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阳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阳 春 市 人 民 政 府二一年八月11目 录第一章总 则1一、规划目的1二、规划依据1三、指导思想3四、规划原则4五、规划范围5六、规划期限5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6一、阳春市概况6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7三、土地利用特点8四、土地利用存在问题9五、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10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2一、区域发展定位12二、土地利用战略重点12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3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6一、调整原则16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6三、土地利用空间布局18第五章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22一、严格保护耕地22二、加强基本农田建设2
2、4三、统筹安排其它农用地25第六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27一、控制建设用地规模27二、优化城乡用地结构28第七章 土地利用分区30一、分区原则30二、分区类型30三、建设用地管制分区30四、土地用途分区32第八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38一、生态环境保护目标38二、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38三、加强生态环境建设39四、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40第九章 土地整治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规划43一、土地整治工程43二、资金安排44第十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49一、乡镇指标分解方案49二、乡镇土地调控要求49三、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50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3一、规划实施法律措施53二、规划实施行政措施5
3、3三、规划实施经济措施54四、规划实施技术措施54五、规划实施社会措施55附表表1 阳春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56表2 阳春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57表3 阳春市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58表4 阳春市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表.59表5阳春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60表6 阳春市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62表7阳春市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63表8 阳春市各乡(镇)预留基本农田面积统计表.64表9阳春市规划期间允许占用所预留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清单.65表10 阳春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面积表 .66表11 阳春市各乡(镇)建设用地整理复垦面积与资金安排.67表12 阳春市规划期内建设用
4、地复垦重点项目安排表.68附图1、阳春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阳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3、阳春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4、阳春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5、阳春市土地整治规划图6、阳春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48第一章 总 则一、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各类、各区域土地利用,为阳春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制定本规划。二、规划依据(一)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改通过后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
5、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6、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9年3月1日起施行);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8、国土资源部关于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制图规范等三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国土资发200926号);9、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10、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11、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6、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1030号);12、关于有效保障用地支持重点项目和绿道网建设的通知(国土资规划发2010206号);1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14、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15、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67号);16、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17、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335号);18、关于印发的通知(
7、粤国土资规保法2009395号);19、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0121号);20、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21、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二)省和市相关规划、计划1、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广东省国土规划(2006-2020年)(送审稿);3、广东省阳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送审稿);4、阳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5、阳江市环境保护纲要(2006-2020年);6、其它相关规划、计划。(
8、三)其他相关规划、计划1、阳春市区总体规划(2003-2020年);2、阳春市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年);3、其它相关规划、计划。三、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阳春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为统领,以“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为出发点,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以用地控制指标为约束,以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转变粗放的用地方式,既要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用地支撑和服务,又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四、规划原则(一)依法编制遵循中华
9、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广东省和阳江市有关土地管理文件要求,结合阳春市实际进行编制。(二)统筹兼顾全面考虑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条件和土地供需状况,妥善处理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安排土地利用。(三)上下结合在确定土地利用政策、规划目标与主要指标、土地利用布局与用途分区过程中,注重上下级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四)充分协调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与相关规划在用地规模和布局等方面的协调。城市总体规划、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专项规划、“三旧”改造规划等规划应与本规划相衔接。(五)公众参与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基层政府、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目
10、标、方案、实施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五、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阳春市行政辖区范围,包括春城街道和合水镇、陂面镇、春湾镇、河塱镇、松柏镇、石望镇、圭岗镇、马水镇、潭水镇、三甲镇、八甲镇、双滘镇、永宁镇、岗美镇(含岗侨工业园)、河口镇等15个镇,规划土地总面积4037.80平方公里。六、规划期限规划基期:2009年;规划期限:20102020年;规划近期:20102015年;规划远期:20162020年。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一、阳春市概况(一)自然地理条件阳春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阳江市北端,处于东经11116401120919,北纬215023224142,东连恩平市,东南与电白县相邻,西接信宜、
11、高州市,西北与罗定市相连,北与云浮市、新兴县接壤。全市土地总面积4037.80平方公里,区域内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漠阳江由北向南纵贯全市。全市属于南亚热带地区,季风气候明显,日照时间长,光热条件好,无霜降期,雨量充沛,水源充足,水热同季,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文化古迹众多,风光绮丽,奇峰幽洞,绿水秀山,素有“广东小桂林”之称。(二)经济社会条件2009年末,全市人口110.75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46.36亿元,同比增长12.0%,人均生产总值13490元。三大产业稳步发展,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5.3%、14.6%和13.9%。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产比例由上年同期的28.5%、40.
