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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政策学完整版整本书电子教案教学教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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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政策概说,一、刑事政策的概念,(一)西方的刑事政策概念,按照中外通行的说法,刑事政策 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德国法学教授克兰斯洛德和费尔巴哈的著作教科书(1803年)中。克兰斯洛德认为,刑事政策是立法者根据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而采取的预防犯罪、保护公 民自然权利的措施;费尔巴哈则认为,刑事政策是国家据以与犯罪作斗争的惩罚措施的总和,刑事政策是立法国家的智慧。,第二节 刑事政策概说,一、刑事政策的概念,(二)中国古代的刑事政策思想,在古代中国,由于“诸法合体,以刑为主”,刑法文化高度发达,国家在打击、预防犯罪方面有着较为丰富的理论和制度。其中,一些被学界称为典型的中国古代的刑事政策,至今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1,、礼刑并用、德主刑辅,形成针对犯罪的复合社会治理系统。,2,、刑罚世轻世重,因势制刑。,3,、用刑宽缓和慎刑的思想。,第二节 刑事政策概说,一、刑事政策的概念,(三)中国当代的刑事政策思想,1,、我国台湾地区当代的刑事政策概念,2,、我国大陆狭义的刑事政策概念,3,、广义刑事政策概念的确立,第二节 刑事政策概说,二、刑事政策的特征,1,、关于刑事政策的对象,2,、刑事政策的国家主导性,3,、刑事政策的公共性,4,、刑事政策的目的在于抗制犯罪,5,、刑事政策的管理调控性,第二节 刑事政策概说,三、刑事政策的体系,刑事政策的体系,也称刑事政策系统,是指刑事政策诸要素按照一定的结构所形成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在刑事政策的整体系统中,任何具体的刑事政策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必然处于不同层次的政策系统之中。,刑事政策的要素主要包括刑事政策的主体、刑事政策的对象、刑事政策的目的、刑事政策的手段以及刑事政策的结构等。,第二节 刑事政策概说,四、刑事政策的研究路径,刑事政策的研究路径是非常现实和具体的。,首先,刑事政策的研究离不开犯罪学的研究。其次,现代刑事政策的制定和推行离不开刑法,刑事政策的研究也与刑法的研究息息相关。再次,刑事政策是一个国家或者社会整体的公共政策或者社会政策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最后,刑事政策的基本矛盾是国家或公共安全与个人自由之间的矛盾。,第三节 刑事政策学的概念、对象及与相邻学科的关系,一、刑事政策学的概念,(一)广义刑事政策学,(二)狭义刑事政策学,(三)折中刑事政策学,第三节 刑事政策学的概念、对象及与相邻学科的关系,二、刑事政策学的对象,刑事政策学研究的对象与范围几乎涉及刑事科学的各个方面,如犯罪学、犯罪社会学、犯罪统计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罚学等,也涉及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的各个分支,如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历史学、心理学等,但都是围绕着刑事政策的制定、执行、效果评估、政策调整等核心问题而展开的。,第三节 刑事政策学的概念、对象及与相邻学科的关系,三、刑事政策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一)刑事政策学与犯罪学的关系,(二)刑事政策学与刑法学的关系,(三)刑事政策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第二章,西方刑事政策的历史演变与发展趋向,第一节 西方刑事政策的理性主义阶段,一、贝卡里亚的刑事政策思想,(一)罪刑法定原则,(二)罪刑均衡原则,(三)刑罚人道主义,(四)双重预防的刑罚目的观,(五)刑罚适用原则,(六)死刑废除论,(七)犯罪预防的对策,第一节 西方刑事政策的理性主义阶段,二、边沁的刑事政策思想,(一)功利主义的刑罚观,(二)对犯罪之恶的遏制方法和补偿方法,(三)预防犯罪的方法,第一节 西方刑事政策的理性主义阶段,三、康德的刑事政策思想,(一)道义报应论,(二)等量报应论,第一节 西方刑事政策的理性主义阶段,四、黑格尔的刑事政策思想,(一)法律报应论,(二)等价报应论,(三)死刑保留论,第一节 西方刑事政策的理性主义阶段,五、费尔巴哈的刑事政策思想,(一)心理强制论,(二)罪刑法定主义,(三)刑罚威吓论,(四)死刑赞成论,第二节 西方刑事政策的实证主义阶段,一、龙勃罗梭的刑事政策思想,(一)社会防卫论,(二)刑罚主观主义,(三)特殊预防论,(四)处遇个别化,(五)刑罚改革,(六)监狱改革,第二节 西方刑事政策的实证主义阶段,二、菲利的刑事政策思想,(一)社会责任论,(二)社会防卫论,(三)个别预防论,(四)刑罚个别化,(五)犯罪预防,(六)改革监狱管理,第二节 西方刑事政策的实证主义阶段,三、加罗法洛的刑事政策思想,(一)剥夺犯罪能力论,(二)消除和遏制犯罪的对策论,(三)合理的刑罚体系论,(四)世界性刑事政策,第二节 西方刑事政策的实证主义阶段,四、李斯特的刑事政策思想,(一)主观主义的刑罚量定根据论,(二)目的刑论,(三)特殊预防论、刑罚个别化,(四)保安处分论,(五)社会政策与刑事政策关系论,第三节 西方刑事政策的人道主义阶段,一、社会防卫的概念、特征及历史发展,(一)社会防卫的概念,“社会防卫”是一个刑事政策学专用的概念,它所涉及的领域与犯罪现象、反犯罪斗争的战略、战术有密切的联系。