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内蒙古恒业成有机硅动力车间工程
电动给水泵
技术规范书
内蒙古轻化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
目 录
1 总则
2 设计条件与环境条件
3 设备规范
4 技术要求
5 质量保证、试验、监造及验收
6 供货范围
7 技术文件
8 其它
9 附件一
10 附件二
- 29 -
1. 总则
1.1 本规范书适用于内蒙古恒业成有机硅动力车间工程电动给水泵组设备,它包括电动
给水泵组本体及辅助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的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
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最新标
准的优质产品。供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和设备(含辅助系统和设备)采用业
主标识系统(供方应采用需方提供的企业标准)。标识原则、方法和内容在签订技术协
议时讨论确定。
1.3 供方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需方同意后,可对
有关条文进行修改。如需方不同意修改,仍以需方意见为准。
如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明确提出异议,那么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
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若供方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
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需方确定。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供方应保证需方
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4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供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
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需方,由需方
确认。
在签订合同之后,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
在设备投料生产前,供方应在设计上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需供双方共同商定。
1.5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供方投标的产品应在相应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1~2台运行并超过两年,已证明安全可
靠。供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供方对成套设备(含
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及质量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和零部件。供
方对于分包设备和主要外购零部件推荐2至3家产品,需方有权参加分包、外购设备的招
标和技术谈判,供方和需方协商,最终需方确定分包厂家,但技术上由供方负责归口协
调。
2. 设计条件与环境条件
2.1 设备的使用环境
(1) 安装地点:汽机房零米
(2) 海拔高度: 1150m
(3) 平均大气压: 884.3hPa
(4) 室外极端气温:-26.2℃~38.7℃
(5) 室内气温:0~40℃
(6) 年平均相对湿度:42%
(7) 地震烈度:8度
2.2 设备的使用条件
2.2.1 输送介质特性
输送介质:锅炉给水
硫酸根:0.5~3mg/L
氯离子:≤1mg/L
含盐量:≤20mg/L
二氧化硅:≤0.25mg/L
水的PH值:8.8~9.3
锅炉给水硬度:0μmol/L
冷却水质: 工业水
冷却水温度:≤33℃
2.2.2 除氧器条件
除氧器布置标高:布置于15m 层
除氧器水箱有效容积:40m3
运行方式:定压运行
除氧水箱压力: 0.588MPa(a)
除氧水箱水温: 159.6℃
3. 设备规范
3.1 设备名称:锅炉电动定速给水泵组
3.2 型式:卧式双支撑双壳体
型号: (供方填写)
数量:本工程选用2×100%容量的电动给水泵
3.3 技术参数
工况点的确定:
1、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的对应工况(给水流量:汽包炉为最大连续蒸发量的110%)作为给水泵组的最大运行工况点即铭牌工况点,保证流量、扬程和给水泵的各方面的性能要求。
