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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乡就业水平,挖掘人口红利潜能
--用人口数据解读延庆县“十一五”时期劳动力资源就业结构现状
内容提要:“十一五”规划发展时期,延庆县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劳动力市场表现较为活跃:区域劳动力资源和就业总量稳步增加,劳动力参与率提高较快,城乡就业总体水平得到长足发展。
从劳动力抚养系数降低的趋势表明:当前人口年龄结构正处于最佳的“红利时期”,一定程度减轻了社会负担,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利保障。2010年,就业人员占本县区域劳动力资源的比重及劳动力参与率[1]达到75%和80%左右水平,从上述两个指标大小看应该还有一定程度的拓展和提升空间。如何从扩大城乡就业规模和提升城乡就业水平角度,利用人口发展机遇期,充分挖掘并释放人口红利助推经济发展潜能,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十二五”规划发展时期更好的应对“未富先老”的老龄化挑战;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居民幸福感指数的重点民生工程。
一、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
(一)就业人员基本结构分布情况
据延庆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数据显示:2010年,延庆县常住人口中就业人员总量达到16.4万人,比2005年13.4万人增加3万人。五年间,年均增加就业6000人;年均递增4.1%。
按性别划分:男性8.9万人,女性7.5万人,男性比重为54.3%;女性比重为45.7%。按户口性质划分:农业户就业人员为10.4万人,占63.4%;非农业就业人员为6.0万人,占36.6%。按户籍所在地划分:拥有本县户籍的就业人员为14.4万人,占87.8%;非本县户籍就业人员为2.0万人,占12.2%(见表1)。
表1: 延庆县2010年就业人员结构情况
单位:万人
就 业
总 量
性 别
户口性质
户籍地
男
女
农业
非农业
本 县
非本县
16.4
8.9
7.5
10.4
6.0
14.4
2.0
(二)就业人员总量与劳动力参与率稳步提高
延庆县常住人口中就业人员总量占劳动力资源(16-59周岁)总量的比重由2005年68.0%提高到2010年70.4%,五年间提高了2.4个百分点。常住人口中劳动力参与率由2005年70.6%提高到2010年75.5%,五年间提高了4.9个百分点。
2010年,延庆县两所高校(北科、人文大学分校)在校学生达到半年以上人员1.6万人,这部分特殊人群从绝对量上暂时增加了区域常住人口劳动力资源总量;但由于这些外来户籍学生毕业后绝大多数可能将要离开延庆的实际情况,其具有的不确定性、不固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又稀释了延庆劳动力资源总量这个分母。如果剔除该因素:延庆县常住人口中就业人员总量占劳动力资源总量的比重由2005年68.0%提高到2010年75.6%[4],五年间提高了7.6个百分点。常住人口中劳动力参与率由2005年70.6%提高到2010年81.1[4]%,五年间提高了10.5个百分点。
“十一五”时期,延庆县委政府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绿色生态就业及40、50人员公益性就业工程,累计新增约2.5万人就业,有效提升了区域整体就业水平(见表2)。
表2: 延庆县常住人口及就业人员基本情况
单位:万人,%
年 份
常住人口
劳动力资源
(16-59岁)
就业人员
就业人员
占劳动力
资源比重
劳动力
参与率
2010
31.7
23.3
16.4
70.4
75.5
2010
[2]30.1
[3]21.7
16.4
[4]75.6
[5]81.1
2005
28.0
19.7
13.4
68.0
70.6
(三)劳动力资源年龄结构特点
2010年,本县户籍就业人员主要集中在40、50岁以上人口;而外来人口[6]就业人员主要集中在25-39岁年龄段人口,以外出务工的青壮年人口居多。就业人员年龄结构总体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倒“V”字形状。数据显示:本县户籍就业人员40-59岁年龄段达到9.4万人,所占比重为57.3%。外来人口中就业人员在25-39岁年龄段达到近0.9万人,所占比重为43.7%(见图1)。
二、就业人员产业结构分布现状
(一)常住人口就业结构分布呈“三一二”格局
2010年,第一产业就业人员3.8万人、第二产业就业人员2.8万人、第三产业就业人员9.8万人。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总量比2005年下降了1.7万人;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员总量比2005年分别增加了0.6万人和4.1万人(见表3)。
按一、二、三次产业划分,全县就业人口的产业分布由2005年的41.0%、16.4%、42.6%变化为2010年23.3%、17.0%、59.7%。五年间,第一产业下降了17.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了0.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了17.1个百分点。
表3: 延庆县常住人口中就业人员结构情况
单位:万人,%
指 标
产 业
就 业 人 员
比 重
2005年
2010年
2005年
2010年
第一产业
5.5
3.8
41.0
23.3
第二产业
2.2
2.8
16.4
17.0
第三产业
5.7
9.8
42.6
59.7
(二)户籍人口呈“三一二”就业格局;外来人口呈“三二一”就业格局
