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本章,要求,本章,重点,本章,难点,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1,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概述,9.1.1,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与特征,国际工程包含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包括咨询和承包两大行业。,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土木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 理,合同管 理,一国土木工程业主与其他一国或多国的工程承包商们签订和履行合同,一个土木工程项目从咨询、投资、招投标、承发包、设备采购、培训到监理,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1,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概述,9.1.1,国际土木
2、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与特征,国际土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特征,国际性,独特性,风险性,综合性,严格的合同管理,生命期长,合同的制定和管理是搞好国际工程项目的关键,合同生命周期特征,合同生命期的特征,计划,完工,阶段,1,启动,阶段,2,计划,阶段,3,实施,阶段,4,收尾,合同生命周期,时间,变更成本增加,风险降低,信息质量,高,低,高,低,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1,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概述,9.1.1,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与特征,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1,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概述,9.1.2,国际土木工程市场的外部环境,世界经济的稳定增长,国际原油价格居高不下,国际土木工程
3、市场,信息技术发生革命,产业结构调整加速,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工业建设业投资规模扩大,外部环境总体良好,外部环境总体良好,具有其国际性,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1,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概述,9.1.3,国际土木工程承包合同,双方的有偿合同,以完成一定工程项目为内容,一揽子承担义务,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建议、方案、措施的高层次智力密集型的咨询服务,一般指作为承发包人双方承担相关劳务及工程项目费用与风险,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风险完成建设任务,专业服务领域宽广,行业法规较健全,从业人员多,技术管理水平高,市场竞争激烈等,国际土木工程咨询合同,国际土木工程承包合同,国际土木工程承包合同,9,国际土木
4、工程合同管理,9.1,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概述,9.1.4,国际土木工程市场发展趋势,工程规模大型化,科技革命与标准化,产业分工体系深化,承发包方式发生变革,国际承包商间兼并重组愈演愈烈,为工程建设服务的金融业日益发达,变化趋势,国际经济政治环境,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1,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概述,9.1.5,建立设计咨询,施工联营体集团,开拓国内外总承包市场,建立设计咨询施工联营体集团,经过磨合成立法人型联合企业集团,合作成功后变为投资入股型,相近专业同一地区,联营协议,联营 途径,我国建筑企业战略发展需要,以协作式联营体为基础,国际工程咨询与施工承包报价不能太低,9,国际土木工程合
5、同管理,9.2,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策划,9.2.1,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策划与分析,几个独立合同、工程范围、委托方式、承包方式、合同种类、合同重要条款、重大问题决策、各个合同的内容时间组织技术上的协调等,业主资信、能力、水平、目标、风格等;承包商资信、能力、规模、经验等;工程类型、规模、特点、技术、风险等;法律、自然、社会等环境,根本性方向性,合同策划依据,确定重要问题,通过合同保证项目总目标的实现,目标,研究企业战略和项目战略;确定企业和项目对合同的要求;确定合同的总体原则和目标;分层次、分对象对合同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作出决策和安排,提出合同措施;准备合同文件,合同总体策划过程,合同策划,9,
