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有力推进教育惠民进程
切实办好党和人民满意教育
长沙县教育局
2015年元月
历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教育战线紧紧围绕率先建设教育强县战略目标,坚持教育贴近民生、改善民生、普惠民生,积极实施教育关注民生工程,进一步凸显教育的民生价值,办党和人民满意教育取得显著成效,近几年先后获评“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全国阳光体育先进县”、“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扶贫助学先进县”、“湖南省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示范县”、“湖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湖南省职业教育工作优秀单位”等。
一、重视均衡发展,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近十年来,共计投入中小学建设资金16亿元,全面实施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工程、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提质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工程等,维修改造校舍56万平方米、新建校舍面积62万平方米,中小学办学条件得到了全面改善。县城新建了泉塘小学、东业晨曦小学、丁家小学、泉星小学、湘龙小学、中南小学、龙塘小学、华润小学、鹏基小学、金鹰小学等10所小学,新建了松雅湖中学、泉塘中学2所初级中学,新增小学学位近20000个、初中学位3000个,基本满足了县城区适龄少年儿童就学需求;福临中学、干杉中心小学、黄兴中心小学等一大批农村标准化学校相继建成,促进了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11年成功承办全省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现场会;2012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创建为合格学校;2013年承办了全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提质改造现场观摩会,同年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
二、重视教育公平,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就学
一是着力推进学生资助工作。2003年,率先在全国提出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目标,构建了以政府资助为主、社会资助为辅、多渠道筹措助学资金的三维助学体系,成立了“长沙县学生资助中心”,建立了“社会爱心捐资助学”、“师生爱心帮扶助学”、“一对一、一帮一助学”等常规助学机制。2007年启动免补工作,到2014年免补经费达40194万元;2009年启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国家助学金,到2014年共为24414名贫困生发放1768.75万元助学金;2007年启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到2014年共发放助学金和免学费2440.158万元;2009年启动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近三年共为506名大学生成功办理了311.44万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0年率先在全国建立覆盖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职教育阶段的孤残特困学生补助,到2014年共为5436人次孤儿残疾特困学生发放456.81万元补助金;2012年启动学前教育阶段入园补助金,近三年共为5708名困难幼儿发放285.4万元入园补助金。十多年来,资助贫困学生达7.334万人次,金额达7052.3万元,连续十一年实现全县大、中、小学生无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先后两度获得“湖南省扶贫助学工作先进县”“湖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2011年《湖南教育》以《为了一幅幸福图景的实现》为题报道了长沙县学生资助工作的实绩,并配发评论员文章“盛世有盛举”;2012年接待了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小学生资助工作调研获高度评价,捐资助学纪实片《牵手连心共扬帆》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头版头条上宣传推广。
二是着力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全县有效实施了“保基本、广覆盖、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出台了《长沙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长政办函〔2012〕6号)、《长沙县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长县政发〔2013〕20号)、《长沙县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教字〔2013〕38)《长沙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办法》(长教字〔2014〕8号)等系列文件。从2011年—2014年,新建了湘龙幼儿园、开慧、福临、黄兴镇、干杉、榔梨中心幼儿园等44所公办幼儿园,认定了136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62%,处全地区之首。从2013年起,民办教育发展资金(500万元),公办幼儿生均公用经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贴(500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经费保障,受惠幼儿达五万多人次。
三、确保师生平安,着力提高校园安全系数
一是逐年加大安防安保投入。从2009年起每年投入50万元为全县中小学校安装防雷设备;2010年全县97所中小学校安装校园电子监控,投入240万,以后每年投入120万完善其他中小学校,到2014年止在校园电子监控一块共投入720万元。2010年全县部分沿省、国、县道学校安装校门口减速坎,路标路识,投入230万元。2010年开始部分中小学校配备97名校园保安,2012年增加至137名,2014年增至202名校园保安,目前每年政府在校园保安方面投入1000万元以上。
二是不断规范校车运营管理。从2012年开始,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财政补贴”的管理模式,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与考核评价机制。2012年投入1000万元,以后每年投入1500万元,专项用于义务教育阶段校车购置补贴、学生乘车补贴、校车公司(民办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运营奖励等。目前我县共有校车286台,其中标准校车198台,每年接送学生1.4万余名,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校车全覆盖,有效解决了学生上学路途较远、安全性差、留守儿童照管困难等问题,受到家长、社会的和省市领导的好评,也吸引了广西玉林地区、郴州市、怀化市、湘潭市、平江县、安仁县、桑植县、岳阳楼区等省内外市、县、区前来学习。
四、立足县域实际,不断彰显服务经济建设功能
县委、县政府站在“抓职教就是抓经济、抓职教就是抓就业”的战略高度,把职成教育工作当成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和《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把职成教育纳入《长沙县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长沙县十二五经济社会规划纲要》,制定了《长沙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2013-2020)》和《关于加强长沙县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划的通知》、《长沙县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农村“万名党员学科技”活动的实施意见》、《长沙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组建了“长沙县职教集团”,创建了省示范性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一方面,培养了一批优秀学生,全县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行业企业对职业学校毕业生满意率达91.7%。部分未到企业就业的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走上致富道路,并示范带动周边农户创业增收。据不完全统计,县职业中专学校毕业生中资产过千万的有16人,百万以上的创业成功者有200多人。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农民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等培训以后,农村经济的发展明显加快,农民的收入明显增加。与此同时,县域内产业发展所需技术人才,通过培训学习基本得到满足。目前,预计投资6.7个亿的星沙实习实训基地正在加紧建设当中,建成后,县职业中专学校将形成“南校区以工科为主,对接二三产业园区;北校区以农科为主,对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发展格局。县职教集团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职业教育农民培训基地”,职业中专成功跻身全国示范性职业高中先进行列。
五、重视和谐共进,积极加大家庭教育建设步伐
从2007年起,县委、县政府将家庭教育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7万元;2012年提高到每年10万元,不足部分和奖励经费由教育局调剂解决。2008年出台了《长沙县创建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和《长沙县创建家庭教育工作示范乡(镇)评估细则》,明确指出“镇(街道)财政拨给家庭教育经费按镇(街道)总人口数计算,每年人平达0.5元以上用于镇(街道)家庭教育工作。”。成立了“长沙县家庭教育工作指导中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关工委,教育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同时,制定了《长沙县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计划》,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家庭教育真正实现了从政府履职的角度稳步推进。全县中小学校家长学校办学率100%,有力促进了校风、民风的好转,提升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县教育局关工委荣获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中国教育报》、《湖南日报》、《湖南教育》、《长沙晚报》先后报道了我县家庭教育发展历程。2013年成功承办湖南省教育系统家庭教育现场经验交流会。
六、重视人文关怀,热心组织困难教职工帮扶
建立了困难教职工台账和困难职工档案,健全了党员干部一对一联系帮扶制度、工会干部一对一联系走访制度、志愿者一对一、多对一帮扶制度;明确了“困难职工首问负责制”、“工会主席定期值班接待制”。同时,为职工提供健康救助保障,县政府每年为教职工购买五险一金和工伤保险;各学校为在职教职工缴纳了人均50元/年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金,为全县女教职工缴纳了人均10元/年的女性特殊疾病保障金,为全县教职工购买了人均100元的意外、补充医疗保险,有效解决了患病教职工的后顾之忧。2009年,县财政预算 “爱烛行动”80万元帮扶资金,2013年增加至160万元;此外,县教育工会每年拿出10万元经费在春节,教师节等节假日,通过干部走访上门慰问形式,近十年共计困难慰问困难职工不少于4000人次,金额15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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