保护社会、惩罚犯罪的刑事政策就是建立在融社会和个人为一体的社会人道主义思想基础之上,就是现在西方国家所普遍接受的“社会防卫”。,第三节 西方刑事政策的人道主义阶段,一、社会防卫的概念、特征及历史发展,(二)社会防卫的特征,1,、社会防卫思想具有极强的批判性。,2,、社会防卫思想也带有非常明显的跨学科性和多学科性。,3,、社会防卫思想也有很强的实用性。,4,、社会防卫思想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第三节 西方刑事政策的人道主义阶段,一、社会防卫的概念、特征及历史发展,(三)社会防卫思想的起源和发展,1,、社会防卫思想的萌芽,2,、社会防卫思想的雏形,3,、社会防卫思想的形成,第三节 西方刑事政策的人道主义阶段,二、格拉马提卡的激进社会防卫论,格拉马提卡的激进社会防卫思想的基本观点包括:,抛弃刑法,断然与“刑法”或“犯罪法”决裂,以“社会防卫法”取代刑法;,废除犯罪、责任、刑罚等刑法基本概念,代之以“反社会性”,、,“反社会性的指标及其程度”“社会防卫措施”等概念;,社会防卫的目的不应该只是保障市民人身、财产等的安全,更本质的目的是改善那些反社会的人,使之复归社会,而不是对他们的行为加以制裁;,犯罪行为是预先注定要发生的,国家无权惩罚犯罪人,也不应该让他们负担受惩罚的义务,相反,国家承担着拯救罪犯、把罪犯改造成为能够重新适应社会生活的新人的义务,这是最高尚的人道主义;,不要只关注反社会过程中的行为,要重视个人的人格调查以及适用的处分与这种人格相适应。,第三节 西方刑事政策的人道主义阶段,三、安赛尔的新社会防卫论,(一)关于犯罪的理论,(二)关于犯罪人以及以犯罪人为核心改革刑事诉讼制度的理论,(三)关于刑罚改革问题,(四)关于合理地组织对犯罪的反应,第四节 刑事政策模式理论,一、国家模式,(一)专制国家模式,专制国家模式表现为:犯罪行为与国家反应之间联系强烈;犯罪行为与社会反应之间联系松散;越轨行为与国家反应之间联系强烈;越轨行为与社会反应之间联系松散。,1,、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反应,2,、国家对越轨行为的反应,第四节 刑事政策模式理论,一、国家模式,(二)极权国家模式,极权国家模式表现为:犯罪行为、越轨行为与国家反应之间的联系强烈;犯罪行为、越轨行为与社会反应之间的联系松散。,1,、伸张正义的次国家模式,2,、治病救人的次国家模式,第四节 刑事政策模式理论,一、国家模式,(三)自由社会国家模式,自由社会国家模式表现为:犯罪行为与国家反应之间的联系强烈;犯罪行为与社会反应之间的联系松散;越轨行为与国家反应之间的联系松散;越轨行为与社会反应之间的联系强烈。,1,、刑法制度变量,2,、行政制度的变量,3,、民事制度变量,4,、调解制度变量,第四节 刑事政策模式理论,二、社会模式,(一)毗邻国家的社会模式,毗邻国家的社会模式表现为:犯罪行为与国家反应之间的联系松散;犯罪行为与社会反应之间的联系紧密;越轨行为与国家反应之间的联系松散;越轨行为与社会反应之间的联系紧密。,1,、抗议性反应,2,、自卫性反应,3,、纪律制裁性反应,第四节 刑事政策模式理论,二、社会模式,(二)未来社会模式,未来社会模式表现为:犯罪行为和越轨行为(互相混同)与国家反应之间的联系松散;犯罪行为和越轨行为(互相混同)与社会反应之间的联系紧密。,第五节 西方刑事政策的发展趋向,一、两极化,(一)宽松的刑事政策,(二)严厉的刑事政策,第五节 西方刑事政策的发展趋向,二、社会化,随着西方刑事政策研究的不断展开与深入,刑事政策学对于西方各国刑法发展的影响越来越重要。刑事政策学首先对现行西方刑法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提出异议,进而号召所有人文学科通过多学科的研究来寻求更合理、有效的打击犯罪的方式和战略。刑事政策学更强调:刑法不是唯一的,甚至也不是主要的对付犯罪的工具,打击和惩罚也不是最有效的手段,而首先应当对“预防”予以极大的重视,通过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来抗制犯罪。,尽管如此,“非犯罪化”“非刑罚化”仍然局限在刑事诉讼的范围之内,仍然要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实施起来仍然费时、费力。因此,各国刑法学家又主张“非司法化”,即避开刑事司法程序,对某些轻微犯罪行为采取刑法以外的民事、经济、行政等制裁办法或采用社会主义国家盛行的调解办法。,第五节 西方刑事政策的发展趋向,三、人道化,刑事政策人道化的基石是“法定原则”,即必须严格遵循现代国家的整个结构的法定主义(意即法治国),而不再仅仅是传统观念中的罪刑法定主义。“人道化”在刑罚方面表现 为废除残害身体的肉刑与羞辱罪犯人格的耻辱刑,开展废除或限制死刑的运动,以自由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被以自由刑、非监禁刑并重的刑罚体系取代;在刑罚执行方式上,人道主义的刑事政策表现为恪守“囚犯待遇最低规则”,禁止对犯人实施残忍的、不人道的和有辱人格的惩罚,广泛寻求和推行监禁刑的替代措施,非监禁刑在刑事制裁体系中的地位显著加重,自由刑的内容实现单一化,在监狱行刑过程中追求社会化;“人道化”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则表现为保障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反对推定过错在被告人的有罪推定,推崇“无罪推定”,提倡“无过错便不受刑罚处罚”。