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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金帆奖)申报、评比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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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 (金帆奖)申报要求 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奖励办法》(以下称“奖励办法”),制定以下申报要求。 一、申报节目类别、时长、载体等相关要求 1.申报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的标准清晰度电视节目应为新闻、专题、综合文体、综艺灯光和综艺美术。 2.申报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的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应为新闻、专题、综艺、体育、电视剧、综艺美术和综艺灯光类节目。 3.申报电视节目音频制作技术质量奖的节目应为高清晰度电视节目的新闻、专题、综艺、体育、译制片和电视剧类节目。 4.申报电视节目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奖的标准清晰度或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应为片头、动画片、短片、虚拟背景制作和在线包装类节目。 5.申报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奖应为标准清晰度电视节目。 6.申报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的节目不可在高标清的同一类奖项中重复申报。 7.申报节目应按相关录制要求(见附表1至附表4)进行录制。 8.申报的电视节目必须由申报单位录制和播出。申报节目的首播时间应在上一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期间。 9.申报播出技术质量奖的节目应在申报单位播出系统末端进行采集录制。根据广电总局科技管理部门当年通知要求,在指定的日期、时间采录长度约为90分钟的播出节目。 10.申报电视节目载体为数字录像磁带(包括Digital BETACAM、DVCPRO、DVCAM、IMX、SX、HDCAM)或专业新记录介质(包括蓝光盘、PII卡、易盘)。其中申报播出技术质量奖的电视节目录像磁带为Digital BETACAM、DVCPRO两种格式。 11.申报节目时间长度要求: 1) 新闻节目10分钟以上(一档完整的新闻节目); 2) 专题、纪录片节目15分钟以上; 3) 综艺和体育节目、综艺美术、综艺灯光60-120分钟; 4) 译制片25分钟以上; 5) 电视剧完整一集;片头节目90秒以内; 6) 动画片节目完整一集; 7) 短片节目5分钟以内(节目、频道、栏目宣传片); 8) 在线包装节目一挡完整的节目。 参评高清节目的高清素材应至少为节目总长的80%。 12.申报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高清晰度综艺类中的综艺美术和综艺灯光、声音类及视频图形类节目提交相关附件,应符合《参评节目提交附件要求》(见附表5)。 二、申报节目、主要完成人员数量要求 1.电视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 每类节目,每个直接申报单位可以申报两个节目,每个推荐部门可以推荐申报两个节目(不包含直接申报单位录制的节目)。 标清新闻、专题和高清新闻、专题、综艺美术、综艺灯光类节目,每个申报节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数不应超过4名。 标清综合文体、综艺灯光、综艺美术和高清综艺、体育、电视剧类节目,每个申报节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数不应超过6名。 2.电视节目音频制作技术质量奖 每类节目,每个直接申报单位可以申报两个节目,每个推荐部门可以推荐申报两个节目(不包含直接申报单位录制的节目)。 新闻、电视剧和译制片类节目每个申报节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数不应超过2名。 专题和体育类节目每个申报节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数不应超过4名。 综艺类节目每个申报节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数不应超过6名。 