2、锅炉额定蒸发量所对应的给水泵运行时间概率最长的给水量和扬程范围,作为给水泵组运行高效区域,在该区域内运行,效率应予保证。选定该区域的一个工作点作为给水泵经济运行工况点,以此工况点作为给水泵效率考核工况点。
3.3.1 给水泵技术数据
给水泵技术数据见下表:(空余处由投标商填写)
项 目
单 位
运 行 工 况
泵 型 号
铭牌工况
(1.1BMCR)
经济运行工况
(THA)
进水温度
℃
159.6
159.6
进水压力
MPa(a)
0.588
0.588
介质比重
t/m3
0.910
0.910
进水流量(不含轴封漏水)
t/h
165
165
出水流量
t/h
165
165
扬 程
MPa(a)
12.0
12.0
效 率
%
必需汽蚀余量
m
10
10
转 速
r/min
出水压力
MPa(a)
轴 功 率
kw
最小循环流量
m3/h
重 量
kg
进口/出口公称直径
mm
进口/出口公称压力
MPa(a)
轴承形式
旋转方向
……时针(从……向……看)
驱动方式
电动机
3.3.2 最小流量装置
每台给水泵配置一套最小流量装置,控制方式:自动连续调节。
4. 技术要求
4.1 设备性能要求
4.1.1 给水泵应能在最大工况下长期连续运行,同时又能满足锅炉各种运行工况下给水量的要求,给水泵在设计工况下的各项参数应保证在最大工况下流量及扬程给予的保证值。泵的最小流量应不超过额定流量的20%~25%。如果需要超过,供方应提出最小流量如何确定的计算书或实质性的说明。
4.1.2 泵的性能曲线,从最大运行点至出口关闭点的变化应当平缓,泵出口关闭时的扬程升高不应高于设计点总扬程的25%,给水泵在经常运行工况下,应使运行效率处于高效率范围。
4.1.3 当运行给水泵故障时,备用给水泵应能立即自动投入运行,且汽轮发电机仍能达到额定出力。
4.1.4 在水泵的保证点上(铭牌工况),对于容量、总压头和效率不应有负的偏差量,总扬程可在+25%范围内变化。
4.1.5 在正常运行范围内运行时,设备应设计为连续运行且不需人看管。
4.1.6 设备的总体设计和布置应为检查、加润滑油和维修提供通道。
4.1.7 锅炉给水泵组的保证流量应考虑:
(1) 10%的磨损裕量;
(2) 过热器减温水量;
(3) 锅炉给水泵的密封水的泄漏量;
(5) 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
4.1.8 任何一台给水泵在启动时应能提供50%的保证给水量至锅炉,起动给水泵应有适当的裕量满足流量的突变。
4.1.9 给水泵应能满足所需要的压力输送介质到过热减温器。
4.1.10 在给水泵设计中应采取减少水泵所需汽蚀余量的措施,以满足在因为负荷变化或汽机脱扣引起的电厂瞬变工况下,泵应能安全运行而无汽蚀现象。供方应提供为抗汽蚀给水泵在设计、材料选用上采取的措施。
4.1.11 当水泵的注水式轴封具有凝结水质的水冷却轴封时,泵应能无限时间地盘车。
4.1.12 叶轮、转子和其他可拆除的部件应在相同用途的水泵中是可互换的,备用转子应能在所提供的任何水泵的壳体中进行性能试验。叶轮的硬度应比可拆除型的泵壳的硬度大些,并且叶轮轴套与密封件的硬度应错开一个等级,以防止材料的咬住。
4.1.13 泵的设计应能经受热冲击,当主机甩负荷后,允许给水温度下降速率为2.8℃/S。拆卸叶轮、泵轴和轴承时,应不需要拆卸出入口管道,泵的轴封装置应可靠耐用。
4.1.14 泵与其驱动机械作为一个整体的第一临界转速应高于设计工况转速的150%或高于变速泵进行范围中任何转速。
4.1.15 在本工程的使用条件下,电动给水泵均无须暖泵。保证备用泵自起动到出口参数满足最大工况要求的时间不超过15秒。
4.1.16 在水泵进口隔绝阀的下游应有一个泄压阀,以保护备用泵的进口管道当关闭进口隔绝阀时发生超压,此时其他泵正在运行。
4.1.17 泵的转子及其主要的旋转部件都应进行静平衡和动平衡试验。静平衡精度不低于GB9239中的G6.3级,动平衡精度不低于GB9239中的G2.5级。泵的振动应在无汽蚀运转条件下测量,轴承处的振动值应符合JB/T8097级的规定。
4.1.18 给水泵密封水进口管路上应装设Y型可拆式磁性滤网。各台给水泵进口分别装设可拆式精滤网。
4.1.19 噪音控制标准:在距离给水泵组隔音罩壳1米远处的噪音应低于85dB(A)。
4.1.20 给水泵采用机集装式双端面小弹簧型机械密封,结构为内侧采用PLAN21,外侧采用PLAN23,密封水采用带有冷却器的闭式循环。
4.1.21 供方明确设计参数的允许变动范围为±5%,需方在设备正式制造前有权在这一范围内变更设计参数,供方不增加设备价格。
4.2 设备制造要求
4.2.1 材质要求
4.2.1.1 材料的选择
应合理地选择泵体及附件的材料,供方应提供的材料填写于下表。
泵主要零部件的材料见下表:
零 件 名 称
材 料 名 称
标 准 代 号
外壳体
泵 盖
吸入段(单壳体)
吐出段(单壳体)
吸入接管
吐出接管
中段及内壳体
吸入段
导 叶
叶 轮
轴
平衡盘(鼓)
平衡套
壳体密封环
中间衬套
双头螺栓
轴承支架
机械密封
4.2.1.2 铸件
4.2.1.2.1 铸件应符合JB/T6880.2标准的规定。铸件表面应用喷丸、酸洗或其它方法清理干净。严禁采用缺陷修补后的铸件或锻件。
4.2.1.2.2 泵的叶轮和导叶铸造尺寸公差应符合JB/T6879的规定。
4.2.3 锻件
锻件应规定适当的锻造比,锻后应进行热处理,不允许存在影响使用的缺陷。
4.2.2 焊接要求
对需要焊接的部套,供方应按相应的部颁标准或国家标准进行焊接,供方应向需方提供焊接程序及检查方法。
4.2.3 其它要求
4.2.3.1 泵组标记
每台泵组(包括电动机)均应有固定铭牌及转向标志。名牌应耐腐蚀,并应牢固地安装在泵体明显的位置上。