12、6%、30.9%调整为26.6%、40.9%、32.5%。二、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全市土地总面积403779.85公顷,其中:农用地364287.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22%;建设用地23793.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9 %;其他土地15699.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9%。(一)农用地全市耕地56002.5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5.37%;园地35604.3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9.77%;林地258760.6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1.03%;其他农用地13919.9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83%。(二)建设用地全市城乡建设用地21140.82公顷,占建设用地
13、总面积的88.85%;交通水利用地2416.5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0.16%;其他建设用地235.8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99%。(三)其他土地全市水域面积为9159.08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58.34;自然保留地面积6540.17公顷,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41.66。三、土地利用特点(一)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建设用地呈逐年增大趋势全市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90.2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例最大。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1996年的4.60%上升到2009年的5.89%,仅次于农用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建设用地的规模逐年扩大,建设用地呈逐年上升趋势。(二)灌溉
14、水田在耕地中的比例较大灌溉水田在全市耕地中的比例最大,达74.46%。加上具备灌溉条件的水浇地,具备灌溉条件的利用类型占耕地的74.49%,旱地仅占耕地的25.51%。充足的水资源和灌溉条件,保障了农作物的稳产和高产。(三)矿产资源丰富,开发利用前景广阔全市矿产资源丰富,主要有石灰岩矿、铜矿、铁矿等。主要分布在河塱镇、石望镇、马水镇、春湾镇等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矿产资源的开发将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矿山建设用地逐年增加。四、土地利用存在问题(一)城乡用地结构不合理2009年全市城镇人口39.54万人,占总人口的35.70%;城镇用地3924.2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8.56%。
15、农村人口71.21万人,占总人口的64.30%;农村居民点用地16476.3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77.94%。农村居民点用地比例偏高,城乡人口比例与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不协调。(二)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偏大2009年全市农村居民点面积为16476.3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5.60%,农村人口71.21万人,人均用地231.38平方米,高于国家标准(人均150平方米),且各乡镇间不均衡。(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较低受地形条件和资源分布的限制,阳春市工业用地呈点状分布,基础设施难以配套和共享,产业集聚效应较差,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2009年,全市地均国内生产总值为58.27万元/公顷,地
16、均二三产业值为41.98万元/公顷,均低于阳江市和广东省平均水平。五、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面临的机遇1、从国内环境发展趋势看。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实现人地关系的和谐发展。2、从地方环境发展趋势看。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提出“实施提升珠三角带动东西北战略,构建区域城乡互动协调发展新格局”,以及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施对粤西
17、经济发展的带动,阳春市区位优势逐步显现,产业发展呈多元化趋势,这将极大地促进城乡土地和区域土地协调利用,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二)面临的挑战1、耕地保护形势日趋严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落实上级规划任务,必须保有一定数量的耕地。同时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也需要调整一些耕地。但是,市内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有限,生态环境约束大,制约了耕地补充的能力,耕地保护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2、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阳春市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工矿用地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需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需要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周转支
18、撑。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3、协调土地利用任务相当艰巨。实现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促进国土开发新格局的形成,对调整区域土地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加大了调整和优化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统筹协调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日益繁重。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一、区域发展定位阳春市处于珠江三角洲与粤西沿海、粤西山区的结合部,紧靠沿海经济开放带,未来的发展定位:阳江市北部的综合性工业基地,广东省的现代都市型农业生产基地和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区。二、土地利用战略重点阳春市未来土地利用要妥善处理好“保障”和“保护”的关
19、系,既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又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和耕地。(一)严格保护耕地战略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保障地区粮食安全。实行耕地保护重点由单一的数量保护向对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的保护转变。(二)节约集约用地战略调整新增建设用地投入标准,提高土地资源利用门槛,鼓励挖掘存量土地潜力,从源头上缓解土地利用的矛盾和压力。(三)保障重点用地战略优先安排中心城区用地,重点保障国家、省、市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为未来发展预留建设空间。(四)可持续利用战略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涵养区的土地用途管制,加大水土流失的治理和农田林网的建设,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三、土地利
20、用规划目标本轮土地利用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为阳春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根据规划期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结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和阳春市土地资源条件,综合确定规划期间阳春市土地利用具体目标如下:(一)耕地保护指标严格保护耕地,控制耕地流失,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3066.00公顷,其中201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2904.00公顷。(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推进基本农田建设,强化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全市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规划期内,全市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75142.00公顷以上。(三)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