3.电视节目视频图形制作技术质量奖 每类节目,每个直接申报单位可以申报两个节目,每个推荐部门可以推荐申报两个节目(不包含直接申报单位录制的节目)。 片头、短片、虚拟背景制作和在线包装类节目每个申报节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数不应超过3名。 动画片类节目每个申报节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数不应超过4名。 4. 电视节目播出技术质量奖 每个直接申报单位可申报两套节目,每个推荐部门可以推荐申报两套节目(不包含直接申报单位的播出节目)。 每套申报节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数,按照申报单位电视节目频道数确定。电视节目频道总数在10个频道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员数不应超过15名,5至9个频道的主要完成人员数不应超过12名,4个频道以下的主要完成人员数不应超过6名。 5.金帆综合奖 对四个分项奖评奖结果按申报单位进行统计排序,前六名单位获金帆综合奖,每个单位获奖人员数不应超过10名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见申报表1至申报表5),用计算机打印,并按各申报表中注明的要求逐级上报签字、盖章。 2.推荐部门负责审查和汇总申报材料, 填写推荐汇总表(见申报表5),并在申报表格中相应位置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3.各类申报表应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附表1 标准清晰度电视节目数字录像磁带录制要求 磁带段 持续时间(秒) 图像 声  音 时   码 声道1 声道2 声道3 声道4 场逆程时码[VITC] 纵向时码(LTC) [见注1] 引 带 保护 >10秒 空白带或黑场 校准 60秒 视频校准  信号 [见注2] 音频校准信号[见注3] 连 连 提示 [见注4] 30秒 黑场 无声 无声 无声 无声 正式节目 节目实际 运行时间 节目 节目声音[见注5] 续 续 带尾 ≥30 黑底 无声 无声 无声 无声 注: 1.保护引带应为空白带或录制黑场,如果录制有场逆程时码和纵向时码,应与随后的场逆程时码和纵向时码保持连续。 2.视频校准信号为100/0/75/0/彩条。多讯道记录时,此信号应是经过信号处理和切换系统输出的标准彩条;用ENG方式记录时,彩条信号与随后的节目图像信号应取自同一编码器输出。使用多盘素材进行编辑时,由录机记录在节目介质引带或引导区上的彩条信号,可取自该制作系统的标准信号发生器。复制时,由录机记录在节目介质引带或引导区上的彩条信号,必须是用放机从素材带引带或引导区上原录彩条重放的信号。 3.音频校准信号为基准电平+4dBu(-20dBFS)的1000Hz正弦波。 单声道记录时,四个声道应使用连续不间断的、相位相同的校准信号。 立体声记录时,四个声道应使用相位相同的校准信号,其中CH2、CH4的声道识别信号应该保持连续, CH1、CH3宜采用约每间隔3秒间断约0.25秒(10帧)作为识别立体声左右声道的标志。 4.如节目包含识别信息,应准确记录在提示引导区时码1分05秒至1分20秒间。 5.节目声音声道分配: 单声道记录时,声道1记录节目混合声信号,声道2记录节目国际声信号。 立体声记录时,声道1记录立体声左声道信号,声道2记录立体声右声道信号,声道3记录国际声左声道信号,声道4记录国际声右声道信号; 其中国际声是指在专用声道上记录的节目自然声(现场的背景声)、音乐声和效果声等。参评节目的声音信号无论单声道或立体声,必须按照有关录制和交换规范中的规定,记录在相应的声道上,参评播出技术节目质量奖的节目和参评其他奖项的新闻节目声道2可不记录国际声。综艺文体类的现场直播节目,要求声道2记录与声道1相同的混合声。 附表2 标准清晰度电视节目专业新记录介质录制要求 节目段 持续    时间(秒) 图像 声音 纵向时间码(LTC) [见注1] 声道1 声道2 声道3 声道4 引 导 区 校准 60 视频校准信号        [见注2] 音频校准信号[见注3] 连 续 提示    [见注4] 30 黑场 无声 无声 无声 无声 正式节目 节目实际运行时间 节目 节目声音[见注5] 注:同表1 附表3.  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录制要求 磁带段 持续时间(S) 图像 声音[见注4至7] 时   码 声道1 声道2 声道3 声道4 场逆程时码 纵向时码      [见注1] 引 带部分 保护 ≥10 空白 或黑底 无 声 校准 60 视频校准信号      [见注2] 音频校准信号 连 续 连 续 提示 [见注3] 30 黑场 无声 节目部分 节目实际运行时间 节目 图像 立体声 左声道 立体声 右声道 国际声 左声道或编码数据左声道 国际声 右声道或编码数据右声道 带尾 ≥30 黑底 无声 注: 1)保护引带应为空白带或录制黑场或引导区不做严格要求,如果录制有场逆程时码和纵向时码,应与随后的场逆程时码和纵向时码保持连续,并在引带彩条信号开始点置零,采用新介质的节目无控制磁迹要求。 