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通三防相关知识培训一通三防相关知识培训 重点:现场操作及检查知识1 1.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第446446号号 列举了列举了1515项重大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其中项重大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其中“一通一通三防三防”方面有:方面有:(一)(一)瓦斯超限作业的瓦斯超限作业的 (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的 (三)(三)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
2、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四)(四)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五)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五)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2 2.瓦斯超限作业 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一)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二二)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三三)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3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是指有
3、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二)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抽放瓦斯系统,未 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三)未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四)未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五)未进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的;(六)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七)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4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米3/分钟或1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米3/分钟,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第(二)
4、项规定而未建立抽放瓦斯系统的;(三)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的;(四)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5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一)矿井总风量不足的;矿井总风量不足的;(二二)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三三)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四四)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五五)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六六)采掘工作面等主
5、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七七)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段进风、一段回风的;(八八)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九九)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6 6.自然发火严重,未采
6、取有效措施 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二)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三)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隋性气体等措施的;(四)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五)开采容易自燃煤层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7 7.国办发(国办发(2011)26号文号文 煤矿发生瓦斯超限,要立即停产撤人,并比照事故处理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因责任和措
7、施不落实造成瓦斯超限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因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凡1个月内发生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追查处理,或因瓦斯超限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仍组织生产的矿井,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8 8.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十条禁令”1、禁止煤矿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证照暂扣等非法生产建设行为;2、禁止核准建设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 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3、禁止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瓦斯抽采未达标区域进行采掘活动;4、禁止在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的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5、禁止
8、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经防突能力评估擅自组 织生产;6、禁止矿井瓦斯超限作业;7、禁止擅自降低矿井瓦斯等级;8、禁止矿井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9、禁止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10、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9 9.局部通风管理局部通风管理 1、同一地点的主、副局部通风机必须同等能力,运转灵活,声音正常。2、局部通风机前后5米范围内及两台风机之间不准存放物料和杂物,保 持风机清洁卫生。3、局部通风机使用单位要认真填写风机管理牌板(由通风科统一制 定,内容包括风筒长度、计划风量、末端风量、地点、型号、安装 时间、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倒台试验