铭牌的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泵的主要参数(流量、扬程、必需汽蚀余量、转速、轴功率、重量),泵的出厂编号,泵的出厂日期,制造厂名称。铭牌采用OCr18Ni9Ti材质。
4.2.3.2 泵组的涂漆应符合JB/T4297的规定。
4.2.3.3 设计制造标准
为使泵能够适应各种运行工况,供方最低限度地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
标准代号
名 称
GB1220-84
不锈钢棒
GB2100-80
不锈耐酸钢铸件技术条件
HGB3077-88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3216-89
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和旋涡泵试验方法
GB3323-87
钢溶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5677-85
铸钢件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方法
GB7021-86
离心泵名词术语
GB7233-87
铸钢件超声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
GB9113-88
整体钢制管法兰
GB9115-88
对焊钢制管法兰
GB9239-88
刚性转子平衡品质许用不平衡的确定
GB9439-88
灰铸铁件
GB10889-89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
GB10890-89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GB11352-8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ZBJ04005-87
渗透探伤方法
JB755-85
压力容器锻件技术条件
JB1152-81
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
GB/T13384-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B3963-85
压力容器锻件超声波探伤
JB3964-85
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ASME PTC
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动力试验法规
HIS
水利协会标准
GB755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997
电机结构及安装型式代号
GB1993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4942-1
电机外壳保护等级
GB755-87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GB/T13957-92
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和基本系列技术条件
4.4 仪表和控制要求
详见附件一电动给水泵热控技术规范。
4.5 电气部分的要求
详见附件二电动给水泵电气部分。
4.6 其它特殊要求
4.6.1 表面处理和油漆
a. 所有锻件、碳钢和低合金钢外表面要用适当方式进行基本处理并加以油漆。
b. 底漆应在设备生锈之前涂刷、底漆干后再涂表层油漆。
c. 供方应说明这些涂料的名称、制造厂家、型号以及用以清除这些涂料的化合物名称和使用方法。
4.6.2 设备的清洗
装运前应清除零部件内部的所有杂物及内外表面的一切不应有的痕迹。
4.6.3 设备运输和贮存措施
设备在装运前必须完全干燥,所有的开孔及法兰接口等都必须加以保护,以免损害,腐蚀或进入杂质。
4.6.4 保温
对设备外表面温度高于50℃的部位,需要进行保温。供方应提供需要保温的部件的名称、外表面积、表面温度及对保温结构型式的要求。保温所需的材料及辅件由需方提供。
4.6.5 外协部件
供方应列出所有重要外协外购部件,名称、数量、及制造厂商分包商,分包商的选择须征得需方的认可。
4.7 设备产品设计、制造厂应遵照的规范和标准(供方填写)。
4.7.1 设计规程
4.7.2 材料标准
4.7.3 管路标准
4.7.4 制造标准
4.7.5 质量检验标准
4.7.6 油漆、包装、运输标准:JB2536-80压力容器油漆、包装、运输。
4.7.7 地震标准:
工业设备抗震鉴定标准
4.7.8 上述标准和规定仅提出了基本的技术要求。如果供方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等,同时又能使供方提供的设备达到本标书之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需方同意后,供方可以不全部使用上述标准和规定。