2)视频校准信号为100/0/100/0/彩条。多讯道记录时,此信号应是经过信号处理和切换系统输出的标准彩条;用ENG方式记录时,彩条信号与随后的节目图像信号应取自同一编码器输出。使用多盘素材磁带进行编辑时,由录机记录在节目引带或引导区上的彩条信号可取自该制作系统的标准信号发生器。复制时,由录机记录在节目磁带引带或引导区上的彩条信号必须是用放机从素材带引带或引导区上原录彩条重放的信号。 3)如节目包含识别信息,应准确记录在提示引导区时码1分05秒至1分20秒间。 4)立体声音频校准信号为基准电平+4dBu(-20dBFS)的1000Hz正弦波。四个声道应使用相位相同的校准信号,其中CH2、CH4的声道识别信号应该保持连续, CH1、CH3宜采用约每间隔3秒间断约0.4秒(10帧)作为识别立体声左右声道的标志。 5.1环绕声音频校准信号以12秒为一个周期进行循环。1KHz、80Hz正弦波的校准电平数字输出为-20dBFS,对应的模拟信号电平为+4dBu。在一个周期内,低音声道声音校准信号为持续的80Hz正弦波,其他5个声道为持续3秒的1KHz的正弦波,后持续6秒的声音识别信号,再持续3秒的1KHz的正弦波。(环绕声声道语音识别信号待定) 5)多声道编码数据信号声轨安排顺序:声道1为环绕声前左声道,声道2为环绕声前右声道,声道3为环绕声中置声道,声道4为低音效果(LFE)声道,声道5为环绕声后左声道,声道6为环绕声后右声道。声道7和声道8不作要求。 节目为环绕声且采用多声道编码数据信号时,编码后的5.1信号应记录在CH3、CH4,同时在CH1、CH2应分别记录节目的立体声左、右声道作为参考,并保证解码后的5.1信号与CH1、CH2中的立体声信号同步。校准信号应在CH1采用每间隔3秒间断约0.25秒(10帧)作为识别。CH3、CH4的校准信号应采用编码后的5.1环绕声校准信号。 6)环绕声分离声轨安排顺序,声道1为环绕声前左声道,声道2为环绕声前右声道,声道3为环绕声中置声道,声道4为低音效果(LFE)声道,声道5为环绕声后左声道,声道6为环绕声后右声道。声道7为混合声的立体声左声道,声道8为混合声的立体声右声道。 7)国际声是指节目拍摄现场声、音乐、效果声等;多声道编码数据信号是指对5.1环绕声及立体声共8声道信号编码后形成的占用两个声道的音频数据。 附表4 高清晰度电视新记录介质节目录制要求 节目段 持续时间(S) 图像 声音[见注4至7] 时间码 [见注1] 声道1 声道2 声道3 声道4 引导区 部分 校准 60 视频校准信号[见注2] 音频校准信号 连 续 提示 [见注3] 30 黑底 无声 节目部分 节目实际运行时间 节目 图像 立体声 左声道 立体声 右声道 国际声    左声道或编码数据左声道 国际声        右声道或编码数据右声道 注:同附表3. 附表5 参评节目提交附件要求 节目类别 创意设计制作说明 实景照片 设计图平面图 灯位图配电图 串联单 高清综艺 综艺美术 √ √ √ 综艺灯光 √ √ √ 视频图形 片头 √ 动画片 √ 短片 √ 在线包装 √ 声音 立体声 √ 环绕声 √ √ 播出 √ 注: 1.表格中打“√”要求提交相关附件; 2.在演播室内拍摄制作的节目无需提供配电图。 申报表一 电视节目(高、标清)录制技术质量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录制单位 节目名称   申报奖项类别 标清: 新闻□ 专题□ 综合文体□ 综艺灯光□ 综艺美术□ 高清: 新闻□ 专题□  综艺□  体育□                                 电视剧□ 综艺美术□ 综艺灯光□ 节目长度 分  秒 单声道□ 立体声□  环绕声□ 美术/灯光附加材料 美术创意设计及制作说明□  实景照片□ 设计图□ 平面图□ 灯光创意设计及制作说明□  实景照片□ 灯位图□ 配电图□ 首播单位     电视台 首播日期  年   月   日 磁带/盘/卡 格式   录制日期  年   月 日 主要完成 人员      联系人   单位电话 /手机   申报单位 审核意见 主管技术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复印有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放在相对应的参评节目磁带/盘/卡盒内; 2.本表填写单位是申报单位,请在所申报奖项类别“□”中划√,并按《评奖办法》规定数量填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名单顺序按贡献从大到小排列; 3.在演播室内拍摄制作的节目无需提供配电图。 