6、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2,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策划,9.2.2,业主的合同策划,确定签约承包商的数量,分为几个合同承包,项目承包方式选择,确定资格预审的标准和允许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选双方都熟悉的合同条件,分散平行承包、全包、项目管理方式、,BOT,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目标合同,重要合同条款完备性的确定便于执行,定标的标准,标后谈判的处理,业主的相关合同协调,合同风险预防,招标方,式确定,合同计价种类的选择,合同条,件选择,其他合同战略策划问题,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2,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策划,9.2.2,业主的合同策划,合同类型,单价
7、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目标合同,工程合,同价,承包商所报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除设计有重大变更或符合合同规定的调价条件外,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按承包商的实际成本加一定比率的酬金计算,确定项目的目标成本,比较实际总成本与目标成本,确定承包商应获得的奖励或应分担的损失,风险,承担,承包商对所报单价的正确性和适宜性负责,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业主承担,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业主承担了全部工作量和价格风险,风险分担较合理,特点,单价优先,承包商报价较高,业主干预工程的权力较小,承包商无成本控制的积极性,有利于发挥承包商,加强管理的积极性,备注,包括:,
8、固定单价与可调单价,变型:,成本加固定酬金;成本,+,酬金,+,奖励,适用于工程范围没有完全界定或风险较大的情况,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2,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策划,9.2.3,承包商的合同总体策划,考虑项目重要性等级、积极合作的思想、风险发生后中止合同、适时索赔等,合同关系的建立,合同风险的总评价,明确工程风险很大的情况:固定总价合同及其他的不确定性大,投标方向的选择,合同执行的战略战术,承包市场情况、竞,争者情况、工程及,业主状况、承包商,自身情况等,选择合作方式:分包、联营体承包等,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3,国际土木工程项目合同的谈判与订立,9.3.1,国际土木工程项目合同的
9、谈判,基础是合作,谈判的基础和原理,各方应注意的共同话题,实际需要的满足,各方寻求共同的兴趣,行为过程,谈判的,目的,谈判的,安排,谈判的,技巧,审核压低报价,审查投标者的能力,完善方案,业主目的,争取中标,争取合理价格,争取改善合同条款,承包商目的,谈判时间、地点、进程安排,确定谈判焦点,给参加谈判的人授权,建立信誉,请求不在场人士批准,请示更高的权威,突破毫无吸引力的范围,承诺担保,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3,国际土木工程项目合同的谈判与订立,9.3.2,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的订立,合同协议书备忘录,投标及谈判,签署合同协议书,合同订立是双方意志,统一的表现,招标及内容修改,合同生效,9
10、,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4,国际土木工程项目合同的内容和条款,9.4.1,国际土木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内容,国际土木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国际土木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的供,应与安装,土木工程,我国承包商在国外承建的工程项目,外资银行或财团投资在我国国内的涉外土木工程项目,违约责任及仲裁方面的条款,劳务方面的条款,工期条款,一般义务条款,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4,国际土木工程项目合同的内容和条款,9.4.2,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工程范围,关于不可抗力的条款,价格费用条款,变更和增减条款,合同序文,支付条款,材料试验和技术质量方面的条款,施工机械设备和大宗材料的进口条款,国际土木工程合
