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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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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 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电力工程建设管理和整体移交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能力,建立健全电力行业工程建设管理和卓越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规范电力行业达标投产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包括: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标准、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和水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标准三部分考核内容。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火电工程单机容量300MW、水电工程装机容量250MW(冲击式、贯流式100MW)及以上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发电工程,33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其它等级和类型的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以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关于电力建设的现行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等为依据。遵循“节约型”、“环保型”的原则,达标投产不得以提高观感质量为由,擅自提高装饰和建设标准,力戒做表面文章和搞形式主义。 第五条 达标投产工程应贯彻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的原则,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 第二章 达标投产的考核 第六条 项目法人单位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根据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在设备和施工招标前组织编写工程项目的达标投产计划,作为施工组织设计大纲的附件提交审查,在审定的基础上制定达标投产实施细则,在所有的承包合同和工程实施过程中,都要体现达标投产计划和细则的要求,并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第七条 达标投产工程在建设期间的动态考核,由项目法人单位和其上级主管单位负责。 第八条 达标投产考核原则上分自检、预检、复检三个阶段进行。 第九条 凡申请达标投产的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应进行达标投产自检,并向其上级主管单位提交自检报告和预检申请,由上级主管单位根据项目法人单位的申请组织预检。项目法人单位在预检并经整改后,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达标投产复检申请,由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复检。 上级主管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将预检和复检合并一次进行。 第十条 凡申请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统一命名和挂牌的达标投产工程,其复检工作应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组织进行。 凡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的建设项目,其复检工作一般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组织进行。 第十一条 同期核准建设两台及以上机组的发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可按单台(首台包括公用部分)或多台进行。多台申报时,仍按单台考核评价。 输电线路、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为同期核准建设的,达标投产考核可以分别进行,也可以作为整体项目进行。整体申报时,仍分别考核评价。 第十二条 达标投产自检 (一)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组织,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参建单位和运行单位参加。 (二)自检工作一般应在机组(工程)投产、性能试验(火电)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 (三)自检内容: 1.逐项核查达标投产的八项必备条件。 2.在安全可靠、额定负荷运行(水电在当前最大负荷)工况下,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六个考核项目逐条、逐项地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抽查。 3.对建设过程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评价中提出的整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核查建设期工程管理评价、安全检查、质量检查、现场协调会等提出整改意见的完成情况。 5.