申报表二 电视节目高清音频制作技术质量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录制单位 节目名称   申报奖项类别 1、新闻□   2、专题□      3、综艺□ 4、体育□   5、译制片□     6、电视剧□ 节目长度    分  秒 单声道□立体声□环绕声□ 首播单位     电视台 首播日期  年   月   日 磁带/盘 /卡格式   录制日期  年   月   日 主要完成人员      联系人   单位电话/手机   申报单位 审核意见 主管技术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 日 注: 1.本表复印有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放在相对应的参评节目磁带/盘/卡盒内; 2.本表由申报单位填写,请在所申报奖项类别“□”中划√,并按《评奖细则》规定人数填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员,名单顺序按贡献从大到小排列。 申报表三 电视节目视频图形制作技术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制作单位   节目名称     申报奖项 类别 1、片头□ 2、动画片□  3、短片□  4、虚拟背景制作□  5、在线包装□ 节目长度 分    秒 首播单位     电视台 首播日期 年 月日 磁带/盘 /卡格式   制作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创意设计和制作说明 有□无□ 主要完成 人员    联系人   单位电话/手机   申报单位 审核意见 主管技术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复印有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放在相对应的参评节目磁带/盘/卡盒内; 2.本表由申报单位填写,请在所申报奖项类别“□”中划√,并按评奖细则规定的人数填报主要完成人员,名单顺序按贡献从大到小排列。 申报表四 播出技术质量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参评单位自办频道数 (收费频道不计) 个 申报材料 参评频道 网上监测的第一频道(上星):             1:频道 网上监测的第二频道:                                        2:频道                         录制日期 年6月 日 年6月  日 起止时间 18:15 至 19:45  18:15 至 19:45  电视节目播出串联单     张 记录格式   记录介质 个 主要完成人员   联系人   单位电话/手机   申报单位审核意见 主管技术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申报表五    推荐和申报单位金帆奖申报汇总表 单位:                 盖章 申报奖项 节目名称 制作单位 主要完成人员 申报材料 高清节目录制 新闻 奖□项    表□张     磁带□盒        盘/卡□盒       -------    文字说明□张 ------     设计图 □张    ------          灯位图 □张      专题 综艺 体育 电视剧 综艺  美术 综艺  灯光 高清节目声音技术制作 新闻 奖□项 表□张 磁带□盒 盘/卡□盒 ------ 文字说明□张 ---------    设计图□张 专题 综艺 体育 译制片 电视剧 申报表五续   国家广电总局金帆奖申报汇总表 填表单位: 申报奖项 节目名称 制作单位 主要完成人员 申报材料 标清节目录制 新闻       奖□项     表□张           磁带□盒        盘/卡□盒       专题             综艺美术 综艺灯光 综合文体             视频图形制作 片头       奖□项        表□张      磁带□盒        盘/卡□盒      ------     文字说明□张 ------     设计图 □张       动画片             短片             虚拟背景 在线 包装             播出技术       串联单□张     磁带□盒 推荐部门联系人 手机/单位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推荐部门审核意见 技术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 日 注: 1、本表由直接申报单位和推荐部门填写。 2、所有主要完成人员名单以此表为准,请注意申报名额限制、名单顺序并注明工种,此表必须打印。 第 17 页 共 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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