9、情况等,前三项由通风科填 写,后六项由使用单位填写),使用单位机电副队长是风机使用维 护的第一责任人,机电副队长指定每小班机电工负责。4、坚持风机每天八点班自动倒台试验一次。5、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 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6、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吊,拐弯处缓慢拐弯或设弯头,严禁拐死 弯(折深超过100mm为死弯)。异径风筒相接要用过渡节,先大后 小,不准花接。1010.局部通风管理局部通风管理 7、风筒接头要严密(手距接头100mm处感觉不到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接头要双反压边 (硬质风筒除外)
10、。风筒通过风门墙时必须使用铁质过 墙风筒。8、风筒末端必须使用风筒圈;风筒实行编号管理(末端 30m除外)。9、风筒出风口距迎头距离要做到煤巷及半煤岩巷不超过 8m,岩巷不超过10m,并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10、炮掘巷道每次放炮前必须将迎头10米风筒使用旧皮带 掩护好,防止放炮崩坏风筒。11、使用局部通风风筒处理局部积聚瓦斯时,必须规范使 用,可设导风软管或接风筒“三通”,不得挖洞处 理,导风软管或风筒“三通”处挂瓦斯检查牌。1111.通风设施管理通风设施管理 1、永久挡风墙内有水的应设反水池或反水管,并保证水流畅通且不漏 风,墙内不得有水浸泡永久挡风墙。2、所建筑的永久挡风墙,墙面要平整
11、(1m内凸凹不大于10mm),墙 体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保证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3、永久(临时)挡风墙投入使用后周围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不得设置料场。4、进、回风斜井之间和进、回风巷之间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 且能自动关闭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建在进风或回风巷道内的控风风门 可不设反向风门。5、风门连锁绳松紧要适中,一般行人不行车风门的连锁绳以开启其中一道风门 一半时,另一道风门处于紧闭状态为宜;行车风门连锁绳以全部打开其中一道 风门时,另一道风门处于紧闭状态为宜。6、风门前后5m保证巷道支护良好,不受动压影响,并且风门
12、前后10m范围内 无杂物、淤泥、积水,不得设置料场。1212.通风设施管理通风设施管理7、建筑的永久风门墙体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使用不燃性材料建筑;2)尽量靠近回风侧建筑;3)建筑地点要保证巷 道支护完好,无片帮、无冒顶;4)保证两风门之间距离不小于7m(联巷小于7m的除外);5)风门墙面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墙体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眼看无光亮);6)建筑风门墙体时,在墙体两侧预留足够数量的电缆孔和管子孔(电缆孔、管子孔应用硬质材料的管子做套管埋设,埋设的套管两侧均匀露出墙体约20mm),电缆孔和管子孔内无论有无电缆、管子通
13、过,必须用黄泥封严、严禁漏风(用黄泥封填时必须保证黄泥与管子口平齐达到美观、细化的效果,杜绝随意填充);7)如果有风筒通过时,应在墙体上安设等直径的铁质风筒;8)有水沟通过风门墙体时,应先砌筑反水池,然后再砌筑风门墙,反水池的入排口之间的高差应根据该处风压大小确定,但必须保证水流畅通、不漏风;9)建筑风门墙体时,风门墙体上方正中间要设置调节风窗,并且能够根据需要进行调节风量。8、施工单位因进、出大件设备或其他原因需要拆、扒通风设施时,必须写出 书面申请,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交通风科审查批准后,转交通风区实施。1313.防治瓦斯管理防治瓦斯管理1、瓦斯检查周期:1)低瓦斯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和二氧
14、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2次。2)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每班至少检查3次。3)本班未生产的采掘工作面、井底炸药库、采区变电所、泵房、水仓以及其他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的硐室和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4)井下各煤仓范围内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具体要求如下: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同时由煤仓司机利用随身携带的瓦斯便携仪在停止落煤时每30分钟检查一次;正常落煤过程中每两个小时检查一次。5)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密闭)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6)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瓦斯浓度。每次检修该机电设
15、备时,由电钳工利用随身携带的瓦斯便携仪检查该机电设备周围20米范围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1414.防治瓦斯管理防治瓦斯管理2、检查瓦斯应准确无误,其检查的瓦斯浓度与便携式瓦斯检查仪和瓦斯传感器在同一地点所显示的瓦斯浓度误差在规定的范围内:瓦斯浓度在01时允许误差为0.1;瓦斯浓度在12时允许误差为0.2;瓦斯浓度在23时允许误差为0.3。3、井下任何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时,附近20米内停止一切与处理瓦斯无关的工作,及时进行处理。4、瓦斯检查员负责每班对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处瓦斯浓度检查1次,与甲烷传感器显示数值进行比对,如误差超过规定,要及时向监测值班员进行汇报,监测值班员要做好记录,
16、并通知监测维修人员进行处理。1515.防治瓦斯管理防治瓦斯管理5、瓦斯检查地点及要求:首先看几个定义:采煤工作面的风流:采煤工作面工作空间中的风流。掘进工作面的风流:掘进工作面到风筒出风口这一段巷道中的风流。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均应在测风站内测定,连续测定3次,取其最大值。2)采区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应在该采区全部回风流汇合后的风流中测定,连续测3次,取其最大值。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应在距工作面煤壁10m以外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测定,连续测3次,取其最大值为测定结果和处理标准。4)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
