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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应变中心值班人员公知事项.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7463425 上传时间:2025-01-05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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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文件编号 Document No.:AUSES-21-038 作者 Author: 杭所祥 版次 Version:1 文件中文名称 Document Chinese Title:紧急应变中心值班人员作业规范 生效日 Effective Date: 文件英文名称 Document English Title:Emergency Response Center Qualification Personnel Working Instruction 1. 目的 Purpose:( 撰写导引:即文件的用途与宗旨、期望结果 ) 使紧急应变中心(ERC)人员接受计划性训练,具备应变、救灾能力,以及相关事件的追踪与处理能力。 明确ERC人员职责,保证ERC的正常运行。 2. 适用范围 Scope:( 撰写导引:即文件适用的区域、部门、组织、人员或状况) 紧急应变中心(ERC)值班人员 3. 名词定义 Terms Definition:( 撰写导引:即对有英文简写或专有名词、符号、公式或在此文件中有特别意义之词句的解释说明) 紧急应变中心(以下简称ERC)值班人员:指监控、通报及处置厂区内各种环安紧急事件之组织,人员24hr轮班值勤,隶属于厂区环安部。 应训科目:ERC人员必训课程,即共同科目加上各厂自订科目。 合格ERC人员:训练并鉴定完成之ERC人员,合格ERC人员方可独立值班。 4. 作业流程与内容 Procedure & Subject Matter:( 撰写导引:指将作业内容之相关作业权责, 步骤以流程图 or 文字方式表达, 力求内容简单易懂, 以使执行者容易了解作业之先后关系) A. ERC人员上岗前之教育训练 人员报到 训练 No 鉴定 Yes 值班 4.1 训练 4.1.1 ERC人员到职后1个月内须完成所有应训科目训练,并于ERC人员鉴定表上记录训练日期并由讲师签名。 4.1.2 教育科目由公司环安部依照紧急事故发生时通报及救灾之需求,制订厂区ERC人员应训练/教育科目、时数及训练教材,变更时须经环安主管同意。 4.1.3 训练方式依课程性质以讲授与实际操作两种方式执行。 4.1.4 环安应每年审核应训课程适用性并视实际需求修订训练/教育科目,附件二为训练科目内容,各厂区可依据本厂实际作业情况增加相关训练科目。; 4.2 鉴定 4.2.1 ERC人员到职后1个月内须完成应训练科目的训练并通过考核后方可成为合格ERC人员,未鉴定合格之人员不得独立值班;若因特殊情况须独立值班时,必须经环安主管同意。 4.2.2 ERC人员完成应训练科目后须进行考核,依据课程性质采取笔试、口试及实际操作方式进行鉴定,考核之结果须记录并存档。 4.2.3 轮/转调至ERC的在职人员仍须接受训练并鉴定合格后方可独立值班,于别厂ERC已完成训练科目鉴定之人员,轮/转调至其它厂区时,仅须完成新厂区科目之训练并鉴定合格,即可成为合格ERC人员。 4.2.4 未担任ERC值班业务1年(含)以上者,若重回ERC值班时仍须重新鉴定。 4.3 纪录保存 『ERC人员考核记录表 AUSES-21-038-001』需保存于环安部3年。 B. ERC人员工作执掌 4.4 工作内容 内 容 任 务 应特别注意之事项 (1) 异常/ 事故『第一时间』应变处理 - 第一时间通报 - 成立ERT - 担任第一时间指挥官 - 担任指挥官助理 - 进行环安异常事件通报 - 通知权责单位(设备或厂务,其他) - ERT成立之时机 - 及时合理得分派相关工作 - 提供所有相关安全/应变之资讯给指挥官 - 依环安异常通报处理程序 - 依紧急应变程序处理 (2) ERC相关系统监控 - 监控并确认系统之正常运作 - 现场确认系统之异常状况 - 提供改善建议/ 追踪 - 对于任何alarm均需于第一时间处理 - 确认时不可大意,而疏漏任何环节 - 合理假设,小心推论,并能 double confirm, - 各系统操作/ 启动/ 停止方法 - 有任何不清楚或疑惑需即时通知相关工程师、主管 - 需熟悉detector/sensor布点位置、一般原理、操作方式等 (3) 施工区潜在危害之巡查 - 危险作业表单之登记,公告 - 动火作业管制/ 稽查 - 安全系统中断管理 - 例行性巡检,并记录缺失 - 承揽商违规处理 - 每日危险作业表单之明细公告 - 每项施工的现场安全确认 - 动火作业的前/中/后确认,吊挂作业前确认 - 相关安全系统中断需通知相关人员传真Corp.ESH - 安全系统中断确实审核 - 厂商缺失开立罚单 - 电气的正确使用与检查 (4) 消防灭火器、消火栓自动检查 - 掌握消防灭火器、消火栓功能状况 - 掌握设备数量/位置 - 监督厂商点检落实情况 - 检查缺失改善追踪 - 每月集整灭火器、消火栓检查记录 - 每季CO2灭火器的称重 - 设备检查方法 - 自动检查表每月统计后存档 - 简单易改善之缺失,需于第一时间改善 - 清楚灭火器、消火栓之执行要领与判断标准 - 应了解其他各消防系统之执行要领与判断标准 (5) 紧急应变器材检查 - 检点/补充 - 一般保养 - 紧急应变器材使用方法及时机、分布位置 - 紧急应变器材、侦测仪器使用方法及时机 - 每月缴交检查记录存档 (6) 协助紧急应变推动 - 应变程序建立 - 应变组织人员确定 - 厂内外通报程序建立 - 厂内外联络电话建立 - 危害物特性/处理注意事项 - 应急预案建立 - 各项ERT演练、人员训练、鉴定 - 厂区使用之Chemicals认识 - Chemical的危害特性,应变处理原则 - 及时追踪更新ERT成员 (7) 技能弹性学习 - 学习新的技能 - 自动报告学习之状况 (8) 其他 - 承揽商安全绩效考核 - 临时交办性任务 - 注意时效之掌握 - 跨部门以及送至公司外部人员之e-mail需特别注意其内容之适切性 - 其他相关环安事项 4.5 值班日常工作重点 4.5.1巡检查核,与例行性工作,参考【环安巡检作业规范 AUSES-21-014】 4.5.2 ERC每班至少巡查两次,包括巡查FAB内及FAB外。 4.5.3巡检重点包含发觉厂内潜在危害因子、保持厂区之应变器材为最佳状态、适时提出厂内各系统需求及改善建议。 4.5.5 ERC巡检时需着环安臂章,穿着安全鞋ERC专用背心,携带工安器材应急包如手电筒、电话、无线电对讲机、验电笔等,以及各紧急联络电话;将所见之巡检缺失即时反应给权责单位,并尽量现场解决,后依缺失状况将缺失进行记录通报,如缺失严重则开出‘环安异常单’。 4.5.6危险施工作业管制 4.5.6.1危险作业包括:动火、高架、吊挂、密闭空间、危险管路作业、安全防护系统中断、铣洞(钻孔) 等作业。请参考【危险作业规范AUSES-21-006】。 4.5.6.2 ERC值班人员于前一日下午下班前将次日预计进行之危险作业明细mail公告。 4.5.6.3危险作业执行程序为:在施工预约系统中填写承揽商施工申请及危险作业申请单,承揽商则由AUS监工人员申请,流程:申请人→环安→申请单位部门主管(或指定代理人)→施工区域主管(平行会签)→环安主管→(FAB、假日或夜间再申请至施工区域和可能影响区域的一级主管)→核准施工,经审核许可后,方可施工。 4.5.6.4施工(含危险作业)施工申请,签核完毕后打印出作业许可单,需影印与施工日等同张数供施工检查使用;作业许可单需放置于施工现场,并厂商施工完成后,将表单缴回ERC,值班人员需确实检查缴回表单是否为原相关人员之签名,再行存档。 4.5.6.5安全系统中断 1.如需进行安全系统中断,则必须确实填写申请表。安全系统中断包括:火警侦测、消防设施 (消防泵浦、撒水系统、CO2自动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VESDA、消防主管段、消防水池、排烟系统等)。参考【AUS安全防护系统中断作业规范 AUSES-21-021】进行执行。 2.如厂内消防水系统、CO2系统之中断,须将申请后之表单发至Corp.ESH,由Corp.ESH再通知保险公司,如假日有进行消防中断申请,须将申请单于假日前一天发送至Corp.ESH。施工结束后再将填写结束之作业表单传真至Corp.ESH,并以Mail方式告知今日之施工单已完成施工。 4.6 中控室警报与处理 4.6.1中控室警报监控包括:火警图控、VESDA图控 4.6.2发生警报时,ERC人员中一人需于第一时间进行确认;另一人电话至现场轮班主管确认情况,如电话确认是灾害发生或无法确认真实情况的,则至现场的ERC人员不受任何限制进入Fab或其他区域,再行确认警报发生之类型及原因,如Detector断线、故障…,或人为产生之误动作警报,或真实状况发生等。 4.6.3 ERC值班人员据警报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如环安主管、厂务值班人员、各相关负责人员 (如各设备部门、制造部、实验室、仓库等),相关处理流程可参考附件一(紧急应变流程),详细处理则依【紧急应变作业细则 AUSES-21-027】【紧急应变作业规范 AUSES-21-027】进行。 4.6.4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应确实交接警报事件,并于『ERC值班记录表 AUSES-21-038-001』『环安巡检缺失追踪表 AUSES-21-014-001』中完成交接。 