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档案编号:
固安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审批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上报单位:
填写日期:
固安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制
目 录
一、《固安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申请承诺书》部分····················4
二、《固安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审批表》部分························5
(一)、申请家庭(个人)填写内容······························5
1、申请家庭(个人)基本情况·······························5
2、申请家庭(个人)房产情况·······························8
3、申请家庭(个人)收入资产情况···························9
(二)、审核部门填写内容·····································11
1、初审及公示(街道办/乡镇政府填写)·····················11
2、工商注册情况·········································11
3、车辆核查情况·········································11
4、银行存款核查情况·····································12
5、收入及资产审核(县民政部门填写)······················12
6、房产情况审核(县房产交易部门填写)····················13
7、复审及公示(县住房保障部门填写)······················13
三、《固安县住房保障资格入户核查登记表》部分···············14
四、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资料··································15
五、相关证明资料附件部分
1、附件一:《家庭资产具结书》
2、附件二:《有单位人员收入证明》
3、附件三:《从事生产、经营人员收入证明》
4、附件四:《无固定职业(含无业)人员收入具结书》
5、附件五:《住房情况证明》
填 表 说 明
一、申请家庭(个人)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按说明要求填写。
二、请用蓝黑或碳素钢笔工整填写,不得涂改,所提交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使用A4纸。
三、如实填写表格并提交资料,表格填写内容需与提交资料一致。
四、表格填写及注意事项
1、审批表内“申请家庭填写内容”由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审核部门填写内容”由各审核部门分别填写。
2、表中填写内容应与提交材料一致。
3、表中填写部分不能为空白(如收入、投资等没有的填“0”),勾选项必须勾选。
4、“*”标记项为选填项,没有此种情况的不填。
5、表中填写各项数字均为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币种为人民币。
6、户籍、单位等均需规范填写全称,不得填写简称、旧称、俗称。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按顺序张贴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五、申请家庭填写部分有关指标解释
1、申请家庭(个人)基本情况
(1)、“户口迁入时间”按户口簿上何时何地迁来本址计算(因户口迁出再迁回、县内移居等不足年限的情况到派出所开具证明)。
(2)、“身份证号”均填写18位号码。
(3)、“户籍详细地址”按户口簿上填写。
2、申请家庭(个人)房产情况
(1)、申请家庭(个人)现住房情况中“房屋坐落”填写详细地址,以便入户抽查,“建筑面积”按产权证所载面积填写。
(2)、房产评估价到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公司开具证明。
3、申请家庭(个人)收入和资产情况
(1)、“可支配收入”指收入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后的收入。“工薪收入”是指依靠劳务获取的收入(包括退休金);“经营性收入”是指通过生产经营获取的收益;“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存款、车辆、工商注册资金、有价证券等)和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所获得的收入,具体包括出租车牌照价格、租金、利息收入等。
(2)、“固定资产”中的“车辆折旧价格”按《家庭资产具结书》中《车辆折旧价格计算公式》计算结果填写,“房产评估价格”按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公司开具的证明填写。
固安县申请限价商品住房承诺书
为确保申请信息和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前,必须承诺如下内容(如未承诺,申请无效):
一、本申请表填写内容及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真实有效,若有虚报、瞒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行为,自愿按照国家、省、市、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规定接受处罚。
二、全部申请家庭成员同意将收入、财产、住房和婚姻状况等信息进行公示;同意并委托民政部门、住房保障部门以及其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在公安、住房、社保、税务、银行、工商等部门对本家庭财产、收入等情况的核查。
三、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婚姻状况等发生改变的,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保证自改变之日起30日内向申请单位提交书面材料如实申报,并主动申请退出保障。
四、愿意接受和服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安排,按照评分排序或摇号,解决住房问题。
