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电治理违章处分制度1、违章带电作业者,觉察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追查其它责任。 2、检修、搬迁或处理机电设备缺点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所有开关,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且有人员看守,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并有施工平安技术措施,违者罚款50100元。 3、动力电缆不按规定吊挂掉地的每处分款2050元。 4、司机开机时(指压风机、抽风机、绞车、水泵等),不准睡觉和躺着开机,违者一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还要追查其它责任。井下各区队使用的空压机、水泵,必须派专人看护,如因操作不当或人为责任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使用区队承担一切维修费用。 5、地面配电站、抽风
2、机、井下泵房、值班电钳工等特别岗位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严禁脱岗、串岗、空班,违者罚款50200元,造成损失的,按损失程度另行处理。 6、值班电钳工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成心拖延处理工作的,对电钳工每次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7、严禁在运转的机电设备上休息,违者罚款100500元。 8、电缆有鸡爪子、羊尾巴或明接头不处理的罚款200元/ 处,电缆下地、开关被埋或被水淋的,限3天内处理好,否那么每 逾期一天罚款相关单位1030元。 9、井下严禁打开防爆开关盖使用开关或采纳其它非正常手段使 用开关,违者每次罚款50元。甩开漏电继电器不用的罚款50200元。 10、井上下搬运设备必须轻搬轻放,
3、对损坏、丧失零部件的,对责任人员按价赔偿。 11、井下使用的电器设备要保持完好,假设觉察失爆,对责任区队或责任人罚款100元/处。 12、更换出来的坏、旧设备,必须在三天内送至厂房维修地点,超时按每天50元/台收取占用金。 13、井下设备使用的保险丝一律采纳新型熔断器,并按使用设备的功率选择适宜的新型熔断片,严禁使用其它导线取代新型熔断片。否那么,每觉察一次对责任人员罚款50元/台,造成设备损坏的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全部修理费用。造成其它损失的,另行处理。 14、井下使用的绞车必须按操作规程和矿有关规定进展操作,如操作不当或超负荷运转造成设备损坏的,由责任人按损坏程度进展赔偿。阻碍消费的,另行处理。 15、各值班绞车司机,负责检查当班钢丝绳完好情况,安检员每天检查一次,并到调度填表记录。检查有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规定值时,必须向有关部门反映,进展更换。如检查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由当班责任人负责。安检员不填报表的,每次罚款20元。 16、井下使用低压开关(QC83-80)严禁采纳顶死交流接触器或按钮开机,违者罚款50元。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17、机电维修工作人员要保证设备的维修质量,杜绝不合格品入井使用,凡因修理质量征询题,造成领用后无法使用的,对修理责任人罚款30元/台。 18、在井下乱拆开矿灯者,觉察一次罚款20500元,损坏、丧失矿灯按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