,第五节 西方刑事政策的发展趋向,四、国际化,刑事政策的国际化趋势是由犯罪的国际化引起的。对于刑事政策领域内的国际合作,联合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可以预见,刑事领域内的国际合作将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且这种合作将变得更加现实、具体和有效。,第三章,中国刑事政策的历史发展,第一节 我国古代刑事政策,一、我国古代刑事政策的沿革,1,、,西周,2,、,春秋战国时期,3,、,秦朝,4,、,汉朝,5,、,三国时期,6,、,隋朝,7,、,唐朝,8,、宋、辽、金、元,时期,9,、,明朝,10,、清朝,第一节 我国古代刑事政策,二、我国古代主要的刑事政策,(一)刑期于无刑,(二)德主刑辅,(三)明刑弼教,(四)刑罚“世轻世重”与“刑罚中”,(五)矜恤省刑,(六)循“五服”定罪量刑,第二节 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的刑事政策,自从帝国主义列强用坚船利炮打开中国的大门之后,中国的政治、法律制度出现了一系列变化。国内外形势的变迁,使得旧中国刑法思想的变化势在必然。既要与欧美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相吻合,又要保持中国封建主义“国粹”,这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刑法思想和刑法理论形成的条件和基础,也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刑事政策形成的基础。,第三节 我国民主革命时期的刑事政策,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人民政权的刑事政策:19271937,二、抗日战争时期人民政权的刑事政策:19371945,三、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政权的刑事政策:19451949,第四节 新中国的刑事政策,一、新中国刑事政策的初步发展:19491965,二、新中国刑事政策遭受破坏:19661976,三、刑事政策的恢复与发展:19772005,四、刑事政策的最新进展:2005年至今,第四章,中国刑事政策的主要理论,第一节 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一、阶级斗争,(一)阶级斗争及其在历史上的作用,阶级斗争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最根本的原理之一。阶级斗争的表现形式有三个方面,即经济斗争、政治斗争、思想斗争。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从两个阶级的形成开始,到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为止;第二个时期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开始,到消灭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为止,这个时期一般被称为“过渡时期”;第三个时期即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阶级斗争时期。,第一节 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一、阶级斗争,(二)我国现阶段阶级斗争的形势和特点,1981年6月27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既要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又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我国现阶段的阶级斗争具有如下特点:,1,、现阶段的阶级斗争是在消灭阶级过程中的残余形态的阶级斗争。,2,、现阶段的阶级斗争是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的阶级斗争。,3,、现阶段的阶级斗争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激化。,4,、现阶段的阶级斗争是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要由采取群众性的政治运动处理转向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第一节 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一、阶级斗争,(三)在制定和贯彻惩治犯罪的刑事政策时,要坚持阶级分析的方法,阶级分析的方法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法宝。在汲取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处理阶级斗争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坚持和运用马克思 主义阶级和阶级分析的方法来制定并贯彻刑事政策时,应严格把握以下几点:,1,、要正确估计现阶段阶级斗争的形势,既要防“左”又要防右。,2,、要依靠群众正确处理阶级斗争。