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证服务协议甲方信息:姓名 性别: 姓名: 性别: 护照号码: 护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E-MAIL: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是否首次申请签证: 如拒签注明上次拒签日期: 意向面签城市: 沈阳 乙方:大连 有限公司地址:电话: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申请美国签证服务一事,在平等、自愿、诚信、负责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职责1、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文件,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保证在美国签证有效期结束前及时回国,保证在美国不非法滞留(签证在有效期内进行续延,则以延期的有效时间为准)。2、按时足额交纳按本协议规定的有关
2、费用。第二条 乙方职责1、为甲方策划制定详尽有效的签证申请方案和提供整个签证申请流程的操作。2、指导协助甲方准备签证申请材料和撰写有关文件。3、解答甲方有关签证申请的各种问题。第三条 费用签证申请费及服务费 元/人,押金 元,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甲方在签定本协议时交纳给乙方。如因甲方为确保签证通过需乙方(或乙方的合作单位)提供邀请函或其它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四条 乙方承诺尊重和保障甲方的隐私权,保证在未获得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和泄露甲方所有信息,也不作为本公司宣传或其他用途。乙方仅对甲方提供专业签证咨询服务,不承担甲方办理签证事务所涉及的任何国内、外的相关法律或
3、经济责任。第五条 甲方有责任保守乙方提供的协议以及相关办理签证的资料,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协议及资料内容,甲方如有泄露,须承担相应责任。第六条 甲方必须在签证有效期内按时返回中国,如因非法滞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与乙方无关。第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之后即生效。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单方面放弃签证申请,乙方不再退还费用。第八条 如签证获签,则乙方所收甲方申请费及服务费用(2000元人民币)为甲方申请签证实际发生费用,乙方不再退还,押金转入月子中心费用;如签证拒签,仅退还甲方押金费用,其它为实际发生费用不再退还.第九条 乙方根据多年办理签证的专业经验来辅导甲方,但不能保证甲方100%获得签证,如果甲方签证拒签,是美国大使馆的原因所导致,并非乙方的工作原因所致。第十条 此协议传真件有效。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双方签订协议后开始生效,终止于甲方签证办理完毕(包括获签或拒签)。甲方: 乙方:代理人: 代理人: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