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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养护从业人员安全生产
学习资料(第二篇)
目 录
一、事故责任认定与分析··································2
1、事故责任包括的步骤·······························2
2、事故责任的分类···································2
二、安全生产有关术语与符号······························3
三、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3
四、养护安全交通标志····································4
1、主标志···········································4
2、辅助标志·········································5
五、公路养护安全设施····································5
六、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7
七、公路养护维修安全作业································7
1、公路养护维修安全作业·····························7
2、桥梁、隧道养护维修安全作业·······················8
3、雨季养护维修安全作业·····························8
4、雾天养护维修安全作业·····························9
5、清扫、绿化养护及道路检测安全作业·················9
一、事故责任认定和分析
1、事故责任包括的步骤:
⑴按确认事故调查的事实分析事故责任;
⑵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
⑶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
⑷根据事故后果(性质轻重、损失大小)和责任者应负的法律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2、事故责任的分类
包括: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领导责任者
⑴、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⑵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下列情况之一,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②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③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⑶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①由于安全生产规章、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②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③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④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⑤基本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
二、安全生产的有关术语与符号
为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所设置的交通管理区域,分为警告、上游过渡、缓冲、工作、下游过渡和终止等六个区域。
1、什么是警告区—即从作业控制区起点设置施工标志到上游过渡区之间的路段,用以警告车辆驾驶员已经进入养护维修作业路段,按交通标志调整行车状态。
2、什么是上游过渡区—即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封闭车道的上游横向过渡到缓冲区旁边非封闭车道的路段。
3、什么是缓冲区—即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的路段。
4、什么是工作区—即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操作区域。
5、什么是下游工作区—即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工作区旁边的车道横向过渡到正常车道的路段。
6、什么是终止区—即设置于工作区下游调整车辆行车状态的路段。(其它:渠化装置—即警告、提醒和引导车辆和行人通过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域。隔离车流、人流与工作区的设施;临时性交通标志—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设置的交通标志;临时性路面标线—满足养护维修作业安全需要而临时施划得交通标线。)
三、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
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应由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及终止区组成。(注:警告区的最小长度S(单位m);当需要封闭车道或路肩时,必须设置过渡区,过渡区的设置应使车流的变化平缓。车道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Ls(单位m);路肩封闭上游过渡区的最小长度Lj(单位m))。
四、养护安全交通标志
1、主标志
⑴禁令标志:禁止或限制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标志。图标的颜色,除个别标志外,为白底,红圈,红杠,黑图案,图案压杠。禁令标志的形状为圆形、八角形、顶角向下的等边三角形。
⑵指示标志:指示车辆、行人行进标志。指示标志的颜色为蓝底、白图案。形状为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
⑶指路标志: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信息的标志。指路标志的颜色,一般道路为蓝底白图案,高速公路为绿底白图案。形状,除地点识别标志、里程碑、分合流标志外,为长方形和正方形。
⑷旅游区标志:提供旅游景点方向、距离的标志。
⑸道路施工安全标志通告道路施工区通行的标志。
2、辅助标志
主标志无法完整表达或指示其规定时,为维护行车安全与交通畅通之需要,应设置辅助标志。辅助标志的颜色为白底、黑字、黑边框;形状为长方形。
五、公路养护安全设施
用于养护维修的标志线属于临时性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与标线应组合使用。在养护维修作业中,可用作渠化交通的安全设施有锥形交通路标、安全带、路栏、施工隔离墩和防撞桶(墙)等。
