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文件编号 Document No.:AUSES-21-038
作者 Author: 杭所祥
版次 Version:1
文件中文名称 Document Chinese Title:紧急应变中心值班人员作业规范
生效日 Effective Date:
文件英文名称 Document English Title:Emergency Response Center Qualification Personnel Working Instruction
1. 目的 Purpose:( 撰写导引:即文件的用途与宗旨、期望结果 )
使紧急应变中心(ERC)人员接受计划性训练,具备应变、救灾能力,以及相关事件的追踪与处理能力。
明确ERC人员职责,保证ERC的正常运行。
2. 适用范围 Scope:( 撰写导引:即文件适用的区域、部门、组织、人员或状况)
紧急应变中心(ERC)值班人员
3. 名词定义 Terms Definition:( 撰写导引:即对有英文简写或专有名词、符号、公式或在此文件中有特别意义之词句的解释说明)
紧急应变中心(以下简称ERC)值班人员:指监控、通报及处置厂区内各种环安紧急事件之组织,人员24hr轮班值勤,隶属于厂区环安部。
应训科目:ERC人员必训课程,即共同科目加上各厂自订科目。
合格ERC人员:训练并鉴定完成之ERC人员,合格ERC人员方可独立值班。
4. 作业流程与内容 Procedure & Subject Matter:( 撰写导引:指将作业内容之相关作业权责, 步骤以流程图 or 文字方式表达, 力求内容简单易懂, 以使执行者容易了解作业之先后关系)
A. ERC人员上岗前之教育训练
人员报到
训练
No
鉴定
Yes
值班
4.1 训练
4.1.1 ERC人员到职后1个月内须完成所有应训科目训练,并于ERC人员鉴定表上记录训练日期并由讲师签名。
4.1.2 教育科目由公司环安部依照紧急事故发生时通报及救灾之需求,制订厂区ERC人员应训练/教育科目、时数及训练教材,变更时须经环安主管同意。
4.1.3 训练方式依课程性质以讲授与实际操作两种方式执行。
4.1.4 环安应每年审核应训课程适用性并视实际需求修订训练/教育科目,附件二为训练科目内容,各厂区可依据本厂实际作业情况增加相关训练科目。;
4.2 鉴定
4.2.1 ERC人员到职后1个月内须完成应训练科目的训练并通过考核后方可成为合格ERC人员,未鉴定合格之人员不得独立值班;若因特殊情况须独立值班时,必须经环安主管同意。
4.2.2 ERC人员完成应训练科目后须进行考核,依据课程性质采取笔试、口试及实际操作方式进行鉴定,考核之结果须记录并存档。
4.2.3 轮/转调至ERC的在职人员仍须接受训练并鉴定合格后方可独立值班,于别厂ERC已完成训练科目鉴定之人员,轮/转调至其它厂区时,仅须完成新厂区科目之训练并鉴定合格,即可成为合格ERC人员。
4.2.4 未担任ERC值班业务1年(含)以上者,若重回ERC值班时仍须重新鉴定。
4.3 纪录保存
『ERC人员考核记录表 AUSES-21-038-001』需保存于环安部3年。
B. ERC人员工作执掌
4.4 工作内容
内 容
任 务
应特别注意之事项
(1)
异常/ 事故『第一时间』应变处理
- 第一时间通报
- 成立ERT
- 担任第一时间指挥官
- 担任指挥官助理
- 进行环安异常事件通报
- 通知权责单位(设备或厂务,其他)
- ERT成立之时机
- 及时合理得分派相关工作
- 提供所有相关安全/应变之资讯给指挥官
- 依环安异常通报处理程序
- 依紧急应变程序处理
(2)
ERC相关系统监控
- 监控并确认系统之正常运作
- 现场确认系统之异常状况
- 提供改善建议/ 追踪
- 对于任何alarm均需于第一时间处理
- 确认时不可大意,而疏漏任何环节
- 合理假设,小心推论,并能 double confirm,
- 各系统操作/ 启动/ 停止方法
- 有任何不清楚或疑惑需即时通知相关工程师、主管
- 需熟悉detector/sensor布点位置、一般原理、操作方式等
(3)
施工区潜在危害之巡查
- 危险作业表单之登记,公告
- 动火作业管制/ 稽查
- 安全系统中断管理
- 例行性巡检,并记录缺失
- 承揽商违规处理
- 每日危险作业表单之明细公告
- 每项施工的现场安全确认
- 动火作业的前/中/后确认,吊挂作业前确认
- 相关安全系统中断需通知相关人员传真Corp.ESH
- 安全系统中断确实审核
- 厂商缺失开立罚单
- 电气的正确使用与检查
(4)
消防灭火器、消火栓自动检查
- 掌握消防灭火器、消火栓功能状况
- 掌握设备数量/位置
- 监督厂商点检落实情况
