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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路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运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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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沿海水路运政)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裁量基准 责令整改 内容 610001 无有效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从事经营活动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无有效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营运,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按船舶额定载重吨位处每吨二十元罚款,船舶未额定载重吨位的,按主机功率处每千瓦四十元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二十万元。 一般 无证经营90天以下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按船舶载重吨每吨罚20元;船舶未额定载重吨位的,按船舶主机功率,每千瓦罚40元;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 责令停止营运 严重 无证经营90天及以上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02 无有效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无有效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无证经营90天以下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经营船舶管理业的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无证经营90天以下且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单位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船舶管理业的,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经营 严重 无证经营90天及以上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经营船舶管理业的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无证经营90天及以上且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单位处6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船舶管理业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03 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港航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超越范围经营90天以下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水路运输服务经营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单位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水路运输经营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按船舶载重吨每吨处20元罚款;船舶未额定载重吨的,按船舶主机功率每千瓦处40元罚款。其中,个人最高处不超过2万元的罚款,单位处不超过15万元的罚款。 严重 超越范围经营90天及以上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水路运输服务经营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单位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04 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涂改、出借、出租或者转让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收缴伪造、涂改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轻微 涂改的: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元罚款。 责令改正,收缴伪造、涂改证件 一般 出借、出租或者转让的:没收违法所得,处4000元罚款。 严重 伪造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05 垄断货源强行提供服务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垄断货源,强行提供服务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处暂扣许可证五日以下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般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处暂扣许可证5日以下处罚。 责令改正 严重 垄断货源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06 未按规定执行政府下达的紧急运输任务或指令性计划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规定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军事等紧急运输任务或者国家、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指令性运输计划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未按规定执行紧急运输任务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执行指令性运输计划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07 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外省(市)水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一般 在我省从事运输连续半年以上1年以下未备案的: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责令改正 严重 在我省从事运输连续1年及以上未备案的:予以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08 未按规定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未按规定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的; 轻微 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安全事故的,予以警告。 责令改正 一般 经责令仍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严重 未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导致安全事故的:予以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09 超载运输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超载运输,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运输禁运、限运货物的; 轻微 1.客船超载10%以下的;2.航行沿海的1000吨及以下货船超载的;3.航行内河的货船船长<40米且干弦小于15厘米的: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责令改正 一般 1.客船超载10%及以上20%以下的;2.航行沿海的1000吨以上3000吨级以下货船超载的;3.航行内河的货船船长≥40米且干弦小于20厘米的;4.航行钱塘江的货船干弦小于30厘米的:予以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 严重 1.客船超载20%及以上的;2.航行沿海的3000吨级及以上货船超载的:予以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10 违反国家规定运输禁运、限运货物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超载运输,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运输禁运、限运货物的; 严重 予以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 责令改正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11 未按国家规定的客运技术和服务基准配置安全、服务人员和设施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四)未按国家规定的客运技术和服务基准配置安全、服务人员和设施的; 严重 予以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 责令改正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12 未如实填写运输单证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五)未如实填写运输单证的; 一般 不如实填写运输单证货物名称、数量、委托人、运价、起止港等关键要素的:予以警告,个体并处50元罚款,单位并处200元罚款。 责令改正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13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客运航线或者增减客运航次、增减停靠站点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六)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六)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客运航线或者增减客运航次、增减停靠站点的; 轻微 擅自增加或减少客运航次的: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责令改正 一般 擅自增加或减少停靠站点的:予以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 严重 擅自改变客运航线的:予以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14 未按规定实施危险品和其他禁运物品检查制度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七)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七)未按规定实施危险品和其他禁运物品检查制度的。 一般 水路运输经营者: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责令改正 严重 客运站:予以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15 未按规定交验运输单证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随船携带船舶营业运输证,或者未按规定交验运输单证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 一般 予以警告。 责令改正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16 未随船携带船舶营业运输证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随船携带船舶营业运输证,或者未按规定交验运输单证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 一般 予以警告。 