17、浓度,应分别选工作面前切口测点、工作面前半部测点、工作面后半部测点、输送机中央距回风口15处(尺测空气湿度)测点、隅角测点,每个测点测3次,取其最大值为测定结果和处理标准。1616.防治瓦斯管理防治瓦斯管理5)掘进工作面风流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测点,分别在工作面风流中和回风流中测定,每个测点测3次,取其最大值作为测定结果和处理标准。6)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时,还应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工作面回风流中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的巷道内和冒高区的瓦斯浓度。7)停风区内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的测定,应在栅栏外测定,取其最大值为测定结果和处理标准。8)测定风流瓦斯
18、浓度时,要尽量避开瓦斯涌出量较大或变化异常的局部地点(如高顶、旧巷、火区或断层等),而测定瓦斯积聚或局部瓦斯涌出时,应靠近这些地点。1717.高位钻场抽放高位钻场抽放1818.瓦斯抽放泵及抽放管路安装要求瓦斯抽放泵及抽放管路安装要求 1)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应安装在抽放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的峒室中,并有独立的回风系统,配风量必须满足温度、风速、瓦斯等需风要求。2)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峒室内要配有专用电话、消防器材、抽放泵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抽放系统图等。同一泵站内移动泵不得少于两台(同型号),一台使用,一台作备用,要求用双回路供电。3)泵站内应有负压、瓦斯浓度、流量、温度等测定装置。4)抽放管路
19、敷设时应综合考虑,尽量避免或减少管路系统的频繁改动。井下抽放管路布置应尽量选择通过的巷道交叉口少、距离短、曲线段少的巷道内。为避免抽放管路出现故障后管道内的瓦斯流入采掘工作面和硐室,一般应在回风巷道内敷设管路。5)抽放管路敷设时要做到“平、直、牢”,同时考虑便于维修和日常检查,抽放管路离地高度不小于0.3m。抽放管路在运输巷(矿车通过的巷道)中敷设时,应吊挂于巷帮上,高度不小于1.8m。1919.瓦斯抽放泵及抽放管路安装要求瓦斯抽放泵及抽放管路安装要求6)敷设瓦斯管时,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采用吊挂或使用管托架。吊挂瓦斯抽放管一般使用直径不低于7.7mm的钢丝绳吊挂,吊挂点间距一般不得大于4m
20、。吊挂时,吊挂部位必须受力均匀,不得出现钢丝绳受力不均或不受力的现象。使用管托架时,托架大小要与管子直径相匹配,每节管子至少使用一个管托架。7)瓦斯抽放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电缆与瓦斯抽放管路交叉通过时,必须保证抽放管路与电缆的间距大于0.3m。8)在抽放管路各分支上,应加设控制蝶阀,蝶阀规格应与安装地点的管径相匹配;抽放管路低洼、温度突变处及沿管路适当距离应设置放水器,同时抽放管路适当位置还应设置除渣装置。安设放水器和除渣装置时必须在抽放管路上安装相配套的三通。9)管路安装完毕后,每节瓦斯抽放管均要编号管
21、理,为与其他管路区分开,每隔50m在瓦斯抽放管路上进行标识,标识注明:瓦斯抽放管、管内瓦斯流动方向、服务范围以及管路直径等,标识要醒目。2020.抽放钻孔的封孔、连接与拆除 1)钻孔施工完毕后,必须及时采用聚氨脂和水泥砂浆封孔。聚氨酯封孔24小时后进行注浆,注浆24小时后必须实现连孔抽放(瓦斯抽放主管路未敷设好的除外)。封孔深度煤孔不小于12m,岩孔不小于9m,并悬挂钻孔管理牌。2)钻孔成孔后,要用压风将孔内封孔段的煤岩粉吹净,以便提高封孔质量,从而确保钻孔封堵严密不漏气。3)瓦斯抽放钻孔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甩孔),因漏气、超温、浓度较低等原因需要甩孔时,由通风区实施。采煤工作面受采动卸压影响
22、而拆除(甩孔),一般距采面煤壁不得超过5m。4)钻孔拆除(甩孔)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将已拆除(甩孔)的钻孔进行封堵,防止临近孔从该孔吸入空气,造成漏气。2121.抽放设施管理 1)钻孔施工结束后,由钻探队对抽放钻孔实行编号管理,钻孔与抽放主管路的连接也由钻探队进行,连接完毕后,经由调度室、安检科、通风科、地测科、通风区等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交由通风区负责管理,在抽放期间由通风区负责对瓦斯抽放泵、瓦斯抽放管路、放水器等配套设施进行检查、维护。2)通风区负责在泵站排气端下风侧30m,上风侧5m处分别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入内。两栅栏之间巷道顶帮要做到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冒顶积渣等影响通风现象,
23、并必须切断所有轨道、管路、电缆及电气设备,且严禁任何作业。任何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入栅栏内时,必须由瓦斯检查员陪同检查瓦斯,严禁单人进入栅栏内,必要时要先停泵,再进入,确保人员安全。3)信息自动化中心负责在下风侧栅栏外1米处设置一个甲烷传感器,当瓦斯浓度达到0.70%时,地面安全监测中心值班人员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瓦斯浓度超过0.8%时切断瓦斯泵的电源,停止抽放泵运转。安排移动泵司机调节排放流量,使瓦斯浓度不超过0.70%。2222.抽放设施管理4)通风区每天对瓦斯抽放管路系统巡回检查一次,严禁在抽放管路上放置任何物料及设备。巡回检查发现抽放系统有漏气、积水、堵塞等问题时要及时处理;每个放水器
24、每天至少放水一次,水量较大或特殊地点每班至少放水一次,防止抽放管路因积水过多造成管路堵塞(放水器中的水超过2/3,视为放水不及时);除渣装置至少每旬检查、除渣一次,从而保证抽放效果。抽放管路无破损、无泄漏、无积水,抽放管路要吊高或垫高,离地高度不小于0.3米。5)管路阀门及接头定期作防腐处理,无锈蚀、灰层;蝶阀、放水器、除渣装置等必须挂牌管理,明确责任人。此项工作由通风区负责。6)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好瓦斯管路,严禁碰撞或人为破坏,一旦发现损坏,及时向矿调度室、通风区(科)汇报,并通知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处理。若人为破坏,通风科要追查分析,拿出处理意见。7)通风区负责每旬对瓦斯钻孔内各种参数
25、测量一次,并将测定结果及时发送至通风科进行分析。通风科抽放管理人员每旬计算矿井及各泵站的瓦斯抽放纯量,报送矿总工程师审阅。8)当瓦斯抽放钻孔因漏气、超温、瓦斯浓度较低等原因甩孔时,通风区要做好记录,每旬报通风科、矿总工程师。在整个抽放过程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谁的责任谁负责。2323.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安全监测监控管理 1、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必须按规定设置甲烷传感器,U形通风方式在回风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具体要求如下:1)采煤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安装在工作面回风巷距采面不大于10m的位置,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0.8%、复电浓度0.8%,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全