- 检查缺失改善追踪
- 每月集整灭火器、消火栓检查记录
- 每季CO2灭火器的称重
- 设备检查方法
- 自动检查表每月统计后存档
- 简单易改善之缺失,需于第一时间改善
- 清楚灭火器、消火栓之执行要领与判断标准
- 应了解其他各消防系统之执行要领与判断标准
(5)
紧急应变器材检查
- 检点/补充
- 一般保养
- 紧急应变器材使用方法及时机、分布位置
- 紧急应变器材、侦测仪器使用方法及时机
- 每月缴交检查记录存档
(6)
协助紧急应变推动
- 应变程序建立
- 应变组织人员确定
- 厂内外通报程序建立
- 厂内外联络电话建立
- 危害物特性/处理注意事项
- 应急预案建立
- 各项ERT演练、人员训练、鉴定
- 厂区使用之Chemicals认识
- Chemical的危害特性,应变处理原则
- 及时追踪更新ERT成员
(7)
技能弹性学习
- 学习新的技能
- 自动报告学习之状况
(8)
其他
- 承揽商安全绩效考核
- 临时交办性任务
- 注意时效之掌握
- 跨部门以及送至公司外部人员之e-mail需特别注意其内容之适切性
- 其他相关环安事项
4.5 值班日常工作重点
4.5.1巡检查核,与例行性工作,参考【环安巡检作业规范 AUSES-21-014】
4.5.2 ERC每班至少巡查两次,包括巡查FAB内及FAB外。
4.5.3巡检重点包含发觉厂内潜在危害因子、保持厂区之应变器材为最佳状态、适时提出厂内各系统需求及改善建议。
4.5.5 ERC巡检时需着环安臂章,穿着安全鞋ERC专用背心,携带工安器材应急包如手电筒、电话、无线电对讲机、验电笔等,以及各紧急联络电话;将所见之巡检缺失即时反应给权责单位,并尽量现场解决,后依缺失状况将缺失进行记录通报,如缺失严重则开出‘环安异常单’。
4.5.6危险施工作业管制
4.5.6.1危险作业包括:动火、高架、吊挂、密闭空间、危险管路作业、安全防护系统中断、铣洞(钻孔) 等作业。请参考【危险作业规范AUSES-21-006】。
4.5.6.2 ERC值班人员于前一日下午下班前将次日预计进行之危险作业明细mail公告。
4.5.6.3危险作业执行程序为:在施工预约系统中填写承揽商施工申请及危险作业申请单,承揽商则由AUS监工人员申请,流程:申请人→环安→申请单位部门主管(或指定代理人)→施工区域主管(平行会签)→环安主管→(FAB、假日或夜间再申请至施工区域和可能影响区域的一级主管)→核准施工,经审核许可后,方可施工。
4.5.6.4施工(含危险作业)施工申请,签核完毕后打印出作业许可单,需影印与施工日等同张数供施工检查使用;作业许可单需放置于施工现场,并厂商施工完成后,将表单缴回ERC,值班人员需确实检查缴回表单是否为原相关人员之签名,再行存档。
4.5.6.5安全系统中断
1.如需进行安全系统中断,则必须确实填写申请表。安全系统中断包括:火警侦测、消防设施 (消防泵浦、撒水系统、CO2自动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VESDA、消防主管段、消防水池、排烟系统等)。参考【AUS安全防护系统中断作业规范 AUSES-21-021】进行执行。
2.如厂内消防水系统、CO2系统之中断,须将申请后之表单发至Corp.ESH,由Corp.ESH再通知保险公司,如假日有进行消防中断申请,须将申请单于假日前一天发送至Corp.ESH。施工结束后再将填写结束之作业表单传真至Corp.ESH,并以Mail方式告知今日之施工单已完成施工。
4.6 中控室警报与处理
4.6.1中控室警报监控包括:火警图控、VESDA图控
4.6.2发生警报时,ERC人员中一人需于第一时间进行确认;另一人电话至现场轮班主管确认情况,如电话确认是灾害发生或无法确认真实情况的,则至现场的ERC人员不受任何限制进入Fab或其他区域,再行确认警报发生之类型及原因,如Detector断线、故障…,或人为产生之误动作警报,或真实状况发生等。
4.6.3 ERC值班人员据警报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如环安主管、厂务值班人员、各相关负责人员 (如各设备部门、制造部、实验室、仓库等),相关处理流程可参考附件一(紧急应变流程),详细处理则依【紧急应变作业细则 AUSES-21-027】【紧急应变作业规范 AUSES-21-027】进行。
4.6.4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应确实交接警报事件,并于『ERC值班记录表 AUSES-21-038-001』『环安巡检缺失追踪表 AUSES-21-014-001』中完成交接。