2010年,延庆县户籍人口中就业人员总量达到14.4万人。其产业分布为:第一产业3.5万人、第二产业2.3万人、第三产业8.6万人。本县户籍人口就业人员产业分布为24.3%、16.0%、59.7%(见表4)。
2010年,延庆县外来人口中就业人员总量达到2.0万人。其产业分布为:第一产业0.3万人、第二产业0.5万人、第三产业1.2万人。外来人口就业人员产业分布为15.0%、25.0%、60.0%(见表4)。
表4: 延庆县2010年就业人员产业分布结构情况
单位:万人,%
指 标
产 业
户 籍 人 口
外 来 人 口
就业人员
比 重
就业人员
比 重
第一产业
3.5
24.3
0.3
15.0
第二产业
2.3
16.0
0.5
25.0
第三产业
8.6
59.7
1.2
60.0
三、人口抚养比系数降低,人口结构处于“红利”时期
“十一五”时期以来,本县人口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常住人口年龄结构更加趋于“两头小、中间大”,处于人口抚养负担最轻的“人口红利”[7]时期。
2005年,本县常住人口年龄结构为:0-14岁少年人口比重12.5%;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11.4%,已经超出国际公认老龄化社会标准(65岁以上人口达到7%)4.4个百分点;15-64周岁年龄段口比重为76.1%。2010年,本县常住人口年龄结构为:0-14岁少年人口比重10.7%;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9.9%;15-64周岁年龄段人口比重为79.4%。
由以上数字可见, 2010年本县少年人口和老年人口比重比2005年分别下降了1.8个和1.5个百分点;15-64周岁年龄段人口比重增加了3.3个百分点。由于这一年龄结构变化影响,加速降低了区域人口抚养比系数,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目前社会的人口负担。2010年全县常住人口的总抚养比系数[8]为25.8%[9],比2005年31.4%降低5.6个百分点,其中:少年儿童抚养系数[10]由2005年16.4%下降到2010年的13.5%,五年间下降了2.9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系数[11] 由2005年15.1%下降到2010年的12.3%,五年间下降了2.8个百分点(见图2)。
2010年,如果剔除两所高校(北科、人文大学分校)在校学生达到半年以上人员1.6万人这部分人群:2010年全县常住人口的总抚养比系数应为27.5%,比2005年31.4%降低3.9个百分点,其中:少年儿童抚养系数由2005年16.4%下降到2010年的14.4%;老年人口抚养系数由2005年15.1%下降到2010年的13.1%。少年儿童抚养系数和老年人口抚养系数在五年间均下降了2.0个百分点。
总抚养系数50% 以下为
人口红利窗口
四、建议
一是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十二五”规划发展时期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的规划目标内基础上,继续多方位加大统筹城乡就业力度,促进城乡居民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
二是进一步提升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由制度养老逐步向人群养老过渡,为老龄化社会未雨绸缪来积累更为充裕物质资本。
三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加大职业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为区域老龄化社会储备实用技能型和高端型人力资本。
注解说明:
[1]劳动力参与率用来反映某地区劳动力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程度,代表劳动力市场活动水平和劳动力资源的利用程度。
计算公式:当年已经就业人员与有就业愿望但目前未就业人员数据之和/当年16-59周岁年龄段总人数
[2]30.1 [3]21.7 [4]75.6 [5]81.1,以上三个数据是2010年剔除北科、人文两所高校在校半年以上学生后计算得出比重数据。
[6] 本文外来人口指非本县户籍人员。
[7] 人口红利指在一个时期,生育率持续下降,少儿和老年人口负担相对较轻,总人口中劳动适龄人口比重上升,从而在老年人口达到高峰之前,形成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有利的黄金时期。根据人口学原理,一般将人口抚养系数或人口负担系数在50%以下的社会发展时期称为“人口之窗”或“人口红利期”。
[8]总抚养比系数指人口总体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通常用百分比表示。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大致要负担多少名非劳动年龄人口。从人口角度反映人口与经济发展的基本关系。
计算公式:总抚养系数=(0-14以上人口 + 65岁以上人口)/(15-64岁人口)*100% 。
[9]图2中2010年总抚养系数25.8%是已经包括两所高校在校半年以上学生后计算数据。
[10]少年儿童抚养系数指某一人口中少年儿童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少年儿童。
计算公式:少年儿童抚养系数=0-14岁以上人口/15-64岁人口*100% 。
[11]老年人口抚养系数指某一人口中老年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老年人口抚养比是从经济角度反映人口老龄化社会后果的指标之一。
计算公式:老年抚养系数=65岁以上人口/(15-64岁人口)*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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