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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讲第二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投资决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投资决策第一节三大投资主体投资的特点第一节三大投资主体投资的特点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三大投资主体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三大投资主体n中央政府n地方政府n企业具有独立商品生产者地位的主体二、中央政府投资的特点二、中央政府投资的特点n以追求政绩为目标,市场机制几乎不起作用。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价格由中央政府决定。即便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不是来自本身投资的盈利。n能根据一定时期的战略目标和发展重点,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迅速发展重点行业,改变生产力布局。如我国的两弹一星的成功。n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可能发生扭曲和滞后,投资常常分给了最能向决策者施加影响的单位,同时难以适应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如跑部钱进、头戴三尺帽不怕砍一刀、钓鱼工程等等。n缺乏有效的利益与风险制约。n不利于企业预算约束的硬化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内的短缺经济学23二、地方政府投资特点n与中央政府对比,市场机制有一定影响。n与中央对地方领导的政绩评价标准密切相关。n其他特点与中央政府类似,但程度不同。投资决策和执行中的三拍:“立项拍胸脯,决策拍脑袋,问责拍屁股”三、企业投资特点三、企业投资特点n以企业盈利和发展为目标,市场机制起决定性作用。n具有内在的适应市场需求的动力;n能够及时迅速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投资决策;n有利于降低投资成本和企业预算约束的硬化;n具有一定的盲目性;n对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缺乏投资热情,无力承担涉及面广规模大、回收周期长的的项目。三峡工程、航空母舰n国有企业投资并不完全具有上述特征,有些地方与地方政府有类似之处。45第二节建立适应新体制的投资决策模式一、目标模式一、目标模式n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原有投资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已初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企业的投资决策权没有完全落实,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投资宏观调控和监管的有效性需要增强。为此,国务院年做出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n决定中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最终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二、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二、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n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彻底改革原有不分投资主体、资金来源、项目性质,一律按规模大小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投资管理办法。n对于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各种手续。n对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6n规范政府核准制规范政府核准制。n严格限定实行政府核准制的范围,并根据变化的情况适时调整。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减目录规定的范围。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_国内财经_财经纵横_新浪网.htm n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政府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规范的核准制度,明确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提高办事效率,增强透明度。7n健全备案制。健全备案制。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要对备案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n扩大大型企业集团的投资决策权扩大大型企业集团的投资决策权。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大型企业集团,投资建设目录内的项目,可按项目单独申报核准,也可编制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规划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规划中属于目录内的项目不再另行申报核准,只须办理备案手续。n鼓励社会投资。鼓励社会投资。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各种放式,参与经营性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于涉及垄断资源开发利用、需要统一规划布局的项目,政府在确定建设规划后,可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项目业主。8n进一步拓宽企业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企业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允许各类企业以股权融资方式筹集投资资金,逐步建立起多种募集方式相互补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n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证券监管机构批准,选择一些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试点,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n按照市场化原则改进和完善银行的固定资产贷款审批和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运用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等多种业务方式,支持项目建设。n允许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国外贷款。n组建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体系,推动设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机制。发展各类投资基金。9n在开放资本市场的同时,规范在开放资本市场的同时,规范资本市场秩序;资本市场秩序;n据统计2009年1月1日至昨日,A股1930家募集资金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总金额与分红总金额比例高达6:1。其中,274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1937亿元,分红69亿元,二者比例达28:1。股市变成上市公司的提款机。因此有必要推行强制分红制度,提升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n健全退市制度。2001年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启动以来,沪深两市的退市公司仅为45家,仅占目前A股挂牌企业(2200多家)1.8%。董登新认为,这几乎是一种“零淘汰”的退市制度。A股市场的定价功能及价格信号功能被严重扭曲,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10n规范企业投资行为。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各类企业都应严格遵守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不得投资建设国家禁止发展的项目;应诚信守法,维护公共利益,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n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现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制度和重大投资风险约束机制、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制度和重大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投资责任追究制度。n严格执行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11三、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三、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n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 中央政府:涉及全局的重要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具有长远潜在利益的新兴产业;社会效益大的科教文卫与国防产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建设。n地方政府:本地区基础设施、科教文卫与社会福利事业建设n企业:经营性项目n界定投资范围的实质是扩大和保护企业的投资决策权界定投资范围的实质是扩大和保护企业的投资决策权12n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坚持科学的决策规则和程序;政府投资项目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论证,咨询评估要引入竞争机制,并制定合理的竞争规则;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n加强对政府投资的资金约束加强对政府投资的资金约束。n政府投资只能根据“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安排,不留缺口,财政赤字、贷款额度应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n近年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举债融资,在加强地方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仅超过1万家,其总额已达数万亿元。这些贷款主要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改造、房屋拆迁等,没有固定的收益回报,主要是通过土地抵押为担保。13n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管理。编制政府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要确定出资人代表。要针对不同的资金类型和资金运用方式,确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逐步实现政府投资的决策程序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n简化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简化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n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具体的权限划分和审批程序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颁布实施。14n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标准,并及时修订完善。按建设进度下达资金计划。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中介服务管理,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n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效益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效益。n创造条件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于具有垄断性的项目,试行特许经营,通过业主招标制度,开展公平竞争,保护公众利益。已经建成的政府投资项目,具备条件的经过批准可以依法转让产权或经营权,以回收的资金滚动投资于社会公益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15四、加强和改善投资的宏观调控四、加强和改善投资的宏观调控 n完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改进投资宏观调控方式。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全社会投资进行以间接调控方式为主的有效调控。n财政政策 利用直接控制的财政支出通过乘数作用影响总需求和企业投资;利用税收影响企业的收益水平,从而调节和影响投资总量与投资结构;n货币政策 通过控制货币发行量,影响总需求和投资贷款规模;通过利率的变动影响投资成本,进而影响投资;从长远看,即便是经济政策也应减少对个量的控制,从长远看,即便是经济政策也应减少对个量的控制,以总量控制为主。以总量控制为主。16n具体手段:n编制各重要领域的发展建设规划。n制定并适时调整固定资产投资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国家鼓励、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n建立投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政府对投资的调控目标、主要调控政策、重点行业投资状况和发展趋势等信息。n建立科学的行业准入制度,规范重点行业的环保标准、安全标准、能耗水耗标准和产品技术、质量标准。n灵活运用投资补助、贴息、价格、利率、税收等多种手段,引导社会投资,优化投资的产业结构和地区结构。n适时制定和调整信贷政策,引导中长期贷款的总量和投向。n严格和规范土地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对社会投资的调控和引导作用。n加强和改进投资信息、统计工作。建立投资风险预警体系,加强对宏观经济和投资运行的监测分析。1718n重复建设问题研究.docn房地产问题的统计思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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