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5年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
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比赛项目竞赛规程
一、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个人赛。各市参赛队每队限报4名选手参赛,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参赛队每队限报2名选手。每名选手限1名指导教师。
二、竞赛内容与时间
1.竞赛内容:竞赛内容覆盖影视节目后期制作相关流程,分命题制作与创意制作两个部分:
(1)命题制作。利用本届大赛组委会提供的计算机设备和软件,在专用的数字影视后期制作竞赛平台上,依据影视节目后期制作流程完成素材管理、影视编辑、影视合成、音频处理的四个单项任务。
(2)创意制作。利用本届大赛组委会提供的计算机设备和软件,在专用的数字影视后期制作技术竞赛平台上完成一个短片制作综合任务。
2.竞赛时间:本赛项比赛时间4个小时。
三、竞赛试题
本竞赛命题制作与创意制作两个部分、五个模块涉及的主要知识和技能点如下:
第一模块:素材管理
(1)素材搜集
(2)文档建立
(3)导入素材
(4)建立序列
(5)音、视频格式转换
第二模块:影视编辑
(1)建立视频剪辑项目
(2)剪辑视频素材
(3)视频转场特效运用
(4)视频滤镜运用
(5)简单字幕制作
第三模块:影视合成
(1)基础动画制作
(2)摄像机运动效果制作
(3)三维运动效果制作
(4)运动跟踪效果制作
(5)高级视频效果制作
(6)字幕特效制作
第四模块:音频处理
(1)音频降噪
(2)音色修正和音效制作
(3)音量、声像调整
(4)配音、背景音乐、音效多轨合成
(5)动态压缩处理
第五模块:短片制作
(1)片头、片尾制作
(2)视频短片编辑
(3)特效制作
(4)音视频合成
(5)字幕制作
(6)影视节目输出
比赛形式:参赛选手在大赛组委会提供的软硬件环境下、在专用的数字影视后期制作竞赛平台上,根据提供的素材及制作要求在比赛时间内完成素材管理、影视编辑、影视合成、音频处理的四个单项任务和一个短片制作综合任务。选手可以在比赛时限内合理分配每个模块的制作时间。完成的视频文件必须能完全脱离原制作环境播放。
四、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须提前10分钟入场,入场必须佩戴参赛证并出示身份证,按抽签确定的机位入座,将参赛证和抽签号置于台桌左上角备查。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设备及参考资料进入赛场。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
2.选手在竞赛中应注意随时存盘。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任务书上的要求存储全部数据,不按要求存储数据或导致数据丢失者按成绩无效处理。
3.竞赛过程中如发生机器故障,必须经裁判确认后方能更换机位;竞赛过程中发现问题,选手应该当场提出。选手提交的作品中不能包含作者个人、学校、城市等信息,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4.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5.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提前结束。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6.参赛选手应着装整洁,讲文明礼貌。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维护赛场秩序,服从裁判管理,并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安全意识。
五、竞赛环境
每个工位标明工位号,并配备竞赛平台和制作工作要求的软、硬件。
六、技术规范
竞赛命题由组委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剪辑师和数字影视合成师标准,结合影视制作行业和企业生产实际和人才培养要求,统一命题。
七、技术平台
(一)硬件环境如下:(不低于以下性能标准)
CPU:Intel Core i5
内存:大于等于4GB
显卡:独立显存大于等于1GB
内置硬盘驱动器:大于320GB硬盘驱动器,含DVD光驱,立体声耳麦。
(二)软件环境如下:
Windows 7.64位 (中文版)
Microsoft Office 2010(中文版)
Adobe Master Collection CS5.5(英文版)
Quicktime7.6
提供系统自带的拼音输入法,软件均不提供原介质包以外的第三方插件。
八、评分标准
评定的主要要素为作品的制作技术、视觉艺术效果和创意设计。
表1 评分标准
模块号
模块内容
判分内容
分值
总分
一
素材管理
素材搜集
5
100
文档建立
导入素材
建立序列
音、视频格式转换
二
影视编辑
建立视频剪辑项目
20
剪辑视频素材
视频转场特效运用
视频滤镜运用
简单字幕制作
音视频合成
三
影视合成
基础动画制作
30
摄像机运动效果制作
三维运动效果制作
运动跟踪效果制作
高级视频效果制作
字幕特效制作
四
音频处理
音频降噪
15
音色修正和音效制作
音量、声像调整
配音、背景音乐、音效多轨合成
动态压缩处理
五
短片制作
片头、片尾制作
30
视频短片编辑
特效制作
音视频合成
字幕制作
影视节目输出
九、评分方法
分模块计分,然后计算得出总分,名次从高到低排序。
十、奖项设定
本赛项奖项设个人奖。竞赛个人奖的设定为: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
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选手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十一、赛项安全
1.选手在进行比赛时达到规定时间后,不管完成与否,必须立即停止,准备下一项目。
2.比赛过程中,选手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操作顺序进行比赛,正确使用操作平台。不得野蛮操作,不得损坏设备,否则,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其退出比赛。
3.搞好自主保安,比赛中选手不得出现自身伤害事故,凡出现自身伤害者从其总分中扣除20分。另外:每提前1分钟完成所有项目加1分,最多加5分。
4.项目开赛前应提醒选手注意操作安全,对于选手的违规操作或有可能引发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的操作,应及时制止,保证竞赛安全、顺利进行。
十二、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裁判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报告。
(二)仲裁
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项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十三、竞赛观摩
在竞赛不被干扰的前提下安全开放赛场。观摩开放区设在赛场的安全通道,观摩和学习人员沿指定路线、在指定区域观摩。
十四、竞赛视频
为了体现本竞赛的“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在竞赛机房安装监控视频,同时实时在指导教师休息室进行转播。
十五、参赛选手须知
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遵守赛场纪律,服从大赛执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比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
1.选手必须佩带参赛证提前30分钟进入比赛场地,对号入座。
2.监场裁判核对参赛选手资格,宣读《比赛规则》和《选手须知》,用时10分钟。
3.比赛开始前,选手打开密封的试题袋,认真阅读《比赛任务书》,根据《比赛任务书》的要求,赛前预留10分钟供参赛选手查看比赛用素材。
4.比赛过程中,每队选手在指定区域进行操作,不得干扰到其他队选手比赛,不得大声喧哗。如果裁判员提示注意后仍无效,将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终止其比赛。
5.安全要求。在比赛过程中,如果出现电源问题影响比赛,选手不得自行处理,请举手示意,由赛场工作人员解决。
6.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任何资料、摄像工具、通讯工具等带入比赛现场。
7.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场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8.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比赛过程中如发生机器故障,必须经监场裁判确认后方能更换机位;故障中断时间不计时。
9.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所有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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