,3,、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第一节 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二、无产阶级专政,(一)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意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质所在,是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的结果,只有经过无产阶级专政才能最终消灭阶级和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是达到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必由之路。,第一节 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二、无产阶级专政,(二)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我们党把马列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运用于中国革命实践的产物,是我们党创立的一种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形式。,人民民主专政经历了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两个时期。,第一节 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二、无产阶级专政,(三)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任务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全党全国人民现阶段的工作中心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人民民主专政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政治保证。人民民主专政对 现代化建设的保障作用主要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顺利执行。,2,、保障国家安全、政治稳定。,3,、保障良好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4,、保障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5,、保障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6,、保障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第一节 阶级斗争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二、无产阶级专政,(四)刑事政策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手段,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在党的领导下,由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通过政策和法律来推进的,刑事政策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手段。,1,、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2,、总结“严打”方针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提高犯罪治理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第二节 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理论,一、“两类矛盾学说”的形成及历史背景,“两类矛盾学说”,即正确认识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是毛泽东同志在1957年2月召开的最高国务会议第11次扩大会议上正式提出来的。“两类矛盾学说”在1957年的正式提出,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第二节 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理论,二、“两类矛盾学说”的基本内容,(一)严格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矛盾”一词有两种最常见的含义:一种是指客观事物和人类思维内部的各个对立面之间既相互依存又相互排斥的关系,另一种是指对立的客观事物之间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关系。“两类矛盾学说”中的“矛盾”是指后一种意义的矛盾。以政治斗争的敌我关系为标准,整个社会矛盾可以分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区分敌我的标准,是从完成不同历史时期政治斗争的最高任务的角度来考虑的,因而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 的区分是对我国各个革命和建设时期社会矛盾的最基本的一种分类。