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7345714 上传时间:2024-12-31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4.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规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沟槽开挖平安技术规定1 在地下埋有电缆、自来水管及煤气管等公用管线的地区,挖掘基坑或沟槽必须开挖样洞或样槽,深度不得少于1m。如样洞深度已达1m还未觉察管线时,必须与有关单位及时联络,探明情况后,才能开工。2 施工时觉察事先没有掌握的地下管线应立即停顿工作,并报告施工负责人,联络有关单位派人处理后方可接着施工。如觉察区分不清的物品,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任意敲击和玩弄。开挖沟槽,如要撤除、搬移测量导线木桩、水准基点等标志时,应经测绘单位处理后方能进展。搬移树木应与园林局绿化部门联络。3 人工面对面翻挖,必须保持三公尺的间距。4 开挖沟槽,在接近原有旧沟管或靠近地下煤气管线时

2、,工作人员不准吸烟、动用明火。5 各种管线在未固定结实时,不得在管线下挖土,以防管线下沉折断压伤。6 人工挖土深度超过1.2m,机械挖土深度超过2m时必须开场撑板,如土质松软应及时撑板,出现裂缝等现象要留意加撑板,防止坍方。撑板撑柱损坏、弯曲不得使用。7 沿沟槽或基坑边缘堆放土方,距沟边不少于0.8m,高度不超过1.5m。8 开挖前应对地质、水文和地下管线做好必要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针对不同的详细情况制定专项平安技术措施。深度5m以上的沟槽施工专项平安技术方案应报送市政工程平安监视站备案;深度大于等于7m的沟槽施工专项平安技术方案,应通过专家评审后备案。施工中应严格按专项平安技术方案施行。9

3、工程使用的管材、砖、砂等材料均堆放应整齐,与沟槽边间隔大于2m。假设堆放场地受限制,在沟槽边土质必须满足要求条件下,堆放位置与沟槽边间隔可适当放宽至不小于0.8m。10 沟槽两侧和交通道口应设置隔离栏和明显的平安标志,夜间应设置红灯示警。11 沟槽距房屋或电杆等较近时,应预先对其进展加固以免发生倒塌事故。12 开挖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挖槽断面,堆土位置,地下设备情况,作业环境或岗位危险源及施工的平安技术要求等内容。13 沟边一侧或两侧堆土与沟槽边间隔应大于1m(遇软土地区不得小于2m),高度不得超过1.5m,顶部应向外侧作流水坡度。并预留施工便道。14 堆土不得阻碍四周构筑

4、物或公用设备正常使用。15 机械开挖应严格操纵中线和边坡,不得超挖,并保持沟槽的直顺和沟壁的稳定性。16 机械挖土应恪守各项平安技术操作标准。挖土前,应发出信号,在挖土机臂杆盘旋半径范围内不得从事其它工作或停留;在有地下设备区域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应掌握地下设备的品种、位置、走向、高程以及危害程度等情况;在有支撑的沟槽内作业时,不得碰撞支撑,槽内施工人员未离开挖土机臂杆盘旋半径范围内,不得进展挖土作业。17 跟机修坡清底作业,操作人员与铲斗应保持一定平安间隔,必要时先停机后操作,并及时采取支撑和沟边翻土以减轻沟壁压力。外运车辆机械装土作业时,人员不得在车辆附近停留。18 挖土作业必须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严禁采纳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做好排水、防水等平安措施。两槽相交处或拐角处,必须将阳角挖成纯角或圆角。19 沟槽开挖深度到达2m时应及时支撑,支撑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支撑点用木板衬垫,防止滑移,支撑两端必须结实。20 跨越沟槽的跳板宽度不应小于0.6m,两端用铅丝绑扎固定,并采取防滑措施。沟槽内运送材料不得扔抛,必须传递或吊运。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