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垃圾清运协议书甲方:乙方: 为确保甲方矿区环境卫生,以及生产安全,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矿区内的生产、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产垃圾的地址为:甲方工业广场。2、清运频次:乙方每15天清运一次。如因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加频次的,提前1天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配合。3、清运范围:乙方负责生产、生活垃圾的清运。严禁清运甲方生产、生活垃圾以外的其他物资出厂。二、协议时间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费用及付款方式1、费用:依据双方协商,生产、生活垃圾,乙方按 元/车向甲方缴取垃圾回收费。
2、 2、交费时间:每月5日前,甲方将款交给乙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开具收款收据,不得拖延。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产、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生产、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3、甲方的生产、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指定地点。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产、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
3、到垃圾每15天清理一次,不干扰甲方正常生产。3、乙方进入甲方矿区,不得在清运车内装载与甲方无关的垃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产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4、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产、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5、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或损坏甲、乙方财产、产品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乙方进入甲方工业广场必须空车,不应携带物资进厂,更不应将不属于甲方的废物、垃圾丢弃在甲方厂房,如发
4、现须当天清理完毕,若再次发现类似情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六、协议的终止、续签与变更: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乙方终止协议。2、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3、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由乙方书面提出续签申请,甲方审查同意后通知乙方续签。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七、附则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