21、的同时,严格执行行业建设用地标准,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过快增长。规划期末,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731.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1297.0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634.00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不超过105.36平方米。规划近期,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4101.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0701.0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116.00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不超过111.05平方米。(四)实行耕地占补平衡规划期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1863.30公顷,通过整
22、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1863.30公顷。规划近期,全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503.13公顷,通过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503.13公顷。(五)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突出对百涌、鹅凰嶂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的土地利用管制,大力恢复采矿用地区生态功能,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农田林网,美化农田环境,提高城镇村绿化用地比重,全面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一、调整原则(一)以严格保护耕地为根本目标,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其他土地,优先安排农用地。(二)在保障阳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建设用地需求的前提下,合
23、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重点是合理调整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镇化进程。(三)在保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其他土地结构。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规划到2015年全市农用地面积364372.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24%;到202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363007.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90%。其中耕地:到2015年耕地面积57681.70公顷;到2020年耕地面积61104.48公顷;园地:到2015年园地面积35129.67公顷;到2020年园地面积33716.36公顷;林地:到2015年林地面积257829.01公顷;到2020年林地面积254394.32公顷;其他农用
24、地:到201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13731.91公顷;到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13792.41公顷。(二)建设用地规划到2015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24100.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7%;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25730.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7%。其中城镇工矿用地:到2015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6115.77公顷;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6634.0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到201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4584.74公顷;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4662.54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到2015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399.71公顷;到2020年交
25、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4434.23公顷。(三)其他土地规划到2015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15307.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9%;到2020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15041.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72%。其中水域:到2015年水域面积9145.21公顷;到2020年水域面积9129.15公顷;自然保留地:到2015年自然保留地面积6162.13公顷;到2020年自然保留地面积5912.36公顷。三、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一)土地利用总体布局阳春市地处粤西山区,山地多、平地少,林地比重大,耕地分布零碎。受地形地貌、资源分布及交通条件的制约,土地利用呈现中、南、北三大区域的总体格局。北部地区
26、,包括春湾镇、河塱镇、松柏镇、石望镇以及陂面镇等镇,主要建设成为以春湾镇为依托的山水旅游和生态农业旅游基地,主要发展节水型生态农业,建设优质蔬菜生产基地,发展以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同时发展无污染的旅游业配套工业。中部地区,包括春城街道、合水镇、马水镇、潭水镇、岗美镇、圭岗镇以及永宁镇等镇,以春城街道为中心,是阳春市的经济核心地域,主要发展机电、冶金、建材等重工业和以家具、纺织为主的轻工业,建设成为阳江市北部的综合性工业基地,同时发展商贸、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南部地区,包括八甲镇、三甲镇、河口镇以及双滘镇等镇,主要建设成为阳江市的农业生产基地,同时发展农产品加工工业。(二)生态
27、安全用地布局加强对现有天然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市域内构建起“一带两区”的生态安全格局。“一带”,即漠阳江流域水土保持带。该区域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同时也是全市经济发展的重点位置。区内要以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加强城镇和工业污染治理,着力发展生态林、防护林、风景林,为全市建设发展提供生态屏障。“两区”,分别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主要指百涌、鹅凰嶂自然保护区,区内通过“封、护、育、造”四个环节,加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并适度发展生态旅游;水源保护区主要指大河水库水源保护区、北河水库水源保护区、仙家垌水库水源保护区等,
28、区内严格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进行管制。(三)优先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以农用地分等定级为依据,优先把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要求,对基本农田进行适当的调整,同时多预留5%以上的基本农田,用途规划期间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项目占用。本轮调出的基本农田主要是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建设项目用地区、已实施生态退耕的、坡度在25以上不宜耕作的基本农田,集中在春城街道、松柏镇、春湾镇、合水镇、陂面镇、永宁镇、马水镇、岗美镇、河口镇、三甲镇以及八甲镇等镇(街道)。本轮调入的基本农田的土地现状全部是耕地,土地平整、灌排条件好、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完善,集中在春城街道、河
