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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大学军事教程,第一章 中国国防,第一节 国防概述,第二节 国防建设,第三节 国防法规,第一节 国防概述,一、国防的含义及其基本内容,(一)国防的概念:,国防是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颠覆,保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而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现代国防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二)国防基本要素,1、国防的主体,国防活动的实行者,通常为国家。,2、国防的目的,主要是捍卫国家的主权、统一、维护国家的安全、保卫国家的领土完整。,3、国防的手段,为达到国防目的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包括:军事、政治、经济、外交等手段。,4、国防的对象,侵略与反侵略和武装颠覆与反武装颠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界定,我国国防的对象,一是,“,侵略,”,;二是,“,武装颠覆,”,。,二、我国国防简史,秦国粉碎了其他六国,完成了统一中国大业,,国防开始,(一)先秦时期的国防,1、军事理论日臻成熟。,2、军队建设奠定了基础并得到发展。,3、征兵制度的建立。,4、修筑庞大的国防工程,万里长城。,长城的修筑先后经历了27个世纪,全长5000里,它是中华民族不屈不挠的象征,也是中国几千年来以土为本的内陆型国防观的标志,(二)秦、汉以来的国防史,1,、征服匈奴通西域。,2,、吐蕃受封及对西藏的治理。,3,、开发西南,建,“,海上丝绸之路。,4,、巩固东北边陲。,5,、军事理论进一步发展。,(,三)元末至前清时期的反侵略史,1,、元末明初的反倭寇斗争。,2,、郑成功收复台湾。,3,、抗俄斗争。,(四)晚清时期国防的衰落和近代国防意识,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八国联军进北京的,60,年间,由于列强的入侵和清王朝的腐败,中国进入了有国无防的时代。,鸦片战争帝国主义列强倚仗其船坚炮利,以,4000,余人的兵力就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从此以后,清政府被迫与外国签订了,1100,多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中国,1.8,万公里的海岸线上,没有一个主权属于中国的港口,中国人民倍受外敌凌辱。此时的中国陷入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深渊之中。,古代国防的兴衰,春秋末期时,崇尚武力,图强称霸,秦始皇时期,高度集权,固国强边,唐王朝时代,扫灭强虏,万国归附,元王朝时代,疆域广大,威震欧亚,两晋南北朝,战乱四起,山河破碎,宋王朝时代,积贫积弱,内忧外患,明代中后期,长城风化,忧患迭起,清王朝后期,政治腐朽,国防孱弱,(五)新中国成立后的国防,新中国成立后,结束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落后的国防,开始了建设无产阶级领导的属于人民的国防新纪元。,1、建立和进一步完善了军事理论,2、建设了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3、建立了较完善的国防工业体系,4、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国防动员体制,启示,纵观我国历代王朝兴盛衰落的历史,我们可以说,凡是注重国防建设和国防教育,崇尚武备,居安思危,民族就能团结和统一,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宁富强,经济蓬勃发展。反之,则民族分裂,外族侵扰,民不聊生以致最终国破家亡。,请欣赏视频,1949年国庆阅兵,第二节 国防建设,一、国防建设概述,(一)国防建设概念,国防建设是指为国家安全利益需要,提高国防能力而进行的各方面的建设。国防建设包括精神建设和物质建设两个方面。国防建设受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实力、国防战略、科学技术、地理和国际战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二)国防建设内容,武装力量建设;,战场建设;边防、海防、空防和人防建设;国防交通建设;战略物质准备;,国防动员;,国防工业建设;国防科技研究;,国防教育;,开展国防体育;国防法规建设;后备力量建设;军事科学和军事理论研究;国家战略战术研究以及与国防相关的其他行业等方面的建设。,二、我国武装力量,(一)武装力量概述,1、武装力量的含义和功能,武装力量是国家或政治集团的各种武装组织的总称,是国家或政治集团执行对内对外政策的暴力工具。,2、武装力量与国家的关系,武装力量是随国家的形成而产生,随国家演变而发展。,武装力量的发展与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变革密切相关。,武装力量的发展与战争实践和军事理论发展密切相关。,在我国,一般认为在夏朝开始有了军队。,3、我国武装力量的发展历程,我国武装力量的发展经历了四个时期:,土地革命时期建立的人民武装力量:主力红军、地方红军和赤卫军、少年先锋队相结合。,抗日战争时期建立的人民武装力量:主力军、地方军和民兵、自卫队相结合。,解放战争时期建立人民武装力量:野战军、地方军和民兵相结合的。,1985,年后,形成的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相结合。,4、我国武装力量的构成,中国人民解放军:,由,现役部 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总员额保持在250万以内。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由陆军、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组成,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沈阳、北京、兰州、成都、济南、南京、广州七个军区和北海、东海、南海等舰队。,陆军,由步兵、装甲兵、炮兵、防空兵、陆军航空兵、工程兵、防化兵、通信兵等兵种及电子对抗兵、侦察兵、测绘兵等专业兵组成。,海军,成立于1949年4月23日,主要任务是独立或协同陆军、空军防御敌人从海上的入侵,保卫领海主权,维护海洋权益。海军由潜艇部队、水面舰艇部队、海军航空兵、海军岸防兵、海军陆战队等兵种及专业部(分)队组成。,空军,成立于1949年11月11日,主要任务是组织国土防空,保卫国家领空和重要目标的空中安全,由航空兵、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空降兵以及通信、雷达、电子对抗、防化、技术侦察等专业部(分)队组成。,第二炮兵,组建于1966年7月1日,由地地战略核导弹部队、战役战术常规导弹部队及相应保障部(分)队组成。