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1至2012学年)学生申请须知
特别提示:
1、借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出借款学生的信用记录,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如果借款学生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形成不良记录,对今后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及车贷、房贷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
一、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条件
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区);
(五)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六)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9.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10.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二)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一般只有借款学生的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由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三)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原则上只有孤儿,才可以由非亲属的其他人作为共同借款人;
(四)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区);
(五)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
(六)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贷款用途
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五、贷款额度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如借款学生申请的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则贷款资金首先用于缴纳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贷款资金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
六、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14年(参见附表)。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地贷款到期日为9月20日。生源地贷款原则上不展期。生源地贷款期限确定表
学制类型
年级
最长贷款年限
专科
(三年制)
一年级
13
二年级
12
三年级
11
专升本
一年级
12
二年级
11
本科
四年制一年级和五年制一、二年级
14
四年制二年级和五年制三年级
13
四年制三年级和五年制四年级
12
四年制四年级和五年制五年级
11
硕士研究生
一年级
10
二年级
9
三年级
8
七、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八、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流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簿(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即可。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2010年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办理贷款申请,《授权委托书》原件由县中心存档。从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提示:
1.县资助中心对借款申请的审核要点主要包括:
-贷款申请表填写必须齐全、正确,借款人签字、捺印。
-填写各类文件时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真实、合法、有效。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真实、合法、有效。
-共同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
2.申请表及借款合同上的各单位公章不可出现轧章现象,公章必须清晰、完整。
3.借款合同上所有签字及日期填写必须齐全完整,捺印完整、清晰。
3.借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根据受理证明,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区)资助中心老师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无需打印纸质回执单。截至10月15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4.学生可以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关注贷款申请状态,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情况。
九、关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
2011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发放、资金划转和本息回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完成。由“支付宝”对借款学生进行实名认证并统一开立个人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当贷款金额高于电子回执金额时,剩余的贷款资金存在学生的“支付宝”账户内,学生可以按照“支付宝”规定的程序,将剩余贷款资金提现用于生活费。
高等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学
生
本
人
基
本
情
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
面貌
入学前户口
□城镇□农村
家庭人口数
毕业
学校
个人
特长
孤残
□是□否
单亲
□是□否
烈士子女
□是□否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
(元)
健康状况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签
章
学
生
本
人
学生
家长
或监
护人
学生家庭
所在地乡
镇或街道
民政部门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民政部门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注:此表可复印使用。请如实填写,并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后,交到学校。
201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
一、201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往年比有以下变化:
1、增加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用户:学生
功能:网上注册、申请贷款、修改信息、打印申请
表、提前还款申请、查询贷款情况等。
2、增加了支付宝接口
功能:通过系统对接实现贷款发放、批量扣款、短信催
收、还款通知等。
3、增加了高招数据接口、高校服务等功能
功能:能导入高招信息和录取信息,以及高校录入回
执、维护高校账户、就学信息变更、学费到帐查
询、毕业确认等。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一)、登录系统
培训模拟操作请登录https://219.143.234.83:8086(仅
供培训期间使用,培训完成后将关闭)。贷款申请启动后正
式申请必须通过登录,录入申请信息。
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08、09年已经获得贷款,2010
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
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省”“市”“区”“资助中心”(如:依次选择“湖
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武汉市黄陂区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
(4)输入申请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密码为申请人8位数生日
(如:19900101)。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B: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
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
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
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依次选择“湖北
省”“武汉市”“黄陂区”“武汉市黄陂区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
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
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
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
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
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
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
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
来源:( - 2010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_黄陂教育资助_新浪博客
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
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
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
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
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
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2788888888,以下均同此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
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
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二)、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
“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
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6000),贷款年
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
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
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一级)、“出具日期”、“联
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
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可以暂时
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在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
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
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
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注:
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
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
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将通过网站或资
助中心通知学生)。
(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
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
“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
(一式两份)。
(三)、学生持申请表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签字
并加盖公章。
(四)、学生持申请表和符合贷款条件要求的有效的贫困证
和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并签订合
同。(贷款资格将由区资助中心进行审查)
(五)、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证明到学校办理回执。并将
回执(一式两份)寄回当地资助中心。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为生源地贷款学生专用数据系统,学生个
人贷款信息,放款信息,还款信息都可以查询,并可在网上提出
提前还款申请和还款操作。还款部分的网上操作说明将在后期发
布。贷款程序及信息系统有关操作仍然在不断完善中,如有更新
会及时发布,请拟申贷学生予以关注。
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时间和受理时间也将通过网
络、报纸等方式另行通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