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网络运转治理制度 一、平安监控分站处应设置平安监控治理牌版。监控分站要指定人员治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传感器必须明确队组、人员治理、吊挂和挪动。造成损坏或丧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平安监控维护人员(监测工)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展一次调校,对甲烷传感器每10天进展一次调校,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7天进展一次调校,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每10天进展一次测试。12 三、平安监控维护人员要经常对平安监控设备进展巡检、维修、保养,觉察征询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转。 四、平安监控维护人员应做好平安监控设备台帐、缺点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 五、平安监控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意参加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六、平安监控值班人员(调度员)要时刻留意平安监控系统运转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觉察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领导、平安监控维护人员汇报。 七、平安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将平安监控日报每天打印一份,报警断电记录月报每月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转日志记录。 八、平安监控治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平安监控系统图和示意图,填写修正平安监控治理牌板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