,预备役部队:,组建于1983年,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预备役人员为基础,按规定的体制编制组成的部队。预备役部队实行统一编制,师、旅、团授予番号、军旗,执行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列入解放军序列,平时归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建制领导,战时动员后归指定的现役部队指挥或单独遂行作战任务;平时按照规定进行训练,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组建于1982年6月19日,由内卫部队和黄金、森林、水电、交通部队组成,列入武警序列的还有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内卫部队由各总队和机动师组成。武警部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享受解放军的同等待遇。武警部队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卫国家重要目标,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战时协助解放军进行防卫作战。,民兵:,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常备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平时其成员各司其事,接受必要的军事训练;战时配合军队作战,担负战争勤务,开展游击战争,维护社会治安,必要时随军远征。,5、武装力量领导体制,根据宪法规定国家对国防活动实行统一的领导。我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中央军事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最高军事统帅机构,领导并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委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和总装备部负责体制。,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总部机关、军兵种领导机关、军区领导机关,是根据战略方针、作战任务、军队的现代化程度和国家的行政区划等因素设置的。,6、武装力量建设的原则,1,)坚持党对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2,)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3,)坚持与周边环境等同的原则,4,)坚持质量和数量相统一的原则,5,)坚持常备军与后备力量相结合的原则,三、国防动员,(一)基本概念,国防动员,是国家或政治集团由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统一调动人力、物力、财力为战争服务所采取措施,是一种国防行为或国防活动。包括武装力量动员、国民经济动员、科学技术动员、人民防空动员、政治动员等。,(二)国防动员分类,1,、总动员:,全面动员,是国家采取紧急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战争动员。它将全国军事、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转入战时轨道。,决定实施总动员的权限属于国家最高权利机关,由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发布。,2,、局部动员,是国家在部分地区或部门进行的动员。通常是动员部分武装力量和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战争。局部动员是战争动员中最常用的动员类型。根据战争发展的需要,局部动员也可能上升为总动员。,决定实施局部动员的权限属于国家最高权利机关。,(三)动员的内容,1、武装力量动员:,指国家将军队及其他武装组织由平时体制转为战时体制所采取的措施。,2、国民经济动员:,国家将经济部门、经济活动和相应的体制从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所采取的措施。,3、交通运输动员:,国家在战时统制各种交通运输线、设施和运输工具,保障人员、物资、装备运输的措施,4、人民防空动员:,国家战时发动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袭所采取的措施,5、政治动员:,国家从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发动人民和军队参加战争所采取的措施。,(二)动员的意义,1,、动员是增强国防实力的重要措施。,2,、动员是增强国防威慑力的有效手段。,3,、动员是夺取战争主动权的可靠保证。,四、国防教育,(一),国防教育,是为巩固和加强国防而对公民进行的教育,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事业的重要内容。,(二)国防教育的内容,1.国防理论教育;2.国防形势教育;3.国防知识教,4.国防法制教育;5.国防精神教育;6.国防经济教育;7.军事技能教育,此外,还有国防体育教育与训练、国防历史、国防外交、国防战略等方面的教育内容。实施国防教育时,要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精选不同的教育内容,有所区别,有所侧重。,(三)国防教育的特点,1、教育的终身性;,2、教育的全民性;,3、教育内容的广泛性;,4、教育效益的滞后性。,国防教育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开展国防教育的迫切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四)国防教育的形式,1、组织军训;2、组织理论研讨班;,3、普及国防教育读物。4、开展军事体育运动比赛;,5、组织英模报告会,建立英雄塑像、纪念碑、纪念馆、烈士陵园,组织公民参观、学习、瞻仰;,6、在报刊、电台开辟国防教育专栏,利用广播、电视、电影进行宣传;,7、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军事日活动和军事学术交流活动;,8、开展国防知识比赛、歌咏比赛、演讲比赛,开展国防月、国防周、国防日教育活动,开展军事夏令营,组办少年军校等;,9、开展拥军优属活动;10、开设国防教育课。,(五)国防教育的地位和作用,1、国防教育是维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2、开展国防教育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3、接受国防教育是法律所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和职责,4、开展国防教育是加速国防现代化和落实战时兵员动员的重要措施,5、开展国防教育是全面培养人才的一种好形式,五、国防建设目标,我国国防建设的近期目标:,20世纪末,国防现代化的水平有所提高,为21世纪国防发展打好基础。