,第二节 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理论,二、“两类矛盾学说”的基本内容,(二)用专政的方法处理敌我矛盾,用民主的方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一讲话中,毛泽东提出了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原则和一系列方针、政策。他认为,我们应该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采用专政和民主这样两种不同的方法来解决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第二节 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理论,三、“两类矛盾学说”对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的指导意义,(一)“两类矛盾学说”对于我国刑事立法的指导意义,从政策和法律关系的角度来说,我国的刑事立法离不开刑事政策的指导。“两类 矛盾学说”的刑事政策曾经弥补了刑事立法的不足,起过刑事法律的作用。在我国刑事法律逐渐完备的过程中,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政策对刑事立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其基本精神已经融入我国的刑事法律之中。,第二节 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理论,三、“两类矛盾学说”对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的指导意义,(二)“两类矛盾学说”对于我国刑事司法的指导意义,刑事司法离不开刑事政策的指导。刑法是刑事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规范化,是刑 事政策的结晶。刑事政策未予以刑法化的内容对刑法的执行仍然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敌我矛盾很多是带有阶级斗争性质的矛盾。长期以来,在社会上存在“阶级斗争扩大 化”和“阶级斗争熄灭论”两种错误的观念。因而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也应该准确领会和把握“两类矛盾学说”的精神和实质,特别要注意防止两种错误的倾向:一种是搞阶级斗争扩大化,把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处理,;另一种则是错误地认为我国社会中不再有阶级斗争,把本应该作为犯罪严厉打击的敌我矛盾当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第二节 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理论,四、“两类矛盾学说”在新时期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的具体运用,(一)当前各种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1,、在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发生变化。,2,、腐败现象依然严重。,3,、刑事犯罪总量虽然持续高位,但是犯罪的结构、态势等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二节 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理论,四、“两类矛盾学说”在新时期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的具体运用,(二)正确分析和处理当前各种社会矛盾,1,、现阶段出现的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大多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一般不具对抗性。,2,、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3,、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和经济领域内的严重犯罪活动应该作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对象予以严厉打击。,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概述,(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概念,所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特有的政治优势,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各部门齐抓共管,各条战线通力合作,依靠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行政的等多种手段,治理社会治安,减少违法犯罪,保障社会稳定。