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娱乐场所平安疏散设备治理制度明确消防平安疏散设备治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展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平安疏散设备治理符合以下要求:(一)确保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二)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平安出口的门不应锁闭;(三)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四)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五)平时需要操纵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六)平安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阻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七)消防应急照明、平安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八)消防平安标志应完好、明晰,不应遮挡;(九)平安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十)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阻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十一)在娱乐场所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平安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道路、平安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