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术语、符号
2.1 术 语
2.1.1 集料(骨料) aggregate
在混合料中起骨架和填充作用的粒料,包括碎石、砾石、机制砂、石屑、砂等。
2.1.2 粗集料 coarse aggregate
在沥青混合料中,粗集料是指粒径大于2.36mm的碎石、破碎砾石、筛选砾石和矿渣等;在水泥混凝土中,粗集料是指粒径大于4.75mm的碎石、砾石和破碎砾石。
2.1.3 细集料 fine aggregate
在沥青混合料中,细集料是指粒径小于2.36mm的天然砂、人工砂(包括机制砂)及石屑;在水泥混凝土中,细集料是指粒径小于4.75mm的天然砂、人工砂。
2.1.4 天然砂 natural sand
由自然风化、水流冲刷、堆积形成的、粒径小于4.75mm岩石颗粒,按生存环境分河砂、海砂、山砂等。
2.1.5 人工砂 manufactured sand,synthetic sand
经人为加工处理得到的符合规格要求的细集料,通常指石料加工过程中采取真空抽吸等方法除去大部分土和细粉,或将石屑水洗得到的洁净的细集料。从广义上分类,机制砂、矿渣砂和煅烧砂都属于人工砂。
2.1.6 机制砂 crushed sand
由碎石及砾石经制砂机反复破碎加工至粒径小于2.36mm的人工砂,亦称破碎砂。
2.1.7 石屑 crushed stone dust,screenings,chips
采石场加工碎石时通过最小筛孔(通常为2.36mm或4.75mm)的筛下部分,也称筛屑。
2.1.8 混合砂 blend sand
由天然砂、人工砂、机制砂或石屑等按一定比例混合形成的细集料的统称。
2.1.9 填料 filler
在沥青混合料中起填充作用的粒径小于0.075mm的矿物质粉末。通常是石灰岩等碱性料加工磨细得到的矿粉,水泥、消石灰、粉煤灰等矿物质有时也可作为填料使用。
2.1.10 矿粉 mineral filler
由石灰岩等碱性石料经磨细加工得到的,在沥青混合料中起填料作用的以碳酸钙为主要成分的矿物质粉末。
2.1.11 堆积密度 accumulated density
单位体积(含物质颗粒固体及其闭口、开口孔隙体积及颗粒问空隙体积)物质颗粒的质量。有干堆积密度及湿堆积密度之分。
2.1.12 表观密度(视密度) apparent density
单位体积(含材料的实体矿物成分及闭口孔隙体积)物质颗粒的干质量。
2.1.13 表观相对密度(视比重) apparent specific gravity
表观密度与同温度水的密度之比值。
2.1.14 表干密度(饱和面干毛体积密度) saturated surface-dry density
单位体积(含材料的实体矿物成分及其闭口孔隙、开口孔隙等颗粒表面轮廓线所包围的全部毛体积)物质颗粒的饱和面干质量。
2.1.15 表干相对密度(饱和面干毛体积相对密度) saturated surface-dry bulk specific gravity
表干密度与同温度水的密度之比值。
2.1.16 毛体积密度 bulk density
单位体积(含材料的实体矿物成分及其闭口孔隙、开口孔隙等颗粒表面轮廓线所包围的毛体积)物质颗粒的干质量。
2.1.17 毛体积相对密度 bulk specific gravity
毛体积密度与同温度水的密度之比值。
2.1.18 石料磨光值 polished stone value
按规定试验方法测得的石料抵抗轮胎磨光作用的能力,即石料被磨光后用摆式仪测得的摩擦系数。
2.1.19 石料冲击值 aggregate impact value
按规定方法测得的石料抵抗冲击荷载的能力,冲击试验后,小于规定粒径的石料的质量百分率。
2.1.20 石料磨耗值 weared stone value
按规定方法测得的石料抵抗磨耗作用的能力,其测定方法分别有洛杉矶法、道瑞法和狄法尔法。
2.1.21 石料压碎值 crushed stone value
按规定方法测得的石料抵抗压碎的能力,以压碎试验后小于规定粒径的石料质量百分率表示。
2.1.22 集料空隙率(间隙率) percentage of voids in aggregate
集料的颗粒之间空隙体积占集料总体积的百分比。
2.1.23 碱集料反应 alkali-aggregate reaction
水泥混凝土中因水泥和外加剂中超量的碱与某些活性集料发生不良反应而损坏水泥混凝土的现象。
2.1.24 砂率 sand percentage
