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机电科技术治理组平安消费责任制
机电科设备技术治理组负责全矿的机电技术治理工作,对本岗位的平安工作负责。应熟悉相关的业务技术知识。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负责全矿各类机电技术材料的治理。
第2条 负责机电科各种技术档案、设备档案、科技成果档案的治理、归档。
第3条 整理、保存全矿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材料、图纸、并建目录。
第4条 整理、保存全矿钢丝绳试验记录,大型固定设备的测试记录和材料。
第5条 整理、保管各种电气设备、平安设备、绝缘器具等试验、校验记录。
第6条 掌握计算机治理材料的操作技术与开发利用,逐步实现材料治理现代化。
第7条 负责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等图纸。
第8条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查阅材料者在严格履行手续的同时,做到积极主动,热情耐心,提高效劳质量。
第9条 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责任追查
第10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的,给予机电科技术治理组人员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职工和犯人或强令职工犯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职工和犯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严峻事故预兆或者已觉察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及煤矿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
第11条 煤矿发惹事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电科技术治理组人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成心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预煤矿事故调查工作,回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的;
第12条 在煤矿的有关设计、规程、措施中,出现明显机电技术失误和决策失误的,机电科技术治理组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3条 对整理、保存全矿大型固定机电设备、电气设备、平安设备、绝缘工具的检验、试验记录的,机电科技术治理组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4条 未建立煤矿机电、运输设备、设备技术档案或不完善,阻碍煤矿平安消费的,机电科技术治理组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5条 因对全矿机电技术、设备档案治理不严格造成重要档案丧失的,机电科技术治理组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6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平安检查(监察)、审查中,成心故弄玄虚、隐瞒事实真相的,机电科设备治理组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7条 关于上述负直截了当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按照情节严峻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分、追查刑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