26、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回风隅角设置甲烷传感器时,报警浓度1.0%、断电浓度1.0%、复电浓度1.0%,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安装在回风巷道内距第一个混合回风点1015m处,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0.8%、复电浓度0.8%,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2)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安装在距迎头不大于5m的位置,但不得悬挂在风筒出风口一侧,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0.8%、复电浓度0.8%,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传感器设在该巷道内距第一个混合回风点1015
27、m处,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0.8%、复电浓度0.8%,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2424.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2525.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2626.双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2727.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安全监测监控管理 2、采煤机(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采用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时,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0.8%、复电浓度0.8%,断电范围:采煤机(掘进机)电源;采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报警浓度0.8%。3、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采用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时,报警浓
28、度0.5%、断电浓度0.5%、复电浓度0.5%,断电范围:电机车电源;采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报警浓度0.5%。4、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进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其位置在距该机电硐室进风口35m处,其报警浓度0.5%、断电浓度0.5%、复电浓度0.5%,断电范围:机电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2828.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安全监测监控管理5、采区回风巷甲烷传感器安设在采区所有回风混合后的风流中,一般距采区回风巷道口1015m处,其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0.8%、复电浓度0.8%,断电范围:采区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6、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
29、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0.8%、复电浓度0.8%,断电范围: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7、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顶板坚固、无淋水处,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有风筒时,与风筒分别吊挂在巷道两帮。甲烷传感器数字屏幕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位置。2929.各类传感器的安设 1)机电硐室内应安设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34。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2)矿井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
30、。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当风速低于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3)矿井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压力传感器。4)瓦斯抽放泵站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吸入管路中应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5)南、北风井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内各安设一台甲烷传感器。6)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7)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必须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声光报警
31、信号。3030.电话安设及线路要求1、在矿井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瓦斯抽放泵站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以及采掘工作面和采区、水平最高点,都应安设电话。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地方,必须设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电话。2、距掘进工作面3050米范围内,应安设电话;距采煤工作面两端10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3、监控、通讯线不应吊挂在风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监控、通讯线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如果与风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4、监控、通讯线应与电力电