水泥混凝土混合料中砂的质量与砂、石总质量之比,以百分率表示。
2.1.25 针片状颗粒 flat and elongated particle in coarse aggregate
指粗集料中细长的针状颗粒与扁平的片状颗粒。当颗粒形状的诸方向中的最小厚度(或直径)与最大长度(或宽度)的尺寸之比小于规定比例时,属于针片状颗粒。
2.1.26 标准筛 standard test sieves
对颗粒性材料进行筛分试验用的符合标准形状和尺寸规格要求的系列样品筛。标准筛筛孔为正方形(方孔筛),筛孔尺寸依次为75mm、63mm、53mm、37.5mm、31.5mm、26.5mm、19mm、16mm、13.2mm、9.5mm、4.75mm、2.36mm、1.18mm、0.6mm、0.3mm、0.15mm、0.075mm。各类标准筛的尺寸及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要求。
2.1.27 集料最大粒径 maximum size of aggregate
指集料的100%都要求通过的最小的标准筛筛孔尺寸。
2.1.28 集料的公称最大粒径 nominal maximum size of aggregate
指集料可能全部通过或允许有少量不通过(一般容许筛余不超过10%)的最小标准筛筛孔尺寸。通常比集料最大粒径小一个粒级。
2.1.29 细度模数 fineness modulus
表征天然砂粒径的粗细程度及类别的指标。
粗集料试验
T 0301—2005 粗集料取样法
1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对粗集料的取样,也适用于含粗集料的集料混合料如级配碎石、天然砂砾等的取样方法。
2 取样方法和试样份数
2.1 通过皮带运输机的材料如采石场的生产线、沥青拌和楼的冷料输送带、无机结合料稳定集料、级配碎石混合料等,应从皮带运输机上采集样品。取样时,可在皮带运输机骤停的状态下取其中一截的全部材料或在皮带运输机的端部连续接一定时间的料得到,将间隔3次以上所取的试样组成一组试样,作为代表性试样。
2.2在材料场同批来料的料堆上取样时,应先铲除堆脚等处无代表性的部分,再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几个不同部位,取得大致相等的若干份组成一组试样,务必使所取试样能代表本批来料的情况和品质。
2.3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各不同部位和深度处,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若干份,组成一组试样。抽取的具体份数,应视能够组成本批来料代表样的需要而定。
注:①如经观察,认为各节车皮汽车或货船的碎石或砾石的品质差异不大时,允许只抽
取一节车皮、一部汽车、一艘货船的试样(即一组试样),作为该批集料的代表样品。 ②如经观察,认为该批碎石或砾石的品质相差甚远时、则应对品质再怀疑的该批集
料,分别取样和验收。
2.4 从沥青拌和楼的热料仓取样时,应在放料口的全断面上取样。通常宜将一开始按正式生产的配比投料拌和的几锅(至少5锅以上)废弃,然后分别将每个热料仓放出至装载机上,倒在水泥地上,适当拌和,从3处以上的位置取样,拌和均匀,取要求数量的试样。
3 取样数量
对每一单项试验,每组试样的取样数量宜不少于表T0301-1所规定的最少取样量。需做几项试验时,如确能保证试样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时,可用同一组试样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表 T0301-1 各试验项目所需粗集料的最小取样质量
试验项目
相对于下列公称最大粒径(mm)的最小取样量(kg)
4.75
9.5
13.2
16
19
26.5
31.5
37.5
53
63
75
筛分
8
10
12.5
15
20
20
30
40
50
60
80
表观密度
6
8
8
8
8
8
12
16
20
24
24
含水率
2
2
2
2
2
2
3
3
4
4
6
吸水率
2
2
2
2
4
4
4
6
6
6
8
堆积密度
40
40
40
40
40
40
80
80
100
120
120
含泥量
8
8
8
8
24
24
40
40
60
80
80
泥块含量
8
8
8
