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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1034 掌握债权制度
债的产生-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
10.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B、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
C、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
D、甲向乙少收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
E、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
答案:BCD
解析: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在于当事人是否得利,因此,AB选项中甲错发设备给丙关键看丙是管理还是使用,如果是管理属于无因管理,如果使用就属于不当得利;C选项支付设备款是根据合同约定的,因此是合同之债;D选项甲向乙少收1万元价款,是因为丙使用了该设备,导致乙收到的设备已经折旧,其原因是甲没有能够提供全新的设备,导致侵害了乙的权利,因此,乙需要向甲提出折减的要求;E选项虽然丙使用该设备,但是与乙没有约定或者法定关系,因此,对乙不承担任何责任,丙因该对甲承担法定责任。
1Z301035 掌握物权制度
所有权-用益物权
11、农民租用集体的土地获得收益是( )。
A、所有权 B、使用权 C、用益物权 D、占有权
答案:C
解析:什么是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等。
12、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对担保物权理解正确的是( )。
A、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B、《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的权利优于抵押权
C、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D、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不需要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E、抵押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答案:ABE
解析:《物权法》规定,依照本法规定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物权法》规定了可以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同时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1Z301036 掌握知识产权制度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第一类职务作品-第二类职务作品-委托作品
13、甲建设单位委托乙设计单位编制工程设计图纸,但未约定该设计著作权归属。乙设计位注册建筑师王某被指派负责该工程设计,则该工程设计图纸许可使用权归( )享有。
A、甲建设单位 B、乙设计单位
C、注册建筑师王某 D、甲、乙两单位共同
答案:A
解析:什么是第二类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
第二类职务作品是指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此类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行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所谓委托作品,是指作者接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例如,设计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而编制的工程设计图纸,根据《著作作权法》第17条的规定,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1Z301037 掌握诉讼时效制度
基本概念-诉讼时效期间种类-中止-中断
14、某债务合同,2003年3月31日到期,债务人没有按期偿还债务,在2004年6月30日权利人因违法事件被判刑2年,在此期间权利人对自己的权利无法请求保护,诉讼时效还有( )。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答案:B
15、某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经承包商催要,业主在拖欠了3个月后答应支付工程款,并支付了应付款额的一半,则对于另一半工程款的收回,承包商的诉讼时效为( )。
A、两年 B、一年 C、十八个月 D、二十一个月
答案:A
16.某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应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后两个月内支付工程款。2005年9月1日,该工程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但建设单位迟迟不予支付工程款。若施工单位通过诉讼解决此纠纷,则下列情形中,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
A.2006年8月,施工单位所在地突发洪灾,一个月后恢复生产
B.2007年6月,施工单位所在地发生强烈的地震,一个月后恢复生产
C.2007年7月,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生病住院,一个月后痊愈出院
D.2007年9月,施工单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随后撤诉
答案:B
解析:诉讼时效中止与诉讼时效中断有什么区别?
《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这是《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这是《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它们的区别在于:
(1)引发的条件不同
诉讼时效中止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属于客观原因。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由于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属于主观原因。
(2)对诉讼时效期间的影响不同
诉讼时效中止对诉讼时效的影响是自愿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以前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是有效的。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以前的诉讼时效期间无效。
1Z301040 建筑法
施工许可制度-资质等级许可制度-承发包制度
17、某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3个月,建设单位需要做的工作有( )。
A、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B、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延期
C、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D、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三个月内,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
答案:A
解析:因故中止施工的建筑工程重新施工时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法》第10条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18.某建筑工程已符合开工条件,但是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便开工,建设单位面临的处罚是( )。
A、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罚款
B、责令补办手续后继续施工
C、责令改正,重新审批,处以罚款
D、责令补办手续,并罚款
答案:B
19、确定从事建筑活动的监理企业资质的依据是( )。
A、注册资本 B、法定代表人 C、业绩 D、企业信誉 E、专业技术人员
答案:ACE
解析: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是根据什么确定的?
《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有关规定,理解错误的是( )。
A、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
B、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C、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D、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答案:B
解析: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和相应行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2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工程勘察资质划分为( )。
A.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劳务资质
B.综合资质、行业资质和劳务资质
C.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
D.总承包资质、行业承包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
答案:A
解析:工程勘察资质分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22、某大型工程由甲乙两个公司联合承包,并确定由甲单位为项目总负责,甲乙两单位约定,因非过错责任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各承担50%,结果乙单位因自己的过失造成工程部分出现质量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对于建设单位来讲,其质量责任的承担方式是( )。
A、乙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B、各承担50%
C、由乙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D、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联合承包的各方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建筑法》第27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23.甲建设单位发包某大型工程项目,乙是总承包单位,丙是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丁是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下列关于该项目发包、分包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可以将非主体工程专业工程分包给丙
B、丙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丁
C、乙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丁
D、甲可以将专业工程发包给丙
E、甲可以将工程分别发包给乙和丙,将劳务发包给丁
答案:ABCD
解析:哪些情形属于违法分包?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将违法分包的情形界定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1Z301047 掌握工程监理制度
必须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任
24、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有( )。
A、城市水暖电热气项目
B、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
C、国际组织援助资金的工程
D、学校、影剧院项目
答案:D
解析:哪些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答: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了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1年1月17日建设部令第86号发布)则对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
(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P.43
25、工程监理的依据不包括( )。
A、法律、法规
B、有关的技术标准
C、设计文件
D、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答案:D
解析: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
(1)法律、法规。工程监理单位执行监理任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是受很多法律、法规制约的。例如,不可偷工减料等。工程监理在监理过程中首先就要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因此法律、法规是工程监理单位的依据之一。
(2)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各参建单位都必须执行的标准,而推荐性标准则是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采用的标准。通常情况下,建设单位如要求采用推荐性标准,应当与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经合同约定采用的推荐性标准,对合同当事人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设计或施工未达到该标准,将构成违约行为。
(3)设计文件。设计文件不仅是施工的依据,也是监理的依据。工程监理人员如果发现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应当到要求施工单位改正,这既是工程监理单位依法享有的权利,同时也是其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同时,工程监理人员如果发现工程设计有瑕疵.依法有义务向建设单位报告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通过订立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要远远大于设计文件的内容。例如,进度、工程款支付等都不是设计文件所能描述的。而这些内容也是当事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工程监理单位有权利也有义务监督检查承包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因此,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也是工程监理的一个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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