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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亚特》
虽然取材于特洛亚战争的传说,却从希腊联军围攻特洛亚九年零十个月后的一场内讧写起,并且写到赫克托尔的葬礼就结束了。引起这场战争的金苹果的神话,在它描写海伦和帕里斯时有所提及,木马计和特洛亚的陷落,则见于《奥德修纪》(《奥德赛》The Odyssey)中奥德修对往事的回忆。《伊利亚特》的头一句是“阿喀琉斯的愤怒是我的主题”。希腊联军大将阿喀琉斯性烈如火,他有两次愤怒的表现。史诗写道,战争已经打了九年零十个月,还是胜负难测,这时希腊联军因瘟疫发生内讧。瘟疫是联军统帅阿伽门农拒绝归还一个女俘所引起的,因为这个女俘是太阳神阿波罗祭司的女儿,阿波罗的祭司请求阿伽门农归还他的女儿受到拒绝,就祈求阿波罗惩罚希腊联军。这场瘟疫蔓延下去就会使希腊联军不可收拾,因此阿喀琉斯要求阿伽门农把这个女俘归还,免得瘟疫继续蔓延。阿伽门农在很不情愿的情况下归还了这个女俘,却不公正地夺走了原来分配给阿喀琉斯的另一个女俘,作为他自己损失的补偿,阿喀琉斯在愤怒之下拒绝参战。在希腊联军中,只有阿喀琉斯才是赫克托尔的对手,因此他拒绝参战就必然引起希腊联军的失利。希腊联军在此情况下抵御不了特洛亚军队的反攻,只好退而固守海滨的战船,在那里构筑了防守性的壁垒。阿伽门农这时后悔自己对阿喀琉斯不公,只好派奥德修和另一位希腊将领去向他求和。可是他愤怒未消,坚决不答应回到战争。阿喀琉斯只是在特洛亚军队已经突破希腊联军的壁垒纵火焚烧他们的战船的十分危急的情况下,才把他的盔甲和战马借给他的好友帕特洛克罗斯,让帕特洛克罗斯前去应敌。帕特洛克罗斯虽然击退了特洛亚军队的攻击,但终为赫克托尔所杀,因此阿喀琉斯借给他的盔甲也丢掉了,这盔甲原是他的母亲忒提斯女神请匠神制造的。战友之死与盔甲被丢引起阿喀琉斯的第二次愤怒,而使他与阿伽门农和解,并且在他母亲请匠神给他制造了一副新盔甲之后,重新回到战争,最后杀死了赫克托尔,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伊利亚特》是荷马史诗中直接描写特洛亚战争的英雄史诗。希腊联军主将阿喀琉斯因喜爱的一个女俘被统帅阿伽门农夺走,愤而退出战斗,特洛亚人乘机大破希腊联军。在危急关头,阿喀琉斯的好友帕特洛克罗斯穿上阿喀琉斯的盔甲上阵,被特洛亚大将赫克托尔杀死。阿喀琉斯悔恨已极,重上战场,杀死赫克托尔。特洛亚老国王夜入阿喀琉斯大帐要回儿子尸体。史诗在赫克托尔的葬礼中结束。
《伊利亚特》的主题是赞美古代英雄的刚强威武、机智勇敢,讴歌他们在同异族战斗中所建立的丰功伟绩和英雄主义、集体主义精神。
《伊利亚特》塑造了一系列古代英雄形象。在他们身上,既集中了部落集体所要求的优良品德,又突出了各人的性格特征。阿喀琉斯英勇善战,每次上阵都使敌人望风披靡。他珍爱友谊,一听到好友阵亡的噩耗,悲痛欲绝,愤而奔向战场为友复仇。他对老人也有同情之心,允诺白发苍苍的特洛亚老王归还赫克托尔尸体的请求。可是他又傲慢任性,为了一个女俘而和统帅闹翻,退出战斗,造成联军的惨败。他暴躁凶狠,为了泄愤,竟将赫克托尔的尸体拴上战车绕城三圈。与之相比,特洛亚统帅赫克托尔则是一个更加完美的古代英雄形象。他身先士卒,成熟持重,自觉担负起保卫家园和部落集体的重任。他追求荣誉,不畏强敌,在敌我力量悬殊的危急关头,仍然毫无惧色,出城迎敌,奋勇厮杀。他敬重父母,挚爱妻儿,决战前告别亲人的动人场面,充满了浓厚的人情味和感人的悲壮色彩。
柏拉图认为,荷马史诗属于悲剧的范畴,[注]而荷马是“第一个悲剧诗人”。[注]《伊利亚特》描述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战争中最悲壮的一页。它展示了战争的暴烈,和平的可贵;抒表了胜利的喜悦,失败的痛苦;描述了英雄的业绩,征战的艰难。它阐释人和神的关系,审视人的属性和价值;它评估人在战争中的得失,探索催使人们行动的内外因素;在一个神人汇杂、事实和想像并存、过去和现在交融的文学平面上对影响人的生活、决定人的思想、制导人的行为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严肃的、认真的、有深度的探讨。《伊利亚特》所触及的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是人生的有限和在这一有限的人生中人对生命和存在价值的索龋和平时期的生活是美好的。牛羊在山坡上漫步,姑娘们在泉溪边浣洗;年轻人穿梭在笑语之中,喜气洋洋地采撷丰产的葡萄。诗人弹拨竖琴,动情的引吭高歌;姑娘小伙们穿着漂亮的衣衫,跳出欢快的舞步(18·561—72)。然而,即便是典型意义上的幸福生活,也不可避免地包孕着悲愁的种子,人的属类使他最终无法摆脱死的迫胁。人是会死的,不管他愿不愿意见到死的降临。 人生短暂,短得让人不寒而栗:裂地之神,你会以为我头脑发热,倘若我和你开打,为了可怜的凡人。他们像树叶一样,一时间风华森茂,如火的生机,食用大地催产的硕果;然而好景不长,他们枯竭衰老,体毁人亡。(21·462—6)人生如同树叶的催发和枯亡;在第六卷第145—49行里,荷马已表述过这一思想。