责令改正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17 未使用规定的运输票据进行营业性运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 (四) 未使用规定的运输票据进行营业性运输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未使用规定的运输票据进行营业性运输的,个体处50元罚款,单位处200元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18 未按照规定缴纳规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项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   (五) 未按照规定缴纳国家规定的规费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责令补缴所欠费款外,处欠缴费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暂扣许可证; 一般 在规定缴费期限届满4天及以上15天以下不补缴应交费款的,处欠缴费款1倍罚款。 在规定缴费期限届满次日起责令未缴单位、个人在3天内补缴 严重 在规定缴费期限届满15天及以上补缴应交费款的,处欠缴费款2倍罚款,并可暂扣许可证。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19 未配足满足要求的经营、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由其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且可以对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轻微 经营、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中有一类未满足配备要求的:处5000元罚款。 责令改正 一般 经营、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中有2类未满足配备要求的:处7000元罚款。 严重 经营、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全部未满足配备要求的:处1万元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20 在接受运输经营资质监督检查中未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由其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且可以对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般 个体经营者: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企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21 变更经营信息未按规定报备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由其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且可以对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轻微 有1项情况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报备的:处500元罚款。 一般 2.有2项情况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报备的:处1000元罚款。 较重 有3项情况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报备的:处1500元罚款。 严重 有4项及以上情况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报备的:处2000元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22 经营的船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未按规定报备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由其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且可以对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严重 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23 不报送国内船舶管理有关业务资料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项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二)不报送有关业务资料。 一般 予以警告,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24 超越经营范围经营船舶管理业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超越经营范围经营船舶管理业; 一般 无证经营90天以下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无证经营90天以下且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单位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严重 无证经营90天及以上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及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无证经营90天及以上且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25 强行限制他人选择其他船舶管理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强行限制他人选择其他船舶管理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严重 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26 (从事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的企业)未配备满足要求的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海务或机务专职管理人员未满足配备要求的:处5000元罚款。 责令改正 严重 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都未满足配备要求的:处1万元罚款。 原610021、610022、610024~610031予以删除。 浙江省水路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内 河 运 政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01 无有效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从事经营活动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无有效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营运,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按船舶额定载重吨位处每吨二十元罚款,船舶未额定载重吨位的,按主机功率处每千瓦四十元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二十万元。 一般 无证经营90天以下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按船舶载重吨每吨罚20元;船舶未额定载重吨位的,按船舶主机功率,每千瓦罚40元;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 责令停止营运 严重 无证经营90天及以上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02 无有效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无有效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无证经营90天以下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经营船舶管理业的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无证经营90天以下且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单位处3万元以上3.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5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经营船舶管理业的,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2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责令停止经营 严重 无证经营90天及以上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及以上3倍以下罚款,经营船舶管理业的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无证经营90天及以上且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单位处4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船舶管理业的,单位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10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03 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港航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超越范围经营90天以下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水路运输服务经营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单位处2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按船舶载重吨每吨处20元罚款;船舶未额定载重吨的,按船舶主机功率每千瓦处40元罚款。其中,个人最高处不超过2万元的罚款,单位处不超过15万元的罚款。 严重 超越范围经营90天及以上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水路运输服务经营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单位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04 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涂改、出借、出租或者转让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收缴伪造、涂改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轻微 涂改的: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元罚款。 责令改正,收缴伪造、涂改证件 一般 出借、出租或者转让的:没收违法所得,处4000元罚款。 严重 伪造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05 垄断货源强行提供服务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垄断货源,强行提供服务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处暂扣许可证五日以下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般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处暂扣许可证5日以下处罚。 责令改正 严重 垄断货源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06 未按规定执行政府下达的紧急运输任务或指令性计划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规定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抢险、救灾、军事等紧急运输任务或者国家、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指令性运输计划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未按规定执行紧急运输任务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执行指令性运输计划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07 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外省(市)水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一般 在我省从事运输连续半年以上1年以下未备案的:予以警告,并处500元罚款。 