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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_年母婴保健培训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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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_年母婴保健培训预通知 201*年母婴保健培训预通知 遵义市卫生局 遵义市卫生局办公室 关于举办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 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各县、区(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和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母婴保健技术保健专项技术服务项目行政许可管理的通知》(黔卫办发〔201*〕15号)。我局拟于10月下旬对各县、区(市)级医疗机构、市直医疗机构和驻遵企业医疗机构中从事产儿科工作未取得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助产接生、终止妊娠、结扎手术)合格证书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及对象 1、培训范围: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各县、区(市)级医疗保健机构、驻遵企业医疗单位,经县、区(市)卫生局委托的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疗机构。 2、在上述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产儿科、计划生育科工作的医护人员或拟从事产儿科、计划生育科的医护人员,但未取得助产接生、终止妊娠、结扎手术资格合格证书,取得《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满三年需换证的医护人员。(其中年满45周岁同时取得副高以上职称 的医护人员满三年需换证可不参加培训,直接校验。) 参加培训的临床医师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护理人员应取得执业护士资格。 二、培训内容 卫生法律法规、助产接生、终止妊娠、结扎手术和产科适宜技术等。 三、其他 1、请各县、区(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员资格准入要求,对参训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参训人员名单汇总(附表1)后于201*年10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卫生局基妇科、市妇幼保健所,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上报名单的县或单位视为无人员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后由市卫生局统一编码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合格证书,名单反馈给所在县、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 3、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另行通知,报到时培训人员需交《遵义市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考试审批表》(附表2)。 联系电话(传真):31192418236051Email:zyswsjjfk123@ 附:1、遵义市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考试审批表 2、遵义市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名单回执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遵义市母婴保健技术资格考试审批表姓名工作单位毕业医学院校获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时间技术职称近三年来有无医疗事故差错发生性别年龄相片学历所学专业证书号身份证号码专业技术工作简述单位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县、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理论考试分数技术操作分数备注:本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市卫生局、县(区、市)卫生局存档。 遵义市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名单回执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书编码毕业院校所在单位联系电话 关于母婴保健法的培训通知 201*年5月30日我院全员培训母婴婴保健法。 要求:一)参加人员:全体员工 二)培训时间:201*-05-30下午14:0016:00 三)培训内容:详见培训计划 医务科 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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