在战争中,在你死我活的绞杀中,死亡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人们尖叫着纷纷倒地,“头脸朝下”,“手抓泥尘”。死神把成百上千的壮勇拖人阴暗的地府;战争张开血盆大口,吞噬年轻的斗士,啐嚼蓬勃的人生。即便勇烈如阿基琉斯,最终也将走上战死疆场的辛酸路:但现在,谁也甭想死里逃生,倘若神3氏把他送到我的手里,在这伊利昂城前……所以,我的朋友,你也必死无疑。既如此,你又何必这般疾首痛心?帕特罗克洛斯已经死去,一位远比你杰出的战勇。还有我——没看见吗?长得何等高大、英武,有一位显赫的父亲,而生我的母亲更是一位不死的女神。然而,就连我也逃不脱死和强有力的命运的迫胁,将在某一天拂晓、黄昏或中午,被某一个人放倒,在战斗中,用投枪,或是离弦的箭镞。(21·103—13)兵勇们知晓他们的使命,他们的归宿;那是战斗的人生。正如俄底修斯慷慨陈辞的那样:……我们,按着宙斯的意志,历经残酷的战争,从青壮打到老年,直至死亡,谁也不能幸免。(485—87)生命短暂,战争无情。但是,壮勇们并没有悲观失望,消极颓废,也没有因此贪生怕死,畏缩不前。不错,凡人的生聚就像树叶一样,秋风一起,籁籁落地,一去不返。但是,倘若……一日春风拂起,枝干便会抽发茸密的新绿。人同此理,新的一代崛起,老的一代死去。(6·147—49)人生充满生机,充满创建功业的希望和喜悦。世代的更替给家族带来的不是悲生厌世的情绪,不是怨天尤人的悲叹,不是无所作为和默默无闻,而是枪马创立的霸业,汗血浇铸的英名,世代相传的美谈。战勇们不厌其烦地对着敌人大段地宣讲自己的宗谱,从中享受作为英雄后代的光荣和骄傲。战争诚然无情,死亡确实可怕,但战士的责职是效命疆场,战士的荣誉是拼杀掳掠,战士的喜悦是千古留芳:我的朋友啊,要是你我能从这场战斗中生还,得以长生不死,拒老抗衰,与天地同存,我就再也不会站在前排里战斗,也不会再要你冲向战场,人们争得荣誉的地方。但现在,死的精灵正挨站在我们身边,数千阴影,谁也逃生不得,躲不过它的击打——所以,让我们冲上前去,要么为自己争得荣光,要么把它拱手让给敌人!(12·322—28)在向对手挑战时,赫克托耳高声喊道,倘若让他得手,他将把遗体交还长发的阿开亚人,使他们得以礼葬死者,堆坟筑墓,在靠海的地方。他预言:将来,有人路经此地,驾着带坐板的海船,破浪在酒蓝色的洋面,眺见这个土堆,便会出言感叹:“那里埋着一个战死疆场的古人,一位勇敢的壮士,倒死在光荣的赫克托耳手下。”将来,有人会如此说告,而我的荣誉将与世长存。(7·87—91)今生匆忽,所以在所必争;生命可贵,所以必须珍惜。财富可以通过掠劫获取,但人的魂息,一经滑出齿隙,就无法“再用暴劫掠回,也不能通过易贾复归”。阿基琉斯宁可做一个农人的帮工,也不愿当冥府里鬼魂的王者(《奥德赛》12·489—21)。然而,对生命的挚爱,没有使英雄成为生命的奴仆——除开神的因素,他们始终是它的主人。明知命运险厄,但却拒不向它屈服;明知征战艰难,但即使打到头破血流,也要拼个你死我活。活要活得扬眉吐气,死要死得明明白白。在黑雾弥漫的战场上,忒拉蒙之子埃阿斯喊出了悲愤的呼号:哦,父亲宙斯,把阿开亚人的儿子们拉出迷雾吧!让阳光照泻,使我们重见天日!把我们杀死吧,杀死在灿烂的日里,如果此时此刻,毁灭我们能使你欢悦!(17·645—47)用有限的生命抗拒无限的困苦和磨难,在短促的一生中使生命最大限度地获取和展现自身的价值,使它在抗争的最炽烈的热点上闪烁出勇力、智慧和进取的光华。这便是荷马的勇士们的人生,凡人试图冲破而又无法冲破自身的局限的悲壮(另见“英雄”节)。很明显,这是人生的悲剧,也是人生的自豪。虽然这一主题在后世的悲剧作家、尤其是索福克勒斯的作品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我们不要忘记,是荷马和他的《伊利亚特》首先教我们看到人生的悲苦,人生的英烈,人生的渺小和伟大。
由于阿伽门农的狂暴,夺走阿基琉斯的女伴,从而导致这位联军中最杰出的壮勇挟怒罢战,使希腊人遭受惨重的伤亡。当帕拉丝·雅典娜从天上下凡,试图阻止阿基琉斯和阿伽门农火并时,裴琉斯之子开口责问道:带埃吉斯的宙斯的孩子,为何现时降临?想看看阿特柔斯之子,看看阿伽门农的骄横跋扈(hubris)吗?(l·202-3)奈斯托耳批评阿伽门农被高傲和狂怒蒙住了双眼,屈辱了全军最好的战勇;阿伽门农接受他的指责,承认“我是疯了……瞎了眼,听任恶怒的驱使”(9·116—19),并愿拿出丰厚的偿礼,弥补过失。他感叹道,是克罗诺斯之子把他推入了狂盲(ate)的 陷阱(9·18)。同样,阿基琉斯的悲剧也有他自身方面的原因。他固执、刚愎、狂蛮,连身边最亲密的伴友对他亦不无微言,说他“刚烈、粗暴,甚至可对一个无辜之人动怒发火”(11·654)。“此人全然不顾礼面”——阿波罗骂道——“心胸狂蛮,偏顽执拗,像一头狮子,沉溺于自己的勇力和高傲”(24·40—42)。面对阿基琉斯重新出战的严酷局面,头脑冷静的普鲁达马斯劝说赫克托耳退兵城堡,以便在城内抗击阿开亚人的进攻,但赫克托耳不但不听忠告,反而“恶狠狠地盯着他”,把他骂得狗血喷头。赫克托耳的蛮横和暴虐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他葬毁了军队的前程,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伊利亚特》读后感