11、同的主要条款,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4,国际土木工程项目合同的内容和条款,9.4.3,常见的国际土木工程合同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D,&B/EC),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4,国际土木工程项目合同的内容和条款,9.4.3,常见的国际土木工程合同模式,管理服务,施工管理总承包(,CM,),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4,国际土木工程项目合同的内容和条款,9.4.3,常见的国际土木工程合同模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4,国际土木工程项目合同的内容和条款,9.4.3,常见的国际土木工程合同模式,EPC,方式的优点,实现设计
12、、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工作的内部协调,减少外部协调环节,降低运行成本,实现设计、施工、采购、试运行的深度合理交叉,缩短建设周期,实现设计、施工、采购、试运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与费用控制,保证工程质量与投资,克服非专业机构实施项目管理的缺陷,充分利用,EPC,总承包商的技术和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风险责任明确,EPC,承包模式的适用范围,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叉、协调关系密切的项目,采购工作量大,周期长的项目,承包商拥有专利、专有技术或丰富经验的项目,业主缺乏项目管理经验,项目管理能力不足的项目,大多数工业项目,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4,国际土木工程项目合同的内容和条款,9.4.3,常见
13、的国际土木工程合同模式,分散平行承包模式,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4,国际土木工程项目合同的内容和条款,9.4.3,常见的国际土木工程合同模式,施工总承包模式,贷款方,银团贷款,利息,+,手续费,投资者,权益,分红,项目特许公司,政府,授予特许权,特许期满后移交,建设,-,运营,-,移交模式(,BOT,、,BOO,、,BOOT,),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4,国际土木工程项目合同的内容和条款,9.4.3,常见的国际土木工程合同模式,承包商,D&B,承包合同,权益,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4,国际土木工程项目合同的内容和条款,9.4.3,常见的国际土木工程合同模式,项目管理服务
14、(,PM,)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一般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项目管理承包(,PMC,)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项目管理服务(,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等工作。项目管理承包企业一般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一定的管理风险和经济责任。,合同价格总控制,9,国际
15、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5,国际土木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及各方的职责,9.5.1,国际土木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建立现场营地,学习合同文件,领取有关文件,资金的筹措,项目经理部,施工准备工作,办理保险、保函,接受现场,地基勘探,施工进度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现场管理机构及名单,采购机械设备,材料订货采购,签订分包合同,办理劳务签证,根据合同条件办理保函及保险手续,资金筹集渠道,注,意,事,项,技术措施的一致性,工程和工作的完整性,人员和组织准备工作,进行部分永久工程的设计等,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5,国际土木工程项目合同的履行及各方的职责,9.5.2,国际土木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中各方的职责,批