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六个考核项目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6.填写“达标投产自检结果表”和“达标投产申报表”,按本管理办法附表3的要求,整理出版真实、齐全的“达标投产支持性材料”,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另附电子版)。 (四)对全部满足达标投产八项必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达标投产自检报告和达标投产预检申请。 (五)对不能全部满足达标投产八项必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应向上级主管单位提交专题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整改计划。 第十三条 达标投产预检 (一)由项目法人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负责组织,项目法人单位及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参建单位和运行单位参加。 (二)预检工作一般应在机组(工程)投产、性能试验(火电)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 (三)预检内容: 1.重点核查达标投产八项必备条件。 2.核查自检结果中的扣分项及质量监督提出整改意见的完成情况。 3.检查可能产生安全隐患、质量隐患及影响经济运行的现场实物和工程档案资料。 4.在安全可靠、额定负荷运行(水电在当前最大负荷)工况下,按“达标投产预检结果表”对六个考核项目分别按不小于5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提出整改要求,作出考核评分,提出预检报告。 5.核对、修改并完善“达标投产申报表”和“达标投产支持性材料” (另附电子版)。 (四)全部满足达标投产八项必备条件的工程,应向复检单位提交达标投产预检报告和达标投产复检申请。 第十四条 达标投产复检 (一)由复检单位负责组织。项目法人单位及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参建单位和运行单位参加。 (二)复检工作一般应在机组(工程)投产、性能试验(火电)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 (三)复检内容: 1.逐项核查达标投产的八项必备条件。 2.核查预检结果中的扣分项及质量监督各阶段所提出整改意见的完成情况。 3.重点抽查可能产生安全隐患、质量隐患及影响经济运行的现场实物和工程档案资料。 4.在安全可靠、额定负荷运行(水电在当前最大负荷)工况下,对六个考核项目分别进行重点抽查,抽检率应不小于50%,对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过程要进行追溯性核查,并提出整改要求;当预检和复检合并进行时,抽检率应不小于60%。 5.核查同期核准建设的环保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 6.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填写“达标投产复检结果表”。由复检组提出复检报告,按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报批。 第三章 达标投产的必备条件与评分办法 第十五条 达标投产的必备条件 (一)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基本建设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按设计全部完成建筑和安装工程,通过质量验收及质量监督;影响安全稳定运行的所有重大问题都已经解决。 (三)按相关规定全部完成调整试验、启动试运行及性能试验(火电)工作,并移交生产。 (四)建设期未发生重大人身死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特大交通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五)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且单位工程优良率:建筑工程不低于85%(水电75%),安装工程不低于95%(水电90%)。 (六)同期建设的环保项目在达标投产复检时应符合设计,运行正常。 (七)火电机组达标投产复检考核等效可用系数:300MW级机组应不低于85%,600MW级机组应不低于80%,600MW级以上机组应不低于75%;水电机组:不低于85%;输变电:不低于90%。 (八)达标投产复检六个考核项目的得分率分别达到80%以上。 第十六条 达标投产的考核评分标准 (一)火电机组:标准分为 1000分 其中: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150分、建筑工程质量与工艺150分、安装工程质量与工艺200分、调整试验及技术指标200分、工程档案管理100分、工程综合管理200分。 (二)输变电工程:标准分为1000分 其中: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150分、建筑工程质量与工艺150分、安装工程质量与工艺200分、质量控制指标及调试技术指标200分、工程档案管理100分、工程综合管理200分。 (三)水电工程:标准分为1000分 其中: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150分、土建工程质量工艺与进度控制300分、机电及金属结构工程质量与工艺200分、调整试验及技术指标100分、工程档案管理100分、工程综合管理150分。 第十七条 各考核项目中的子项不设扣分限额,考核时不扣分即得分。 第十八条 为追求观感质量,违反质量与工艺标准,擅自增加抹面、喷涂等工序遮掩瑕疵;管、线不走捷径,片面追求美观和集中效果的,加倍扣分。 第十九条 量化的考核指标,严格按本管理办法的考核标准统计填报。瞒报、虚报指标加倍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达标投产资格。 第二十条 难以量化的考核项目,按本管理办法考核标准的范围、内容、数量和计量单位等进行核查。 