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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相关手续办理优秀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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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规划报建培训,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规划报建培训,规划相关手续办理,1,建设项目规划手续简介,1,、选址意见书;,2,、规划设计方案审查;,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规划竣工验收。,2,建设项目类别:,1,、工业、商业、办公、居住,(使用性质),2,、新增建设用地、原有土地改扩建(土地权属),3,、出让用地、划拨用地(土地取得方式),4,、普通建筑、高层、超高层(建筑高度),3,规划手续方面:出让用地、划拨用地的办事流程在选址、定点方面有不同的地方,划拨用地,(,批准类建设项目):,发改部门在办理建议书批复前,出具,咨询联系单,,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咨询联系单,上签署意见,建设单位凭有关部门的,项目建议书批复,,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凭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基本上为核准类项目),4,一、选址意见书,5,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和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按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办理选址意见书。(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6,建设单位申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当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包含建设单位、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情况说明的选址申请书;,(二)批准类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核准类建设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类建设项目的备案通知书;,(三)标明拟选址位置的地形图;,(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7,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需要报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位于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和控制范围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的建设项目,或者位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场所周边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8,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和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以及对相邻住宅建筑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选址意见书前,应当在规划网站、建设项目拟选址所在地或者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公示。,选址公示报告、公示图件。当地社居委、街道盖章证明。,9,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申请和提交的有关材料后,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有关部门意见,审查建设项目的用地性质、建设规模等,并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者书面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实际办理周期,7,个工作日(不包括公示时间),10,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内容应当包括建设项目的选址位置、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要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其变更的内容必须符合城市规划,不得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并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11,12,13,14,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定点),15,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四)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证明材料;,(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用地),16,划拨项目办理定点需要注意:,1,、划拨项目必须取得发改部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2,、国土部门出具的国有用地的联系单。,3,、此类项目在选址时附带设计要点,先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方案审查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7,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书;,(二)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此类项目发改部门一般为核准类项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附带设计要点,下一步进行规划方案设计审查。,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让用地),18,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申请和提交的有关材料后,应当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有关部门意见,审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等,并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书面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批前公示,公示方法同选址,公示时间,10,天,1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应当包括建设项目的用地位置、用地范围和建设规模,以及规划设计要点(已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除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其变更的内容必须符合城市规划,不得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并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20,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开发经营活动中,不得擅自变更原出让合同中的各项规划设计条件;因地质环境、文物保护、不可抗力、公共利益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当由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书面提出申请后,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家论证会,对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论证,提出论证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21,22,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23,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委托设计单位按照选址意见书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规划设计要点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并将规划设计方案报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24,需要提交的材料,1,、,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须盖申请单位、设计单位公章);,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3,、符合规划设计要点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其电子文件;,4,、规划设计要点要求提供的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和安全监督等主管部门的审核、审查意见;,5,、规划设计方案多方案竞选的建设项目提交专家评审意见,经论证的建设项目提交论证会会议纪要;,6,、非初次报审规划设计方案的建设项目,提供根据规划部门对上次规划设计方案提出的审查意见所作出的调整、修改设计方案的说明;,7,、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提供原批准的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及其审查意见;,8,、建设项目本身及周边建筑物按规定有日照间距要求的,提供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计算机模拟日照分析报告。,五、规划设计方案审查,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前,应当将其规划设计方案在规划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和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公示:,(一)与居住建筑直接相邻并涉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二)位于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三)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控制地带范围内的。,基本除园区内的部分项目,都要进行公示。公示,10,天,26,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申请和提交的有关材料后,应当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审查规划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审查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间距、绿地率、建筑后退用地界限和规划道路红线、停车指标、公建配套面积指标等,并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27,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应当报市人民政府同意。,规划设计方案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重新报审,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应当公示征求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28,报审方案时应当专门制作一张配套设施分布图,注明各类配套设施的位置和规模,报审方案时应附由设计院编制的建筑面积计算表,力求详尽和准确。,29,30,31,32,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前,应向我局申请办理该项目的,管线综合方案审查,,征求市环保、交警等部门的意见,提交由建筑节能主管部门(建设局)出具的,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意见。,33,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34,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构)筑物,建设单位应当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建设单位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应当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35,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二)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三)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属于原有建筑物改建、扩建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四)方案审查意见书;综合管线方案审查意见书;,(五)规划设计要点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要求提供相关部门意见;,(六)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两套)及光盘;,(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36,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的申请和提交的有关材料后,应当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审查建筑施工图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在,1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或者书面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3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其变更的内容必须符合城市规划,不得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并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的,应当在项目所在地公示,并书面征得,70%,受影响的已有住户和预购人的同意。,38,发改委分期立项的批复文件,副本时就核发的建设内容必须的批复文件的范围内,现在明确,发副本前必须取得管线综合方案审查意见;,报建的施工图只要平、立、剖面建施图及基础平面图;,图纸两套(包括总平面),折叠成,A4,大小,装订好,办理完后需要盖章,一套返还建设单位,一套存档;,39,建设单位施工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公示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至通过规划竣工验收止(批后公示)。,建设单位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后,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放线,由测绘单位出具放线报告。建设单位在完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清理、平整和放线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现场验线。放线与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总平面图相符合的,出具验线合格单。,40,1,、申请表的各种要素要填写完整,不可漏填;,2,、提供由设计单位编制的建筑面积明细表,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明细表中应当真实、准确反映建筑面积、户型比例、以及按照使用性质、容积率计算要求分类的各项数据。设计单位加盖公章以示对建筑面积明细表的真实性负责;,3,、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前建设基地内应当拆除的房屋等设施必须拆除。,41,42,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规划竣工验收),43,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申请表;,(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原件;,(三)建设工程验线证明文件;,(四)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测绘图。,(五)市房管部门或由其委托的测绘单位出具的房屋实测面积资料;,(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七)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竣工图纸(须盖施工单位竣工章)。,规划竣工核实,44,1,、报建单位应当先行核对副本核准的每栋建筑面积与房管部门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之间的差距是否在合理施工误差范围内(,2%-3%,)。如果存在少批多建情况,则应提供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办理项目竣工核实还是以房管部门实测数据为准。建设单位报建时做好面积对比表。,45,2,、市政工程和环境工程应同步实施到位(分期验收也应分区域实施到位),3,、实测地形图请在报建前几天内完成,避免实测地形图完成过早需补测的情况;,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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