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油台平安治理规定为习惯治理体制和运转机制,加强和标准平安消费治理,确保卸油工作平安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1、领班和卸油台现场指挥人是直截了当责任者,卸油期间现场指挥人员不得离开现场,由现场指挥人员负责约束卸油车司机活动范围。 2、卸油车辆进入前,必须由班长在站外大门口处接引,由 现场指挥人员确认接引到卸油台,检查拉油票与车体铅封号,确认无误后,接通流程起泵卸油,同时记录相关信息:车号、铅封号、方数、罐液位等。 3、卸油司机必须恪守现场指挥人员的工作调度,按指挥人员指令作业。违者首先进展警告,有不服从治理者请出站区,由领班直截了当上报中控室,由总监调理处理。 4、所有上台卸油车辆必须戴防火罩,无防火罩车辆禁止上台;车辆卸油前必须搭接静电保护装置。违者同第3条。 5、卸油重地严禁烟火,严禁吸烟,打或使用非防爆电子产品,卸油司机和工作人员在卸油工作中严禁携带火种。 6、卸油台工作人员检查卸油车辆本卷须知: 1)检查卸油车辆通行证。拉油票与车体铅封号是否一致。 2)检查车辆的平安附件(静电接地片、车辆接地橡胶皮。灭火器、防火罩是否关闭等) 7、现场必须做到有醒目的平安标志,消防器材齐全、完好、有效。 补充说明:由于现场消费实际,有些平安条件可能达不到要求,现场负责人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在满足根本平安条件下,以完成卸油工作为主。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