1、锥形交通路标
宜由橡胶等柔性材料组成,底部也有一定的摩阻性能,与路栏配合,用以阻挡或分隔交通流。设在需要临时分隔车流,引导交通,指引车辆绕过危险路段,保护施工现场设施和人员等场所周围或以前适当地点。形状为圆锥形,其颜色、尺寸和形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交通锥夜间使用时上端应安装白色反光材料或反光导标,布设间距为10m—20m 。
2、安全带
宜由布质等柔性材料制成,宽度为10cm—20cm,带上有红白相间色,用于夜间作业应有反光功能,宜与其它设施一起组合使用。
3、路栏
应由刚性材料制成,用于夜间作业时应有反光功能。用于阻挡车辆及行人前进或指示改道。设在道路施工、养护、落石、塌方而致交通阻断路段的两端或周围。其颜色、尺寸和形状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
4、施工隔离墩
宜为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的空心半刚性装置,其上有黄、黑色和反光器,使用时内部应放置水袋或灌水,并由连杆相连接。
5、防撞桶(墙)
应为半刚性装置,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等高强合成材料制成的空心装置,其上有黄黑相间色,顶部可安装黄色施工警告灯号,使用时内部应放置沙袋或灌水,防撞墙还应两个为一组组合在一起使用。
6移动式标志车
带有动力装置或可移动装置(拖车)的安全防护设施,颜色应为醒目黄色施工警告灯号,其后部有醒目的标志牌,图案和显示形成或按实际需要改变。使用时其尾部应面向交通流方向,设置于上游过渡区内或缓冲区内。
7、施工警告灯号
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规定。施工警告灯号宜与其它安全设施一起组合使用。
8、养护安全设施的设置于撤除
当进行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顺着交通流方向设置安全设防。当作业完成后,应逆着交通方向撤除为养护维修作业而设置的有关安全设施,恢复正常交通。
六、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布置
1、在设置交通标志牌与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不同的是,由于在二、三级公路上车速不高,又有平面交叉口,当出现交叉口间距较近的情况,警告区的长度就很难统一标准,应根据交叉口实际情况来设置临时性交通标志。
2、由于施工作业仅允许单车道通行车辆时,为了保证车辆的通行安全,需要指挥车辆交替通行。指挥交替通行可以采用人工指挥和信号灯指挥。但无论采用何种指挥方式,都需要现场指挥人员配合。
3、当作业控制区处于弯道的下游时,必须要将警告区最前面的施工标志牌前移至弯道的上游,使车辆驾驶员在到达弯道前就能够知道前方有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
七、公路养护维修安全作业
1、公路养护维修安全作业
⑴凡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工作装(套装),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桔红色背心。
⑵公路路面养护维修作业必须按作业控制区交通控制标准设置相关的渠化装置和标志,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持交通。
⑶在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上养护维修作业时,应用车辆接送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养护维修作业人员不得在控制区外活动或将任何物体置于控制区以外。
⑷在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时,应设专人观察险情。
⑸在高路堤路肩、陡边坡等路段养护维修作业时,应采取防滑坠落措施,并注意防备危岩、浮石滚落。
⑹坑槽修补应当天完成,若不能完成须按规定布置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
2、桥梁、隧道养护维修安全作业
⑴在桥梁栏杆外进行作业须设置悬挂式吊篮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须系安全带。
⑵桥墩、桥台维修时,应在上、下游航道两端设置安全设施,夜间须设置警示信号。必要时应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取得配合。
⑶在养护维修明洞和半山洞前,应及时清除山体边坡或洞顶危石。
⑷在隧道内进行登高堵漏作业或维修照明设施时,登高设施的周围设置醒目的安全设施。
3、雨季养护维修安全作业
⑴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⑵暴雨台风前后,应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电、漏雨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
⑶在雨季养护维修作业时,作业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道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排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斜和坍塌。
⑷在雨季施工时,处于洪水可能淹没地带的机械设备、材料等应做好防范措施,施工人员要提前做好安全撤离的准备工作。
⑸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防雨棚。作业中遇有暴风雨应停止施工。
4、雾天养护维修安全作业
⑴雾天不宜进行养护维修作业。
⑵雾天需要进行抢修时,宜会同有关部门,封闭交通进行作业,所有安全设施上均须设置黄色施工警告灯信号。
5、清扫、绿化养护及道路检测安全作业
⑴严禁在能见度差(如夜晚、大雾天)的条件进行人员清扫。
⑵凡需进行绿化作业时,必须按作业控制区布置要求设置有关标志。
⑶遇大风、大雨、雾天等特殊气候时必须停止绿化养护维修作业。
⑷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中央分隔带绿化浇水作业时,浇水车辆尾部必须安装发光可变标志牌或按移动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
⑸道路检测车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进行道路性能检测时,凡行进速度低于50km/h时,均应按临时定点或移动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或应在检测设备尾部安装发光可变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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