第四章 达标投产工程的命名 第二十一条 凡通过达标投产复检的机组(工程),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认定后,由上级主管单位命名为“达标投产机组(工程)”。 第二十二条 凡经中电建协复检、审核,并符合达标投产考核标准的机组(工程),由中电建协命名 “达标投产机组(工程)”,统一颁发证书、奖牌,并根据申报单位的建议,对建设、运行单位及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主体参建单位分别颁发证书、奖牌。 第五章 奖罚办法 第二十三条 建议项目法人单位对达标投产工程做出贡献的主体参建单位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二十四条 建议工程建设招标单位在工程招标中,对具有达标投产业绩的主体参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第二十五条 对达标投产工作中弄虚作假,考核结果与实际严重不符,经核查属实者,取消命名、收回奖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解释。 电力工程达标投和管理办法 条 文 说 明 第一章 本章阐明了编制本管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 1. 体现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新形势、新特点的需要。 2. 采用了新颁布的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如《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200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 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05、《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第1部分 土建工程》DL/T5113.1-2005、国家电监会办公厅 建设部办公厅办电输(2006)8号《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文件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 3. 加强了对现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力度,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电建质监[2005] 57号)、《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试行)》(国电水电质监[2002] 13号)。 4. 增加了近年来电力工程应用脱硫、脱硝、直接空冷、750kV超高压输变电新技术、循环流化床锅炉、燃气轮机、抽水蓄能等工程质量控制及检查的内容。 5. 引入了“国家优质工程质量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奖》、“中国建筑鲁班奖”等国家级奖项现行评选办法的相关内容。 6. 总结电力行业十年来达标投产工作经验,健全了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和卓越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7. 本管理办法强调了实现达标投产必须是全过程控制和系统的工程建设管理,既是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的事前策则、事中过程控制和事后卓越绩效考核评价的管理体系,也是实施创优的指导大纲。 8. 明确了达标投产考核的具体操作办法。 第十条 本条所称“凡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的建设项目,其复检工作一般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组织进行”指实施后期,对照本管理办法,认为符合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基本符合优质工程申报条件,计划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的,其达标复检工作一般应由中国电建协组织复检,对已具备完善的达标投产考核能力的大型电力企业,也可自行组织复检。 第十一条 本条所指的输电线路及变电站分别申报时其容量界定为:线路100km以上;三相变压器容量:500kV 750MVA;330kV 240MVA。 第十二条 达标投产检查中“支持性材料”指直接针对考核项目的主要依据资料清单或数据。与“备查资料”的不同点在于,达标投产阶段备查资料一般以档案为主,支持性材料是进一步核实原始资料的提纲。 例:“合法性依据证明文件一览表”是支持性材料,由项目法人单位提交检查人。内容包括归档号、文件名称、发文单位。而表内所指具体文件及内容则是“备查资料”,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可到档案室核实原件。 “达标投产支持性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 1. 安全情况汇报总表。 详细说明事故考核结果。汇总表应包括机组建设期内各参建单位按全口径统计的全部事故。 2. 保安电源动作情况汇总表。 详细说明第5条保安电源的考核结果。汇总表应包括机组建设期内,保安电源、备用电源、UPS、事故照明电源等各类保安性电源的全部自投情况。 3. 起吊设施使用许可证汇总表。 分别统计各参建单位施工用的全部起吊设施和机组运行检修用的各类起吊设施,汇总表应包括起吊设施的名称、型号、规范、使用单位、安装地点、使用许可证发放单位和有效期等内容。 二、 建筑工程质量与工艺 1. “火电建筑、安装静态质量评定汇总表”,见《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1996年版)》(建质 [1996] 111号)附表1,按机组汇总,另附建筑单位工程名称清单。公用系统计入首台机组。 2. 本专业采用的技术标准清单。 