8
24
24
40
40
60
80
80
针片状含量
0.6
1.2
2.5
4
8
8
20
40
—
—
—
硫化物、硫酸盐
1.0
注:①有机物含量,坚固性及压碎指标值试验,应按规定粒级要求取样,其试验所需试
样数量,按本规程有关规定施行。
②采用广口瓶法测定表观密度时,集料最大粒径不大于40mm者,其最少取样数量为8kg。
4 试样的缩分
4.1 分料器法:将试样拌匀后通过分料器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再取其中的一份分成两份,缩分至需要的数量为止。
4.2 四分法:将所取试样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和均匀,大致摊平,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个方向,把试样由中向边摊开,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对角的两份重新拌匀,重复上述过程,直至缩分后的材料量略多于进行试验所必需的量。
4.3 缩分后的试样数量应符合各项试验规定数量的要求。
5 试样的包装
每组试样应采用能避免细料散失及防止污染的容器包装,并附卡片标明试样编号,取样时间、产地、规格、试样代表数量、试样品质、要求检验项目及取样方法等。
T 0302-2005 粗集料及集料混合料的筛分试验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测定粗集料(碎石、砾石、矿渣等)的颗粒组成。对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可采用干筛法筛分,对沥青混合料及基层用粗集料必须采用水洗法试验。
1.2 本方法也适用于同时含有粗集料、细集料、矿粉的集料混合料筛分试验,如未筛碎石、级配碎石、天然砂砾、级配砂砾、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材料、沥青拌和楼的冷料混合料、热料仓材料、沥青混合料经溶剂抽提后的矿料等。
2 仪具与材料
⑴试验筛:根据需要选用规定的标准筛。
⑵摇筛机。
⑶天平或台秤:感量不大于试样质量的0.1%。
⑷其它:盘子、铲子、毛刷等。
3 试验准备
按规定将来料用分料器或四分法缩分至表T0302-1要求的试样所需量,风干后备用。根据需要可按要求的集料最大粒径的筛孔尺寸过筛,除去超粒径部分颗粒后,再进行筛分。
表 T0302-1 筛分用的试样质量
公称最大粒径(mm)
75
63
37.5
31.5
26.5
19
16
9.5
4.75
试样质量不少于(kg)
10
8
5
4
2.5
2
1
1
0.5
4 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干筛法试验步骤
4.1 取试样一份置105℃±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称取干燥集料试样的总质量(m0),准确至0.1%。
4.2 用搪瓷盘作筛分容器,按筛孔大小排列顺序逐个将集料过筛。人工筛分时,需使集料在筛面上同时有水平方向及上下方向的不停顿的运动,使小于筛孔的集料通过筛孔,直至1min内通过筛孔的质量小于筛上残余量的0.1%为止;当采用摇筛机筛分时,应在摇筛机筛分后再逐个由人工补筛。将筛出通过的颗粒并人下一号筛,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顺序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应确认1min内通过筛孔的质量确实小于筛上残余量的0.1%。
注:由于0.075mm筛干筛几乎不能把沾在粗集料表面的小于0.075mm部分的石粉筛过去,而且对水泥混凝土用粗集料而言,0.075mm通过率的意义不大,所以也可以不筛,且把通过0.15mm筛的筛下部分全部作为0.075mm的分计筛余,将粗集料的0.075mm通过率假设为0。
4.3 如果某个筛上的集料过多,影响筛分作业时,可以分两次筛分,当筛余颗粒的粒径大于19mm时,筛分过程中允许用手指轻轻拨动颗粒,但不得逐颗筛过筛孔。
4.4 称取每个筛上的筛余量,准确至总质量的0.1%。各筛分计筛余量及筛底存量的总和与筛分前试样的干燥总质量m0相比,相差不得超过m0的0.5%。