曾经认为小说中的战争是宏伟壮丽的、气势磅礴的场面,千军万马,浴血杀敌,但真正的英雄总能在战后的黎明曙光中、在遍地狼藉之中找到一片安静的土地,与相爱的人相傍瞭望那个晨昏交替时的天空,缅怀一段逝去的时光,等待下一个黎明。但《伊利亚特》却带给了我一种不同的感觉,未必所有战争都是崇高壮丽的,未必所有英雄最后都能拥有完美的结局。两军交战的喊杀、万马奔腾的嘶鸣、血肉横飞的厮杀,这勾勒出的战场除了气势,更有悲凉,战鼓声中,无数战士倒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抑或是自己的城门前,为自己的国家战到最后一刻也许他们无怨无悔,但闭上双眼的那一刻,他们心中必定还有对这个人世的依恋和不舍,也许他们家中还有年迈的父母、挚爱的情人在翘首以盼他们的归来,却还不知此时他们挚爱的人与他们已阴阳相隔,再也无法说上一句安慰的话。战争,不会纯粹伟大的,因为它的背后蕴藏着太多家庭的妻离子散、太多恋人的生离死别,这些对人而言刻入骨髓的痛,使得无论目的多崇高、结果多辉煌的战争,也会蒙上一层难以消散的阴影。
凡有战争,必定会出英雄,就如“乱世出豪杰”一般。我想,未必是战争塑造了英雄,因为英雄的许多品质与能力是与生俱来的或是在战争之前的成长岁月中就早已积淀起来的,但战争却让这些英雄身上的光华得到一种契机以最耀眼盛大的姿态绽放出来,被一代代人传颂,而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又将他们身上的美无限扩大,不再去介怀他们的不足,最终成就了他们最光辉的形象。我想,此时的英雄已不仅仅是代表一个个人,更是一个人们精神的追求与寄托。但不可否认,他们无疑是英雄,他们的名字能够名垂千古,必定是有他们的勇气、英武、谋略作为最坚固的基石在背后支撑着的。
特洛伊之战最初的起因是女神之间的纷争,却造成了希腊与特洛伊长达十年的旷日战争。《伊利亚特》的战场上主角是人,它尽情展现了他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但诸神却又一直在白云缭绕之间用他们不朽的双眼注视着这一切,也干涉着战争的进程。冥冥之中是注定无法逃脱的命运,帕特洛克罗斯被赫克托尔刺死,赫克托尔又倒在了特洛伊城门前阿基琉斯的长枪下。这是人类生命的脆弱与无奈,但即使这样,人们依旧不会放弃搏击命运的勇气和力量。即使已经知道有些东西自己无力掌控,即使知道天上的诸神已然宣判自己的死刑,依旧不失英雄本色,在死神面前舞剑冲杀,最后一次绽放出自己的光芒,展现给诸神给世人,留证这一生的光彩。
我想,这是人类的尊严与骄傲。
小说中的战争只是一个宏伟的背景,就如舞台华丽的幕布与音效一般,而舞台上真正上演的,是那些借战争而展现出的至真至美的人性。那一幕幕血光剑影间士兵们为国家不顾生死的奋战,那一出出城墙后面女子们痛失亲友的哭泣,那些交织进生命深处的爱与痛,萦绕在滚滚历史长河上空,唱出叩击灵魂的悲歌。诸神掌控时间与永恒,人类的生命却是脆弱而短暂的,但正因为如此,人们才学会珍惜那些稍纵即逝的美好,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他们和自己终有一天会离去;正是因为生命被设置了太多无奈,人们才不甘心就这样诚服于命运,才想要放手一搏去创造属于自己的光华。
战鼓喧喧,一座座城池覆灭了又重建,但人性的光辉永恒不灭。
《奥德赛》之执着精神探讨
(奥德修斯篇)
恩格斯说过:“荷马的史诗以及全部神话——这就是希腊人由野蛮时代带入文明时代的主要遗产。”恩格斯将荷马史诗归入野蛮时代的遗产,而非文明时代的创作。从荷马史诗中我看到了很多野蛮社会的特征,例如吃人;但也可以看见文明社会的端倪。在我看来,荷马史诗是时代的产物,亦是历史的结晶,同时也是诗人智慧与辛勤的成果,不仅是那个年代无法超越的巅峰,也是整个人类文学发展中不可超越与代替的传奇。
《奥德赛》是荷马史诗的一部分,与《伊利亚特》有时间上的承接关系。主要讲的是奥德修斯历经艰险最终成功归家并杀死求婚者的事。我读完全书,在慨叹史诗恢宏巨制的同时,更折服于故事中所体现的崇高精神和时代象征;在欣赏史诗生动曲折的情节时,更欣赏主人公奥得修斯在苦难和求生中不懈拼搏的顽强毅力。在我看来,《奥德赛》是一部反映文明与也野蛮,人性与神性碰撞摩擦的伟大史诗。
我认为“执着”是贯穿《奥德赛》的关键词。对于奥德修斯回家这一事件,史诗中绝大多数人都是执着的,无论是想回家的奥德修斯还是帮助他回家的人亦或是阻止他回家的人。全文充斥着人与神的抗争,人与人的斗争,还有人与自然的对抗。神性色彩渐淡,而人性色彩逐渐浓厚。人一定程度上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改变世界。这是对人的肯定与赞美。主人公奥德修斯集勇猛与智慧于一身,尽管有其人性缺点,但荷马对他仍是称赞的。陈中梅在《奥德赛》的译文序中说过:“《奥德赛》描写人的苦难,表现人的艰厄。人生活在对立面的包围之中。人的“对立面”具有意味深长的三重性——“对立”来自三个方面,即(一)怀着敌意的神,(二)敌对的人,(三)大自然的“击冲”。人在苦难中残喘,在夹缝中求生。在苦难和求生中,《奥德赛》突出强调了求生的努力,讴歌了为求生拼搏的精神。”而这种努力,这种拼搏便可诠释为执着。
