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PVC-U电工套管配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内的塑料绝缘电工套管的配件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塑料绝缘材料制成的,用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内保护并保障电线或电缆布线的圆形电工套管的配件。
2.标准引用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形成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466-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的通用要求
JB/T8593-1997 电器附件暗装用面板、调整板和安装盒
JG/T3050-1998 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
GB/T5836.2-2006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件
3.分类
3.1按配件外形分
3.1.1管件:外形为圆柱形或圆柱形的组合体。
3.1.2接线盒:外形为长方体或八角形,一般与面板同时使用。
4.技术要求
4.1颜色
配件一般为白色,其他颜色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4.2外观
配件表面应无气泡、裂纹、缺料、色泽不均及分解变色线。配件应完整无缺损,浇口及溢边应修除平整。
4.3规格尺寸
4.3.1壁厚
配件壁厚应符合表1的规定。
型芯偏移的情况下,允许配件最薄处壁厚比相应的规定值减少5%,但同一截面上两个相对壁厚的平均值应不小于相应的规定值。
表1 配件壁厚
产品分类
最小壁厚(mm)
管件
1.2
接线盒
1.5
4.3.2管件承口的内径和深度
管件承口的内径和深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管件承口的内径和深度 单位:mm
公称外径
承口中部平均内径
承口深度
最小
最小值
最大值
16
15.8
16.3
15
20
19.8
20.3
16
25
24.7
25.4
20
32
31.7
32.4
22
40
39.7
40.4
23
50
49.7
50.5
24
注:沿承口深度方向允许有不大于1°脱模所必需的锥度。
4.3.3接线盒的型式、尺寸及敲落孔、固定孔的设置应符合图1和表3和表4的规定。
图1 接线盒
图1续 接线盒
表3 单位:mm
接线盒型号
所配合的面板尺寸
安装孔距
长边长(m)
短边长(n)
敲落孔中心距底边距离(D)
接线盒高度(H)
86型(A)
86×86
60±0.6
78±1
78±1
30±1
50±1
86型(B)
86×86
60±0.6
78±1
78±1
30±1
50±1
86连接型
86×86
60±0.6
78±1
78±1
30±5
50±5
86型(加深)
86×86
60±0.6
78±1
78±1
40±1
60±1
120型
120×70
85±1
108±1
62±1
30±1
50±1
120型方型
120×115
85±1
108±1
108±1
30±1
50±1
八角灯头箱
86八角
60±0.6
78±1
78±1
30±1
50±1
八角灯头箱(加深)
86八角
60±0.6
78±1
78±1
40±1
75±1
双连胶暗箱
86×86
60±0.6
164±1
78±1
30±1
50±1
表4
接线盒型号
敲落孔孔径及个数
固定孔个数
短面
长面
底面
86型(A)
2Φ20
1Φ20、1Φ25
2
86型(B)
1Φ20、1Φ25
86连接型
1Φ20、1Φ25或2Φ20
86型(加深)
2Φ20
1Φ16、1Φ20、1Φ25
120型
1Φ20
1Φ20、1Φ25
1Φ20、1Φ25
120型方型
2Φ20或1Φ20、1Φ25
2Φ20、2Φ25
八角灯头箱
1Φ20或无
2Φ20
八角灯头箱(加深)
双连胶暗箱
2Φ20
1Φ16、2Φ20、1Φ25
2Φ20
注:1表中16、20、25敲落孔为适用于本公司16、20、25套管的孔。
2表中所列接线盒上的敲落孔的设置及个数也可根据客户要求修改。
4.3.4管件的基本类型及尺寸
4.3.4.1管件的基本类型
本部分涉及下列管件基本类型(见图2至图5)。
a)外接。
b)弯头:公称角可以从45°和90°中选择。
c)三通。
d)异径接。
4.3.4.2管件的安装长度(Z-长度)
管件安装长度仅用于设计模具。
4.3.4.2.1弯头
弯头的Z-长度见图2和表5。
a) 45°弯头
b) 90°弯头
图2 弯头
表5 弯头 单位:mm
公称外径
45°弯头
90°弯头
Zmin
Zmin
16
1
9
20
2
11
25
3
13
32
6
15
40
7
19
4.3.4.2.2外接
外接的Z-长度见图3和表6。
图3 外接
表6 外接 单位:mm
公称外径
