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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合作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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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合作协议书 第三方合作协议书   三方合作协议是由三方工程人以共同盈利,共同开展为目的而签订的三方合作协议。这种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行为。了第三方合作协议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工程合作协议由:工程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丙:,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那么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馆工程,总投资为45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   第二条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当。   第四条餐馆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丙方%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每年餐馆总销售利润进行分配或再投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决定权按出资比例多少来界定。   第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负责餐馆的管理及日常事务。薪酬为底薪元+%利润提成,经营期间乙、丙两方均有权了解餐馆的账务及经营状况。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只要三方继续合作,本协议持续生效。   第十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那么解决;   2、如果双方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那么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须提前一个月向其他两方提出,退出金额按退出时餐馆资产比例来返还,返还期限不超过天。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3、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餐馆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   丙方:(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乙方:   负责人: :   地址: :   丙方: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公平、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甲、丙双方签订的《联想手机合作协议xxx产品政策条款》(包含甲、丙双方所签全部产品合作协议),乙方愿意为甲方和丙方之间的付款订货和货款结算提供效劳,承受甲方申请开出以丙方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甲方在乙方开立结算帐户,帐号:,甲方所有销售款项均应通过该帐户结算。   2、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章生效后,甲方签发经乙方承兑并由乙方寄出的银行承兑汇票(乙方对该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负责),丙方收票后向乙方开出相应金额的《商品金额证明书》(见附件二)并加盖公章和预留授权人签名(预留印鉴和预留授权人签名见附件一),然后将该《商品金额证明书》原件邮寄给乙方,乙方以此作为向丙方签发《提货通知书》(附件三)的依据;或者丙方将该《商品金额证明书》 给乙方,同时从指定邮址(见附件一)发电子邮件通知乙方对该 件内容进行确认,随后仍应将该《商品金额证明书》原件邮寄给乙方,乙方经核对该 件与电子邮件内容一致后,可以先以该 件和电子邮件通知(二者缺一不可)作为向丙方签发《提货通知书》(附件三)的依据,丙方必须保证乙方收到的《商品金额证明书》 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商品金额证明书》为丙方向乙方签发的不可撤销的提货权凭证,原件交由乙方占管。   3、甲方每次申请开出收款人为丙方的银行承兑汇票时,承兑保证金的交存可选择如下几种方式之一(以打√为准)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方式。   □甲方交存不低于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的承兑保证金。   □甲方交存不低于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的承兑保证金,在每次提货时追加至相当于每次提货金额%的保证金。   4、在该协议项下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内,甲方每次提货应提前一天向乙方和丙方提出申请,乙方据此审签同意发货的《提货通知书》,并将该《提货通知书》原件邮寄给丙方,丙方以此作为向甲方发货的依据,或者乙方先将该《提货通知书》 给丙方,同时从指定邮址(见附件一)发电子邮件通知丙方对该 件内容进行确认,并在随后将该《提货通知书》原件邮寄给丙方,丙方经核对该 件与电子邮件内容一致后,可以先以该 件和电子邮件的通知(二者缺一不可)作为向甲方发货的依据,但乙方必须保证丙方收到的《提货通知书》 件与原件内容一致。《提货通知书》为乙方向丙方签发的不可撤消的.行使提货权的凭证,原件由丙方占管,丙方应将乙方审签后的同意甲方提货的《提货通知书》专夹保管作为对帐依据。凭乙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甲方可向丙方提货。   5、未经乙方审签《提货通知书》确认,丙方向甲方供货,不计入丙方提供应乙方占管的《商品金额证明书》金额之内。乙方《提货通知书》审签方式为:乙方在同意甲方提货的通知单上由乙方指定专人签字并加盖“银行”印章。(签字式样及预留印鉴见附件一)   6、对乙方审签的《提货通知书》,在提货前丙方应及时与乙方所留签字式样及印鉴进行核实,未经核实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当责任;印鉴核对不符而予以提货,按第5条未经乙方审签《提货通知书》的情况处理。   7、乙方对甲方使用《提货通知书》提货的情况有权与丙方核对(以乙方提供的《提货通知书》为依据)丙方与乙方至少每月应核对金额一次。   8、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十日内,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提货申请,乙、丙双方核对《提货通知书》累计金额。假设《商品金额证明书》金额大于《提货通知书》累计金额,那么此差额由丙方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在汇票到期前八日时将载明此差额的《付款通知书》(附件四)送达丙方。丙方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以“《付款通知书》回执(附件五)”给予乙方书面回复。丙方在汇票到期日前将此差额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帐户。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民银行的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假设因乙方原因造成丙方逾期付款的,丙方将不支付逾期利息。款项结清后,乙方将《商品金额证明书》退还给丙方。   9、除第8条约定的付款责任外,丙方不承当其他付款责任。   10、三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及索赔的费用。   1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由三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那么以诉讼方式解决。   12、本协议书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间《商品金额证明书》累计金额与《提货通知书》项下甲方实际提货金额的差额不得超过万元。假设出现第8条约定的丙方付款责任,丙方在履行完相应付款责任后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   13、本协议一式五份,自三方均签章时生效,甲方执壹份(不包括附件一),乙、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除甲方那份不包括附件一外,本协议所附的附件一、二、三、四、五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组成局部。   15、三方在此声明并保证如下:三方均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业法人或金融机构,有权以自身名义,权利和权限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业务经营活动,并以自身名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工程合作经营协议由:工程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丙:,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那么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为了标准合伙工程的行为,保护合伙工程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老实信用的原那么,签订本协议。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开展的原那么,共同经营商超巴瑶香猪工程。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甲方:出资额为24万元,以技术股方式出资10万元,占资本的40%;   2、乙方:出资额为18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资本的30%;   3、丙方:出资额为18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资本的30%。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60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工程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工程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工程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公司出资巴瑶香猪品牌,为商超巴瑶香猪工程组提供优质效劳,公司费用包括办公费用、人员工资、及办公室费用开销,从商超巴瑶香猪工程实报实销。   2、商超巴瑶香猪工程组品牌使用费用为3500元/月,当商超巴瑶香猪工程年营业额到达3600万时,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还工程组品牌使用费用。   3、工程组有独立运营巴瑶香猪品牌权,公司在合同期内不能给第三方运营。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工程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1、合伙工程债务由合伙财产归还。   2、合伙工程财产不够归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当债务。   3、合伙工程的债务承当,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工程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工程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工程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当。   工程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以下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工程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工程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工程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工程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工程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工程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工程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合伙工程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1、有权监视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工程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工程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工程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工程以下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工程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工程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工程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工程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工程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工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工程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工程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工程,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以下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工程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工程的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工程的经营期限的,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工程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工程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工程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工程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成心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工程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工程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合伙人退伙时按以下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工程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工程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当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工程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管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工程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当连带责任。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工程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工程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当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工程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当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工程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当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地址:   乙方:(签章)地址:   丙方:(签章)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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