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赛项规程.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7456616 上传时间:2025-01-05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67.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赛项规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赛项规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附件4:“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 数字影视后期制作技术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数字影音后期制作技术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参赛选手在数字影视后期制作过程中的素材管理、影视编辑、影视合成、音频处理能力和影视短片制作能力。搭建影音后期制作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平台,营造数字影视后期制作技术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快高素质影视后期制作人才的培养。 三、竞赛和组队方式 (一)竞赛方式 1.本赛项为个人赛。 2.本赛项比赛时间4个小时。 (二)组队方式 每名选手限1名指导教师。 四、竞赛内容 (一)竞赛简介 竞赛内容覆盖影视节目后期制作相关流程,分命题制作与创意制作两个部分: 1.命题制作。利用本届大赛组委会提供的计算机设备和软件,在专用的数字影视后期制作竞赛平台上,依据影视节目后期制作流程完成素材管理、影视编辑、影视合成、音频处理的四个单项任务。 2.创意制作。利用本届大赛组委会提供的计算机设备和软件,在专用的数字影视后期制作技术竞赛平台上完成一个短片制作综合任务。 (二)竞赛内容 本竞赛命题制作与创意制作两个部分、五个模块涉及的主要知识和技能点如下: 第一模块:素材管理 (1)素材搜集 (2)文档建立 (3)导入素材 (4)建立序列 第二模块:影视编辑 (1)建立视频剪辑项目 (2)剪辑视频素材 (3)视频转场特效运用 (4)视频滤镜运用 (5)简单字幕制作 第三模块:影视合成 (1)基础动画制作 (2)摄像机运动效果制作 (3)三维运动效果制作 (4)字幕特效制作 第四模块:音频处理 (1)音量、声像调整 (2)配音、背景音乐、音效多轨合成 第五模块:短片制作 (1)片头、片尾制作 (2)视频短片编辑 (3)特效制作 (4)音视频合成 (5)字幕制作 (6)影视节目输出 比赛形式:参赛选手在大赛组委会提供的软硬件环境下,根据提供的素材及制作要求在比赛时间内完成素材管理、影视编辑、影视合成、音频处理的四个单项任务和一个短片制作综合任务。选手可以在比赛时限内合理分配每个模块的制作时间。完成的视频文件必须能完全脱离原制作环境播放。 五、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必须是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在校生。如发现参赛选手资格不符,比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后发现者将取消其获奖荣誉并追回奖品和证书,同时对相关责任人员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2.报名确认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 3.参赛选手须提前10分钟入场,入场必须佩戴参赛证并出示身份证,按抽签确定的机位入座,将参赛证和抽签号置于台桌左上角备查。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设备及参考资料进入赛场。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 4.选手在竞赛中应注意随时存盘。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任务书上的要求存储全部数据,不按要求存储数据或导致数据丢失者按成绩无效处理。 5.竞赛过程中如发生机器故障,必须经裁判确认后方能更换机位;竞赛过程中发现问题,选手应该当场提出。选手提交的作品中不能包含作者个人、学校、城市等信息,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6.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操作时间内。 7.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举手向裁判员示意提前结束。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8.参赛选手应着装整洁,讲文明礼貌。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维护赛场秩序,服从裁判管理,并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安全意识。 六、评分原则及奖项设定 (一)评分方法的制订原则 1.按照职业岗位要求,全面评价参赛选手职业能力,本着“科学严谨、公平公正公开、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评分标准。 2.分配因素权重上着力区分重要与非重要因素,区分主客观评分因素,确定评分因素上兼顾五个模块内容。 3.评分细则在整个评分标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评分标准的核心内容。评分细则制定上充分考虑科学、合理性。 (二)评分方法 1.分模块计分,然后按权重比计算得出总分; 2.评定的主要要素为作品的制作技术、视觉艺术效果和创意设计。 