Zmin
16
1.0
20
1.1
25
1.5
32
1.6
40
1.7
4.3.4.2.3三通
三通的Z-长度见图4和表7。
图4 三通
表7 三通 单位:mm
公称外径
Z1min
Z2min
16
9
9
20
11
11
25
13
13
32
15
15
40
19
20
4.3.4.2.4异径接
异径接的Z-长度见图5和表8。
图5 异径接
表8 异径接 单位:mm
公称外径
Zmin
16×20
4
20×25
4
25×32
4.5
25×40
5
32×40
5.5
40×50
5.5
4.4技术性能
配件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 技术性能
项目
要求
试验方法
维卡软化温度
≥68℃
5.4
烘箱试验
合格
5.5
坠落试验
无破裂
5.6
阻燃性能
自熄时间
ts≤30s
5.7
氧指数
OI≥32
5.试验方法
5.1状态调节
除有特别规定外,应按GB/T2918-1998规定,在(23±2)℃下对试样进行状态调节24h,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
5.2颜色和外观
用肉眼直接观察。
5.3尺寸测量
5.3.1壁厚
按GB/T8806的规定测量,必要时可将配件切开测量。
5.3.2承口中部(端部)平均内径
用精度不低于0.01mm的内径量表测量承口中部(或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承口端部)两个相互垂直的内径,以其算术平均值为平均内径。`
5.3.3承口的长度
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
5.3.4接线盒安装孔距、敲落孔中心距底边距离、接线盒高度
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
5.4维卡软化温度
按GB/T8802测定。
5.5烘箱试验
5.5.1 恒温时间为:8min。
5.5.2 试验温度为120±2℃。
5.5.3 其他的试验方法按GB8803规定执行。
5.6坠落试验
按GB/T8801测定。其中试验高度为GB/T8801中的三分之二。
5.7阻燃性能
按JG/T3050-1998中6.10测定。
6.检验规则
6.1产品需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
6.2组批
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情况下生产的同一规格管件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10000件,如生产数量少,生产期7天尚不足10000件,则以7天产量为一批。
6.3出厂检验
6.3.1出厂检验项目为4.1-4.3条规定项目和4.4中规定的烘箱试验及坠落试验。
6.3.2 4.1-4.3条检验按GB/T2828采用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取一般检验水平I,接收质量限(AQL)6.5,抽样方案见表10。
表10 抽样方案
批量范围,N
样本大小,n
合格判定数,Ac
不合格判定数,Re
≤150
8
1
2
151-280
13
2
3
281-500
20
3
4
501-1200
32
5
6
1201-3200
50
7
8
3201-10000
80
10
11
6.3.3在计数抽样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足够的样品,进行4.4条中的烘箱试验和坠落试验。
6.4型式检验
按6.3.2条规定对4.1-4.3条进行检验,在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足够的样品,进行4.4条中的各项检验。一般情况下每两年至少一次,若有以下情况,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6.5判定规则
项目4.1-4.3中任意一条不符合表10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技术性能中有一项达不到指标时,则在该批中随机抽取双倍样品进行该项的复验,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批。
7.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7.1标志
产品上应有明显标志:生产厂名(商标)。
7.2包装
一般情况下每包装箱重量不超过25kg,管件不同规格尺寸分别装箱。不允许散装。
7.3运输
产品在装卸运输时,不得受剧烈撞击,抛甩和重压。
7.4贮存
产品不应露天存放,放入库房中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且距热源不小于1m。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