奥德修斯一心想着归家,哪怕是放弃天国,放弃比妻子佩涅洛佩更美貌的女神卡吕普索。奥德修斯在回家和留下这一选择上并没有丝毫的迟疑。奥德修斯本人从来没有把佩涅洛佩看成是他急欲回家的唯一理由。我觉得支撑奥德修斯返家的原因有几 :(一)奥德修斯有自知之明。作为一名凡人,妻娶一位貌美的女神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奥里昂和伊阿西昂便是实例,他们最终难逃死亡一关。奥德修斯觉得为此丧命不值得;(二)奥德修斯背负着同伴的希望。作为一名优秀的将领,作为一个英明的领导者,奥德修斯有责任也有义务替同伴们考虑,就算奥德修斯想留下与卡吕普索共度逍遥,忘记家乡伊塔卡,同伴们却一心想回家。他们享受不到奥德修斯的丰厚待遇,因此留下不如回家。既然同伴们有此要求,奥德修斯便不可能一人独享欢愉,忘却痛苦中的同伴。所以领导者的使命让他无法推卸责任;(三)奥德修斯自己也牵挂家乡,牵挂家人。我觉得不论东西方,人类对家总有特殊的情结,总有一种难言难舍的感觉。离家打仗,舍下新婚妻子和刚出生的儿子,留下年迈双亲,时间越长就越是想念。因此人的本性情结也迫使他立刻回家;(四)奥德修斯担心由于自己回家时间越长,妻子和幼小的儿子无法承受外界的压力,以致家产被夺。其实,“德修斯在这里是把他的王权和土地分开的。王权可能因他长期不归被移交,但他的财产,像他的妻儿一样,不会被移交。奥德修斯所以特别关心他的财产,并不是因为那是共同的财产,而是因为他离开时,他的儿子尚在襁褓中,此时尚未成年,难以有效地保卫自己产业。”所以,对财产的私人占有也促使奥德修斯要回家。因而,这也导致了他对他人的不信任,乃至妻子,父亲等。以上这四点共同形成一股动力,催动着奥德修斯回家,这也是他历经20年艰辛也不放弃回家的原因。
或许奥德修斯回家的原因是自私的的,均是最有利于自己的角度出发的,但从另一方面而言,他也是一个敢于担当,敢于捍卫自己权益的领导者。“《奥德赛》是西方生存伦理学的源头。他表明一个人不仅应该善,而且应该凭借良好的愿望斗争。”“奥德修斯是西方文学作品中系统和着重描述的,在孤身一人的境况下仍保持这种抗争的第一人。”所以奥德修斯的执着是一种力量的象征,是他身份地位的显示。
《哈姆雷特》读后感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 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创作于1600~1601年的剧本《哈姆雷特》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就是到现在,依然感觉他震撼人心。而这一切不是情节的因素,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剧中的人物,地位不同,性格鲜明,但都遭受了同样的东西的摧残,那就是摆布自己的欲望,还有被称之为命运的伟大的囚笼。这样的情形,也许自从有人以来,便不曾消失过。他们是与人共生共在的。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直学习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而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了篡夺了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见到了鬼,得知了原来是叔父杀死了父亲,这加重了他对现实社会的失望,对它的原先的天真进行了再次否定,使他不信任,“我所见的幽灵也许是魔鬼的化身”。后来,通过戏中戏发现了叔父的罪大恶极之后,他依然没有终止他的彷徨?为什么?哈姆雷特并不是那种高喊口号的人,怀疑使他思索。原先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他也许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他有她的血。可是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可是就算复仇成功,一切还会回来吗。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但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细细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横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是做寡妇保护自己的名声,还是嫁给新国王满足自己的需求。