3. 建筑工程主要里程碑工期计划、实际完成情况汇总表。 三、 安装工程质量与工艺 1. “火电建筑、安装静态质量评定汇总表”同上,按机组汇总,另附安装单位工程名称清单。 2. 安装工程主要里程碑工期计划、实际完成情况汇总表。 3. 受监焊口焊接质量统计表,其中应包括被焊部件材质、外观检查及无损检验、应检当量数、一次合格当量数、返修当量数及一次检验合格率等内容。 四、 调整试验及技术指标 1. 分系统试运项目验收签证汇总表。 2. 进入168h满负荷试运时水汽品质化学监督原始记录及168h满负荷试运期间水汽品质化学监督记录。 3. 热控自动投入率统计表,包括机组进入168h满负荷试运时和168h期间,按《火电机组热工自动投入率统计方法》的规定统计的热控自动投入率。 4. 热控仪表投入率统计表按设计全数统计。 5. 电气自动装置投入率统计表,包括发变组、各级厂用电和升压站等全部电气自动装置。 6. 电气保护装置投入率统计表,包括发变组、各级厂用电和升压站等全部电气保护装置。 7. 电气仪表投入率统计表按设计全数统计。 8. 耗燃油统计表,是指本台机组从首次点火吹管至完成168h满负荷试运期间全部消耗的燃油量,还应说明点火方式和燃油的计量方法等。 9. 168h满负荷试运曲线,应是在线录制的24h一张(时间坐标最好设定为12格)便于确认负荷、压力、温度、流量等主要参数值的彩色曲线。 10. 可靠性统计表,包括机组等效可用系数、强迫停运率、强迫停运次数和非计划降出力等,应符合电力可靠中心的规定。原始资料备查。 11. 考核期化学监督项目一览表是机组逐月统计的水汽合格率。应由生产运行单位提供。 12. 供电煤耗统计计算表。 供电煤耗应是机组投产6个月期间任意2个月供电煤耗的平均值,并应提供计算依据。 13. 热控监测仪表汇总表,可按设计全数统计。凡不能正常投运的需要说明原因。 14. DAS模拟量汇总表,可按设计全数统计。凡不能正常投运的需要说明原因。 15. DAS开关量汇总表,可按设计全数统计。凡不能正常投运的需要说明原因。 16. 热控保护装置汇总表,可按设计全数统计。凡不能正常投运的需要说明原因。 17. 热控自动装置汇总表,可按设计全数统计。凡不能正常投运的需要说明原因。 18. 电气监测仪表汇总表,可按设计全数统计。凡不能正常投运的需要说明原因。 19. 电气继电保护装置汇总表,可按设计全数统计。凡不能正常投运的需要说明原因。 20. 电气自动装置汇总表,可按设计全数统计。凡不能正常投运的需要说明原因。 五、 工程档案管理(不编入支持性材料册中,但复查时由档案部门提供备查) 1. 由档案部门提交,包括移交案卷类别、案卷数、批次、移交单位、日期、接收单位、移交人、接收人情况一览表。 1. 建设项目档案保存单位与保管期限表。见附表6。 六、 工程综合管理 1. 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费一览表”(即该工程的全部设计变更发生费用的统计表),包括由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建设全部工程洽商单所发生的费用增减清单。 2. 合法性依据文件一览表,由项目法人单位提交。包括归档号、文件名称、发文单位。 3. 由项目法人单位提交主要参建单位中标项目及其相对应的资质、管理体系认证一览表。 4. 机组建设质量总评表。 5. 由生产单位提出的包括该工程主设备、主系统和辅助设备等未消除的缺陷项目一览表。 第十三条 本条明确了达标投产预检工作的三方面要求。预检工作对八项必备条件必须逐项核查,按“达标投产自检结果表”进行核查。 预检查组成员资格: 1. 熟悉电力建设程序及相关标准,从事电力建设工作十年以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 经过达标投产管理办法的培训,掌握达标投产现场检查方法和程序,熟悉考核项目的考核内容、要求和扣分标准。 3. 身体健康、逻辑思维敏捷、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能适应高节奏现场检查工作。 4. 认真、公正的履行职责,诚实守信、廉洁奉公。 第十四条 本条明确以下内容: (一) 由复检单位负责组织。 1. 复查组成员资格: 1.1 具备预检组成员资格 1.2 熟悉电力建设程序、精通电力建设相关标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电力行业内曾担任过大中型电力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 复查迎检工作注意事项: 2.1 由项目法人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向复查单位提交复查申请、申报表,组织迎检组。 2.2 迎检组向现场复查组的每位专家提供迎检资料一册,包括汇报材料、申报表、达标投产支持性材料、预检报告和专业配合人员名单。 3. 复查程序: 3.1 达标投产复检汇报会(首次会):由复检组组长主持,复检组成员、各主要参建单位、运行部门领导及专业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为主围绕达标投产考核内容进行汇报,主要参建单位和运行部门可作补充。汇报会时间包括光盘播放在内一般为60~90分钟。 3.2 迎检人员应是参建单位和运行单位被检工程项目相关专业负责人,熟悉达标投产预检结果。 3.3 现场实物复查应备好安全帽、手电筒、检测工具,如靠尺、塞尺、测温仪、测振仪、电阻测试仪、力矩扳手及经纬仪等劳动保护用品及器具;生产运行人员应做到现场复查配合及时到位。 3.4 资料核查应事先对照考核内容,本着满足完整、准确、高效检查的原则,落实好备查资料和地点。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到配合及时到位。 3.5 复查组内部沟通会议 3.6 达标投产复检总结会(末次会议):由复检组组长主持并作复检总结,各专业组复查专家作专业点评。达标投产复查结论上报复查组的派出单位审核批准。 (三)核查同期核准建设的环保项目,是否做到“三同时”是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首台机组投产时仅考核运行是否正常。 第十八条 本条是“力戒做表面文章和搞形式主义”的体现,倡导严格执行工艺和验收标准,一次成优原则的导向。 第十九条 本条是对“瞒报、虚报指标者”的惩罚。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原则上2004版应同时废止,考虑到2004版和2006版的过渡,正在执行2004版的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适当延长2004版的执行期。 