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合同编号:物业服务合同(适用于居民小区)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进行物业服务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1. 委托管理物业的基
2、本情况1.1 物业名称: 。1.2 物业类别: 。1.3 物业位置: 。1.4 物业建筑面积: 。1.5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2. 委托管理期限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本合同物业的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届满,双方可以协商续延合同期限。双方未就续延合同期限另行达成协议的,本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3. 甲方委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事项3.1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清洁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3.2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
3、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3.3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构筑物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等。3.4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用绿地、花木(包括公共草坪、树木、鲜花)的养护与管理。3.5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业主活动场地等。3.6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环境卫生,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
4、3.7 负责委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3.8 维持物业管理区域内以及相邻周边公共秩序,负责24小时不间断的安全保卫(治安和消防),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3.9 负责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3.10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服务管理事项。(提示:签订合同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选择以上或其他服务事项)4. 委托管理物业的移交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双方办理本合同物业的相关交接验收手续。5. 物业管理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5.1 乙方受托管理物业的报酬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 圆整)。5.2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税务规定的票据后,按
5、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5.3 报酬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一次总付: 元。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报酬总额人民币: (大写: 圆整)。(2)分期支付: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届满后 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3)其他方式: 。5.4甲方的付款方式为:现金支票汇款银行转账其他 。 6. 乙方对相关费用的收取6.1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收取车位使用费的,乙
6、方根据具体停车位数量,按照政府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经甲方核定,乙方确认,每季/年收取的停车费为 元。其中,每季/年停车费的 %由乙方交付给甲方,作为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和其他费用;每季/年停车费的 %归乙方支配,用于支付及承担相关人工、维护、管理等费用。 6.2 乙方按照以下内容向车位使用人收取车位使用费:6.2.1 露天车位: 。6.2.2 车库: 。6.2.3 其他: 。6.3乙方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物业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6.
7、4 高层楼房电梯运行费的结算标准和时间: 6.4.1 结算方式: 。6.4.2 结算标准: 。6.4.3 结算时间: 。6.5水泵、消防监控设施、公共照明等运行费按供电部门、自来水公司等单位抄表数按实结算,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代收代缴业务,但乙方不得向甲方及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7. 甲方权利和义务7.1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和物业管理制度。7.2 检查、督促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7.3 监督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修缮计划。7.4 对乙方的物业管理、修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评。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7.5
8、按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7.6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和缴纳相关费用。7.7 监督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7.8 有权根据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公用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管、加压水泵、机电设备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乙方及时组织维修和养护。7.9 有权根据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位)、走廊、自行车房(棚)等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乙方及时进行维修和养护。7.10 有权决定选聘和解聘乙方或其他方物业服务企业。7.11 有权决定改建
9、、重建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7.12 甲方根据物业现有条件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给乙方。7.13 监督、检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7.14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8. 乙方权利和义务8.1受甲方委托对合同约定物业进行日常管理,保证所管辖物业的安全性和完整性。8.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8.3 有权制止损害物业设施或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 8.4 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特殊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该物业的管理责任全部转让给第三方。8.5 负责编制物业、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
10、甲方审定后负责组织实施。8.6 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8.7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每季/年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管理费用收支账目。8.8 乙方有义务听取甲方的管理意见,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改进和限期解决。8.9 保证配置的各类管理人员具备上岗资格。8.10 乙方配置人员工作所需的设备、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8.11本合同终止时,保证在 日内向甲方移交全部完好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及相关设施、设备。8.12 在本合同期间,对因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或乙方的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财物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8.13 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安
11、全保卫工作。8.14 乙方向甲方承接物业时,应当与甲方办理物业验收手续。8.15乙方不得改变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的用途。乙方确需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和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或业主委托乙方依法办理有关手续。8.16 乙方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甲方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9.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提示: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制作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列为本合同附件)乙方保证其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达到如下质量标准:9.1 建筑物电梯、楼梯、
12、消防疏散通道等出入口标识清楚,楼层指示牌及功能分布明确清晰、公告栏清理及时、各楼层房间标识准确。9.2 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公共绿化、盆景等保持整洁,绿色植物、鲜花等饰物摆放有序。9.3 建筑物公共场地的顶、墙、地清洁、保养和垃圾清运及时。9.4 定期或根据特殊情况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消毒、防疫工作彻底、细致。9.5 建筑物公共水池、水箱按时清洗、消毒、化验,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并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9.6 化粪池、排水管道及时检查,不出现堵塞、溢满等现象。9.7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设施或其他设施的运转设备按时保养,不出现锈蚀、卡死、超磨损等;给排水管道、消防管道定期检查,不出现渗漏、锈蚀。
13、9.8 建筑物内照明(应急照明)、公共场地路灯、泛光照明、公共设施、公共部位随坏随修。9.9 定时开关公共照明,检查用水点阀门开关情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9.10 定期检查消防系统、消防疏散通道,使之始终处于完好、可有效使用、通畅状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年检工作。9.11 乙方安排的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维护本合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甲方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合法权益。安排的保安人员应保证24小时值班,采取定时及不定时的巡逻方式,配置相应安全保卫防范设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尽力杜绝治安、刑事案件或其他突发事件的发生。9.12 加强停车管理,使车辆停
14、放有序,不出现交通堵塞现象。9.13 定期对电梯等运行设施进行检查,及时进行相关维修保养,需要专门维护修理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的,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并予以协助。电梯年检在规定年检时间内完成,对年检中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甲方,并及时进行处理。9.14 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9.15 甲方其他服务要求: 。10. 违约责任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照应付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和达到管理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按照委托管理报酬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
15、甲方告知后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改进或者在限期内未予以解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0.3 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甲方有权拒付,并要求乙方按照委托管理报酬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10.4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导致甲方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5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条或第9条约定的,应按照委托管理报酬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甲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1.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1.1 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变更
16、本合同的相关条款。11.2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1.2.1双方协商一致。11.2.2 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11.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1.3.1 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经甲方要求乙方采取整改或补救措施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11.3.2 乙方将物业的管理责任全部转让给第三方承担的。11.3.3 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或放弃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持续10个工作日以上,并在甲方要求时限内仍未改正的。11.3.4 乙方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11.3.5 乙方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
17、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11.3.6 乙方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11.4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并在乙方要求的时限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合同。12. 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 通知及送达13.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送达地址为双方在本合同上填写的地址。13.2甲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为: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为: 。13.3 任何一方的地址或联系人
18、发生变更时,须在变更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14. 合同生效及其他14.1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14.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4.4 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5 其他约定事项: 。(以下无正文)(签字页无正文)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可编辑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