5 沥青混合料及基层用粗集料水洗法试验步骤
5.1 取一份试样,将试样置105℃±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称取干燥集料试样的总质量(m3),准确至0.1%。
注:恒重系指相邻两次称取间隔时间大于3h(通常不少于6h)的情况下,前后两次称量
之差小于该项试验所要求的称量精密度。下同。
5.2 将试样置一洁净容器中,加入足够数量的洁净水,将集料全部淹没,但不得使用任何洗涤剂、分散剂或表面活性剂。
5.3 用搅棒充分搅动集料,使集料表面洗涤干净,使细粉悬浮在水中,但不得破碎集料或有集料从水中溅出。
5.4 根据集料粒径大小选择组成一组套筛,其底部为0.075mm标准筛,上部为2.36mm或4.75mm筛。仔细将容器中混有细粉的悬浮液倒出,经过套筛流入另一容器中,尽量不将粗集料倒出,以免损坏标准筛筛面。
注:无需将容器中的全部集料都倒出,只倒出悬浮液。且木可直接倒至0.075mm筛上,
以免集料掉出损坏筛面。
5.5 重复5.2~5.4步骤,直至倒出的水洁净为止,必要时可采用水流缓慢冲洗。
5.6 将套筛每个筛子上的集料及容器中的集料全部回收在一个搪瓷盘中,容器上不得有沾附的集料颗粒。
注:沾在0.075mm筛面上的细粉很难回收扣入搪瓷盘中,此时需将筛子倒扣在搪瓷盘上用少量的水并助以毛刷将细粉刷落入搪瓷盘中,并注意不要散失。
5.7 在确保细粉不散失的前提下,小心泌去搪瓷盘中的积水,将搪瓷盘连同集料一起置105℃±5℃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称取干燥集料试样的总质量(m4),准确至0.1%。以m3与m4之差作为0.075mm的筛下部分。
5.8 将回收的干燥集料按干筛方法筛分出0.075mm筛以上各筛的筛余量,此时0.075mm筛下部分应为0,如果尚能筛出,则应将其并入水洗得到的0.075mm的筛下部分,且表示水洗得不干净。
6 计算
6.1 干筛法筛分结果的计算
6.1.1 计算各筛分计筛余量及筛底存量的总和与筛分前试样的干燥总质量m0之差,作为筛分时的损耗,并计算损耗率,记入表T0302-2之第⑴栏,若损耗率大于0.3%,应重新进行试验。
m5 = m0 - (∑mi + m底) (T0302-1)
式中:m5——由于筛分造成的损耗(g);
m0——用于干筛的干燥集料总质量(g);
m i——各号筛上的分计筛余(g);
i ——依次为0.075mm、0.15mm……至集料最大粒径的排序;
m底——筛底(0.075mm以下部分)集料总质量(g)。
6.1.2 干筛分计筛余百分率
干筛后各号筛上的分计筛余百分率按式(T0302-2)计算,记入表T0302-2之第⑵栏,精确至0.1%。
P'i=
mi
×100
(T0302-2)
m0 - m5
式中:P'i——各号筛上的分计筛余百分率(%);
m5——由于筛分造成的损耗(g);
m0——用于干筛的干燥集料总质量(g);
mi ——各号筛上的分计筛余(g);
i ——依次为0.075mm、0.15mm……至集料最大粒径的排序。
6.1.3 干筛累计筛余百分率
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为该号筛以上各号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和,记入表T0302-2之第⑶栏,精确至0.1%。
6.1.4 干筛各号筛的质量通过百分率
各号筛的质量通过百分率Pi等于100减去该号筛累计筛余百分率,记入表T0302-2之第(4)栏,精确至0.1%。
6.1.5 由筛底存量除以扣除损耗后的干燥集料总质量计算 0.075mm筛的通过率。
6.1.6 试验结果以两次试验的平均值表示,记入表T0302-2之第(5)栏,精确至0.1%。当两次试验结果P0.075的差值超过1%时,试验应重新进行。
表T0302-2 粗集料干筛法筛分记录
干燥试样总量m0(g)
第1组
第2组
平均
3000
3000
筛孔尺寸(mm)
筛上重mi(g)
分计筛余(%)
累计筛余(%)
通过百分率(%)
筛上重mi(g)
分计筛余(%)
累计筛余(%)
通过百分率(%)
通过百分率(%)
(1)
(2)
(3)
(4)
(5)
(6)
(7)
(8)
(9)
19
0
0
0
100
0
0
0
100
100
16
696.3
23.2
23.2
76.8
699.4
23.3
23.3
76.7
76.7
13.2