97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6版) 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标准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2006年4月 ( )工程 号机组达标投产检查结果表 一、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考核标准 标准分:150分 检查得分: 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不符合项 扣分标准 扣 分 原 因 扣分 1 事故指标 1.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1.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1.3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1.4发生中毒事故 1.5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1.6发生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1.7发生射源遗失或射线伤害事故 1.8重复发生性质相同的记录事故 1人 1次 1次 1.次 1次 1次 1次 1次 10 5 5 5 5 5 5 5 2 组织机构 2.1 工程项目未成立或未及时调整安全组织机构并未按照规定开展工作 2.2 未建立完善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和安全监督机构 2.3 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4 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 1项 1项 1项 1人 2 2 1 1 3 规章制度及台帐 3.1 未建立完善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 3.2 制度或程序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法规标 标准的要求 3.3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帐、表、册、卡 3.4 资料、记录不能做到完整、准确、及时、有效 1项 1处 1处 1处 2 0.5 0.5 0.2 4 安全健康与环境 管理职责 4.1 未制定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目标及措施 4.2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责任制未落实,无考核、奖惩 4.3 项目法人未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供“安全措施补助费”,未提供“施工机械、设备及工程保险费”和“人身保险费”,或将以上费用列入投标竞争性报价 4.4 参建单位对4.3所列费用未做到专款专用、及时实施 4.5项目法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资质的施工单位,或参建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分包单位 4.6项目法人未给参建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施工条件 4.7项目法人未对项目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4.8项目法人未申请竣工环保验收 4.9竣工环保验收不合格又未整改而投入运行 1项 2 4 4 4 4 2 2 5 2 5 方案措施 5.1作业指导书未编制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措施;未对施工项目做出危险源辨识和环境评价;未提出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 5.2施工措施未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5.3未严格执行安全环保措施、技术措施和相关规定,未编制重大环节的风险控制措施 5.4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安全措施及方案不完善,未按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5.5交底无针对性,签字手续不齐全 5.6未制定保护植被和工程结束后恢复植被的措施 5.7调试、生产运行相应的规章制度不完善,无反事故措施 1处 1处 1处 1处 1项 1项 1项 1 1 1 1 1 1 1 6 例行会议 6.1未按规定召开例行会议研究解决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问题 6.2会议记录不齐全 1项 1处 1 0.5 7 教育培训 7.1参建单位未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考试,或教育、考试记录不完整 7.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1处 1人 0.5 0.5 8 例行检查 8.1未按规定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检查 8.2检查记录不齐全 8.