责令改正 严重 在我省从事运输连续1年及以上未备案的: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08 未按规定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未按规定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的; 轻微 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安全事故的,予以警告。 责令改正 一般 经责令仍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处500元罚款。 严重 未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导致安全事故的: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09 超载运输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超载运输,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运输禁运、限运货物的; 轻微 1.客船超载10%以下的;2.航行内河的货船船长<40米且干弦小于15厘米的: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责令改正 一般 1.客船超载10%及以上20%以下的;2.航行内河的货船船长≥40米且干弦小于20厘米的;3.航行钱塘江的货船干弦小于30厘米的:予以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 严重 客船超载20%及以上的:予以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10 违反国家规定运输禁运、限运货物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超载运输,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运输禁运、限运货物的; 严重 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责令改正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11 未按国家规定的客运技术和服务基准配置安全、服务人员和设施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四)未按国家规定的客运技术和服务基准配置安全、服务人员和设施的; 严重 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责令改正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12 未如实填写运输单证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五)未如实填写运输单证的; 一般 不如实填写运输单证货物名称、数量、委托人、运价、起止港等关键要素的:予以警告,个体并处50元罚款,单位并处100元罚款。 责令改正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13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客运航线或者增减客运航次、增减停靠站点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六)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六)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客运航线或者增减客运航次、增减停靠站点的; 轻微 擅自增加或减少客运航次的:予以警告,并处300元罚款。 责令改正 一般 擅自增加或减少停靠站点的:予以警告,并处500元罚款。 严重 擅自改变客运航线的: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14 未按规定实施危险品和其他禁运物品检查制度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七)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七)未按规定实施危险品和其他禁运物品检查制度的。 一般 水路运输经营者:予以警告,并处500元罚款。 责令改正 严重 客运站: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15 未按规定交验运输单证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随船携带船舶营业运输证,或者未按规定交验运输单证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 一般 予以警告。 责令改正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16 未随船携带船舶营业运输证 《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随船携带船舶营业运输证,或者未按规定交验运输单证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 一般 予以警告。 责令改正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17 未使用规定的运输票据进行营业性运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 (四) 未使用规定的运输票据进行营业性运输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 未使用规定的运输票据进行营业性运输的,个体处50元罚款,单位处100元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 (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18 未按照规定缴纳规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项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   (五) 未按照规定缴纳国家规定的规费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责令补缴所欠费款外,处欠缴费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暂扣许可证; 一般 在规定缴费期限届满4天及以上15天以下不补缴应交费款的,处欠缴费款1倍罚款。 在规定缴费期限届满次日起责令未缴单位、个人在3天内补缴 严重 在规定缴费期限届满15天及以上补缴应交费款的,处欠缴费款2倍罚款,并可暂扣许可证。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19 未配足满足要求的经营、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由其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且可以对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轻微 经营、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中有一类未满足配备要求的:处5000元罚款。 责令改正 一般 经营、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中有2类未满足配备要求的:处6000元罚款。 严重 经营、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全部未满足配备要求的:处8000元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20 在接受运输经营资质监督检查中未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由其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且可以对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般 个体经营者:处5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企业:处8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责令改正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21 变更经营信息未按规定报备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由其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且可以对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轻微 有1项情况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报备的:处500元罚款。 一般 2.有2项情况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报备的:处800元罚款。 较重 有3项情况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报备的:处1000元罚款。 严重 有4项及以上情况发生变化后未按规定报备的:处1500元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22 经营的船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未按规定报备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由其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且可以对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严重 处8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23 不报送国内船舶管理有关业务资料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项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二)不报送有关业务资料。 一般 予以警告,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24 超越经营范围经营船舶管理业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超越经营范围经营船舶管理业; 一般 无证经营90天以下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无证经营90天以下且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2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严重 无证经营90天及以上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及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无证经营90天及以上且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单位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10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的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25 强行限制他人选择其他船舶管理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强行限制他人选择其他船舶管理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严重 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序号 违法行为(种类) 法律依据 违法 程度 处罚的裁量基准 责令整 改内容 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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