五、入住限价商品住房后,自觉接受住宅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遵守住宅小区管理规约(或临时管理规约)规定,按规定标准及时缴纳房租、水电、煤气费和物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
六、在申请和享受住房保障过程中,本户如有违反有关政策法规行为的,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七、如联系方式改变,主动告知受理单位以及住房保障部门;否则,后果自负。
承诺及委托人签字并按手印:
1、(手印) 2、(手印)
3、(手印) 4、(手印)
5、(手印) ( 代)6、(手印) ( 代)
7、(手印) ( 代)8、(手印) ( 代)
注:18周岁以下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成员,可由监护人代签。
年 月 日
三、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审批表
(一)申请家庭(个人)填写内容
1、申请家庭(个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基本资料
姓名
性别
□ 男 □ 女
结(离)婚时间
婚姻状况
□ 已婚 □ 未婚 □ 单亲 □ 离异 □ 丧偶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户口迁入年限
年
户口迁入时间
年
月
日
户籍详细地址
单位名称
单位电话
单位性质
□ 企业 □ 机关事业单位 □ 个体经营 □ 其他
人员类别
□ 合同 □ 临时 □ 在编 □ 退休 □ 其他
月收入
元
年收入
元
*其他
□残疾( 级残疾) □ 重大疾病 □ 孤老 □ 县级及以上劳模 □ 见义勇为
(2)、申请人配偶基本资料
姓名
性别
□ 男 □ 女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户籍详细地址
单位名称
单位电话
单位性质
□ 企业 □ 机关事业单位 □ 个体经营 □ 无业 □ 其他
人员类别
□ 合同 □ 临时 □ 在编 □ 退休 □ 其他
月收入
元
年收入
元
*其他
□残疾( 级残疾) □ 重大疾病 □ 孤老 □ 县级及以上劳模 □ 见义勇为
(3)、未婚子女基本资料
姓名
性别
□ 男 □ 女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户籍详细地址
单位或就读学校名称
电话
单位性质
□ 企业 □ 机关事业单位 □ 个体经营 □ 无业 □ 其他
人员类别
□ 合同 □ 临时 □ 在编 □ 退休 □ 在校学生 □ 其他
月收入
元
年收入
元
*其他
□残疾( 级残疾) □ 重大疾病 □ 孤老 □ 县级及以上劳模 □ 见义勇为
(4)、未婚子女基本资料
姓名
性别
□ 男 □ 女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户籍详细地址
单位或就读学校名称
电话
单位性质
□ 企业 □ 机关事业单位 □ 个体经营 □ 无业 □ 其他
人员类别
□ 合同 □ 临时 □ 在编 □ 退休 □ 在校学生 □ 其他
月收入
元
年收入
元
*其他
□残疾( 级残疾) □ 重大疾病 □ 孤老 □ 县级及以上劳模 □ 见义勇为
(5)、未婚子女基本资料
姓名
性别
□ 男 □ 女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户籍详细地址
单位或就读学校名称
电话
单位性质
□ 企业 □ 机关事业单位 □ 个体经营 □ 无业 □ 其他
人员类别
□ 合同 □ 临时 □ 在编 □ 退休 □ 在校学生 □ 其他
月收入
元
年收入
元
*其他
□残疾( 级残疾) □ 重大疾病 □ 孤老 □ 县级及以上劳模 □ 见义勇为
(6)、未婚子女基本资料
姓名
性别
□ 男 □ 女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户籍详细地址
单位或就读学校名称
电话
单位性质
□ 企业 □ 机关事业单位 □ 个体经营 □ 无业 □ 其他
人员类别
□ 合同 □ 临时 □ 在编 □ 退休 □ 在校学生 □ 其他
月收入
元
年收入
元
*其他
□残疾( 级残疾) □ 重大疾病 □ 孤老 □ 县级及以上劳模 □ 见义勇为
2、申请家庭(个人)房产情况
(1)、申请家庭(个人)现住房情况
住房方式
□ 租住 □ 借住 □ 寄住 □ 自有 □ 其他方式
与房主 关系
□ 租赁 □ 父母或子女 □ 亲属 □ 朋友 □ 本人 □ 其他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
(2)、申请家庭(个人)房产情况
与申请人 关系
是否有自有产权住房
是否有宅基地
是否有商业门店
是否转让过私有住房
是否有自建房
是否有住房未办房产证
是否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
本人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配偶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未婚子女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未婚子女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未婚子女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房产转让 情况
产权人姓名
建筑面积
㎡
与申请人关系
□ 本人 □ 配偶 □ 未婚子女 □ 其他
转让时间
年 月 日
转让年限
年
*自有住房情况
房屋坐落
房屋性质
□ 自有产权住房 □ 宅基地 □ 自建房 □ 有房产但未办房产证
产权人 姓名
建筑面积
㎡
与申请人关系
□ 本人 □ 配偶 □ 未婚子女 □ 其他
房产评估价
万元
3、申请家庭(个人)收入和资产情况
(1)、申请家庭(个人)收入情况(单位:元)
与申请人 关系
个人年可支配收入类别
个人年可支配收入
个人月可支配收入
工薪收入
经营收入
财产性收入
其他收入
申请人
配偶
未婚子女
未婚子女
未婚子女
总计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元
人均月可支配收入
元
经核算,本家庭属于: □ 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家庭(个人)工商注册情况
申请家庭(个人)是否有个体生产经营工商注册
□ 否 □ 是
申请家庭(个人)是否有工商企业注册或入股
□ 否 □ 是
*有注册 填写
个体或企业名称
负责人或股东姓名
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或出资 (万元)
(3)、申请家庭(个人)拥有车辆情况
与申请人关系
申请人
配偶
未婚子女
未婚子女
未婚子女
未婚子女
姓名
拥有车辆情况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有车 填写
车牌号码
产权人
购买时间
购买价格(万元)
折旧后价格 (万元)