16、准申请及保单等,拨付款项,向承包人开证明信,主持解决纠纷、改动和修改,工程变更令,承包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职责,业主在合同履行中的职责,选定业主代表、监理,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批准监理上报的延期报告,及时答复承包人信函,负责编制及上报有关报表等,负责进度及现场试验,根据要求报材料,对工地的安全负责,保证施工质量,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和检修,按合同组织施工,负责施工放样及测量,负责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填写送审有关报表,国际土木工程承包合同,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6,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的分析与解释,9.6.1,合同分析的基础与必要性,合同分 析,在工程中,存在复杂的合同体系,合同事件、工程活动的要
17、求、各方的责任等极为复杂,执行部门所需仅为合同部分内容,合同条文往往不直观明了,对合同的理解须有统一性和同一性,有助风险管理、纠纷的解决等,合同总体分析,合同详细分析,特殊问题的合同扩展分析,内容,解决如何“做”的问题,是从执行的角度解释合同,目的,准确性、客观性、简明性、全面性、合同双方的一致性,基本要求,必要性,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6,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的分析与解释,9.6.1,合同分析的基础与必要性,案例:某项目合同分析结果,在合同中规定了整个工程的合同工期及违约责任,同时规定了各单项工程的施工工期。,但并未分别约定其开工时期及竣工日期,也未就此约定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虽然合同
18、条件中约定了以进度计划考核各主要建筑物结构封顶的时间,但对承包商无有效的约束。,建议增加约定分段竣工的标准及相应的违约责任。,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6,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的分析与解释,9.6.1,合同分析的基础与必要性,合同分析信息处理过程,工程说明,图纸,总工期计划,合同条件,合同协议书,合 同 分 析,特殊问题的法律分析,问,?答,。,工期横道图,合同总体分析,1.,2.,3.,合同事件表,网络计划,公司经理项目经理索赔小组项目职能人员,工程小组负责人,项目职能人员,工程小组负责人,公司经理项目经理索赔小组,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6,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的分析与解释,9.6.2,
19、合同的总体分析,两个阶段,合同签订后实施前,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必须首先做合同总体分析,合同总体分析报告,合同的法律基础,合同类型,合同文件和合同语言,/,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合同价格,发包人责任,内 容,在重大争端处理过程中的合同总体分析,施工工期,违约责任,验收、移交和保修,索赔程序和争议的解决,合同交底:程序与内容,输出,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6,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的分析与解释,9.6.3,合同的详细分析,合同分析,合同详细分析,将承包合同目标、要求和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工程活动上,合同协议书、规范、图纸、工作量表,针对对象,通过,合同事件表,、网络图、横道图等定义各
20、工程活动,工,具,以项目工作分解结构为基础(,WBS,),根据合同所包括的工作范围,形成合同工作分解结构(,CWBS,),对,CWBS,中的活动,编制合同事件表,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6,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的分析与解释,9.6.3,合同的详细分析,合同事件表,子项目,编码,日期:,变更次数:,事件名称和简要说明,事件内容说明,前提条件,本事件的主要活动,负责人(单位),费用,计划:,实际:,其他参加者,1,、,2,、,工期,计划:,实际:,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6,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的分析与解释,9.6.4,特殊问题的合同条件分析和解释,原则,特殊问题的合同解释,问题超过合同范围,
21、超过国际工程合同条款本身,承包商签订的是无效合同,或部分内容无效合同,案例分析,特殊问题的合同法律扩展分析,主导语言,适用法律,要约和承诺,整体解释,反义居先,定量优先,诚实信用,重大法律问题,9,国际土木工程合同管理,9.7,国际土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案例,合同实施状况,合同条件制定与分析,案例分析,土建工程招标及合同签订过程,甲方的工程合同管理教训,乙方工程合同管理的教训,案例分析一,我国某承包公司作为分包商与奥地利某总承包公司签订了一房建项目的分包合同。该合同在伊拉克实施,它的产生完全是奥方总包精心策划,蓄意欺骗的结果。如在谈判中编制谎言说,每平方米单价只要,114,美元即可完成合同规定的