29、塱镇、松柏镇、岗美镇以及双滘镇等镇(街道)。(四)基础设施用地布局1、交通设施布局规划期间,实现全市交通“出口高速直通,市内快捷畅通,航运江海贯通,水陆配套联通”的总体目标。逐步形成以春城街道为中心,以阳阳铁路、云阳高速公路(阳春段)为主通道,以漠阳江为主航道,以连接周边县区高等级公路为主骨架,乡镇通高等级公路,村村通水泥路,水陆衔接,内通外联、四通八达的水陆交通网。2、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春城街道娱乐城和体育场馆、阳春市第三中学、潭水镇花卉市场、春湾镇蔬菜市场、八甲镇猪苗市场等用地需求,推进各种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和建设。3、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贯彻开发与节约并重、以节能为主的方针,优化调整能源网
30、络布局,抓紧完善能源基础设施,不断促进能源结构优化,稳步推进能源生产、供应和消费体制改革,构建安全、经济、清洁的能源保障体系。加强110千伏主架网的延伸和建设,加快八甲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建设,保障全市能源基础设施用地需求。4、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投入和建设,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推进春城街道、春湾镇、马水镇、潭水镇等中心城区以及中心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加快生活垃圾处理以填埋为主方式向资源综合利用方式的转变,建设垃圾焚烧、垃圾填埋、固体废弃物处理、医疗卫生危险废弃物处置等垃圾及废弃物安全处理工程,主要是岗美镇垃圾填埋场项目工程的建设。(五)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根据阳春市城市发
31、展趋势和空间拓展方向,形成“两轴-三群-五点”的大空间格局。两轴:以省道113线和站港公路沿线的春湾镇、合水镇、春城街道、潭水镇、岗美镇等5个中心镇为重点,构建城市的经济发展轴,带动整个城镇体系的发展。三群:春中城镇群,以春城街道为中心,包括春城街道、合水镇、马水镇、圭岗镇、永宁镇;春北城镇群,以春湾镇为中心,包括春湾镇、河塱镇、松柏镇;春南城镇群:以潭水镇为中心,包括潭水镇、岗美镇、三甲镇、八甲镇、双滘镇、河口镇。五点,指一主中心-春城街道、两个次中心-春湾镇、潭水镇和两个节点镇-合水镇、岗美镇。第五章 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一、严格保护耕地(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保护耕地,从控制耕地流失和
32、加大补充耕地力度两方面强化耕地保护,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指标。规划期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6754.43公顷,建设占用、灾毁、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863.30公顷,至2020年末,全市耕地保有量达90079.34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2097.81公顷,建设占用、灾毁、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503.13公顷,全市耕地保有量达86782.88公顷。(二)严格控制耕地流失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扭转优质耕地过快减少的趋势。确需
33、占用耕地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要尽量剥离并留存耕作层,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规划近期控制在503.13公顷以内。2、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引导在保证阳春市正常粮食供应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农业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责任。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市场手段等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进行。3、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和复垦力度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通过设置防护林、实施坡改梯等措施,减少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数量。已经损毁的耕地,及时进行复垦,恢复损毁耕地的生产力。(三)提高耕地质量1、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要求,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对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加大中低产田改造
34、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充分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严格控制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占用耕地。2、确保补充耕地质量加强对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评价,从数量和产能两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在“先补后占”的原则下,对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被占耕地质量的,按照质量等级折算增加补充耕地的面积。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用于新开垦耕地的质量建设。3、加大污染及灾毁耕地防治力度强化耕地污染和灾毁情况监控,合理施用肥料和农药,减少人为污染及自然灾害损毁耕地,对污染、灾毁耕地及时治理和复垦,编制
35、重大土地污染区专项治理规划,大力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四)加大耕地补充力度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在占用耕地前先补充与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建立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基金,加强对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的管理,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与数量。规划期内,全市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6754.43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全市通过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2097.81公顷。二、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一) 稳定基本农田数量基本农田保护以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为总体目标,以不低于市级规划下达指标为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本轮规划基本农田面积不
36、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确定,本轮规划期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78944.71公顷,略大于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指标75142.00公顷,多划定了3802.71公顷的耕地为基本农田,多划定的基本农田面积占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5.06%,用于规划期内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市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占用,主要包括湛汕高速阳春段项目建设、省道369圣贵线公路阳春段项目建设等。(二)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省级以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