431.9
14.4
37.6
62.4
434.6
14.5
37.8
62.2
62.3
9.5
801.0
26.7
64.4
35.6
802.3
26.8
64.6
35.4
35.5
4.75
989.8
33.0
97.4
2.6
985.3
32.9
97.4
2.6
2.6
2.36
70.1
2.3
99.7
0.3
68.5
2.3
99.7
0.3
0.3
1.18
8.2
0.3
100
0.0
7.9
0.3
100
0.0
0.0
0.6
0.5
0.0
100
0.0
0.2
0.0
100
0.0
0.0
0.3
0.0
0.0
100
0.0
0.0
0.0
100
0.0
0.0
0.15
0.0
0.0
100
0.0
0.0
0.0
100
0.0
0.075
0.0
0.0
100
0.0
0.0
0.0
100
0.0
筛底m底
0.0
0.0
0.0
100
筛分后总量Σmi(g)
2997.8
100.0
2998.2
100.0
损耗m5(g)
2.2
1.8
损耗率(%)
0.07
0.06
6.2 水筛法筛分结果的计算
6.2.1 按式(T0302-3)、(T0302-4)计算粗集料中0.075mm筛下部分质量m0.075和含量P0.075,记入表T0302-3中,精确至0.1%。当两次试验结果P0.075的差值超过1%时,试验应重新进行。
m0.075 = m3-m4 (T0302-3)
P0.075=
m0.075
=
m3 - m4
×100
(T0302-4)
m3
m3
式中:P0.075 ——粗集料中小于0.075㎜的含量(通过率)(%);
m0.075 ——粗集料中水洗得到的小于0.075mm部分的质量(g);
m3——用于水洗的干燥粗集料总质量(g);
m4——水洗后的干燥粗集料总质量(g)。
6.2.2 计算各筛分计筛余量及筛底存量的总和与筛分前试样的干燥总质量m4之差,作为筛分时的损耗,并计算损耗率记入表T0302-3之第⑴栏,若损耗率大于0.3%,应重新进行试验。
m5 = m3 - (∑mi + m0.075) (T0302-5)
式中:m5——由于筛分造成的损耗(g);
m3——用于水筛筛分的干燥集料总质量(g);
mi——各号筛上的分计筛余(g);
i ——依次为0.075mm、0.15mm……至集料最大粒径的排序;
m0.075——水洗后得到的0.075mm以下部分质量(g),即(m3-m4)。
6.2.3 计算其它各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累计筛余百分率、质量通过百分率,计算方法与6.1干筛法相同。当干筛时筛分有损耗时,应按6.1的方法从总质量中扣除损耗部分(见报告示例).将计算结果分别记人表T0302—3之第⑵、⑶、⑷栏。
6.2.4 试验结果以两次试验的平均值表示,记入表T0302-3之第⑸栏。
7 报告
7.1 筛分结果以各筛孔的质量通过百分率表示,宜记录为表T0302-2或表T0302-3的格式。
7.1 对用于沥青混合料、基层材料配合比设计用的集料,宜绘制集料筛分曲线,其横坐标为筛孔尺寸的0.45次方(见表T0302-4),纵坐标为普通坐标,如图T0302-1所示。
表 T0302-4 级配曲线的横坐标(按x = di0.45计算)
筛孔di(mm)
0.075
0.15
0.3
0.6
1.18
2.36
4.75
横坐标x
0.312
0.426
0.582
0.795
1.077
1.472
2.016
筛孔di(mm)
9.5
13.2
16
19
26.5
31.5
37.5
横坐标x
2.745
3.193
3.482
3.762
4.370
4.723
5.109
7.3 同一种集料至少取两个试样平行试验两次,取平均值作为每号筛上筛余量的试验结
果,报告集料级配组成通过百分率及级配曲线。
T 0303—2005 含土粗集料筛分试验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含粘性土的粗集料的颗粒组成。
注:如天然的砂砾土碎石土以及中低级路面的材料,粘性土颗粒包覆在砾石(碎石)和砂颗粒上。T 0302的方法不适用于这类材料。
2 仪具与材料
⑴试验筛:根据需要选用规定的标准筛。
⑵天平或台秤:感量不大于试样质量的0.1%。
⑶烘箱:能保持温度105℃±5℃。
⑷容器:能在此容器内剧烈搅动试样而不会使试样或水损失。
⑸其它:盘子、铲子、毛刷等。
3 试验准备