22、工程量,而实际上按当地市场情况工程花费不低于每平方米,500,美元;有时奥方对经双方共同商讨确定的条款利用打字机会将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塞进去;在准备签字的合同中擅自增加工程量等。该工程的分包合同价为,553,万美元,工期,24,个 月。而在工程进行到,11,个月时,中方已投入,654,万美元,但仅完成工程量的,25,。预计如果全部履行分包合同,还要再投入,1000,万美元以上。结果中方不得不抛弃全部投入资金,彻底废除分包合同。,在这个合同中双方责权利关系严重不平衡,合同签订中确实有欺诈行为,对方做了手脚。但作为分包商没有到现场做实地调查,而仅向总包口头“咨询”,听信了“谎言”,认了人家的“手脚”
23、,签了字,合同就有效,必须执行,而且无法对发包商责难。,案例分析二,本工程为非洲某国政府的两个学院的建设,资金由非洲银行提供,属技术援助项目,招标范围仅为土建工程的施工。,1.,投标过程我国某工程承包公司获得该国建设两所学院的招标信息,考虑到准备在该国发展业务,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由于我国与该国没有外交关系,经过几番周折,投标小组到达该国时离投标截止仅,20,天。买了标书后,没有时间进行全面的招标文件分析和详细的环境调查,仅粗略地折算各种费用,仓促投标报价。待开标后发现报价低于正常价格的,30%,。开标后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进行了投标文件的分析,对授标产生分歧。,2.,监理工程师坚持我国该公
24、司的标为废标,因为报价太低肯定亏损,如果授标则肯定完不成。但业主代表坚持将该标授予我国公司,并坚信中国公司信誉好,工程项目一定很顺利。最终我国公司中标。,案例分析二,3.,合同中的问题中标后承包商分析了招标文件,调查了市场价格,发现报价太低,合同风险太大,如果承接,至少亏损,100,万美元以上。合同中有如下问题:,1),没有固定汇率条款,合同以当地货币计价,而经调查发现,汇率一直变动不定。,2),合同中没有预付款的条款,按照合同所确定的付款方式,承包商要投入很多自有资金,这样不仅造成资金困难,而且财务成本增加。,3),合同条款规定不免税,工程的税收约为,13%,的合同价格,而按照非洲银行与该国
25、政府的协议本工程应该免税。,4.,承包商的努力在收到中标函后,承包商与业主代表进行了多次接触。一方面谢谢他的支持和信任,决心搞好工程为他争光,另一方面又讲述了所遇到的困难,由于报价太低,亏损是难免的,希望他在几个方面给予支持:,1),按照国际惯例将汇率以投标截止期前,28,天的中央银行的外汇汇率固定下来,以减少承包商的汇率风险。,2),合 同中虽没有预付款,但作为非洲银行的经援项目通常有预付款。没有预付款承包商无力进行工程。,3),通过调查了解获悉,在非洲银行与该国政府的经济援助协议上本项目是免税的。而本项目必须执行这个协议,所以应该免税。合同规定由承包商交纳税赋是不对的,应予修改。,案例分析
26、二,5.,最终状况由于业主代表坚持将标授予中国的公司,如果这个项目失败,他脸上无光甚至要承担责任,所以对承包商提出的上述三个要求,他尽了最大努力与政府交涉,并帮承包商讲话。最终承包商的三点要求都得到满足,这一下扭转了本工程的不利局面。最后在本工程中承包商顺利地完成了合同。业主满意,在经济上不仅不亏损而且略有盈余。本工程中业主代表的立场以及所作出的努力起了十分关键的作用。,6.,几个注意点:,1),承包商新到一个地方承接工程必须十分谨慎,特别在国际工程中,必须详细地进行环境调查,进行招标文件的分析。本工程虽然结果尚好,但实属侥幸。,2),合同中没有固定汇率的条款,在进行标后谈判时可以引用国际惯例
27、要求业主修改合同条件。,3),本工程中承包商与业主代表的关系是关键。能够获得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的同情和支持对合同的签订和工程实施是十分重要的。,案例分析三,在我国的某水电工程中,承包商为国外某公司,我国某承包公司分包了隧道工程。分包合同规定:在隧道挖掘中,在设计挖方尺寸基础上,超挖不得超过,40CM,,在,40CM,以内的超挖工作量由总包负责,超过,40CM,的超挖由分包负责。由于地质条件复杂,工期要求紧,分包商在施工中出现许多局部超挖超过,40CM,的情况,总包拒付超挖超过,40CM,部分的工程款。分包就此向总包提出索赔,因为分包商一直认为合同所规定的“,40CM,以内”,是指平均的概念,
28、即只要总超挖量在,40CM,之内,则不是分包的责任,总包应付款。而且分包商强调,这是我国水电工程中的惯例解释。当然,如果总包和分包都是中国的公司,这个惯例解释常常是可以被认可的。但在本合同中,没有“平均”两字,在解释中就不能加上这两字。如果局部超挖达到,50CM,,则按本合同字面解释,,40CM,50CM,范围的挖方工作量确实属于“超过,40CM”,的超挖,应由分包负责。既然字面解释已经准确,则不必再引用惯例解释。结果承包商损失了数百万元。,案例分析四,在某国际工程供应合同中,付款条款对付款期的定义是“货到全付款”。而该供应是分批进行的。,在合同执行中,供应方认为,合同解释为“货到,全付款”,