这可以理解为精神欲望和物质欲望的相分离。,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那么,她灵魂里那些污点是什么?以前没有吗?就算她最初选择了道德她就幸福吗?国王死去的瞬间她的不幸就被决定下来。这种不幸从一开始她就无力改变。说到底,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是道德的败坏者。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我们可以把这种命运绝对不会给予他的东西称作失去。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己心中的理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绝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他的悲剧就在于此。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他无力地忏悔。在后来,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己的可能会失去的辛苦到手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都没有跳出来,死在自己淬了毒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和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他们的父亲一样被人杀死了。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逃避,她选择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尽管面对的哈姆雷特,这个丹麦的王子,人民拥戴的将来的国王,他依然斗志昂扬地喊出来“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这样的呼声代表的一种斗争精神。他和新国王是一样的。却最终死在了新国王为哈姆雷特设计的陷阱中。他们两个可以认为是对哈姆雷特这个人物的补充,在复仇这件事情上,在“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一个终点。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快乐的生存在美好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己是多么的渺小。“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己的无能。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同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他们全都没有达到自己想要达成的目的。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直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莪菲莉霞投湖了。还有那个指示自己的孩子为自己报仇的鬼魂,他的情感悲痛,而又态度坚决。
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鬼魂依然在地下,上不了天堂。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么可能所有人都死了。但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悲剧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麦克白》
莎士比亚的经典悲剧《麦克白》堪称是世界文学史上的一部巨作。它巧妙地向读者展现了命运、志向、野心、人性及迷信对一个人一生的影响。麦克白曾经是一个英勇、有野心的人,在凯旋而归后,因巫师的预言和国王过分的赞誉使他改变了,他从一个忠实的臣子变成了一个弑君的逆贼,他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使自己登上王位。他当上国王后开始了他的暴政,他先后杀害了他的好友、臣子及他们的家人,最终使他走向灭亡。
〈麦克白〉是一部经典的悲剧,但读完之后并没有一种悲伤的感觉。也许许多人都会觉得麦克白的灭亡是罪有应得,但是这种罪有应得展现出来的就是一种命运、人性以及这个国家的悲哀。