将来料用分料器或四分法缩分至表T0303-1要求的试样所需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表T0303-1 筛分用的试样质量
公称最大粒径(mm)
75
63
37.5
31.5
26.5
19
16
9.5
4.75
试样质量不少于(kg)
10
8
5
4
2.5
2
1
1
0.5
4 含土粗集料筛分试验步骤
4.1 将试样放在浅盘内,并一起放到温度保持在105℃±5℃的烘箱内烘干24h±1h。
4.2 从烘箱中取出试样,冷却后称重,准确至样品质量的0.1%,用m1(g)表示。
4.3 将试样放到容器内,向容器内注水,淹没试样。
4.4 剧烈搅动容器内的试样和水,使粘在粗颗粒上的小于0.075mm的颗粒完全分离下来,并悬浮在水中。
4.5 在需要试验细土的液限和塑性指数时,将容器内的悬浮液倒在0.6mm筛孔的筛上,筛下放一接受悬浮液的容器。
4.6 将筛上剩余料回收到清洗容器内。
4.7 重复上述步骤至清洗容器内的水清洁。
4.8 将洗净的集料放在浅盘内,并一起放于温度为105℃±5℃的烘箱内烘干8h~12h。
4.9 从烘箱中取出试样,冷却后称其质量,准确至原样品质量的0.1%,用m2(g)表示。按T 0302的方法对试样进行筛分(干筛)。
4.10 将容器内的悬浮液澄清,使细土沉淀。在沉淀过程中分数次将上层的清水细心倒出,注意勿倒出沉淀物。
4.11 待容器底部的细土风干后,取出粉碎并拌匀。从中取出一部分做液限和塑性试验。
4.12 取部分风干细土放在105℃±5℃的烘箱内烘干24h±1h,冷却后,称量100g,用m3(g)表示。
4.13 将烘干细土放到一容器内,向容器内注水,并剧烈搅动容器内的水和土,使小于0.075mm颗粒与0.075mm~0.6mm的颗粒分离。
4.14 将悬浮液倾倒在0.075mm筛孔的筛上,继续清洗筛上的剩余料,直到筛下的洗液清洁为止。
4.15 将筛反扣过来用水仔细冲洗入浅盘中,放在105℃±5℃的烘箱内烘干8h~12h,冷却并称其质量,用m4(g)表示。
4.16 在不需要试验细土的液限和塑性指数时,可直接将悬浮液倾倒在0.075mm筛孔的筛上,反复清洗容器内的集料,直到容器内的水洁净。
4.17 按4.15的方法将筛上的清洁料收回,与容器内的清洁料一起烘干,冷却,并称其质量,用m5(g)表示。
4.18 按T 0302的方法将烘干的集料进行筛分。
5 集料混合料筛分试验步骤
按T 0302水洗法测定0.075mm筛下部分的含量(通过率)。
6 计算
6.1 按式(T0303-1)计算小于0.6mm的颗粒含量。
C =
m1-m2
×100
(T0303-1)
m2
式中: C——小于0.6mm的颗粒含量(%);
m1——烘干试样的质量(g);
m2——0.6mm筛孔筛上集料的烘干质量(g)。
6.2 按式(T0303-2)计算细土中小于0.075mm的颗粒的含量。
F' =
m3-m4
×100
(T0303-2)
m3
式中:F'——细土中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
m3——细土的烘干质量(g);
m4——0.075mm~0.6mm颗粒的烘干质量(g)。
6.3 按式(T0303-3)计算整个集料中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
F = C × F' (T0303-3)
式中:F——整个集料中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
6.4 式(T0303-4)计算集料中小于0.075rnm的颗粒含量。
G =
m1-m5
×100
(T0303-4)
m1
式中:G——集料中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
m5——0.075mm筛上全部颗粒的烘干质量(g) 。
T 0304-2005 粗集料密度及吸水率试验(网篮法)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各种粗集料的表观相对密度、表干相对密度、毛体积相对密度、表观密度、表干密度、毛体积密度,以及粗集料的吸水率。
2 仪具与材料
⑴天平或浸水天平:可悬挂吊篮测定集料的水中质量,称量应满足试样数量称量要求,感量不大于最大称量的0.05%。
⑵吊篮:耐锈蚀材料制成,直径和高度为150mm左右,四周及底部用1mm~2mm的筛网编制或具有密集的孔眼。