29、即只要第一批货到,购买方即“全付款”,而购买方认为,合同解释应为“货到全,付款”,即货全到后,再付款。从字面上看,两种解释都可以。双方争执不下,各不让步,最终法院判定本合同无效,不予执行。,实质上本案例还可以追溯合同的起草者。如果供应方起草了合同,则应理解为“货到全,付款”;如果是购买方起草,则可以理解为“货到,全付款”。,案例分析五,我国某承包公司在国外承包一项工程,合同签订时预计,该工程能盈利,30,万美元;开工时,发现合同有些条款不利,估计能持平,即可以不盈不亏;待工程进行了几个月,发现合同很为不利,预计要亏损几十万美元;待工期达到一半,再作详细核算,才发现合同极为不利,是个陷井,预计到
30、工程结束,至少亏损,1000,万美元以上。到这时才采取措施,损失已极为惨重。,案例分析六,在一国际工程中,按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应于,年,月,日开始现场搅拌混凝土。因承包商的混凝土拌和设备迟迟运不上工地,承包商决定使用商品混凝土,但为业主否决。而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使用何种混凝土。承包商不得已,只有继续组织设备进场,由此导致施工现场停工、工期拖延和费用增加。对此承包商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而业主以如下两点理由否定承包商的索赔要求:,1),已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中确定承包商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承包商应遵守。,2),拌和设备运不上工地是承包商的失误,他无权要求赔偿。最终将争执提交调解人。,调解人认为
31、:因为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一定要用工地现场搅拌的混凝土,(,施 工方案不是合同文件,),,则商品混凝土只要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也可使用,不必经业主批准。因按照惯例,实施工程的方法由承包商负责。他在不影响或为了更好地保证合同总目标的前提下,可选择更为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业主不得随便干预。在这前提下,业主拒绝承包商使用商品混凝土,是一个变更指令,对此可以进行工期和费用索赔。但该项索赔必须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提出。当然承包商不能因为用商品混凝土要求业主补偿任何费用。最终承包商获得了工期和费用补偿。,案例分析七,在我国一项总造价数亿美元的房屋建造工程项目中,某国,TL,公司以最低价击败众多竞争对手而
32、中标。作为总包,他又将工程分包给中国的一些建筑公司。中标时,许多专家估计,由于报价低,该工程最多只能保本。,而最终工程结束时,该公司取得,10,的工程报价的利润。它的主要手段有:,1),利用分包商的弱点。承担分包任务的中国公司缺乏国际工程经验。,TL,公司利用这些弱点在分包合同上作文章,甚至违反国际惯例,加上许多不合理的、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在向我分包公司下达任务或提出要求时,常常故意不出具书面文件,而我分包商却轻易接受并完成工程任务。但到结帐、追究责任时,我分包商因拿不出书面证据而失去索赔机会,受到损失。,2),竭力扩大索赔收益,并避免受罚。无论工程设计细微修改,物价上涨,或影响工程
33、进度的任何事件 都是,TL,公司向我方业主提出经济索赔或工期索赔的理由。只要有机可乘,他们就大幅度加价索赔。仅,1989,年一年中,,TL,公司就向我国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达,6000,万美元。而整个工程比原计划拖延了,17,个月,,TL,公司灵活巧妙地运用各种手段,居然避免受罚。反过来,,TL,公司对分包商处处克扣,分包商如未能在分包合同规定工期内完成任务,,TL,公司对他们实行重罚,毫不手软。这听起来令人生气,但又没办法。这是双方管理水平的较量。而不是靠道德来维持。不提高管理水平,这样的事总是难免的。,案例分析八,在非洲某水电工程中,工程施工期不到,3,年,原合同价,2500,万美元。由于种
34、种原因,在合同实施中承包商提出许多索赔,总值达,2000,万美元。,监理工程师作出处理决定,认为总计补偿,1200,万美元比较合理。业主愿意接受监理工程师的决定。但承包商不肯接受,要求补偿,1800,万美元。由于双方达不成协议,承包商向国际商会提出仲裁要求。双方各聘请一名仲裁员,由他们指定首席仲裁员。,本案仲裁前后经历近,3,年时间,相当于整个建设期,光仲裁费花去近,500,万美元。最终裁决为:业主给予承包商,1200,万美元的补偿,即维持工程师的决定。经过国际仲裁,双方都受到很大损失。如果双方各作让步,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争执,则不仅花费少,而且麻烦少,信誉好。,案例分析九,在某国际工程中,采
35、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规定由业主支付海关税。合同规定索赔有效期为,10,天。在承包商投标书中附有建筑材料、设备表,这已被业主被批准。在工程中承包商进口材料大大超过投标书附表中所列的数量。在承包商向业主要求支付海关税时,业主拒绝支付超过部分的材料的海关税。对此,承包商提出如下问题:,1,)业主有没有理由拒绝支付超过部分材料的海关税?,2,)承包商向业主索取这部分海关税受不受索赔有效期限制?,案例分析九,答:在工程中材料超量进口可能由于如下原因造成:,1),建筑材料设备表不准确。,2),业主指令工程变更造成工程量的增加,由此导致材料用量的增加。,3),其他原因,如承包商施工失误造成返工、施工中材料浪