4.7.9 从订货之日起至供方开始投料制造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规程发生修改和变化,需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供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4.7.10 供方应在开始投料制造之前,向需方提供一份GB/T10300或ISO9000质量认证书及执行GB/T10300或ISO9000系列标准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书及准备正式使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的目录清单。
5. 质量保证、试验、监造及验收
5.1 设备性能保证值
5.1.1 供方应有措施确保产品和服务工作符合本标书的要求,其中还应包括转包合同产品和服务工作。
5.1.2 对设备或材料有影响的一切制造、生产、试验及检查操作,都要接受供方或需方检查员的监督。
5.1.3 供方应向需方保证所供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经国家鉴定合格的全新产品。并附有质量证明书,不得采用国家已公布的淘汰产品在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应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水泵安装、启、停及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所有的资料上,应标明“内蒙古恒业成有机硅动力车间工程工程专用”字样。且在后一版图纸上所有与前一版图纸不同之处应作出明显的标记。
5.1.4 供方应将下列文件提供给需方:
(1) 说明所有用于制造设备的材料,符合本标书的要求,并具有所有材料的合格证书。
(2) 注明变更和它们已被接受的文件。
(3) 材料合格证。
5.2 设备的试验及要求
5.2.1 材料试验:材料应根据标准试验,提供需方非破坏性试验资料。
5.2.2 工厂试验
a. 供方负责制作期间和装运前的必要的试验,并在额定温度下以全速和满负荷条件对每台泵及备用的旋转装配件进行测试,且将试验报告书提交需方。
b. 在泵壳、热交换器的壳侧及管侧和本体所有管路进行流体静力学的试验,以设计压力的1.5倍为试验压力,时间不小于30分钟。
c. 给水泵转子应作无损探伤,动平衡和超速试验,并提供试验结果。
d. 泵组的关键部件应进行材料试验和探伤检查,并提供报告。
5.2.3 现场试验
现场考核试验由供方会同需方进行。试验包括下列项目:
给水泵组全特性试验;
泵组的调节、保安、监控系统的试验;
泵组的不同工况点的振动和噪音的测定;
最小流量装置的调节特性试验;
转子系统在不同工况点的轴向力测定;
具体的试验项目、安排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5.3 寿命要求
整机寿命30年
易损件(含机械密封件)寿命24000小时。
5.4 其它
(1) 设备的噪声水平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采用保护听力和身体健康允许的连续噪声级试验,即距离设备外壳1米处测得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
(2) 如果供方达不到5.4(1)节规定时,则应采取防噪措施,满足需方需要,达到控制噪声,使其符合标准。
5.5 监造及见证、出厂验收
5.5.1 供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起1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5.5.2 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进行监造和出厂前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供方有配合监造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5.5.3 供应方应为需方代表提供下列方便:
5.5.3.1 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提供给需方。
5.5.3.2 需方代表有权通过供方有关部门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5.5.3.3 向需方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5.5.4 需方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经需方确认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和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5.5.5 需方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限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供方应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5.5.6 