⑶溢流水槽:在称量水中质量时能保持水面高度一定。
⑷烘箱:能控温在105℃±5℃。
⑸毛巾:纯棉制,洁净,也可用纯棉的汗衫布代替。
⑹温度计。
⑺标准筛。
⑻盛水容器(如搪瓷盘)。
⑼其它:刷子等。
3 试验准备
3.1 将试样用标准筛过筛除去其中的细集料,对较粗的粗集料可用4.75mm筛过筛,对2.36mm~4.75mm集料,或者混在4.75mm以下石屑中的粗集料,则用2.36mm标准筛过筛,用四分法或分料器法缩分至要求的质量,分两份备用。对沥青路面用粗集料,应对不同规格的集料分别测定,不得混杂,所取的每一份集料试样应基本上保持原有的级配。在测定2.36mm~4.75mm的粗集料时,试验过程中应特别小心,不得丢失集料。
3.2 经缩分后供测定密度和吸水率的粗集料质量应符合表T0304-1的规定。
表 T0304-1 测定密度所需要的试样最小质量
公称最大粒径(mm)
4.75
9.5
16
19
26.5
31.5
37.5
63
75
每一份试样的最小质量(kg)
0.8
1
1
1
1.5
1.5
2
3
3
3.3 将每一份集料试样浸泡在水中,并适当搅动,仔细洗去附在集料表面的尘土和石粉,经多次漂洗干净至水完全清澈为止。清洗过程中不得散失集料颗粒。
4 试验步骤
4.1 取试样一份装入干净的搪瓷盘中,注入洁净的水,水面至少应高出试样20mm,轻轻至搅动石料,使附着在石料上的气泡完全逸出。在室温下保持浸水24h。
4.2 将吊篮挂在天平的吊钩上,浸入溢流水槽中,向溢流水槽中注水,水面高度至水槽的溢流孔,将天平调零,吊篮的筛网应保证集料不会通过筛孔流失,对2.36mm~4.75mm粗集料应更换小孔筛网,或在网篮中加放人一个浅盘。
4.3 调节水温在15℃~25℃范围内。将试样移入吊篮中。溢流水槽中的水面高度由水槽的溢流孔控制,维持不变。称取集料的水中质量(mw)。
4.4 提起吊蓝,稍稍滴水后,较粗的粗集料可以直接倒在拧干的湿毛巾上。将较细的粗集料(2.36mm~4.75mm)连同浅盘一起取出,稍稍倾斜搪瓷盘,仔细倒出余水,将粗集料倒在拧干的湿毛巾上,用毛巾吸走从集料中漏出的自由水。此步骤需特别注意不得有颗粒丢失,或有小颗粒附在吊篮上。再用拧干的湿毛巾轻轻擦干集料颗粒的表面水,至表面看不到发亮的水迹,即为饱和面干状态。当粗集料尺寸较大时,宜逐颗擦干,注意对较粗的粗集料,拧湿毛巾时不要太用劲,防止拧得太干,对较细的含水较多的粗集料,毛巾可拧得稍干些。擦颗粒的表面水时,既要将表面水擦掉,又千万不能将颗粒内部的水吸出,整个过程中不得有集料丢失,且已擦干的集料不得继续在空气中放置,以防止集料干燥。
注:对2.36mm~4.75mm集料,用毛巾擦拭时容易沾附细颗粒集料从而造成集料损失,
此时宜改用洁净的纯棉汗衫布擦拭至表干状态。
4.5 立即在保持表干状态下,称取集料的表干质最(mf)。
4.6 将集料置于浅盘中,放入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取出浅盘,放在带盖的容器中冷却至室温,称取集料的烘干质量(ma)。
注:恒重是指相邻两次称量间隔时间大于3h的情况下,其前后两次称量之差小于该项
试验要求的精密度,即0.1%。一般在烘箱中烘烤的时间不得少于4h~6h。
4.7 对同一规格的集料应平行试验两次,取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5 计算
5.1 表观相对密度γa、表干相对密度γs、毛体积相对密度γb按(T0304-1)、(T0304-2)、(T0304-3)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γa =
ma
(T0304-1)
ma-mw
γs =
mf
(T0304-2)
mf-mw
γb =
ma
(T0304-3)
mf-mw
式中:γa ——集料的表观相对密度,无量纲;
γs ——集料的表干相对密度,无量纲;
γb ——集料的毛体积相对密度,无量纲;
ma——集料的烘干质量(g);
mf——集料的表干质量(g);
mw——集料的水中质量(g)。
5.2 集料的吸水率以烘干试样为基准,按式(T0304-4)计算,精确至0.01%。
wx =
mf-ma
(T0304-4)
ma
式中:wx——粗集料的吸水率(%)。
5.3 粗集料的表观密度(视密度)ρa、表干密度ρs、毛体积密度ρb,按式(T0304-5)、(T0304-6)、(T0304-7)计算,准确至小数点后3位。不同水温条件下测量的粗集料表观密度需进行水温修正,不同试验温度下水的密度ρT及水的温度修正系数αT 按附录B选用。
