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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厂高空作业安全规定.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7344651 上传时间:2024-12-31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2.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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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厂高空作业安全规定.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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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炼油厂高空作业平安规定 本规定用于在炼厂范围从事室外、室内、塔、容器等设备内距坠落高度基准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所从事的作业。 1、高处作业必须系平安带,并在结实的位置固定好。 2、从事高空作业必须连俩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平安监护工作。 3、作业时假设发生大风6级以上,暴雨等恶劣的天气条件,应停顿高空作业,室内与设备内作业除外。 4、高空作业需动火时,应按规定办理火票。 5、高空作业假设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区域内,应按炼油厂进入有关区域工作的平安规定佩带劳保用品,按规定办理作业票。《 6、假设在临时脚手架上从事高空作业,应由车间平安治理人员检查脚手架的平安系数和可承载多少人员后,方可上去作业,一次上去的人数应少于同意上架人数的承重量。 7、从事高空作业时,严禁上下同时作业,以防止上面作业人员的工具等物体坠落,造成人员伤亡。 8、有高血压、贫血、心脏病等不适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9、高空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完《炼油厂高空平安作业许可证》后并做好上述措施后,方可开场作业,否那么参加作业人员有权回绝作业。 10、《炼油厂高空平安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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