4.6.5所有异常状况之处理务必掌握时效性,当班发生当班处理;若需列入下一班进行处理,需于交接班时提醒交接人员追踪处理结果并注意通报。
4.7 异常事件处理通报
4.7.1环安异常通报请参阅【环安卫异常事件调查处理作业规范 AUSES-21-026】 ,当发生环安异常时,需及时通报相关人员、主管。
4.7.2如事故为紧急状况需进入ERT或人员疏散,则依【紧急应变作业规范细则】处理。
4.7.3当发生警报或环安异常事故通报时,需联络事故单位人员、相关权责单位人员到场处理,ERC值班人员携带相机至现场会同处理,如危害尚未解除,需进行管制隔离,并注意相关处理人员安全防护装备是否完备 (如安全帽、防毒面具、防护衣、手套等)。
4.8 稽核缺失处理与追踪
4.8.1 于巡检过程中发现部门缺失,可当场改善者应要求其立即改善;如需开立异常单者,于开立后将其异常单编号列入『环安巡检缺失追踪表』中,发给相关权责单位进行填写后续预计改善日期,并依据改善时间进行追踪。
4.8.2 如发现承揽商之缺失,应要求其立即进行改善,改善完毕后方可再次作业;如情节严重或不听从劝阻者,可依照【承揽商管理作业规范AUSES-21-042 AUSES-21-005】进行处理与罚款。
4.9 值班交接内容
4.9.1值勤时间:分为日班与夜班;
4.9.2值勤方式:原则上每一班为两人搭配值勤,一人负责ERC室系统监控;另一人负责巡查与现场异常查询及其他外勤业务处理,24Hr之内ERC必须有值班人员值班。
4.9.3交接方式:
a. 填写『ERC值班记录表 AUSES-21-038-002』『环安巡检缺失追踪表』。相关交接事项于表单中详细说明,并交待清楚目前处理状况。
b. 检查火警/VESDA等监控系统是否正常;
c. 每班配备无线电对讲机,请自行保管完好及时交接。
d. 交接ERC内重要之保管档案资料与器材:电话、数码相机 (确认数量、功能及电量是否充足)。
e. 交接安全系统中断状况与特殊注意事项。
f. 确实交接尚未完成之工作事项。
g. 交接上级指示事项,并记录在『ERC值班记录表』中。
h. 请保持桌面与值班点之整齐与清洁。
若有任何异常现象或异常状况,应列入交接事项,并应登记于『ERC值班记录表』中。
5. 纪录表单:( 撰写导引:本栏仅提供该表单为电子系统表单填写 1) 表单名称: 请填写产出之表单名称 ;若系统为 EPMS时:表单名称栏请注明是MQC , PC, PM等使用名称 2) 应用系统 : 表单存放的系统名称 ex:Edflow系统 3) 路径:表单使用之网址 ex:Edflow\资料中心\新增申请单 或 //adtedf/edflow/edfindexpage.asp)
项次
表单名称
应用系统
路径
1.
无
2.
6. 外来参考文件: (撰写导引:此栏仅提供需依据外来文件执行作业时填写, 例如供货商提供之机台操作手册, 法规标准等; 需注明外来参考之名称、版本、及保管单位)
项次
文件名称
版本
保管单位
1.
无
2.
附件一《紧急应变流程》:
流程
权责单位
事故第一阶段处理
ERC
发布警报
判断事故可否立即消除
是
事故可否控制
灾害结束、复原
事故觉察
启动紧急应变程序,人员疏散
召集ERT集合
灾害
得到控制
请求外界支持
事故确认
否
ERT/消防队
ERT/消防队
事故单位/ERT
ERT
事故单位/ERT
事故单位/ERC
事故单位/ERC
ERC
ERC
事故排除
紧急应变/抢救
通知环安/事故部门主管
事故处理
是
否
All
附件二《上岗认证必训科目》:
NO
训练科目
课程讲师
时数
基本科目
ERC执掌/业务说明
环安主管
1H
认识厂区环境(包括化学品使用之区域)
环安讲师
1H
紧急应变科目
紧急应变程序
环安讲师
1H
重大环安事件紧急通报流程
环安讲师
1H
ERT组织架构及各组分工
环安讲师
1H
ERT指挥官/抢救组/后勤组教育训练
环安讲师
4H
急救人员训练(参加外训或厂内回训)
环安讲师
2H
消防训练一(灭火器训练)
环安讲师
1H
消防训练二(消火栓及水带)
环安讲师
1H
消防训练三(SCBA/气泵/消防衣等)
环安讲师
1H
ERC系统科目
消防系统简介(报警、洒水、水雾等)说明
环安讲师
2H
火警/消防图控监控系统
环安讲师
1H
VESDA系统简介及状况应变
环安讲师
1H
CCTV/广播系统介绍及操作
环安讲师
1H
化学品管理及防护具穿戴操作
环安讲师
1H
日常查核科目
废弃物情形及处理概况
环安讲师
1H
值班巡检相关作业及注意事项
环安讲师
1H
承揽商管理暨危险作业规定(包括动火,吊装等作业)
环安讲师
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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