起初的麦克白,他并不是一个人人唾弃、禽兽不如的逆贼,而是一个勇士,一个为国打了胜仗的英雄。是什么使他走向了这条不归路?首先,是他的野心。一个勇士拥有野心没有错,那些历史上的伟大君王,人人都是野心勃勃。但是,麦克白的野心并没有使他真正得到他想要的,而是使他走向失败的因素之一。麦克白的野心之所以燃烧,主要是因为巫师的预言。巫师预言道他将会成为Thane of Cawdor,然后将成为苏格兰的国王。因为巫师的预言应验了,所以麦克白才会认为他将成为苏格兰的国王。因此,他才会杀邓肯,以这种不正当的手段夺取王位。巫师的预言在这里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使得麦克白内心深处最阴暗的野心燃烧了起来。也正是因为他野心的燃烧,才使得他人性泯灭。麦克白起初并不希望刺杀邓肯,因为他知道邓肯是一个好国王。但是,在他妻子的煽动和激将下,麦克白最终还是做出了这罪恶的举动。所以,麦克白妻子的煽动性也是至关重要的。
既然讲到了麦克白的行刺行为,就不得不提麦克白夫人的重要性。麦克白起初还是有良知的,但是他妻子却激将他,说:“难道你把自己沉浸在里面的那种希望,只是醉后的妄想吗?它现在从一场睡梦中醒来,因为追悔自己的孟浪,而吓得脸色这样苍白吗?从这一刻起,我要把你的爱情看作同样靠不住的东西。你不敢让你在行为和勇气上跟你的欲望一致吗?你宁愿像一头畏首畏尾的猫儿,顾全你所认为生命的装饰品的名誉,不惜让你在自己眼中成为一个懦夫,让“我不敢”永远跟随在“我想要”的后面吗?”这些话对于麦克白还是有很大的作用的,因为没有哪个男人能够忍受被别人说成是懦夫的耻辱。麦克白良心的泯灭是和他的妻子分不开的,因此这让我们不得不联想到那句话: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一个能干的女人。麦克白夫人的确是一个能干的女人,她的能干把她的丈夫推上了王位,也同时把她的丈夫推近了无底的深渊。
要是麦克白因为刺杀了邓肯而感到良心不安,那么他刺杀班柯还有麦克德夫的家人就没有罪恶感。麦克白刺杀班柯是因为他感受到了班柯对他的威胁,使他必须杀了他。麦克白杀害麦克德夫的家人,同样也是因为感受到威胁,不过幸运的是,麦克德夫逃走了。如果说当上国王前的麦克白还有一些良知,那么当上国王后的麦克白就连人性都泯灭了。麦克白为了保住他的王位而大开杀戒,使得苏格兰的许多贵族离开这个国家。麦克白的不安还是来源于他的迷信,他过分信赖巫师,认为巫师说的话都是对的,这使他自己也走上绝路。
虽然《麦克白》堪称悲剧,但是整部戏剧中并没有悲的色彩。也许许多人认为麦克白和他的夫人最后的结局是罪有应得,但是麦克白只是那个时代的代表。莎翁是在用麦克白这个人物代表那个时代的悲哀。虽然麦克白是暴君,但是继任的马尔康也许会比麦克白更糟糕。莎翁向我们展现的不仅仅是人性的悲哀,也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李尔王》
约写于1605年,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达到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因为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该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么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现在,又怎么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可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歌功颂德。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因为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可是,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偏偏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己的国家。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知道自己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子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以此来为自己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保持自己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可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她也是幸福的,因为自己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