得终凝时间短。
3)熟料比表面积相同、加水量相同时,细度小的熟料凝结时间短,两方法测定结果差值缩小。
3 结论
1)从试验中可以看出,新标准比旧标准用水量多,需找准本企业水泥的用水量。
2)试锥法(代用法)测得标准稠度用水量应控制在标准规定的试锥下沉深度28mm±2mm的上限。
3)凝结时间采用新标准比采用旧标准检验方法测得初凝时间长,终凝时间短,并随着加水量的不同而有所改变。
4)新标准检验方法对水的敏感程度高,因此对操作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对试验条件与设备条件要求也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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