,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概述,(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特点,1,、广泛的社会性,2,、措施和手段的综合性,3,、鲜明的政治性,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科学性,首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现了社会治理的系统性、综合性、全局性的理念。其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现了打击与预防并重的先进理念。最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还具有动态性和与时俱进的品质。,但是,我们在总体上肯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的科学性的同时,也应该看到这一政策仍然存在计划经济色彩比较浓厚、政策的法律化水平低、政策的运转以身份制(如户籍制度、单位制度等)为前提等缺陷。,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原则,(一)预防为主、重在治本原则,(二)法治原则,(三)协调原则,(四)科学原则,(五)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一)打击违法犯罪,(二)加强防范,(三)加强教育,(四)加强行政管理,(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六)加强改造工作,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践,(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实践经验,(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面临的问题,第四节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制定依据,(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体现犯罪惩治的基本规律,第四节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当包括如下内容: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宽严有度;宽严审时,以宽为主。,1,、该严则严,当宽则宽。,2,、宽严互补,宽严有度。,3,、宽严审时,以宽为主。,第四节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立法体现,“宽”的一面主要体现在:,1,、取消了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上未适用的,13,种非暴力犯罪的死刑。,2,、完善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规定。,3,、明确缓刑适用条件。,4,、完善管制及缓刑、假释的执行方式,明确将社区矫正纳入刑法。,5,、进一步落实坦白从宽的刑事政策,规定对于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四节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立法体现,“严”的一面体现为严密法网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并举:,1,、,修改“死缓”,2,年期满减刑的规定。,2,、适当延长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刑期。,3,、扩大累犯的范围,加大对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惩处力度。,4,、完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规定,加大惩处力度。,5,、为加强对民生的保护,修改,1997,年刑法中关于强迫劳动罪,协助组织卖淫 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规定,加大惩处力度;增加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的犯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的犯罪等。,第四节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运用原则,1,、全面把握,2,、区别对待,3,、严格依法,4,、注重效果,第五章,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则,第一节 法治原则,一、法治原则的内涵与核心要求,法治原则是当代民主国家的基本宪法原则。作为规范国家和政府行为的一项根本宪法原则,法治原则体现于对国家和政府行为的全过程、各方面的全面规制和约束过程中,并且表现为不同的内容。