4.6.5所有异常状况之处理务必掌握时效性,当班发生当班处理;若需列入下一班进行处理,需于交接班时提醒交接人员追踪处理结果并注意通报。 4.7 异常事件处理通报 4.7.1环安异常通报请参阅【环安卫异常事件调查处理作业规范 AUSES-21-026】 ,当发生环安异常时,需及时通报相关人员、主管。 4.7.2如事故为紧急状况需进入ERT或人员疏散,则依【紧急应变作业规范细则】处理。 4.7.3当发生警报或环安异常事故通报时,需联络事故单位人员、相关权责单位人员到场处理,ERC值班人员携带相机至现场会同处理,如危害尚未解除,需进行管制隔离,并注意相关处理人员安全防护装备是否完备 (如安全帽、防毒面具、防护衣、手套等)。 4.8 稽核缺失处理与追踪 4.8.1 于巡检过程中发现部门缺失,可当场改善者应要求其立即改善;如需开立异常单者,于开立后将其异常单编号列入『环安巡检缺失追踪表』中,发给相关权责单位进行填写后续预计改善日期,并依据改善时间进行追踪。 4.8.2 如发现承揽商之缺失,应要求其立即进行改善,改善完毕后方可再次作业;如情节严重或不听从劝阻者,可依照【承揽商管理作业规范AUSES-21-042 AUSES-21-005】进行处理与罚款。 4.9 值班交接内容 4.9.1值勤时间:分为日班与夜班; 4.9.2值勤方式:原则上每一班为两人搭配值勤,一人负责ERC室系统监控;另一人负责巡查与现场异常查询及其他外勤业务处理,24Hr之内ERC必须有值班人员值班。 4.9.3交接方式: a. 填写『ERC值班记录表 AUSES-21-038-002』『环安巡检缺失追踪表』。相关交接事项于表单中详细说明,并交待清楚目前处理状况。 b. 检查火警/VESDA等监控系统是否正常; c. 每班配备无线电对讲机,请自行保管完好及时交接。 d. 交接ERC内重要之保管档案资料与器材:电话、数码相机 (确认数量、功能及电量是否充足)。 e. 交接安全系统中断状况与特殊注意事项。 f. 确实交接尚未完成之工作事项。 g. 交接上级指示事项,并记录在『ERC值班记录表』中。 h. 请保持桌面与值班点之整齐与清洁。 若有任何异常现象或异常状况,应列入交接事项,并应登记于『ERC值班记录表』中。 5. 纪录表单:( 撰写导引:本栏仅提供该表单为电子系统表单填写 1) 表单名称: 请填写产出之表单名称 ;若系统为 EPMS时:表单名称栏请注明是MQC , PC, PM等使用名称 2) 应用系统 : 表单存放的系统名称 ex:Edflow系统 3) 路径:表单使用之网址 ex:Edflow\资料中心\新增申请单 或 //adtedf/edflow/edfindexpage.asp) 项次 表单名称 应用系统 路径 1. 无 2. 6. 外来参考文件: (撰写导引:此栏仅提供需依据外来文件执行作业时填写, 例如供货商提供之机台操作手册, 法规标准等; 需注明外来参考之名称、版本、及保管单位) 项次 文件名称 版本 保管单位 1. 无 2. 附件一《紧急应变流程》: 流程 权责单位 事故第一阶段处理 ERC 发布警报 判断事故可否立即消除 是 事故可否控制 灾害结束、复原 事故觉察 启动紧急应变程序,人员疏散 召集ERT集合 灾害 得到控制 请求外界支持 事故确认 否 ERT/消防队 ERT/消防队 事故单位/ERT ERT 事故单位/ERT 事故单位/ERC 事故单位/ERC ERC ERC 事故排除 紧急应变/抢救 通知环安/事故部门主管 事故处理 是 否 All   附件二《上岗认证必训科目》: NO 训练科目 课程讲师 时数 基本科目 ERC执掌/业务说明 环安主管 1H 认识厂区环境(包括化学品使用之区域) 环安讲师 1H 紧急应变科目 紧急应变程序 环安讲师 1H 重大环安事件紧急通报流程 环安讲师 1H ERT组织架构及各组分工 环安讲师 1H ERT指挥官/抢救组/后勤组教育训练 环安讲师 4H 急救人员训练(参加外训或厂内回训) 环安讲师 2H 消防训练一(灭火器训练) 环安讲师 1H 消防训练二(消火栓及水带) 环安讲师 1H 消防训练三(SCBA/气泵/消防衣等) 环安讲师 1H ERC系统科目 消防系统简介(报警、洒水、水雾等)说明 环安讲师 2H 火警/消防图控监控系统 环安讲师 1H VESDA系统简介及状况应变 环安讲师 1H CCTV/广播系统介绍及操作 环安讲师 1H 化学品管理及防护具穿戴操作 环安讲师 1H 日常查核科目 废弃物情形及处理概况 环安讲师 1H 值班巡检相关作业及注意事项 环安讲师 1H 承揽商管理暨危险作业规定(包括动火,吊装等作业) 环安讲师 1H Page 6 of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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