无论需方人员是否参与监造及出厂检验或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视为供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5.5.7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5.5.8 货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任何不符合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0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供方应派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如供方人员未按规定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均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索赔依据。
5.5.9 监造项目及方式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监造方式
备 注
1
转子部件(主轴、叶轮、轴套等)
1.1
材料化学成分
1.2
材料机械性能
1.3
材料无损检验
1.4
叶轮的铸造质量
1.5
转子各部件主要尺寸
1.6
装配后各部件径向跳动、平衡
1.7
件端面跳动
1.8
叶轮静平衡
1.9
转子动平衡及超速试验
2
导叶、密封、壳体、轴承等静止条件
2.1
材料化学成分
2.2
材料机械性能
2.3
材料无损探伤
2.4
承压零件的静水压试验
2.5
接管与外壳焊接后无损检验
2.6
导叶流道粗糙度(打磨工艺)
3
组装
3.1
泵各部位的径向及轴向间隙
3.2
转子的轴向串动量和径向间隙
4
试验
4.1
出厂试验,包括:
水力及效率试验
振动与噪声试验
4.2
汽蚀实验
4.3
配套电机联动试验
5
电动给水泵全速试验(小流量再循环)
5.6 售后服务
供方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包括工程设计配合,施工安装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指导设备调试和必要的培训工作等。
6. 供货范围
供方提供自电动给水泵组的入口法兰至主泵出口(包括反法兰及紧固件)内的所有系统和设备;电动给水泵组油系统全部设备及管道;电动给水泵组泵体放水的全部设备及管道;密封水系统本体管路和密封水调节阀、前后截止阀、旁路阀、密封水回水阀、阀门反法兰、垫片及紧固件,泵本体冷却水系统管路、冷却水进出口阀门、反法兰及紧固件;泵本体放气阀;在泵的本体外、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滤网、滤网排污阀及反法兰、最小流量装置(含再循环阀和控制装置、再循环前后截止阀、再循环逆止阀)泵组出口流量测量装置等。
6.1 供货范围
6.1.1 给水泵
6.1.1.1 装配完整的水泵(包括本体、油、水系统、联轴器、底座、垫铁、地脚螺栓、轴封系统等);
6.1.2 粗、精过滤器;润滑油冷油器(如果有)
6.1.3 专用工具:包括螺栓加热器,起吊工具,等。
6.1.4 最小流量装置
6.1.5 电动给水泵组供货清单(按一台电动给水泵组,但不限于此)。
电动给水泵本体和底座,包括地脚螺栓 1套
泵组所用的冷却、润滑、密封系统及泵体放水的设备阀门、管道
及附件和系统中测量表计及附件 1套
最小流量装置 1套
润滑油冷油器(如果有) 1套
给水泵入口精滤网包括外壳及连接附件,滤网为角式 1套
联轴器:电动机—给水泵 1套
注:热控、电气部分的供货清单见附件一、二。
6.2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6.2.1 备品备件
为满足设备安装、调试、连续运行和维护要求(保质期内和保质期后两年),供方应提供需要更换零部件的备品备件名称及预期的使用寿命,推荐其所需的最少数量如下:
备品备件一览表:
名 称
数 量
寿 命
名 称
数 量
寿 命
首级叶轮
1
推力瓦块
2组
次级叶轮
2
机械密封
2套
平衡盘
1
O型圈
2套
平衡套
1
泵 芯
1套删除
导 叶
1
缠绕垫
2套
中 段
1
轴 瓦
2套
6.2.2 专用工具
供方应随泵组提供拆装泵体及零部件所需要的专用工具,说明专用工具的名称、用途及数量,并提供使用说明书。
备品备件一览表
名 称
数 量
名 称
数 量
拆卸专用工具
1套
测量表杆
1个
钩扳手
5个
中心找正架
1套
7. 技术文件
7.1 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1) 工厂说明和业绩表
(2) 为说明投标书而必须的图纸和其它文件。
(3) 水泵所配套的电动机要求供方按两家及以上生产厂家投标及报价,并经业主确认。
7.2 投标方在投标时应提供设计院满足电厂施工图设计要求的下列设计文件。技术协议签订并收到设计院反馈信息后两周内提供正式图纸文件资料,最终图纸应注明定货合同号并有明显的最终版标记。提供文件的份数为7份,其中设计院4份,业主3份;同时提供给设计院和业主电子文件各一份。
7.2.1 设备基础图(含详细布置,动、静载和抗地震结构图)。
