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
工作制度的试行意见
为深入落实省局党组“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总体思路,切实加强和改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促进干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建设,保障地税事业健康发展,努力建设民主开放公正诚信的潍坊地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干部考核工作规定和省局、市委有关指示精神,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经常性考察工作制度。现制定如下试行意见:
一、指导思想
经常性考察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经常及时地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考察,激励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努力建设团结坚强、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和干部队伍,促进地税事业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考察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考察工作在识别、教育、激励、监督干部等方面的综合功能,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的评价。
二是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提高群众民主参与程度,做到全面真实地了解民意,实事求是地集中民意,客观公正的评价民意。
三是注重实绩、真实评价的原则。坚持完善干部考察内容,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把组织考察与日常表现紧密结合,重点考察干部的工作业绩和实际水平,做到以水平论人,以实绩评价人。
四是遵循程序、严格政策的原则。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履行规定组织程序,严格干部考察纪律,做到干部考察工作的标准不走样、形式不变通,确保考察工作质量。
三、考察对象
经常性考察的对象是,各县市区地税局、市局各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
四、考察重点
1、思想政治表现方面。重点考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是否自觉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坚决贯彻上级决策和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2、工作实绩方面。考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要对工作实绩做好定性定量分析,做好准确认定和科学评价。
3、团结协作方面。考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是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党组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和分工负责制,依靠集体领导做好各项地税工作;班子成员之间是否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团结协作;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选人用人。
4、驾驭全局和应对复杂局面方面。主要考察是否具有较强的驾驭全局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处置是否果断、稳妥、正确、有效,是否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5、廉洁自律方面。主要考察是否坚持“两个务必”,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否遵守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省局“十条禁令”、市局“六条禁令”,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切实负担起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责任。
6、聘任期(试用期)内目标完成进展情况方面。对聘任行政干部、试用党务干部,考察在聘任期(试用期)内是否按期完成预定各项工作目标。
五、考察的方式方法
1、年度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公务员年度工作考核,组织对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科级干部进行考核考察。
2、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日常财务审计、离任审计、领导干部谈话等工作,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
3、重大事件跟踪考察。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时的政治态度、负责精神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进行考察。
4、调整重点考察。对拟调整的县市区地税局、市局分局及其他科级干部进行考察。
5、聘任期考察。对聘任行政干部进行年度考核考察、聘任期满考核考察。
6、试用期考察。对试用党务干部进行年度考核考察、聘任期满考核考察。
7、单独考察。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单独组织进行考察。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经常性考察的结果将存入干部本人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级别调整等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扬鼓励,特别优秀的可优先提拔重用;对工作不努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作为、闹不团结、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严肃批评教育,无明显转变的,予以 诫勉、警告、免职甚至是撤职等处理;对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不适应的领导班子,及时进行调整;对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达到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可给予提拔使用,达不到规定条件和要求的,坚决不予提拔使用。
七、组织领导
加强经常性考察工作,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激励约束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民主开放公正诚信”潍坊地税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认真按照规定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经常性考察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教育。建立经常性考察制度,是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干部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配合,广泛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经常性考察工作的程序、原则和要求,增强积极配合的自觉性,为经常性考察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二是要改进考察方式,保障民主公正。要作好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科学分解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认真落实干部考察预告制等有关公开制度。要把群众评议和上级评价结合起来,把上级的评价、职工的反映和纳税人的意见结合起来,变封闭式考核为开放式考核。要把定性和定量分析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评价指标,对考察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客观、科学分析,保障干部考察民主性和公正性。
三是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考察重点。要结合地税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考察内容,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注重考察工作实绩。重点结合基层建设三年规划,把是否完成预定工作目标、“六好基层分局”和“管理服务型星级分局”创建情况作为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来考察,努力推动基层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四是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保障民主权利。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经常性考察工作中的民主权利,认真查处侵犯党员权利、压制批评甚至进行打击报复或诬告陷害的行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内监督的领导责任,自觉接受监督,正确对待监督并抓好各项监督措施的落实,促进经常性考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是要落实考察责任,加大监督力度。要严肃考察纪律和保密纪律,进一步明确责任,实行考察结果问责制,确保考察结果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事实。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落实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干部考察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共同努力。市局党组纪检组要加强对经常性考察工作的监督,保障经常性考察工作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附:1、 年领导班子经常性考察表
2、 年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考察表
3、 年 干部经常性考察表
附1:
年领导班子经常性考察表
年 月 日
班子名称
× × × × × ×
项 目
评 价 档 次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思想政治建设
工作实绩
团结协作
驾驭全局和应对复杂局面
廉洁自律
总体评价
适应
基本适应
不适应
评
价
意
见
注:在评价档次栏内打“√”。如评价意见内容多,可另附纸。
附2:
年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考察表
年 月 日
姓 名
× × ×
现任职务
× × ×
项 目
评 价 档 次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思想政治表现
工作实绩
团结协作
处理复杂问题
廉洁自律
聘任期(试用期)内目标完成进展情况
总体评价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评
价
意
见
注:在评价档次栏内打“√”。如评价意见内容多,可另附纸。
附3:
年 干部经常性考察表
年 月 日
姓 名
× × ×
现任职务
× × ×
项 目
评 价 档 次
好
较好
一般
较差
思想政治表现
工作实绩
团结协作
处理复杂问题
廉洁自律
聘任期(试用期)内目标完成进展情况
总体评价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评
价
意
见
注:在评价档次栏内打“√”。如评价意见内容多,可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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