,在刑事政策领域,法治原则要求国家和社会对犯罪作出的一切公共反应,无论是以国家公权力运作为内容的国家正式反应还是市民 社会组织对犯罪作出的有组织的反应,无论是以国家刑罚权的运作为核心的刑罚反应还是以其他国家公权力的运作为内容的非刑罚的正式反应,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第一节 法治原则,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一)形式的罪刑法定原则,1,、法律主义,2,、禁止事后法主义,3,、类推禁止原则,4,、禁止绝对不定期刑原则,第一节 法治原则,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二)实质的罪刑法定原则,1,、不明确即无效原则,2,、实体正当原则,第一节 法治原则,三、罪刑法定和刑事政策之间的紧张与平衡,罪刑法定主义是对罪刑擅断主义的否定,是以限制基于国家权力的刑罚权、保障公民人权免受国家权力侵害的自由主义为基调而设计的法治国家的刑法原则,是深受中世纪刑罚权无节制扩张和滥用之苦而作出的价值选择。,罪刑法定就其主旨和初衷而言强调安全和稳定,而刑事政策则追求灵活与高效,现代刑事政策更是功利刑、教育刑思想和社会防卫论的产物,因而刑事政策与罪刑法定可能存在某种紧张关系。我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在现代刑事政策中毫无疑问应当成为规范和制约刑事政策实践的不可动摇的基石。,第二节 谦抑原则,一、谦抑原则的内涵,谦抑原则,是指对具有公共危害属性,因而具有刑法干预必要性的行为,应当从刑法作为最后手段法、补充法、保障法、第二次法的属性出发,进行是否予以实际干预的考量。,第二节 谦抑原则,二、国外学者关于刑法谦抑思想的诠释,刑法谦抑思想源于贝卡里亚、边沁和卢梭等思想家的论述。在经历19世纪以来刑法高 度道德主义所造成的,以刑法泛化、犯罪泛滥、刑罚效益下降为主要特征的刑法基础性危机后,刑法谦抑思想在20世纪得到了广泛的传播。,第二节 谦抑原则,三、我国学者对刑法谦抑思想的认同,我国刑事法学者对刑法谦抑原则的认同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基于对我国法律文化中刑法万能主义和重刑主义传统的反思和对刑事政策实践中滥用重刑遏制犯罪而效果普遍不佳的现实的反省,我国学者对于如何根据刑法谦抑原则划定犯罪圈和刑罚圈进行了初步的探讨。,第二节 谦抑原则,四、在我国确立刑事政策谦抑原则的条件,确立刑事政策的谦抑原则,首先要求我们在深层的观念界域改变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根深蒂固的刑法万能主义以及“治乱世用重典”的重刑主义余毒,科学地定位刑事法特别是刑罚在预防和控制犯罪体系中的功能和作用,确立刑法的补充性、不完整性、宽容性观念,使我们对刑法使命的认识摆脱理想主义,趋向理性化和现实化。,确立刑事政策的谦抑原则,其次要求在确实需要刑法干预的情况下,刑事立法的选择必须符合比例原则。,贯彻刑法谦抑原则,更要求重筑刑法堤坝,即重新构筑一个道德谴责民事制裁行政处罚三位一体,以民事制裁和行政处罚为主的刑法堤坝基础。,重筑刑法堤坝、实现功能互补,同时要求在不违背禁止双重惩罚原则的前提下,合理配置制裁模式,综合运用各种制裁手段制裁犯罪行为。,第二节 谦抑原则,五、谦抑原则的扩张,刑法谦抑早期作为刑事立法政策的原则,为罪刑法定主义的发展基石。谦抑原则要求刑事立法只能基于刑法片断性、经济性和最后手段性的定位而从大量的法益侵害行为中过滤和筛选出部分确实需要动用刑罚加以制裁的行为加以规制,遵守现代法治原则与刑事政策关于行为犯罪化的基本限制。,在18世纪到19世纪的形式罪刑法定时代,刑法谦抑主要体现为刑事立法而非刑事司法的谦抑,,但是,在,20,世纪实质罪刑法定观念发达后,刑法谦抑原则进一步,扩张。,第三节 人道原则,一、人道原则的内涵,1,、刑法哲学上应当禁止以人的生命或自由作为达成某种功利目的的工具,因为每个人在法律上均属于具有独立人格的法秩序主体,即使受到刑法之追诉或处罚,他也不是单纯的被追诉、受惩罚的客体。,2,、刑事立法政策上应当禁止设置残酷而不人道以及蔑视人性尊严和基本人权之刑罚手段及执行刑罚的方法。,3,、刑事追诉过程必须以尊重人性和人的尊严的方式进行。,4,、刑罚的科处和执行方式必须考虑被判刑人的个性,以负责任的态度人道地对待被判刑人,以便使其能够顺利地重返社会;必须以受刑人的再社会化为执行自由刑的最高标准,尊重受刑人的人性尊严,并应排除执行自由刑可能产生的不良弊端。,第三节 人道原则,二、人道原则作为刑事政策基本原则的理由,1,、刑事政策是以国家刑罚权的行使为核心的对犯罪的有组织的反应。,2,、在现代刑事政策学的理论视野中,犯罪并非具有完全自由意志的人随心所欲选择的结果,而是由犯罪人所处的生理、心理缺陷以及导致其犯罪的恶劣社会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犯罪在一定程度上是被决定的。,第三节 人道原则,三、人道主义的发展,人道主义作为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则为古典学派和实证学派共同接受。经过启蒙时期的理性主义运动,刑事政策的人道性不断加强,威吓性、报复性、残酷性不断受到限制,刑事政策日益走向文明、轻缓、人道和理性。,第四节 科学原则,一、科学原则的产生,现代刑事政策的孕育、发展,与科学主义具有天然的联系。19世纪后半期,欧洲经验科 学的方法论渗透到了包括刑事政策学在内的所有的科学领域,用经验科学的方法来揭示犯罪原因,并寻求其根本对策的倾向十分明显。有关犯罪原因的研究在进入20世纪后半叶之后,依托社会学、犯罪精神医学、犯罪心理学等自然科学的方法进行微观分析,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第四节 科学原则,二、科学原则的重要性,科学原则在刑事政策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引意义。科学原则强调,刑事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必须建立在经验科学的实证研究成果基础上,必须根据对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趋势的规律性认识,探求对犯罪的有效、合理反应方式,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第四节 科学原则,三、科学原则的内涵,科学原则是指刑事政策学必须立足于犯罪学等经验科学的研究成果之上。