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组织整改、关闭 1项 1处 1处 2 0.5 1 9 特种设备管理 9.1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测、检验,证件不齐全 9.2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9.3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配件未验收 9.4日常维护、检查记录、标识不齐全 1处 2 2 1 0.5 10 分包与临时用工管理 10.1未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10.2未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协议 10.3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及临时用工的录用不符合规定 10.4未对分包单位日常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10.5未对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执行地方有关治安管理规定进行监督 1项 1项 1人 1项 1项 1 1 0.5 1 1 11 应急预案与响应 11.1未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未建立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 11.2应急预案与响应资源不能得到保障 11.3应急预案与响应紧急联络、信息沟通不畅 11.4未组织应急预案与响应的培训和演练 1项 2 1 1 1 12 事故调查处理 12.1对发生的事故未按照规定报告、统计 12.2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 1项 2 2 13 环境管理 13.1现场材料、机具、设备摆放混乱,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道路、通道不畅通 13.2水、气、声、渣等排放不符合当地环保规定 13.3化学危险品的储存、使用不符合规定 13.4放射源的储存、运输、使用不符合规定 1处 0.5 2 2 2 14 施工用电 14.1未按施工组织设计布置 14.2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 14.3接零或接地保护不符合要求 14.4末级配电箱无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器失灵 14.5未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14.6配电箱破损,无防火、防雨功能 14.7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规定 14.8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防雷接地不符合规范 1项 1处 1处 1处 1处 1处 1处 1处 2 0.5 0.5 0.5 0.5 0.5 0.5 2 15 安全接地 15.1不符合设计和规程规定 15.2漏接安全接地线 15.3没有直接与接地网引线连接或接地不可靠 15.4没有明显的便于检测的安全接地线 15.5接地网引上线未按规定标注接地符号 1项 1处 1处 1处 1处 2 0.5 0.5 0.5 0.2 16 脚手架作业 16.1搭设不规范、未验收 16.2特殊脚手架无设计、未经审批 1处 1项 0.5 2 17 起重吊装 17.1起重机械安拆、维修队伍无资质 17.2起重机械安拆方案未审批,安装记录、负荷试验报告不齐全 17.3起重机械台帐不完整 17.4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失灵 17.5起重机械钢丝绳、滑轮、吊钩、制动器磨损超限 17.6多台机械交叉作业无安全措施 17.7起重机械无操作规程,无运行、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17.8起重工器具及起重作业不符合规程 17.9起重吊装区域无警戒标志或安全围栏,无专人监护 17.10起重吊装作业未按照规定办理作业票,工作负责人不在现场 1项 1项 1项 1处 1处 1处 1处 1处 1处 1处 2 2 0.5 2 2 1 0.5 1 1 1 18 安全设施 18.1未按计划和“三同时”原则落实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18.2现场临边无安全围栏,沟、坑、孔洞无栏杆或盖板 18.3高处作业水平安全绳、速差自控器、安全自锁器、安全网等设置不符合规定 18.4施工现场未设置工程项目“五牌一图” 18.5危险作业场所未设置安全围栏和醒目的警示标志 18.6生产区域安全标志牌和警告牌不齐全、不醒目 1处 0.5 19 劳动防护 19.1未按规定向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19.2劳动防护用品不合格 19.3劳动防护用品未按国家标准进行检验 1处 0.5 20 防火防爆 20.1消防报警、灭火系统试验不合格,现场消防器材配置不足,消防水源不能满足要求 20.2消防通道不畅 20.3消防设施未采取防雨、防冻措施,未定期检验,现场消防器材失效 20.4易燃、易爆区动火作业无审批手续 20.5存放爆炸危险物品的场所及库房内电气设备配置不合格 20.6电缆和各类孔洞的封堵、防火涂料不符合设计和规定 1项 1处 1项 1项 1处 1处 2 2 1 1 0.5 0.5 21 调试、运行 21.1调试、启动、运行安全措施不完备 21.2厂(站)用备用电源、UPS、事故照明电源不符合设计和规程规定,自投不正确 21.3试运、生产阶段未严格执行“两票三制” 1项 1 合计得分: 合计扣分: 得分率: % 检查人: 年 月 日 受检单位专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 )工程 号机组达标投产检查结果表 二、 建筑工程质量与工艺考核标准 标准分:150分 检查得分: 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不符合项 扣分标准 扣分原因 扣分 1 工程资料 1.1 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计划和相关记录 1 应有本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2 应有本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记录 1项 1处 2 0.5 1.2 本专业技术标准清 