直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因为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后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己心善不忍,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己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欢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子,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这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该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迫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直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己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己的手中,而他自己到最后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己。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这种伪善并不是他的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也不是他当初想要的,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所以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可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同,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这难道是他的错吗?并不完全是,只不过是别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罢了。
葛罗斯脱和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因为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己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己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地想念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应该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因为自己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因为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因此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他知道李尔王是一位好君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所以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应该说肯脱是一个聪明灵活的人,他知道自己该如何改变自己,最后李尔王的得救与小女儿的相识都是多亏了他。
这个故事虽是在遥远的古国,可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们都喜欢甜言蜜语的人,喜欢夸赞之语,到最后不也正是它们害了我们嘛!这不正是对那些口蜜腹剑的阴谋家的谴责吗?在现实生活中现象和本质,外表和内容往往都有很大的差别,我们不能因为现象和外表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金光灿灿的并不全是黄金!”
而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善与恶,伪与真的观念和标准,没有谁生下来就可以判断它们,现实生活是残酷的,我们不可能像书中的故事那样有好的结果,我们都是要经历这些才能够真正地辨别它们的好与坏的,我们不能因为自己心中的渴望而失去辨别的理智,要抑制那位喜甜的爱好,如果没有尝到苦的滋味又怎么会知道甜的滋味呢?