37、目因选址特殊确实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要严把用地预审关,充分论证选址方案、基本农田调整及补划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及时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三)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坚持在保护中建设,以建设促保护的原则,加大基本农田建设与管护力度。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财政对基本农田保护区扶持力度,改善农田水利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通过有效的行政管理和经济调控手段,提高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门槛,逐步实施基本农田有偿补划制度。三、统筹安排其它农用地(一)适度发展园地,提高园地利用效益重点发展优质果园、茶园,调整园地种植结构,提高园地利用效益。加强对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大
38、力提高园地产出效益。到2015年和2020年,全市园地面积分别为35129.67公顷和33716.36公顷。(二)严格保护林地,优化林地结构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占用公益林。实施重点生态工程造林项目,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大于25坡耕地以及裸地植树造林,扩大有林地面积。加强低效林地改造,优化林种结构,充分发挥林地的经济功能和生态功能。到2015年和2020年,全市林地面积分别为257829.01公顷和254394.32公顷。第六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一、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增长和新增建设用地供应规模,在土地集
39、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规划到2015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4101.0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209.77公顷以内。规划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731.0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466.85公顷以内。加强建设用地利用的时序控制,建立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近期规划相结合的引导控制模式,重点做好城镇工矿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的近期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分阶段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分类用地指标,加强各行业、各部门规划协调,明确各镇(街道)近远期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二)充分挖掘存量用地潜力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40、充分整合利用城镇工矿闲散地,定期清查城镇工矿闲置、空闲和批而未供土地,分析和制定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方案,并致力于实施。鼓励城镇现有建设用地深度利用,鼓励企业利用工矿废弃地。加强对城镇工矿内低效用地和零星分散土地的清理、收购、归并和前期开发。按照“优化结构、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在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土地供应机制,促使土地利用结构与产业结构同步升级。二、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一)合理增加城镇工矿用地合理调控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规模和时序,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过快扩张,优化工矿用地布局,推进工业用地的集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合理调整城镇用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41、用地。规划到2015年到,城镇人口达到55.08万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6116.00公顷,其中新增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471.15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11.05平方米人。规划到2020年,城镇人口达到62.97万人,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6634.00公顷,其中新增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2365.12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05.36平方米人。(二)合理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内,合理控制农村居民点规模,引导农村居民点集中建设;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统一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到2015年,农村人口达到62.12万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4584.74公顷,新增农村居民点用
42、地122.88公顷,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1890.55公顷。规划到2020年,农村人口达到58.13万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4662.54公顷,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407.16公顷,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2318.76公顷。(三)合理配置基础设施用地结合能源、交通、水利等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实现资源共享。规划到2015年,能源、交通、水利、市政工程设施等建设用地3097.85公顷;到2020年,能源、交通、水利、市政工程设施等建设用地3583.87公顷。(四)适当增加旅游设施用地为巩固阳春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地位,在规划期内,进一步加强旅游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
43、以自然生态、休闲度假、文化民俗为主的绿色生态旅游。规划到2020年,阳春市风景旅游设施用地850.36公顷。第七章 土地利用分区一、分区原则(一)土地利用方向基本相同的原则。(二)土地利用管制规则一致的原则。(三)区域土地用途相对稳定的原则。(四)尽量保持自然地域单元不变的原则。二、分区类型按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包括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按土地用途的差异性分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等8个区。三、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一)允许建设区该区土地总面积21297.00
44、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27%。本区主要布局在春城街道、春湾镇、合水镇、马水镇、潭水镇以及岗美镇等镇(街道),主要的管制规则是: 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二)有条件建设区该区土地总面积1155.6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0.29%。本区主要布局在春城街道、春湾镇、合水镇、马水镇、潭水镇以及岗美镇等镇(街道),主要管制规则是:区内土地
45、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规模提前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三)禁止建设区该区土地总面积19181.17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75%。本区主要布局在河塱镇、松柏镇、春湾镇、圭岗镇、永宁镇、八甲镇以及河口镇等镇,主要管制规则是: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46、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四)限制建设区该区土地总面积362146.0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9.69%。本区的主要管制规则是: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四、土地用途分区(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区域。该区土地总面积为84799.64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78944.71公顷,各个镇(街道)均有分布,主要管制规则是: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