单与执行情况 1 本专业采用的技术标准清单应齐全、有效 2 本专业采用的技术标准执行记录齐全 3 工艺操作标准的编制、引用、执行记录齐全 1项 1外 5 0.2 1.3 质量验评资料 1 “验评范围划分表”应符合验评规程的规定 2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应与“验评范围划分表”一致 3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应符合规程要求 4 观感质量总体评价达到“好” 5 机组建筑安装工程静态质量验评、机组建设质量总评中的建筑工程质量分值(建筑单位工程质量验评汇总、统计)应准确、有效 1处 1处 1处 中/差 1项 0.5 0.2 0.2 3/5 1 1.4 勘察设计单位对 施工质量的检查 1 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地基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并签证 2 设计单位应参加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并签证 3 勘察单位应对工程地质报告提出评价意见 4 设计单位应对地基处理检测报告、沉降观测报告签署意见 1次 1项 0.5 2 1.5 监理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和评估 1 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无监理工程师签字 2 见证取样频率符合规定 3 应对工程地质报告评价意见、沉降观测成果报告、地基处理检测报告签署意见 4 全过程监理通知单应关闭 5 质量评估报告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1项 1处 1处 1处 1处 1 0.2 0.5 0.5 0.5 1.6 施工质量过程控制与检测资料 1 主要原材料 1.1出厂合格证应齐全有效 1.2钢筋(材)、水泥、砂石、外加剂、防水防火材料等进场复试报告应完整、准确,及时、有效 1.3应有质量跟踪记录 1.4新型材料有鉴定报告或允许使用证明 1处 一项 0.2 1 1 主要质量控制资料及施工记录 2.1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附表3)规定记录 2.2设计变更及工程更改洽商单的内容,应在施工图中标注,并在竣工图中反映 1项 1处 0.5 0.1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齐全、有效 地基处理、验槽、钢筋、地下混凝土、隐蔽防水、大面积回填土、接地、抹灰工程、吊顶等 1项 1处 1 0.1 4 下列检测报告齐全、有效 4.1回填土(压实系统或干密度)压实试验报告 4.2混凝土(配合比、塌落度、试块强度和实体检测)报告 4.3砌筑砂浆(配合比、试块强度)报告 4.4钢筋连接检验报告 4.5钢结构摩擦面、高强度螺栓、钢结构连接检验报告 1处 0.2 0.5 0.2 0.2 0.2 1.7 安全和功能检测与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 按“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附表4)规定的抽查记录;分部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记录,单位工程应有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2 本工程特殊项目应按设计要求补充检测 1项 1处 2 0.2 2 观感质量 2. 1 建筑物及地下结构 1 无倾斜、不均匀沉降、结构裂缝 2 无影响使用功能或耐久性的缺陷 3 内外墙面、地面、屋面不渗水、不漏水 1处 1处 渗/漏 5 5 0.5/1 2.2 测量控制点和 沉降观测点 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设置的测量控制点和沉降观测点应与布置图一致;且防护完好,标识规范 1处 1 2.3 验证单位工程 观感质量 1 观感质量检查方法、内容应符合规定 2 抽查验证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综合得分率 3 阴阳角方正 4 平整度、立面垂直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5 变形缝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不符 不符 1处 1处 1处 1 1 0.2 0.2 0.2 2.4 混凝土工程 1 砼平整密实、色泽均匀,表面无严重缺陷,一般缺陷在允许范围内 2 砼接茬无明显变形,棱角方正,棱边顺直;表面整洁、无污染、无破损、无明显冷缝 3 模板拉接螺栓(片)应处理、封堵;有防腐要求的应防腐 1处 严重/一般 1处 1处 2/0.2 0.2 0.2 2.5 砼构筑物(含设备 基础、水池) 1 表面质量同2.4 2 设备基础砼,几何尺寸标高,预留螺栓(孔)或直埋螺栓偏差应合格 3 水塔曲线顺滑、流畅,模板排板均匀、协调;爬梯安装牢固、顺直 4 抗渗符合设计,无渗、漏水 5 变形缝符合规范要求 6 烟囱观感顺直、爬梯安装牢固顺直 7 避雷针接地规范、有可断开的测试点 同2.4 1处 渗/漏 1处 1处 1处 1处 同2.4 0.5 0.5/2 0.5 1 0.2 0.5 2.6 钢结构工程 1 无明显的变形、损伤、无污染、锈蚀 2 防腐、防火符合设计和规范 3 摩擦面结合紧密,高强螺栓扭矩符合规范 4 焊缝高度、长度符合规范,焊缝均匀,无咬边、夹渣、气孔 1处 1处 1项 1处 0.2 0.2 0.5 0.1 2.7 砌筑工程 1 组砌方式正确、灰缝饱满,墙体无通缝、瞎缝、裂缝、透亮、游丁走缝 2 清水墙面无污染、泛碱;勾缝均匀、光滑、顺直、深浅一致;平整度、垂直度符合规范 1处 0.1 2.8 装饰装修 1 抹灰 1.1基层与墙体粘结牢固,无空鼓、脱层、裂缝 1.2分格缝(条)宽、深均匀,表面光滑,棱角整齐 1.3滴水线(槽)位置、宽度和深度符合规范,排水坡度正确 1.4上下窗口位置一致,框墙之间缝隙填塞密实完整 1处 0.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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