,有的学者对科学原则的内涵作了如下阐释,认为科学原则包含三层含义,:,1,、运用多学科知识认识犯罪现象,树立科学的犯罪观念。,2,、科学地认识和配置刑事政策手段。,3,、刑事政策过程要科学。,第五节 教育改善原则,一、教育改善原则的肇始,现代刑事政策虽然肇始于古典刑法学派对刑法制度的理性化反思,但是旧派的自由意志论追求道义责任论和报应刑论,强调刑罚的主要作用就是对犯罪的报应,因此,在古典派刑法学者的理论视野中是不存在教育、改造罪犯的目的追求的。而实证学派则主张决定论和社会责任论,强调如不科学地探求犯罪的原因以对症下药,仅仅盲目地科处报应的刑罚,不足以有效地预防犯罪。要减少犯罪、防卫社会,除应惩罚过去的恶行外,还应在行刑时注意罪犯品行的完善、知识的增进、谋生技能的传授等,使犯罪人能够顺利适应社会生活。只有根据这样的教育主义刑事政策思想,才产生刑罚制度应当如何运用、如何改善等刑事政策问题。因此,现代刑事政策的发达应当归功于实证学派对刑法教育、改造罪犯的目的追求。现代刑事政策实践的最终目的亦在于教育、改善犯罪人,使其重新复归社会,而非对犯罪人施以报应性痛苦,使其赎罪。,第五节 教育改善原则,二、教育改善原则的内容,1,、建立以矫正处遇为基本内容的刑罚制度或保安处分制度。,2,、矫正处遇之方法应依行为人之治疗需要而决定,即必须实行个别处遇。,3,、创制缓刑制度,通过社会内处遇矫正罪犯。,4,、创制假释制度,经由不具法官身份之专家决定受刑人之释放时间,并配合释放时间确定适当的社会内的处遇程序。,5,、经受刑人同意,使用医学或药物治疗或社会治疗。,第五节 教育改善原则,三、教育改善原则向综合主义的发展,应当指出,现代世界各国的刑罚及行刑无不标榜为实行教育改善原则。许多国家更在宪法中规定,刑罚的目的在于犯罪人的再教育.,第六章,刑事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第一节 刑事政策的制定,一、刑事政策制定的概念和特征,所谓刑事政策的制定,是指针对一定时期内的犯罪问题提出并选择解决方案的过程。刑事政策的制定是刑事政策过程的首要环节,是刑事政策学的核心主题,对刑事政策价值的实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刑事政策的制定是一个复杂的系列过程,其具有如下特征:,(一)针对性,(二)特定性,(三)可行性,(四)预测性,第一节 刑事政策的制定,二、刑事政策制定的模式,(一)理性决策模式,理性决策模式,又称科学决策模式,包括完全理性模式和有限理性模式。科学决策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充分发挥决策系统每个成员的主观能动性,运用科学的方法或技术,全面认识决策对象及其与环境的关系,事先有通盘规划和严密论证,并对全过程进行全面控制。,第一节 刑事政策的制定,二、刑事政策制定的模式,(二)经验决策模式,经验决策模式,也称为直观型决策模式,它是指刑事政策制定者凭知觉和经验制定刑事政策,无论是在对刑事政策对象的认识上,还是在拟定和选择决策目标、方案的过程中,主要依据决策者的智慧、知识、经验、逻辑思维能力等。,第一节 刑事政策的制定,二、刑事政策制定的模式,(三)渐进决策模式,渐进决策模式所强调的是,刑事政策本质是过去政策的延伸,对政策的修改是附加的、渐进的。,第一节 刑事政策的制定,二、刑事政策制定的模式,(四)精英决策模式,精英决策模式强调在刑事政策制定的过程中主要体现精英的决定。由于精英能够影响公众,而公众很少能影响他们,刑事政策往往直接反映了精英们的价值观。,第一节 刑事政策的制定,二、刑事政策制定的模式,(五)综合决策模式,这一模式力图发扬理性决策模式和渐进决策模式的合理性而避免其缺陷。该模式的特征是:确定基本的价值判断标准;注重方案的创新;选择风险最小的、效果最佳的政策方案;判断是否需要制定新的政策;判断政策是否是最佳的有效办法;采用任何合理的分析手段。,第一节 刑事政策的制定,三、影响刑事政策制定的因素,(一)刑事政策的制定体制,(二)刑事政策的制定者,(三)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态势,(四)理论学说,(五)民众态度,(六)政党,(七)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八)国际组织,第一节 刑事政策的制定,四、刑事政策的制定程序,(一)问题界定,(二)目标确立,(三)方案设计,(四)效果预测,(五)方案抉择,第一节 刑事政策的制定,五、刑事政策的合法化,(一)刑事政策合法化的概念,刑事政策的合法化,是指按照刑事政策制定程序抉择的政策方案上升为法律或获得合法地位的过程,即刑事政策主体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使刑事政策方案获得权威性,而准予实施的过程。,第一节 刑事政策的制定,五、刑事政策的合法化,(二)刑事政策合法化的途径,公众参与是确保刑事政策符合民意及政策合法化的根本途径。合法性是刑事政策的生命,一项政策只有具有合法性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同和遵循。在现代社会中,刑事政策的合法性基础源自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和接受,而且只有当得到广泛的社会支持时,政策才能拥有较高水平的合法性,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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