注:车辆折旧后价格按《家庭资产具结书》所载“车辆折旧价格计算公式”计算结果填写。
(4)、申请家庭(个人)资产情况(万元)
与申请人 关系
货币资产(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总计 (万元)
存款
现金
工商注册资金、股票、债券等投资
家用 设备
生产经营设备
车辆折旧价格
房产 估价
其他 资产
申请人
配偶
未婚子女
未婚子女
未婚子女
家庭总资产合计
万元
(二)、审核部门填写部分
1、初审及公示(街道办/乡镇政府填写)
1、审核人意见:
申请家庭基本情况: □ 合格 □ 不合格
审核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原因 )
初审人: 年 月 日
2、街道办/乡镇政府意见:
经复审,该家庭(个人)符合申请条件,公示期间无异议,同意上报。
公 章
审批人: 年 月 日
2、企业注册审核(县工商部门填写)
申请家庭投资设立企业注册情况: □ 合格 □ 不合格
审核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原因 )
公 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3、购买车辆审核(县车管部门填写)
申请家庭购买车辆情况: □ 合格 □ 不合格
审核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原因 )
公 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4、银行存款审核(人民银行固安县支行填写)
申请家庭存款情况: □ 合格 □ 不合格
审核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原因 )
公 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5、收入及资产审核(民政部门填写)
1、审核人意见:
(1)、申请家庭收入情况: □ 合格 □ 不合格
(2)、车辆、工商注册情况是否如实填写:□ 如实 □ 不如实
(3)、申请家庭资产情况: □ 合格 □ 不合格
*(4)、申请家庭低保情况: □ 属实 □ 不属实 (非低保家庭不填此项)
(5)、该家庭属于: □ 最低收入家庭
□ 低收入家庭
□ 中等偏低收入家庭
审核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原因 )
审核人: 年 月 日
2、民政部门意见:
经审核,该家庭(个人)收入及资产情况符合申请条件,同意上报。
公 章
年 月 日
6、房产情况审核(县房产交易部门填写)
1、审核人意见:
(1)、申请家庭房产情况: □ 合格 □ 不合格
(2)、房产情况是否如实填写: □ 如实 □ 不如实
(3)、该家庭属于: □ 无房户 □ 住房困难户
审核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原因 )
审核人: 年 月 日
2、县房产交易部门意见:
经审核,该家庭(个人)房产情况情况如实填写,符合申请条件,同意上报。
公 章
年 月 日
7、复审(县住房保障部门填写)
1、审核人意见:
(1)、申请家庭基本情况: □ 合格 □ 不合格
(2)、初审、复审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审核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原因 )
初审人: 年 月 日
2、县住房保障部门意见:
经复审,该家庭(个人)在集中公示期间无异议,准许申请。
公 章
审批人: 年 月 日
住房保障资格入户核查登记表
调查内容
□ 户籍 □ 人口 □ 收入、资产 □ 住房情况
调查方式
□ 入户 □ 信函索证 □ 邻里访问
调查情况 记录
调查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调查地点(单位):
联系电话:
申请人填报情况:
实际调查情况:
调查员签字: 、
调查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调查结果与申报情况
□ 相符 □ 不相符(原因: )
□ 对以上调查结果无异议
□ 对以上调查结果有异议 (原因: )
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复查(附相关部门复查情况并加盖公章)
复查情况:□ 相符 □ 不相符(原因: )
复查人员签字: 、 年 月 日
填表要求:1、调查时需两名调查员同时在场,调查后签字确认。(信函索证除外)
2、申请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提供证据证明进行复查。
3、调查内容和调查方式可多选。
4、入户调查需附2张照片。(纸质版即可,电子版自行留档备查)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固安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审批表》2份;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结婚证、单身(丧偶)证明、离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现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2份;
六、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现住房情况证明原件2份或房屋租赁协议、租房房主的土地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七、家庭成员小二寸照片各2张。
其中,符合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条件的县级及以上劳模、65周岁以上且无子女的孤老、患重大疾病(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和定义的25种疾病)人员、残疾人家庭、见义勇为人员家庭,还应当提供下列证明:
1、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户主姓名应为申请人或者其配偶);
2、由县总工会认定及备案的县级及以上劳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单位开具的孤老证明原件2份;
4、由县三级以上医院开具的重大疾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5、经县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见义勇为事迹的相关证明。
八、其它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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