7.2.2 设备外形尺寸图,总平面布置图,正视图,侧视图,并有详细尺寸。电动给水泵组(包括给水泵,电动机)的总组装图,剖视图,解体间隙图。
7.2.3 与有关设备配合接口图,管道连接图,滤网,法兰和焊接接口尺寸,流量孔板位置及参数,重要部件(如支持轴承、推力轴承端部密封组件等)的组装图及给水泵的性能曲线。
7.2.4 设备部件明细表(含规范、数量、重量和材料)。
7.2.5 泵进出口在三维空间的冷、热态允许推力(力矩)值和膨胀方向。
7.2.6 辅助系统的布置图及设备外形图及设备外形图、接口尺寸(含润滑油系统、密封水、冷却水系统、蒸汽、疏水、汽封系统、检测仪表控制系统等)。
7.2.7 各种冷却器、冷油器的技术参数和各系统接口、滤网、法兰的尺寸直径、流量孔板及参数。
7.2.8 各种调节阀、安全阀、最小流量阀外形图和剖面图及说明书。
7.2.9 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说明书、空负荷运行保护说明书。
7.2.10 给水泵的特性曲线,在各种转速下,流量、压力、功率、效率和转速的关系曲线。最小流量装置的匹配参数,技术条件和配套要求。
7.2.11 给水泵系统启、停运行联锁控制要求及说明书
7.2.12 最小流量控制装置安装说明书、控制箱、安装布置图及端子排接线图。
7.2.13 电动机测点布置图及运行参数值、泵滤网报警值。
7.2.14 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7.2.15 进口设备及部件清单
7.2.16 供货范围系统图
7.2.17 热控、电气部分的技术文件见附件一、二。
7.3 投标方应按下列文件和数据填写表格。
7.3.1 主给水泵参数列表
单
运 行 工 况 点
项 目
位
铭牌工况
经济运行工况
最小流量工况
进口水压力
MPa
进口水温度
℃
流量
m3/h
扬程
mH2O
效率(冷态/热态)
%
汽蚀余量
mH2O
转速
RPM
出口压力
MPa
密封水流量
m3/h
密封水压力
MPa
消耗功率
KW
进口/出口管径
mm
级数
进口/出口管工称压力
MPa
超速限制转速
rpm
泵本体重量
Kg
进口滤网阻力值
MPa
冷却水量
m3/h
轴承密封水量
m3/h
临界转速
RPM
7.3.2 驱动电动机性能参数列表
项 目
单 位
给水泵电机
功 率
KW
电 压
KV
10
转 速
rpm
频 率
Hz
50
效 率
%
绝缘等级
冷却方式
防护等级
7.4 供方在产品完成后,应提供7.2节所有技术文件给需方。
7.5 需方提供的技术文件
在技术协议签定后两周内,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7.5.1 主机各主要工况参数
7.5.2 给水泵电动机制造厂
8. 其它
8.1 包装运输的要求
供方负责设备的包装及代办托运。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
8.1.1 设备的包装、运输应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且含装箱单、合格证。
8.1.2 发运设备所需车皮计划由供方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
8.1.3 由制造厂至始发站(港)的运输、装卸及保险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
8.1.4 供方应在设备发运同时,将每批发运的货名、件数、编号、发运日期、发运地名及车号通知需方。
8.1.5 设备到达收货站前15天,供方应将提货单、发货车、装箱单、识别标志、检验证及其它必须提交的单据一式三份,送交需方。
8.1.6 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全部由供方负责。
8.1.7 设备到达收货地点后,收货单位应及时清点货物件数及包装外观完整情况:如货物与发货清单不符或包装损坏时,收货单位在妥善保管同时,及时书面通知供方。
8.2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一: 电动定速给水泵热控技术规范
1.0 本规范作为《锅炉电动定速给水泵标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应负责设计和提供本技术要求所列出的仪表和控制装置。不管本技术规范是否作出规定,供方都应负责电动定速给水泵组(包括给水泵、电动机及油站、最小流量控制装置等)设计和提供必要的就地仪表和控制装置以及试验接口。
1.1 供方配套供应的仪表和控制设备范围及选型须由需方认可,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应安全、可靠、与电站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并与需方对电动定速给水泵组控制的整体设计方案相协调。
1.2 供方应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仪表和控制系统的供货范围及工作范围,并由需方确认。
2.0 仪表及控制要求
2.1 总的要求
2.1.1 为给水泵组正常运行和事故保护(报警及停泵保护)所需的就地测量仪表(包括检测元件,就地指示表及表架,仪表阀门等附件);最小流量装置;控制轴承温度、暖泵的温度控制器等以及从检测元件到本体接线盒之间的接线和就地接线盒随给水泵成套供货。