《奥赛罗》
奥赛罗是威尼斯公国一员勇将。他与元老的女儿苔丝狄梦娜相爱。但由于他是黑人,婚事未被允许。两人只好私下成婚。奥赛罗手下有一个阴险的旗官伊阿古,一心想除掉奥赛罗。他先是向元老告密,不料却促成了两人的婚事。他又挑拨奥赛罗与苔丝狄梦娜的感情,说另一名副将凯西奥与苔丝狄梦娜关系不同寻常,并伪造了所谓定情信物等。奥赛罗信以为真,在愤怒中掐死了自己的妻子。当他得知真相后,悔恨之余拔剑自刎,倒在了苔丝狄梦娜身边。
前苏联对莎士比亚的研究中形成了对《奥赛罗》的独特解释,这种解释深刻地揭示了这一伟大悲剧的人道主义实质。
《奥赛罗》集中表现了奸人挑唆下发生的家庭悲剧。忠贞的爱情和残忍的嫉妒同时强烈地体现于奥赛罗一身。而阿古伪装诚实,利用奥赛罗的轻信而极尽损人利己之能事,也是原始积累时期的一种典型人物。
主人公奥赛罗的性格,正直、勇敢、单纯抑或易怒与轻信他人。奥赛罗的最大缺点在于自卑,若不是自卑,他无须在伊阿古的几句挑唆后便怀疑自己的妻子。他自卑于自己的肤色、形象、年龄,他自己其实觉得自己是配不上苔丝狄蒙娜的,他甚至觉得自己不如凯西奥,才会对他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害怕。
关于《奥赛罗》一剧的评论,据知早在十七世纪下半叶,英国就有人热情肯定此剧:“从诗行与剧情,特别是从剧情来看,它是一出很好的戏”,主要人物“描绘得好”;“诱惑的场面”卓越地显示了伊阿古恶人的“癖性”……对于主角奥赛罗的看法通常有两种:他是位坚强博大和灵魂高尚的英雄;其所以杀害爱妻,只是由于轻信,尤其是奸谗者伊阿古过于狡猾所致;另一种是奥赛罗并不那么高尚,而是个自我意识很强和性格有缺陷的人;他是急急不能待地就听信了伊阿古,责任在他本人。
全剧贯串着忌恶与猜疑,巧计连环,将人性中的狡诈与昏愚一面,发挥殆尽。把伊阿古这一人间恶魔的缩影昭然在剧院舞台上,在书斋卷帙间,飞扬跋扈、称王称霸地呈现在人们眼前。莎士比亚写成的这部惨怛得惊人的悲剧,引起了人们哀痛的深思;提醒善良的人们,在生活中必须对伊阿古这样的恶魔提高应有的警惕!
假如一个人素来疑心妻子不忠实,受过很大的刺激,一定比寻常人更能了解剧中奥赛罗的痛苦。苔丝狄蒙娜并不了解奥塞罗,她喜欢奥塞罗的理由很简单,她喜欢他讲述那些颇具传奇性的经历,一句话她只喜欢一个浪漫的理想。而奥塞罗有点明白自己的妻子为什么喜欢自己,或者说他对自己妻子的爱本来就不放心,在这种情况下他对苔丝狄蒙娜又爱又恨又怕。最终,伊阿古只是起了一个导火索的作用,将这种虚假的、毫无信任的、不牢固的爱情炸个粉碎,而真正具有爆炸力的火药却在奥塞罗和苔丝狄蒙娜的身上。由此看来这出悲剧倒有些主人公咎由自取的味道,可能是这种惩罚太重了——以男女主人公的死而结束,所以才有了很强的悲剧色彩。
莎士比亚《奥赛罗》读后感
奥赛罗是威尼斯公国一员勇将。他与元老的女儿苔丝狄梦娜相爱。但由于他是黑人,婚事未被允许。两人只好私下成婚。奥赛罗手下有一个阴险的旗官伊阿古,一心想除掉奥赛罗。他先是向元老告密,不料却促成了两人的婚事。他又挑拨奥赛罗与苔丝狄梦娜的感情,说另一名副将凯西奥与苔丝狄梦娜关系不同寻常,并伪造了所谓定情信物等。奥赛罗信以为真,在愤怒中掐死了自己的妻子。当他得知真相后,悔恨之余拔剑自刎,倒在了苔丝狄梦娜身边。
奥赛罗》是多主题的作品,其中包括:爱情与嫉妒的主题、轻信与背信的主题、异族通婚的主题等等。关于《奥赛罗》一剧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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