32、缆分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受条件限制无法分开时,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5、杜绝监控、通讯线直径吊挂在棱形锚网上。3131.综合防尘管理综合防尘管理综合防尘管理综合防尘管理 1、皮带运输机巷防尘管路每隔5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轨道运输巷每隔10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管路不得出现跑、冒、滴、漏,阀门开关灵活。2、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都必须安装洒水降尘装置,每个运煤转载点洒水降尘装置的喷头数不得少于2个,悬挂在转载点的前上部约500毫米处,喷雾直接对准落煤点,做到煤干洒水,煤湿不洒水。3、矿井采区的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及进回风斜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的迎头、喷浆机回风流下方
33、20米范围内必须安装风流净化水幕。4、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设置两道全断面水幕,第一道水幕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口向里1015米范围内;第二道水幕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安全出口以外30米范围内。回风巷内至少设置两道全断面水幕,第一道水幕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全出口以外30米范围内;第二道水幕与第一道水幕间距不得大于20米。回风巷煤尘较大时,必须适当增加全断面水幕道数。3232.综合防尘管理综合防尘管理5、掘进工作面刚开口时在开口位置的下风侧1015米范围内设置一道全断面风流净化水幕。掘进工作面掘进长度超过50米不超过80米时,应在掘进巷道内设置一道全断面风流净化水幕,水幕距迎头距离不得超过50米。工作面掘进
34、长度超过80米时,应在该掘进巷道内增加一道全断面风流净化水幕,第一道水幕距迎头距离不得超过50米,第二道水幕与第一道水幕间距不得大于20米,同时可以将开口位置下风侧1015米范围内全断面风流净化水幕拆除。6、风流净化水幕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1)水幕雾化后应封闭巷道全断面,且雾化效果好。2)水幕开关阀门布置在行人侧便于开关的位置,高度距离巷道底板约1.5m。3)水幕开关阀门灵敏可靠,不漏水(滴水不成线)。4)水幕要固定在顶板上,不得来回摆动。5)水幕安装位置距巷道顶板距离不得超过200毫米(可以根据巷道的实际形状加工相应的水幕)。7、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33
35、33.防灭火管理防灭火管理1、所设三通阀门的位置应必须便于使用和维修,必须有明显易辨的标志,其出口禁止射向电气设备。胶带运输巷各转载点要有不少于30m长软管备用。2、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峒室、井底车场、使用胶带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地点,都应配备合格的、数量齐全可靠的消防设施。要求如下:1)井下爆炸材料库、变电所、井底车场至少配备4台干粉灭火器和不少于0.2立方米的灭火沙。2)井下瓦斯泵房、水泵房、信号房、绞车房和带式输送机的皮带机头或液力偶合器的地点都必须至少配备2台干粉灭火器和不少于0.2立方米的灭火沙。另外,每个皮带机头至少配备一个消防桶。3)灭火沙存放处至少要有4个灭火沙袋和1把专用灭火
36、沙锨,灭火沙沙粒直径不应大于2毫米,沙粒应保持干燥、无杂质。灭火沙锨必须使用尖头锨,灭火沙锨的锨面积不得小于0.04平方米,锨把外露长度为1米左右为宜。4)井下变电所、瓦斯泵房、水泵房、信号房、绞车房、井下爆炸材料库、主运输皮带机头等相对固定的地点,可以施工水泥池子存放灭火沙和施工灭火器存放台放置灭火器,其余地点加工专用灭火沙箱和灭火器箱存放灭火沙和灭火器。灭火沙箱外表面四周要用油漆涂刷,防止其受潮生锈,并在箱体外表面喷上“灭火沙箱”字样,底板潮湿或有水地点的灭火沙箱必须垫高,防止灭火沙箱底部受潮。3434.防灭火管理防灭火管理5)应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及时更换到期的以及失效的灭火器和补充灭火沙
37、。井下使用的灭火器必须保证铅封、胶管完好,指针指在有效范围内,灭火器校验标签完好、清晰,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潮湿地点可以使用透明胶带对校验标签进行防护。6)灭火器和灭火沙箱要集中存放,且距离使用地点不得超过20米。7)灭火器材存放点要悬挂“防灭火器材(设施)管理牌”,统一悬挂或张贴在灭火器箱侧面,没有灭火器箱的地点悬挂或张贴在灭火器存放点附近的巷帮上。3、灭火器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红、绿、黄三色的绿色区内,若指针在红色区内,则表明该灭火器已失效,应立即更换。4、用手托起灭火器估计重量基本符合规定值,如发现重量太轻,则表明此灭火器已失效,应立即更换。5、要经常检查灭火器外部锈蚀
38、情况,若发现灭火器外部锈蚀严重,在使用过程中就有可能会爆炸,应立即更换。6、要经常检查灭火器插锁是否生锈及可能发生拨不动情况,如有立即修理或更换。3535.压风自救和紧急避险管理压风自救和紧急避险管理 1、压风自救系统的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2、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3、压风自救装置设置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米以上,箱子间距不得小于0.5米,管路敷设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4、煤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2540m的距离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其数量应比该
39、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其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5、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在距采面回风巷安全出口以外2540m范围内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其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3636.压风自救和紧急避险管理压风自救和紧急避险管理6、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7、每班必须对所负责区域的压风自救装置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8、各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压风自救系统要设专人管理,每天至少检查、维护一次,以确保一旦发生灾变时能可靠使用。每班要逐个打开自救装置,作通气检查,如发现气不足、无气流出、连接不牢和漏气现象时,要及时处理,保证装置始终处于良好的热备用工作状态。压风自救装置上的煤尘要及时清理,经常保持清洁。9、井下各巷道交叉口处必须悬挂醒目的避水灾、火灾、瓦斯事故灾害路线指示牌。3737.谢谢大家!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