2.1.2 供方应采用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元件和设备组件,热电阻采用Pt100(双只);配整体钻孔不锈钢套管;模拟量信号为4~20mA DC(供方接受或发出的模拟量信号应有隔离功能);开关量为无源干接点,接点形式为DPDT,接点容量为230V AC,5A、220V DC,3A。严禁使用非标准测量元件。所有仪表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3 供方提供的就地控制盘、箱、柜防护等级应为IP56(NEMA4)。
2.1.4 泵组轴承温度测量热电阻应采用弹簧压紧,弹簧一定要支撑在轴承壳上,并要求弹簧有足够的强度,至少应能克服两倍于轴承最大振动的推力。
2.1.5 泵组所有测温元件及控制、联锁、保护一次元件应由供方引接至所供相应的接线盒。供方提供的接线盒应防水、防爆,接线盒内的引线要排列整齐,各接线端子要有明显的标记,以使需方能够方便地识别测点并接线。
2.1.6 用于保护、联锁与报警的仪表,应选用质量好,动作准确与可靠的进口过程开关。
2.1.7 所有就地显示表表盘应选用X100mm,就地温度显示应采用双金属温度计(万向型),配整体钻孔不锈钢套管。
2.1.8 供方预留的压力、流量测点应从取样点引出X22X3的无缝钢管(油系统为不锈钢管)20cm作为安装接口,并配供一次门和堵头。温度测点应留有M27X2的螺纹管座。
2.1.9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泵组性能测试和故障诊断方法、公式,并提供这些测试所需的一次测量元件。对需方为实现控制功能而在本体上增加的测点,供方应无条件地为其提供安装接口。
2.1.10 所有报警、停泵保护项目及其设定值由供方确定并提供给需方。给水泵组在分部试运行时所有保护必须投入,如因设备本身缺陷不能投入,由制造厂负责。
2.2 电动给水泵组
2.2.1 给水泵组所有测点必须考虑安装及维修的方便,并符合有关规定。
2.2.2 给水泵组如有密封水需自动调节,应提供调节阀并采用气动薄膜调节阀。
2.2.3 应设有暖泵温度、给水泵体上下温度及轴承温度测点。
2.2.4 给水泵应带就地转速表并提供远传信号(4-20mA DC)。
2.2.5 供方至少应随泵组配有下列项目的监测、控制和保护仪表:
a. 泵出/入口压力检测
b. 全部轴承金属温度的检测和保护
c. 电机轴承及线圈温度检测
d. 密封冷却水系统的温度、压力检测和保护
e. 泵入口滤网前后压差的检测和联锁
f. 再循环流量检测及控制
g. 给水泵转速检测及反转保护
i. 给水泵入口闸阀未打开保护
j. 泵筒体温度和上、下温差的监测
k. 泵组轴承振动检测装置,该装置应有4~20mA DC远传信号。
2.3 润滑油系统
至少应配有下列项目的监测、控制和保护仪表:
a. 润滑油压低保护
b. 全部轴承油温、油压的检测和保护
c. 起动润滑油未起动保护
d. 油箱油位监测及报警
e. 油温控制装置
2.4 最小流量控制装置
供方提供的最小流量控制装置至少应包括:流量测量装置(节流装置和变送器及其安装附件)、流量控制装置(调节器及其外部设备)、流量控制阀等,流量控制阀应是调节阀,在最小流量范围内应随流量增加逐渐关小流量达到允许后,阀关闭,流量控制阀应带限位开关,开关接点型式为DPDT,接点容量为230V AC 5A, 220V DC 3A,阀位反馈和控制信号为4~20mA DC。最小流量控制装置应与分散控制系统预留其所需的控制接口。
3.0 仪表及控制系统的供货及工作范围
3.1 供方的供货及工作范围
3.1.1 供方的供货范围
(1) 电动给水泵组及其润滑油站、液力偶合器、最小流量装置等的各种检测元件(如压力、温度、差压、流量、液位等)和过程开关以及导管、阀门等安装附件。
(2) 电动给水泵组及其润滑油站、最小流量装置等就地控制装置。
(3) 提供所有就地显示仪表、控制装置及其安装附件。
(4) 所有供方提供仪表至供方接线盒之间的电缆及连接。
(5) 仪表及控制系统的备品备件、性能试验测量元件,请在投标书中列出清单。
(6) 其它需方供货范围以外的仪表和控制设备。
3.1.2 供方的工作范围
(1) 对提供的装置(设备)实现全过程负责。
(2) 向需方提供其所需的所有技术资料。
(3) 积极与需方及其它控制系统供货商相配合以实现整个系统的控制功能。按照需方要求参加有关的联络会议。
(4) 根据需方的要求提供其所需的控制接口和设备安装接口。
(5) 负责所供提供仪表和设备现场调试及培训工作。
3.2 需方供货及工作范围
3.2.1 需方的供货范围
(1) 提供供方检测、控制设备至需方控制系统之间的连接电缆。
3.2.2 需方的工作范围
(1)控制箱、柜的现场布置和安装设计。
(2) 提供检测、控制设备的控制电源和工作电源(380V AC 三相四线、220V AC)。
(3) 参加供方设备和控制装置的工厂验收。
3.3 供货和工作范围的接口点
3.3.1 双方供货范围的接口点在由供方提供的就地控制设备接线盒、控制箱柜的端子排和预留测点的安装接口上。
3.3.2 双方工作范围和设计界限应以供方能够满足整个控制系统功能为原则。
4.0 资料要求
供方至少应提供下列技术资料作为需方的设计依据,并根据需方要求及时、无条件地提供其所需的附加资料:
(1)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要求(电压等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