,中国国防建设的远期目标:,到建国100周年时,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与国家的国际地位相适应。,国防建设的重点是:,抓好常备军建设,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加强国防科技的研究,发展高技术和信息技术武器装备;完善国防潜力转化为国防实力的机制。,国防现代化是中国国防建设的总目标。,六、国防建设成就,(一)建立和进一步完善了军事理论,1.制定了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2.军事科学理论研究不断加强,3.军队院校建设有了一定的规模,(二)建设了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三)建立了较完善的国防工业体系,(四)建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国防动员体制,1.建立了强有力的国防动员机构。,2.储备了一定的国防后备力量和物资。,3.不断完善国防工程和民防工程建设,(五)进一步完善了国防法规,(请欣赏视频,2009年国庆阅兵),第三节 国防法规,国防法规,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用于调整国防体制、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技建设、战争动员体制、国防生产、全民防御和国防教育等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国防政策的法律体现,是指导国防活动的行为准则,又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国防法规的性质与作用,(一),国防法规的性质,国防法规是一个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在国防建设领域中的法律体现。国防法规与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一样,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中国的国防法规,除了具有无产阶级的根本性质外,还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国防法规具有很高的权威性。,第二,国防法规具有较强的从属性。,第三,国防法规具有一定程度的保密性。,(,二,),国防法规的作用,1.,巩固社会主义制度。,2.,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3.,保证国防现代化顺利实现。,二、制定国防法规的等级权限与实施,从已经颁布的国防法规来看,基本可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规,2.,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制定的法规,3.,国务院各部、委和军委各总部制定的法规,4.,各军兵种、各大军区制定的法规,国防法规制定的原则:,1,、依宪法为依据;,2,、维护国防利益的原则;,3,、国防法律从严的原则;,4,、民主的原则;,5,、协调统一的原则。,(二),国防法规的实施,中国国防法规的实施大体可以分为两种基本方式。,一是由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来解决具体问题,即国防法规的适用。,二是由全体公民用国防法规来规范自己的活动和行为,即国防法规的遵守。,三、主要国防法规简介,(一),我国国防法规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1997年3月14日,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国防法,共12章70条。,内容:,1、国防建设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如抵御外敌入侵,防止颠覆等,2、国防建设的基本制度。如兵役、军事人事、国防科技等,3、党对武装力量和国防活动的领导及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等。,4、公民、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力。如依法征兵,保证兵员质量,自觉接收国防教育等。,国防法重要的历史意义:,1,.体现了党和国家领导国防的一致性,2.体现了中国国防的正义性,3.体现了中国国防的人民性,4.体现了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发展的协调性,5.体现了基本军事法律的综合性,(,二,),我国第一部全面调整和规范国防教育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该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并于同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二号主席令公布实施,共6章38条。,1.,适应了中国的国情和中国所面临的国际安全形势,2.,规范了学校国防教育的形式,3.,明确了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4.,强调了落实,国防教育法,的保障和违反,国防教育法,的制裁措施,(,三,),我国兵役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55年7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1984年5月颁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修正。由国家主席江泽民以第十三号主席令颁发公布施行。,共12章68条,1.,我国兵役制度的特点,首先,中国兵役制度是由中国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在中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保卫祖国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神圣的权利。,其次,,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是为了保持部队的战斗力的需要。,再次,,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国的后备兵源的建设。,2.,中国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形式,(1),服现役,(2),服预备役,(3),学生军训,(4),为服兵役的公民承担一定的优抚义务,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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