ρa = γa×ρT或 ρa=(γa -αT)×ρw (T0304-5)
ρs = γs×ρT或 ρs=(γs -αT)×ρw (T0304-5)
ρb = γb×ρT或 ρb=(γb -αT)×ρw (T0304-5)式中:ρa——粗集料的表观密度(g/cm3);
ρs——粗集料的表干密度(g/cm3);
ρb——粗集料的毛体积密度(g/cm3);
ρT——试验温度T时水的密度(g/cm3),按附录B表B-1取用;
αT——试验温度T时的水温修正系数;
ρw——水在4℃时的密度(1.000g/cm3)。
6 精密度或允许差
重复试验的精密度,对表观相对密度、表干相对密度、毛体积相对密度,两次结果相差不得超过0.02,对吸水率不得超过0.2%。
T 0305-1994 粗集料含水率试验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测定碎石或砾石等各种粗集料的含水率;
2 仪具与材料
⑴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⑵天平:称量5kg,感量不大于5g。
⑶容器:如浅盘等。
3 试验步骤
3.1 根据最大粒径,按T 0301的方法取代表性试样,分成两份备用。
3.2 将试样置于干净的容器中,称量试样和容器的总质量(m1),并在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3.3 取出试样,冷却后称取试样与容器的总质量(m2)。
4 计算
含水率按式(T0305-1)计算,精确至0.1%。
w =
m1–m5
×100
(T0305-1)
m1
式中: w——粗集料的含水率(%);
m1——烘干前试样与容器总质量(g);
m2——烘干后试样与容器总质量(g);
m3——容器质量(g)。
5 报告
以两次平行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T 0306-1994 粗集料含水率快速试验(酒精燃烧法)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快速测定碎石或砾石的含水率。
2 仪具与材料
⑴天平:称量1000g,感量不大于1.0g。
⑵容器:铁或铝制浅盘。
⑶大于50mL的量筒或量杯。
⑷酒精:普通工业酒精。
3 试验步骤
3.1 取洁净容器,称其质量(m0)。
3.2 向干净的容器中加入约500g试样,称取试样与容器合质量(m1)。
3.3 向容器中的试样加入酒精约50mL,拌和均匀点火燃烧,并不断翻拌试样,待火焰熄灭后,过1min再加入酒精约50mL,仍按上述步骤进行。
3.4 待第二次火焰熄灭后,称取干试样与容器总质量(m2)。
注:试样经两次燃烧,表面应呈干燥色,否则须再加酒精燃烧一次。
4 计算
粗集料含水率按式(T 0306-1)计算,精确至0.1%。
w =
m1–m2
×100
(T0306-1)
m2–m0
式中:w——粗集料含水率(%);
m0——容器质量(g);
m1——烧干前试样与容器总质量(g);
m2——烘干后试样与容器总质量(g)。
5 报告
以两次平行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
T 0307—2005 粗集料吸水率试验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测定碎石或砾石的吸水率,即测定以烘干质量为基准的饱和面干状态含水率。
2 仪具与材料
⑴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⑵天平:称量5kg,感量不大于5g。
⑶标准筛:孔径为4.75mm、2.36mm。
⑷其它:容器、浅盘、金属丝刷和毛巾等。
3 试验准备
将取来样过筛,对水泥混凝土的集料采用4.75mm筛,沥青混合料的集料用2.36mm筛,分别筛去筛孔以下的颗粒。然后按T 0301的方法制备试样,分成两份,用金属丝刷子刷净后备用。
4 试验步骤
4.1 取试样1份置于盛水的容器中,使水面高出试样表面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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