36、费,或承包商企图多进口材料,待施工结束后再作处理或用于其他工程,以取得海关税方面的利益等。对于上述情况,分别分析如下:,1),与业主提供的工程量表中的数字一样,材料、设备表也是一个估计的值,而不是固定的准确的值,所以误差是允许的,对误差业主也不能推卸他的合同责任。,2),业主所批准增加的工程量是有效的,属于合同内的工程,则对这些材料,合同所规定的由业主支付海关税的条款也是有效的。所以对工程量增加所需要增加的进口材料,业主必须支付相应的海关税。,3),对于由承包商责任引起的其他情况,应由承包商承担。对于超量采购的材料,承包商最后处理,(,如变卖、用于其他工程,),时,业主有权收回已支付的相应的海
37、关税。由于要求业主支付超量材料的海关税并不是由于业主违约引起的,所以这项索赔不受索赔有效期的限制。,案例分析十,我国某水电站建设工程,采用国际招标,选定国外某承包公司承包引水洞工程施工。在招标文件列出应由承包商承担的税赋和税率。但在其中遗漏了承包工程总额,3.03,的营业税,因此承包商报价时没有包括该税。工程开始后,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承包商交纳已完工程的营业税,92,万元,承包商按时缴纳,同时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对这个问题的责任分析为:业主在招标文件中仅列出几个小额税种,而忽视了大额税种,是招标文件的不完备,或者是有意的误导行为。业主应该承担责任。索赔处理过程:索赔发生后,业主向国家申请免
38、除营业税,并被国家批准。但对已交纳的,92,万元税款,经双方商定各承担,50,。,案例分析十,案例分析:,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任何税收目录,而承包商报价中遗漏税赋,本索赔要求是不能成立的。这属于承包商环境调查和报价失误,应由承包商负责。,因为合同明确规定:“承包商应遵守工程所在国一切法律”,“承包商应交纳税法所规定的一切税收”。,案例分析十二,在某一国际工程中,工程师向承包商颁发了一份图纸,图纸上有工程师的批准及签字。但这份图纸的部分内容违反本工程的专用规范,(,即工程说明,),,待实施到一半后工程师发现这个问题,要求承包商返工并按规范施工。承包商就返工问题向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但为工程师否
39、定。承包商提出了问题:工程师批准颁布的图纸,如果与合同专用规范内容不同,它能否作为工程师已批准的有约束力的工程变更?,案例分析十二,答:,(1),在国际工程中通常专用规范是优先于图纸的,承包商有责任遵守合同规范。,(2),如果双方一致同意,工程变更的图纸是有约束力的。但这一致同意不仅包括图纸上的批准意见,而且工程师应有变更的意图,即工程师在签发图纸时必须明确知道已经变更,而且承包商也清楚知道。如果工程师不知道已经变更,(,仅发布了图纸,),,则不论出于何种理由,他没有修改的意向,这个对图纸 的批准没有合同变更的效力。,(3),承包商在收一个与规范不同的或有明显错误的图纸后,有责任在施工前将问题
40、呈交给工程师,(,见本节前面的分析,),。如果工程师书面肯定图纸变更,则就形成有约束力的工程变更。而在本例中承包商没有向工程师核实,则不能构成有约束力的工程变更。鉴于以上理由,承包商没有索赔理由。,案例分析十三,某国的住宅工程门窗工程量增加索赔,1,合同分析。,合同条件中关于工程变更的条款为:“,业主有权对本合同范围的工程 进行他认为必要的调整。业主有权指令不加代替地取消任何工程或部分工程,有权指令增加新工程,,但增加或减少的总量不得超过合同额的,25,。这些调整并不减少乙方全面完成工程的责任,而且不赋予乙方针对业主指令的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任何要求价格补偿的权利。”在报价单中有门窗工程一项,工
41、作量,10133.2m2,。对工作内容承包商的理解,(,翻译,),为“以平方米计算,根据工艺的要求运进、安装和油漆门和窗,根据图纸中标明的规范和尺寸施工。”即认为承包商不承担门窗制作的责任。对此项承包商报价仅为,2.5LE(,埃磅,)/m2,。而上述的翻译“运进”是不对的,应为“提供”,即承包商承担门窗制作的责任,而报价时没有门窗详图。如果包括制作,按照当时的正常报价应为,130LE/m2,。在工程中,由于业主觉得承包商门窗报价很低,则下达变更令加大门窗面积,增加门窗层数,使门窗工作量达到,25090m2,,且大部分门窗都有板、玻璃、纱三层。,案例分析十三,2,承包商的要求。,承包商以业主扩大
42、门窗面积、增加门窗层数为由要求与业主重新商讨价格,业主的答复为:合同规定业主有权变更工程,工程变更总量在合同总额,25%,范围之内,承包商无权要求重新商讨价格,所以门窗工程都以原合同单价支付。对合同中“,25%,的增减量”是合同总价格,而不是某个分项工程量,例如本例中尽管门窗增加了,150%,,但墙体的工程量减少,最终合同总额并未有多少增加,所以合同价格不能调整。实际付款必须按实际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尽管这个单价是错的,仅为正常报价的,1.3%,。承包商在无奈的情况下,与业主的上级接触。由于本工程承包商报价存在较大的失误,损失很大,希望业主能从承包商实际情况及双方友好关系的角度考虑承包商的索赔