表1 评分标准 模块号 模块内容 判分内容 模块分 权比 总分 一 素材管理 素材搜集 100 5% 100 文档建立 导入素材 建立序列 二 影视编辑 建立视频剪辑项目 100 20% 剪辑视频素材 视频转场特效运用 视频滤镜运用 简单字幕制作 音视频合成 三 影视合成 基础动画制作 100 30% 摄像机运动效果制作 三维运动效果制作 字幕特效制作 四 音频处理 音量、声像调整 100 配音、背景音乐、音效多轨合成 15% 五 短片制作 片头、片尾制作 100 30% 视频短片编辑 特效制作 音视频合成 字幕制作 影视节目输出 六、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裁判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裁判委员会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裁委会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大赛采用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赛项仲裁工作组接受由代表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数字影视制作技术赛项技术规范 一、竞赛项目行业、职业技术标准 竞赛命题由组委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剪辑师和数字影视合成师标准,结合影视制作行业和企业生产实际和人才培养要求,统一命题。 二、赛场场地和环境 竞赛环境依据竞赛需求和职业特点设计,在竞赛不被干扰的前提下安全开放赛场。观摩开放区设在赛场的安全通道,观摩和学习人员沿指定路线、在指定区域观摩。 1. 竞赛场地要求: (1)比赛按40个参赛队,160个竞赛工位准备比赛用物品。 (2)每个工位配备220V电源插座二个,工位内的电缆线应符合安全要求。 (3)每个工位配备一台计算机,网络通畅,100兆局域网到工位。 (4)每个工位标明工位号,并配备竞赛平台和制作工作要求的软、硬件。 2. 竞赛平台要求: (1)硬件环境如下:(不低于以下性能标准) CPU:Intel Core i5 内存:大于等于8GB 显卡:独立显存大于等于1GB 内置硬盘驱动器:大于320GB硬盘驱动器,含DVD光驱,立体声耳麦。 (2)软件环境如下: Windows 7.64位 (中文版) Microsoft Office 2010(中文版) Adobe Master Collection CS5(中文版) Quicktime7.6 提供系统自带的拼音输入法,软件均不提供原介质包以外的第三方插件。 3. 赛场网络环境 各个赛场需要组建统一的局域网。不能访问局域网以外的网络。 数字影视技术制作技术赛项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每名选手可指定1名指导教师。来自同一院校的参赛选手不得超过2人。 二、领队须知 1.领队负责本省参赛队相关的竞赛协调工作。 2.按赛项执行组要求准时参加领队会、抽签等会议,并认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确保参赛选手准时参加各项比赛。 3.熟悉竞赛流程,妥善管理本队人员的日常生活及安全,与竞赛办公室相关工作小组联系,做好本队人员每天的吃、住、行安排。 4.贯彻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竞赛期间不得私自接触裁判。 5.参赛队对评判结果如有疑义,可以提出申诉。申诉须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比赛成绩公布后仲裁委员会将不受理申诉。 三、指导教师须知 1.比赛期间要衣着整齐,凭指导教师证参加各项活动。 2.比赛期间严格遵守比赛规则,不得私自接触评委。 3.服从管理,遵守纪律,有意见由领队负责向大赛执委会反应,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比赛或中途带领选手退场。 4.本着团结、友爱、互助协作精神,树立良好的赛风,赛出水平、赛出风格,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四、参赛选手须知 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遵守赛场纪律,服从大赛执委会的指挥和安排,爱护比赛场地的设备和器材。 1.选手必须佩带参赛证提前30分钟进入比赛场地,对号入座。 2.监场裁判核对参赛选手资格,宣读《比赛规则》和《选手须知》,用时10分钟。 3.比赛开始前,选手打开密封的试题袋,认真阅读《比赛任务书》,根据《比赛任务书》的要求,赛前预留10分钟供参赛选手查看比赛用素材。 4.比赛过程中,每队选手在指定区域进行操作,不得干扰到其他队选手比赛,不得大声喧哗。如果裁判员提示注意后仍无效,将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终止其比赛。 5.安全要求。在比赛过程中,如果出现电源问题影响比赛,选手不得自行处理,请举手示意,由赛场工作人员解决。 6.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任何资料、摄像工具、通讯工具等带入比赛现场。 7.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场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8.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比赛过程中如发生机器故障,必须经监场裁判确认后方能更换机位;故障中断时间不计时。 9.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所有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12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