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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物学教学中如何渗透生命伦理观
1、 透视生命、理解生命——对生命现象及其本质的认识 在中学生物学教学过程中,学生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去理解、分析生命现象,透视生命的本质。如同样是狐狸,北极狐和沙漠狐就有着明显不同的生活习性。透过这一生命现象,我们可以真正认识生物的适应性及其生命力。又如“激素调节”一节可以就糖尿病问题展开“健康与生活”的讨论;“血液循环”一节可以展开心脑血管疾病的讨论。
2 、 尊重生命、珍爱生命——对生命价值的评判 生命价值的判断,是生命伦理问题的核心。所谓生命价值的判断,是指人们依照一定的价值标准,通过个人心理活动,群体意识倾向和社会舆论,对与生命目的和意义相关的社会行为进行衡量,从质上判断其对社会是否具有积极意义,从量上判断其积极意义的大小,从而表明对这一行为的肯定或否定、赞扬或鄙弃的态度,并以此来引导自己的行为。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价值意识和价值尺度,“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也导致了价值评价的难度和复杂性。有人打过这样一个比方:看见一条鱼,德国人会问“它属于什么科、什么名,结构生理有何特点?”日本人会问“它是产于何处,我们国家是否可以引种?”而中国人则会问“它是什么味道?是清蒸好还是红烧好?”。
任何生物技术的诞生和运用,都会产生伦理学争议。如通过克隆人来提高人口素质,不符合社会道德伦理观念。能否允许利用改变基因组的办法来改变人类自身?转基因生物对人类有没有潜在的威胁,对它们自身的进化有没有影响?教师在生物学教学中对于这些问题可以学生进行生命伦理观教育,需要把握好以下原则:生命神圣与价值原则,人的生命及价值是至高无上的,做到尊重他人的生命和尊重生命的价值;有利无伤害的原则,即一个行为的动机和结果均应对人(包括病人)有利,而且应避免对其造成伤害;尊重与自主原则,在对人和其他生命尊重的基础上,人对其行为具有选择的权利;公正与公益原则,保证对社会、对大多数有益,做到无偏见、不歧视。如关于动物实验的问题,应采取生命平等、尽可能不伤害和尊重的原则。
3、 善待人类与自身生命——规范人类自身的行为 学生对生命现象和本质的认识,也有助于对人的本质的认识。人们如何定位“人”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人是否比其他生命更高等?人是在其生活环境的食物链之中、还是在食物链之外?科技的发展,人类的疾病似乎在增多,人的生命质量在不断提高还是在降低?生命伦理学的本质是为人类更好地生存开处方。一方面,生存哲学、生物的各种生命现象对人有很大的启示,如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观点,已成为一部分人的人生哲学。另一方面,利用生命科学改善人们生命质量,如艾滋病与性伦理的问题。因此,在生物学的学习过程中,应让学生逐步形成健康生活方式的观念,培养健康的心态,学会相处,不仅要学会与其他人相处,还要学会与其他物种的生命相处。“天人合一”的思想,包含着丰富的生命科学和生命伦理学的内涵,即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科学伦理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生物圈中的人”这一主题的学习时,要为学生渗透这样的思想,就是在对待人的问题上,永远要讲“人道”二字。结合“生物圈中的人”部分的教学,介绍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使学生认识到关心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每一个人自身的健康,要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人道的原则,即要做到一是尊重人的价值;二是要做一个完整的人,做到生理、心理、社会三者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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