43、要求。最终业主同意:,(1),在门窗工作量增加,25%,的范围内按原合同单价支付,即,12666.5m2,按原价格,2.3LE/m2,计算。,(2),对超过的部分,双方按实际情况重新商讨价格。最终确定单价为,130LE/m2,,则承包商取得费用赔偿,:(2509010133.21.25)(130,2.5)=12423.5127.5=1583996.25LE,案例分析十三,3.,案例分析:,(1),这个索赔实际上是道义索赔,即承包商的索赔没有合同条件的支持,或按合同条件是不应该赔偿的。业主完全从双方友好合作的角度出发同意补偿。,(2),翻译的错误是经常发生的,它会造成对合同理解的错误和报价的错误
44、。由于不同语言之间存在着差异,工程中又有一些习惯用语。对此如果在投标前把握不准或不知业主的意图,可以向业主询问,请业主解答,切不可自以为是地解释合同。,(3),在本例中报价时没有门窗详图,承包商报价会有很大风险,就应请业主对门窗的一般要求予以说明,并根据这个说明提出的要求报价。,(4),当有些索赔或争执难以解决时,可以由双方的高层进行接触,商讨解决办法,问题常常易于解决。一方面,对于高层,从长远的友好合作的角度出发,许多索赔可能都是“小事”;另一方面,使上层了解索赔处理的情况和解决的困难,更容易吸取合同管理的经验和教训。,案例分析十四,鲁布革引水系统工程,业主为中国水电部鲁布革工程局,承包商为
45、日本大成建设株式会社,监理工程师为澳大利亚雪山公司。在工程过程中由于不利的自然条件造成排水设施的增加,引起费用索赔。,1),合同相关内容分析。,工程量表中有如下相关分项:,3.07,1,项:“提供和安装规定的最小排水能力”,作为总价项目,报价:,42245547,日元和,32832.18,元人民币;,3.07,3,项:“提供和安装额外排水能力”,作为总价项目,报价:,10926404,日元和,4619.97,元人民币。同时技术规范中有:,S3.07(2)(C),规定:“由于开挖中的地下水量是未知的,如果规定的最小排水能力不足以排除水流,则工程师将指令安装至少与规定排水能力相等的额外排水能力。提
46、供和安装额外排水能力的付款将在工程量表,3.07,3,项中按总价进行支付”。,S3.07(3)(C),中又规定:“根据工程师指令安装的额外排水能力将按照实际容量支付”。显然上述技术规范中的规定之间存在矛盾。合同规定的正常排水能力分别布置在:平洞及,AB,段:,1.5t,min C,段:,1.5t,min D,段:,1.5t,min,渐变段及斜井:,3.0t,min,合计,7.5t,min,按,S3.07(2)(C),规定,额外排水能力至少等于规定排水能力,即可以大于,7.5t/min,。,案例分析十四,2),事态描述。,从,1986,年,5,月 至,1986,年,8,月底,大雨连绵。由于引水隧
47、道经过断层和许多溶洞,地下水量大增,造成停工和设备淹没。经业主同意,承包商紧急从日本调来排水设施,使工程中排水设施总量增加到,30.5t,min(,其中,4t,min,用于其它地方,已单独支付,),。承包商于,1986,年,6,月,12,日就增加排水实施提出索赔意向,,10,月,15,日正式提出索赔要求:索赔项目日元人民币,(,元,),被淹没设备损失,17168772414.70,增加排水设施,5837738412892.67,合计,6009426115307.37,3),责任分析。,机械设备由于淹没而受到损失,这属于承包商自己的责任,不予补偿。,额外排水设施的增加情况属实。由于遇到不可预见的
48、气候条件,并且应业主的要求增加了设备供应。,案例分析十四,4),理由分析。,虽然对额外排水设施责任分析是清楚的,但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分歧。由于工作量表,3.07,3,项与规范,S3.07(2)(C),、,S3.07(3)(C),之间存在矛盾,按不同的规定则有不同的解决方法:按规范,S3.07(2)(C),,额外排水能力在工作量表,3.07,3,总价项目中支付,而且规定“至少与规定排水能力相等的额外排水能力”,则额外排水能力可以大于规定排水能力,且不应另外支付。但按照规范,S3.07(3)(C),,额外排水能力要按实际容量支付,即应予以全部补偿。由于合同存在矛盾,如果要照顾合同双方利益,导致不矛
49、盾的解释,则认为工程量表,3.07,l,已包括正常排水能力,,3.07,3,报价中已包括与正常的排水能力相等的额外排水能力,而超过的部分再按,S3.07(3)(C),规定,按实际容量给承包商以赔偿。这样每一条款都能得到较为合理的解释。最后双方经过深入的讨论,一致同意采用上述第三种解决方法。,案例分析十四,5),影响分析。,承包商提出,报价所依据的排水能力仅为平洞,1.5t,min,,渐变段及斜井,3t,min,。其它两个工作面可以利用坡度自然排水。所以合同工程量表,3.07,l,和,3.07,3,中包括的排水能力为,9.0t,min,,即,(1.5t,十,3t)2,min,。承包商这样提出的目
50、的,不仅可以增加属于赔偿范围的排水能力,而且提高了单位排水能力的合同单价。但工程师认为,承包商应按合同规定对每一个工作面布置排水设施,并以此报价。所以合同规定的排水能力为,15t,min(,正常排水能力,7.5t,min,,以及与它相同的额外排水能力,),。则属于索赔范围的,即适用规范,S3.07(3)(C),的 排水能力为:,30.5415,11.5t,min,案例分析十四,6),索赔值计算。,承包商在报价单中有两个值:,3.07,l,作为正常排水能力,报价较高,;,而,3.07,3,作为额外排能力,报价很低。工程师认为,增加的是额外排水能力,故应按,3.07,3,报价计算。承包商对,3.0